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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租賃合同

發布時間:2021-02-20 16:52:51

① 不小心租的保障性住房,簽的合同是否還有法律效力

按相關法律規定,物業更換業主後,先前業主和租戶簽訂的合同還有法律效力的。另外,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九條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第二百三十條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

② 深圳市保障房如何申請,都有什麼限制條件

深圳市保障房申請方式:

一、申請方式:

1、網路搜索「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住建局」。

二、申請條件:

根據《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條例》規定:

第二十一條 住房困難家庭或者單身居民申請租賃保障性住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家庭申請的,家庭成員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戶籍;單身居民申請的,應當具有本市戶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單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請受理日之前連續兩年均不超過本市規定的租賃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線標准;

(三)家庭財產總額或者單身居民個人財產總額不超過本市規定的租賃保障性住房的財產限額;

(四)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在本市無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設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提出申請時未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享受住房保障

(六)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廉租住房的,除具備上述(一)、(三)、(四)、(五)、(六)條件之外,還需提供市民政主管部門出具的有效證明文件。

本條例所稱自有住房,包括已經合法登記的住房和雖未登記但有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以所有人或者共有人的名義擁有的住房。

本條例所稱家庭成員,是指具有法定贍養、撫養或者扶養關系並共同生活的人員。

第二十二條 住房困難家庭或者單身居民申請購買保障性住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家庭申請的,其全部家庭成員應當具有本市戶籍。家庭成員的戶籍因就學、服兵役遷出本市的,在就學、服兵役期間視為具有本市戶籍;單身居民申請的,應當具有本市戶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單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請受理日之前連續兩年均不超過本市規定的購買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線標准;

(三)家庭財產總額或者單身居民個人財產總額不超過本市規定的購買保障性住房的財產限額;

(四)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無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設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在申請受理日之前三年內未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轉讓過住宅建設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六)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未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購買過具有保障性質或者其他政策優惠性質的住房,但作為家庭成員的子女在單獨組成家庭或者達到規定的年齡條件後申請購買保障性住房的除外;

(七)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單身居民申請購買保障性住房的,其年齡條件和面積標准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2)保障性住房租賃合同擴展閱讀:

相關法律政策:

根據《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條例》規定:

第五十一條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共同申請人以隱瞞或者虛報人口、戶籍、年齡、婚姻、收入、財產和住房等狀況的方式弄虛作假,或者採取賄賂等不正當手段,申請公共租賃住房、廉租住房或者租房補貼的,由主管部門駁回其申請,處三萬元罰款,並自駁回其申請之日起十年內不予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請。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共同申請人有上述違法行為的,由主管部門駁回其申請,處一萬元罰款,並自駁回其申請之日起三年內不予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請。

第五十二條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共同申請人以隱瞞或者虛報人口、戶籍、年齡、婚姻、收入、財產和住房等狀況的方式弄虛作假,或者採取賄賂等不正當手段,申請購買保障性住房或者購房補貼的,由主管部門駁回其申請,處十萬元罰款,並終身不再受理其購買保障性住房或者購房補貼申請;自駁回其申請之日起十年內不予受理其其他住房保障申請。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共同申請人有上述違法行為的,由主管部門駁回其申請,處三萬元罰款,並自駁回其申請之日起五年內不予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請。

第五十三條主管部門查明有關當事人以弄虛作假、賄賂等不正當手段獲取保障性住房或者貨幣補貼的,應當解除保障性住房租賃合同、買賣合同、貨幣補貼協議或者責令安居型商品房建設單位解除買賣合同,收回保障性住房或者補貼資金,除按照本條例第五十一條、第五十二條的有關規定追究責任外,加處一倍罰款,同時按照政府相關部門發布的同期同區域同類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市場租賃指導價補收入住期間的租金或者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補收補貼資金的利息。

第五十四條有關當事人有本條例第四十五條第(三)、(四)、(五)、(六)、(七)、(八)項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五萬元罰款。

有關當事人有本條例第四十五條第(二)、(三)、(四)、(五)、(六)、(七)、(八)項情形之一被解除合同的,主管部門自該合同解除之日起五年內不予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請。

③ 申請廉租房沒有房屋租賃合同怎麼辦

廉租房是復指政府以租金補貼或實制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且住房困難的家庭提供社會保障性質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補貼為主,實物配租和租金減免為輔。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聯合印發的《關於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並軌運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號)的規定,從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並軌運行,並軌後統稱為公共租賃住房。
申請條件
1、申請人具有5年以上當地城市常住戶口;
2、申請人必須是當地民政部門認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請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總建築面積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請家庭成員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撫養關系,並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經當地房管部門確認他處沒有住房的。

④ 住房租賃合同在哪裡能找得到

上海市房屋租賃合同
(商品房預租)

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定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印製


特 別 告 知


一、本合同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范圍內的商品房預租以及按市場化原則協商確定租金的房屋租賃,不包括按市政府規定的租金標准出租的公有居住房屋、行政調配方式出租和政府投資建設的公益性的非居住房屋以及在《條例》施行前按照市政府規定的租金標准出租的私有居住房屋的租賃。
二、預租僅限於房地產開發企業投資建設,並已取得預售許可證的商品房,但房地產開發企業已經預售的商品房不得預租;商品房預購人也不得將預購房商品房預租。
三、本合同條款中的【出租】或【預租】為提示性符號,表示該條款適用於出租行為或預租行為。本合同作為房屋租賃合同使用時,只能採用標有【出租】部分的內容;而作為商品房預租合同使用時,則只能採用【預租】部分的條款和補充條款中的"預租有關事宜"部分的條款其他未標有【 】符號的條款作為通用性條款,不論預租或出租都適用。
四、本合同用於商品房預租的,在該商品房竣工,房地產開發企業辦理了房地產初始登記、取得了房地產權證後,預租雙方當事人應當簽訂商品房使用交接書。該合同即轉為房屋租賃合同,合同內的原預租條款履行完畢。
五、本合同文本系市房地資源局和上海市工商管理局根據《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制定的示範文本(試行)。其和同條款均為提示性條款,供租賃雙方當事人約定採用。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訂立補充條款予以明確。

六、本合同簽訂前,出租人應向承租人出具房地產權證或其他權屬證明,房地產開發企業向預租人出具預售許可證。並相互交驗有關身份證明。其中將房屋出租給外來流動人員的,出租人還應出示公安部門發放的《房屋租賃治安許可證》。
七、本合同簽訂後的15日內當事人應按規定辦理合同登記備案。其中,屬房屋租賃的,應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辦理,領取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屬於商品預租的,外銷商品房應向市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登記備案;內銷商品房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登記備案。預租商品房竣工取得房地產權證,由雙方當事人訂立預租商品房使用交接書後,再按規定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辦理登記備案,領取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租賃合同經登記備案後,當發生重復預租、出租、租賃期間房屋轉讓或設定抵押後被處分等事實時,可以對抗第三人。
八、凡當事人一方要求登記備案,而另一方不予配合的,要求登記備案的一方可持本合同、有效身份證明等有關文件辦理登記備案。
九、房屋租賃保證金是一種履約保證的措施。房屋出租時,出租人可以與承租人在合同中約定收取房屋租賃保證金。租賃保證金的數額由租賃雙方當事人約定。租賃關系終止時,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承租人承擔的費用外,剩餘部分應當歸還承租人。
十、本合同文本可向市或房屋所在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購取。雙方當事人使用本合同前應仔細閱讀,認真了解各條款內容。
十一、本合同為示範文本,供當事人參照使用。
十二、本合同的租賃關系由經紀機構代理或居間的,則租賃當事人應當要求經紀機構和經紀人在本合同的最後一頁簽字、蓋章。

房 屋 租 賃
上海市 合同
商品房預租
(合同編號: )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租方(甲方):
【出租】
承租方(乙方):
預出租方(甲方):
【預租】
預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____________(出租/預租)的____________(房屋/商品房)事宜,訂立本合同。


- 1 -

一、出租或預租房屋情況
1-1 甲方_________(出租/預租)給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本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路________(弄/新村)______(號/幢)________室(部位)_________(以下簡稱該房屋)。該房屋__________(【出租】實測/【預租】預測)建築面積為_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用途為__________、結構為___________。該房屋的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已向乙方出示:
1) 【出租】房地產權證/房屋所有權證/_______________ ;[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
2) 【預租】預售許可證[許可證編號:_______________]。
1-2 甲方作為該房屋的_______________(房地產權人/代管人/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人)與乙方建立租賃關系。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告訴乙方該房屋_____________(已/未)設定抵押。
1-3 該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圍、條件和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的內容、標准及需約定的有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分別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為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房屋的驗收依據。
二、租賃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作為____________使用,
- 2 -
並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管理的規定。
2-2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水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而未核准前,不擅自改變上述約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3-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出租】房屋租賃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預租】具體租賃期由甲、乙雙方按本合同約定在簽訂商品房使用交接書時約定。
3-2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乙方需要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於租賃期屆滿前___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繼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4-1 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租金為( 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出租】月租金總計為(_________幣) 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萬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________角整。【預租】月租金由甲乙雙方在預租商品房使用交接書中按實測建築面積計算確定。
該房屋租金________(年/月)內不變。自第________(年/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4-2 乙方應於每月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
- 3 -
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______%支付違約金。
4-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5-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為_______個月的租金,即(__________幣)___________元。
甲方收取保證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租賃關系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餘部分無息歸還乙方。
5-2 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通訊、設備、物業管理、________等費用由________(甲方/乙方)承擔。其他有關費用,均由________(甲方/乙方)承擔。
5-3 ________(甲方/乙方)承擔的上述費用,計算或分攤辦法、支付方式和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6-1 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_____日內
- 4 -
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6-2 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6-3 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________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使用該房屋的影響。
6-4 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向有關部門審批的,則還由________(甲方/甲方委託乙方)報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及其維修責任於甲、乙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七、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7-1 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後的 ________日內應返還該房屋,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________元/平方米(________幣)向甲方支付該房屋佔用使用費。
7-2 乙方返還該房屋應當符合正常使用後的狀態。返還時,應經甲方驗收認可,並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八、轉租、轉讓和交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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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同意乙方轉租外,乙方在租賃期內,需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但同一間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轉租。
8-2 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受租方訂立書面的轉租合同。並按規定向該房屋所在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辦理登記備案。
8-3 在租賃期內,乙方將該房屋轉讓給他人承租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進行交換,必須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轉讓或交換後,該房屋承租權的受讓人或交換人應與甲方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並繼續履行本合同。
8-4 在租賃期內,甲方如需出售該房屋,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九、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9-1 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一) 該房屋佔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 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被依法徵用的;
(三) 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許可范圍的;
(四) 該房屋毀損、滅失或者被鑒定為危險房屋的;
(五) 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設定抵押,現被處分的。
(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2 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書面通知
- 6 -
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________倍支付違約金;給雙方造成損失的,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一方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一)甲方未按時交付該房屋,經乙方催告後 日內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該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徵得甲方同意改變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損壞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體結構損壞的;
(五)乙方擅自轉租該房屋、轉讓該房屋承租權或與他人交換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 月的;
(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違約責任
10-1 該房屋交付時存在缺陷的,甲方應自交付之日起的____日內進行修復、逾期不修復的,甲方同意減少租金並變更有關租金條款。
10-2 因甲方未在該合同中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產權轉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10-3 租賃期間,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房屋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 7 -
10-4 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提前收回天數的租金的________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0-5 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范圍和要求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________(恢復房屋原狀/賠償損失)。
10-6 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按提前退租天數的租金的________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抵付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甲方可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保證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則由乙方另行支付。
十一、其他條款
11-1 租賃期間,甲方需抵押該房屋,應當書面告知乙方,並向乙方承諾該房屋抵押後當事人協議以折價、變賣方式處分該房屋前 ________日書面征詢乙方購買該房屋的意見。
11-2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簽字後________生效。生效後的15日內,由甲方負責按規定向房屋所在地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辦理登記備案,領取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本合同經登記備案後,凡變更、終止本合同的,由________(甲方/乙方)負責在本合同變更終止之日起的15日內,向原登記機構辦理變更、終止登記備案手續。因甲方未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或變更、終止登記備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糾紛,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11-3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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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和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1-4 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並願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
11-5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雙方同意選擇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11-6 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________份。其中: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上海市/________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局受理處一份,以及________________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9 -
補 充 條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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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貼處) (騎縫章加蓋處)

一、 預租有關事宜
1-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乙方一次性收取 ________(幣)________元(摺合人民幣________元)預收款。預收款的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
1-2 甲方預租的商品房的交付必須符合下列第________種方案所列條款:
(一)辦理了房地產初始登記手續,取得新建商品房的房地產權證;
(二)商品非住宅的,取得了竣工驗收合格證明;商品住宅的,取得了《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
甲、乙雙方約定,選擇上述第(二)種方案的,則本補充條款中應明確雙方當事人在房屋交付與簽訂使用交接書期間的權利、義務和風險責任。
1-3 甲、乙雙方約定:
選擇上述第(一)種方案的,甲方應在取得新建商品房的房地產權證後的________日內通知乙方簽訂預租商品房使用交接書,並在簽訂預租商品房使用交接書的同時交付預租的商品房。
選擇上述第(二)種方案的,甲方應在房屋交付後________日內取得新建商品房的房地產權證,並通知乙方簽訂預租商品房使用交接書。
1-4 預租商品房使用交接書簽訂之日即為該房屋租賃的起始日。
1-5 該租賃房屋實際建築面積在房屋竣工後,以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認定的測繪機構的實測建築面積為准。甲乙雙方約定實測面積與暫測面積的誤差超過±________ %(包括________%)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6 甲、乙雙方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追究另一方違約責任。具體違約責任由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另行約定: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
2、甲方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本合同附件(三)約定的;
3、在房屋交付前甲方或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
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 在預租期內,乙方不得轉租該房屋、轉讓該房屋的承租權或交換該房屋的承租權。
二、 其他有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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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一
該房屋的平面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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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貼處) (騎縫章加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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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二
該房屋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圍、條件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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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貼處) (騎縫章加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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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三

現有裝修、附屬設施及設備狀況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
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及設備的約定
-----------------------------------------------------------
(粘貼處) (騎縫章加蓋處)

- 13 -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國籍: 國籍: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注冊證明/身份證號碼: 注冊證明/身份證號碼:

住址: 住址: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簽名蓋章: 簽名蓋章: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紀機構名稱:

經紀人姓名:

經紀人資格證書編號:
- 14 -

⑤ 有公租房租賃合同是否可按地段人讀小學

建議去咨詢當地的教育主管部門。
公共租賃住房是指由國家提供政策支持,版各種社會主體通過新建權或者其他方式籌集房源、專門面向中低收入群體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個國家住房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公共租賃住房不是歸個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機構所有,用低於市場價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價格,向新就業職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學畢業生,還有一些從外地遷移到城市工作的群體。

⑥ 怎麼申請深圳市房屋租賃合同

提問所指,並不是要申請一份空白的租賃合同吧,應當是指在深圳如何申請公租房。

1、申請人年滿18周歲註:提出申請深圳公租房的當天開始滿18周歲,含當日

2、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提出申請深圳公租房時在深圳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正在深圳領取低保廉租貨幣補貼、低收入或人才租房貨幣補貼的,可以申請深圳公租房,但在其簽訂深圳公租房合同後,應當立即停發租房貨幣補貼;

3、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在深圳市未購買過政策性住房,未享受過購房補貼政策;在本市未擁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且在2011年之後未在本市轉讓過或者因離婚分割過自有住房,即三年內未在深圳市擁有自有住房的居民,就可以申請深圳公租房。

4、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在深圳市未擁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自有住房包括:安居房(含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會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房改房、經濟適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集資房、拆遷安置房、軍產房、商品房、自建私房及住房建設用地,且在申請受理日之前三年內(即2011年1月30日後)未在深圳市轉讓過或者因離婚分割過自有房;

5、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無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為。

三、注意事項:

申請人已經組建家庭的,應當以家庭為單位提出深圳公租房輪候申請,具有深圳戶籍或者持有深圳市居住證滿一年的申請人配偶、未成年子女應當列為共同申請人。申請人的配偶屬現役軍人的,可以不受戶籍及持有深圳居住證期限的限制。 具有深圳戶籍的申請人父母、成年子女可以作為共同申請人,但在承租期間不得重復享受深圳市其他任何住房保障政策優惠。申請人的成年子女因服兵役、就讀全日制學校而將戶籍遷出深圳市的,視為具有深圳戶籍、可以提出申請深圳公租房。

四、申請深圳公租房,具體流程如下:

1、申請人登陸深圳市住宅租賃管理服務中心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統一輪候系統

2、點擊公共租賃住房輪候申報系統;

3、注冊、登錄並仔細閱讀《公共租賃住房輪候申請須知》;

4、憑身份證號碼和手機號碼獲取驗證碼;注冊、登錄並仔細閱讀《公共租賃住房輪候申請須知》;

5、在線填寫《深圳市公共租賃住房輪候申請表》,申請信息核實無誤後,在線提交並列印《申請表》。提交書面申請材料前可以在網上自行更正相關信息,修改申請信息後須重新提交列印後的《申請表》;

6、提交《申請表》後,可自行預約提交書面材料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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