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山東省建設廳各部門領導分別是誰
辦公室
負責人: 崔秀順
職能分工: 協助廳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文秘、檔案、保密、信訪、政務信息、督辦、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和重要會議組織工作;管理城市建設檔案。
綜合財務處
負責人: 盧曉棟
職能分工: 組織編制全省建設事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計劃;負責行業統計工作;負責各項建設資金的管理;負責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指導監督直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負責全省城市建設利用外資項目的有關協調工作。
政策法規處
負責人: 楊建武
職能分工: 組織擬定全省建設行業政策和法規、規章並組織實施;負責綜合性政策的調查研究;負責建設行政執法和行政復議工作。
科技教育處
負責人: 王潤曉
職能分工: 研究擬定建設系統科技教育發展戰略和規劃;組織新技術、新產品、新材料的研究、開發和推廣應用,組織科技合作項目的實施及引進技術消化、吸收和創新;組織指導本系統職工教育培訓工作。
工程建設處
負責人: 宋錫慶
職能分工: 擬定規范建設市場各方主體的市場行為及工程招標投標、工程質量、施工安全、合同管理和工程風險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依法查處建設市場中違法行為;負責建設監理、施工許可和竣工驗收備案工作;組織指導工程建設標準定額與造價工作;指導產品質量認證工作;負責國外企業進魯承包工程管理工作。
勘察設計處
負責人: 顧發全
職能分工: 擬定全省工程勘察設計咨詢市場規章制度?L監督執行;擬定工程勘察設計咨詢業改革方案、產業政策、技術政策;管理工程建設標准設計工作;監督實施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設施的建設工程抗震設計規范;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審核勘察設計咨詢單位資格。
城市規劃處
負責人: 李力
職能分工: 擬定全省城市發展戰略及城市規劃、規章制度;組織編制和監督實施全省城鎮體系規劃;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城市總體規劃、市域城鎮體系規劃和各類開發區規劃的審查報批;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的審查;承擔歷史文化名城審查報批和保護監督工作;負責歷史優秀建築保護工作;指導全省城市規劃執法監察;指導城市規劃、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測量工作;負責規劃單位的資質管理。
城市建設處
負責人: 周善東
職能分工: 擬定全省城市建設和市政公用事業發展戰略、規劃和規章制度;指導全省城市供水節水、燃氣、熱力、市政設施、公共客運、城市雕塑、園林、市容和環衛工作;指導城市規劃區的綠化工作;負責對國家和省重點風景名勝區及其規劃的審查報批和保護監督工作;指導城市規劃區內生物多樣性工作;指導城市規劃區內地下水的開發利用與保護;指導城市市容環境治理和城建監察。
住宅與房地產業處
職能分工: 指導規范全省房地產市場;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開發利用和房產登記發證工作;擬定全省住宅建設與房地產業的中長期規劃、科技發展戰略、產業政策和規章,擬定住宅建設、房屋拆遷、房地產開發、房地產市場、房地產評估、物業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指導全省住宅建設和供應政策的實施;組織實施房地產開發企業、物業管理企業、社會中介服務機構資質標准;擬定全省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及配套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負責住房公積金和其他房改資金的政策指導並監督使用;承擔省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村鎮建設處
負責人: 徐啟峰
職能分工: 擬定全省縣城以下建制鎮、集鎮、村莊建設的法規、規章;組織編制和監督實施全省村鎮中長期規劃和重點小城鎮建設的總體規劃;指導村鎮建設工作,組織村鎮建設試點;指導受災地區的村鎮重建、大型建設項目地區的村鎮遷建工作。
外事外經處
負責人: 胡新傑
職能分工: 組織指導全省建設系統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及對外招商引資工作;組織協調建設企業參與國際工程承包和勞務合作,指導企業開拓國外市場;承辦有關涉外事宜。
❷ 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清欠辦地址,郵編
尊敬的網路用戶你好!
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地址:山東省濟南市市中區小緯四路46號
❸ 山東省建設廳網站查詢資格證怎麼查
信號工證書查真假怎麼查
❹ 山東:停止建設領域現場專業人員考核發證工作!
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關於停止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現場專業人員統一專考核發證工作的通知
屬魯建教函〔2018〕10號
各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城鄉建委)、城管局(執法局、公用事業局、園林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停止住房城鄉建設領域現場專業人員統一考核發證工作的通知》(建辦人〔2018〕60
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省現場專業人員教育考核實際,現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1.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停止住房城鄉建設領域現場專業人員(下簡稱「現場專業人員」)考核發證工作,停止安排新的考試計劃。後續銜接工作,待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現場專業人員新的政策出台後再行布置。
2.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各設區市不再受理2018年度現場專業人員繼續教育報名考試及證書換發工作。對已報名參加繼續教育的持證人員,請按原通知中的規定和要求抓緊辦理完成。
3.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停止辦理現場專業人員單位變更、證書遺失補發等事項。
聯系方式:0531-86195342
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8年12月18日
❺ 山東省建築工程管理局和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有什麼關系
全面試行投標保證保險一年來,山東省各地圍繞建築業進行了一系列創新:如青島市於2018年10月在建築業落地「保證保險試點」,同時試點投標保證保險、合同履約保證保險、質量缺陷保修保證保險、業主支付保證保險和農民工工資支付保證保險共5類保證保險;如泰安市自2019年10月14日起試行電子投標保證保險,投標企業登陸泰安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進入網上投標系統即可在線投保——青島的履約保證保險試點經驗以及泰安的投標保證保險創新經驗都啟發此次試行意見對保證保險的減負效用加以創新,以引導履約保證保險發揮更大的作用。
試行意見充分體現了「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的原則,既通過政策貫徹制度初心,又通過市場化競爭鼓勵險企積極創新。各地、各險企可以引入第三方風控機構、第三方保函系統等加碼政策推行,履約保證保險也將在建築業大有作為。
❻ 進入山東省建設廳執業資格注冊中心後,如何進行個人注冊
1、首先打開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站
❼ 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的焊工證有效嗎怎能查真偽
這個證件應該是很有效的,因為發證機關的主體是城鄉建設廳,應該是響當當的,可以查真偽,你到相關的,我在或者到建設廳,就可以查。
❽ 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的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的行業管理;研究提出住房和城鄉建設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
(二)承擔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擬訂住房保障相關政策並指導實施;擬訂廉租住房規劃及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中央和省廉租住房資金安排並監督實施;編制全省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
(三)承擔推進住房制度改革的責任。擬訂全省住房政策,指導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編制全省住房建設規劃和年度計劃並指導實施。
(四)承擔規范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秩序的責任。起草住房和城鄉建設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依法組織編制和實施城鄉規劃,擬訂城鄉規劃的政策和規章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全省城鎮體系規劃;負責省政府交辦的城市總體規劃、跨區域城鎮體系規劃的審核報批和監督實施;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綱要的審核。
(五)承擔建立全省科學規范的工程建設標准體系的責任。組織實施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國家標准、全國統一定額和行業標准;擬訂全省有關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地方標准,制定和發布工程建設全省統一定額;擬訂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評價方法、經濟參數、建設標准和工程造價的管理制度,擬訂公共服務設施(不含通信設施)建設標准並監督執行;指導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
(六)承擔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會同或配合有關部門組織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管政策並監督執行;按規定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擬訂全省房地產業的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制定全省房地產開發、房屋權屬管理、房屋租賃、房屋面積管理、房地產估價、房屋中介管理、物業管理、房屋徵收拆遷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
(七)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規范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指導全省建築活動,組織實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起草勘察設計、施工、建設監理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組織擬訂工程建設、建築業、勘察設計的行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產業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擬訂規范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協調建築企業參與國際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
(八)指導城市建設管理工作。擬訂全省城市建設的政策、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城市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安全和應急管理;擬訂全省風景名勝區的發展規劃、政策並指導實施,負責省級以上風景名勝區的審核報批和監督管理;組織審核世界自然遺產的申報,會同文物等有關主管部門審核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的申報,會同文物主管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鎮、村)的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九)承擔規范村鎮建設、指導全省村鎮建設的責任。擬訂村莊和小城鎮建設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村鎮規劃編制、農村住房建設、農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工作;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指導全國重點鎮和省級中心鎮的建設。
(十)承擔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責任。組織擬訂全省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組織擬訂建築業、工程勘察設計咨詢業的技術政策並指導實施。
(十一)承擔推進建築節能、城鎮減排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建築節能的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推進城鎮污水處理、城鎮垃圾處理、城鎮節水等城鎮減排工作;擬訂住房和城鄉建設的科技發展規劃和經濟政策。
(十二)負責住房公積金監督管理,確保公積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住房公積金政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制定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管理和監督制度;監督全省住房公積金和其他住房資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積金信息系統。
(十三)開展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的交流與合作。
(十四)承辦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