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2003年企業死亡人員有沒有住房補貼
人活著才有權利,死了就什麼都沒有了。
㈡ 去世的退休職工可以領取住房補貼嗎
部分可以,具體看單位政策.
如:東北農業大學的《關於發放已故在職、退休職工住房版貨幣化補貼的通知》
各單位權:
為進一步做好校園「民生工程」,解決已故職工家庭實際困難,根據《黑龍江省省直機關和事業單位住房分配貨幣化補貼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經學校黨委研究決定,學校自籌資金,對已領取過省財政住房補貼資金的已故在職、退休職工,發放所欠余額部分的住房貨幣化補貼,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已故在職、退休職工的家屬,需所有繼承人共同委託其中一人來學校領取,並提供以下材料:
1.所有有繼承權的直系親屬提供授權委託書(附件1)及身份證復印件,於2012年11月26日前送校離退休人員工作處審核。
2.領款人的保證書(附件2),由代領人領款時現場辦理。
三、已故在職、退休職工住房貨幣化補貼發放時間、地點在有關部門復核材料後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1:
授權委託書
附件2:保證書
計 劃 財 務 處
國有資產管理處
離退休人員工作處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日
㈢ 上海鐵路局南京鐵路分局死亡職工,可否領取住房補貼規定哪一年以後死亡的才有
是退休後正常死亡,還是工傷死亡。
具體的問題我不清楚你個人,可以的話打電話去死者前單位的勞人科問下吧。
㈣ 關於事業單位退休死亡人員的住房補貼怎樣補
僅供參考: 機關事業單位2014年9月30日前已辦理離退休手續和已達到離退休年齡的人員(按國家有關規定經批准留任的除外),從2014年10月1日起增加離退休費。 (一)離退人員每月按下列標准增加離休費:行政管理人員,省部級正職及以上1400元,省部級副職1140元,廳局級正職900元,廳局級副職730元,縣處級正職570元,縣處級副職480元,鄉科級及以下400元;專業技術人員,教授及相當職務820元,副教授及相當職務540元,講師(含相當職務)及以下職務400元。 (二)退休人員每月按下列標准增加退休費:行政管理人員,省部級及以上1100元,廳局級700元,縣處級460元,鄉科級350元,科員及辦事員260元;專業技術人員,教授及相當職務700元,副教授及相當職務460元,講師及相當職務350元,助教(含相當職務)及以下職務260元;工人,高級技師和技師350元,高級工以下(含高級工)及普通工260元。 (三)按國家規定辦理退職的人員,按每人每月260元增加退職生活費。 (四)在按以上標准增加離退休費的基礎上,1934年9月30日前出生的離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1934年10月1日至1939年9月30日期間出生的離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 二、經費來源 這次增加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所需財政資金,按行政隸屬關系和現行經費保障渠道解決。對部分地方所需經費,中央財政通過增加均衡性轉移支付給予適當補助,具體辦法由財政部另行研究確定。養老金 養老金調整 養老金上調 三、組織實施 黨中央、國務院各部門和全國人大、全國政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及其所屬在京事業單位增加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的工作,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負責協調,各部門(單位)具體實施;各地區和中央各部門在京為單位(少數部門除外),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領導下,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 本實施方案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解釋。
㈤ 公務員退休前未領取住房補貼的,死亡時家屬可以領取嗎
可以的,住房,補貼。家屬,可以領。死亡者。已無民事行為。家屬,代領。可以。
㈥ 我能否憑死亡證明要求單位補發工資及2004年發放的住房補貼
你好,因為時間比較久了,應該還是比較困難。
㈦ 一方去世領住房補貼需要什麼手續
實行住房貨幣分配的對象是:行政機關、事業單位中的無房職工,以及已購公有住房但面積未達到規定標准(含私房未達到規定標准)的職工。已購公有住房面積達到規定標准(含私房)的職工不享受住房補貼和工齡補貼。主要有:行政、事業單位中的無房職工,以及已購公房但面積未達到規定標准(含有私房未達到規定標准)的職工;未購買福利房,於1999 年1 月1 日後購買經濟適用房或商品房的職工,可享受全額住房面積補貼和工齡補貼;凡職務(職稱)提升的可享受住房面積差額補貼和工齡補貼;1999 年1 月1 日後去世且符合補貼條件的職工可發放住房面積補貼和工齡補貼;軍隊轉業幹部在部隊已領取住房補貼的,不再享受地方住房補貼;離退休職工(含退職)按國務院國發[1978]104 號文件規定辦理了退休、退職手續、子女頂職、戶口遷回農村或異地、單位按規定給予安家補助費的,不再發放住房補貼。 發放住房補貼時所稱的「老人」,即1998 年12 月31 日前參加工作的職工,「新人」即1999 年1 月1 日後參加工作的職工。 發放住房補貼時實行「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對「老人」實行一次性補貼。即按照1998 年房改時政策,根據其住房情況、享受的住房面積控制標准、工齡情況、面積補貼標准等計算其應享受的住房補貼,並一次性計發到人,計入個人帳戶,比照公積金管理辦法進行管理;對「新人」實行按月補貼。即在職工參加工作的25 年內按月與工資一並發放,發放額這該職工上年月平均工資的一定比例。現行比例為 11.37%,今後將根據房價和職工生活水平的變化由政府適時進行調整。 根據湘直房改字[1999]07 號文件規定,計發職工工齡補貼的工齡計算到1994 年12 月31 日止,1995 年1 月1 日後的工齡不計算在發放工齡的補貼的工齡中。 省直在長單位執行統一的住房面積補貼和工齡補貼標准,現行住房面積補貼標准為249.3 元/平方米(按1998 年長沙市雙職工年收入4 倍工資總額和購買一套65 平方米經濟適用房總房價差額測算)、工齡補貼標准為5.96 元/年.平方米(為1999 年度房改出售公房工齡折扣額)。在市、州的省直單位執行當地政府房改辦公布的補貼標准。 計發職工住房補貼的控制面積標准為:廳級110 平方米、處級85 平方米、科級75 平方米、一般職工 65 平方米。(企事業單位中具有中、高級技術職稱的知識分子計發住房補貼的控制面積標准,按房改政策已明確的有關規定執行)。住房補貼計算公式: 個人住房面積補貼額=每平方米建築面積補貼額*(職工職務可享受住房面積控制標准-職工職務已享受的住房建築面積); 個人工齡補貼額=職工1994 年12 月31 日以前的工齡(含大專以上學齡)*年工齡補貼額*(職工職務可享受住房面積控制標准-職工職務已享受的住房建築面積)。 1998 年12 月31 日停止住房實物分配前,參加全額集資建房或購買經濟適用房、商品房已達標準的職工,不再發放住房補貼和工齡補貼;1999 年1 月1 日起實行住房貨幣分配後,購買或自建經濟適用住房或購買商品房的職工,給予住房補貼和工齡補貼。 根據湘房發[1999]026 號文件規定,夫妻雙方婚前未購買公房的另一方職工,可以享受住房補貼和工齡補貼。 已購買公有住房的雙職工家庭,經人民法院判決夫妻離婚(含協議離婚)後,原雙方所購公房屬夫妻共同財產,已享受國家房改優惠政策,無房方不再申請享受住房補貼和工齡補貼。 有成年子女同住的再婚夫妻,已作為兩個家庭戶按房改政策分別購買了公有住房的,分別以 65 平方米建築面積作為戶控標准,所購房已分別達到 6 5 平方米建築面積的,不再享受住房補貼和工齡補貼;已購公房但一方或雙方分別未達到65 平方米建築面積的可按差額面積計發住房補貼和工齡補貼。對於雙方均未按房改政策購買公房的再婚夫妻,按各自職務計發住房補貼和工齡補貼。
㈧ 我能否憑死亡證明要求單位補發工資和2004年發放的住房補貼
您好:
我個人認為您可以憑死亡證明要求單位補發工資和住房補貼.
㈨ 請問一退休職工已經去世才下發了住房補貼,家屬去領,職工單位說要做死亡證明公證,這種情況都需要手續3
這年頭活生生的人站在面前還不如一張紙啊
㈩ 死亡人員住房補貼申請怎麼寫
死亡人員還有住房補貼。。。。我表示無法理解 。。。
住房補貼提取申請表填寫時,需要先提供哪些資料呢?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住房補貼提取申請表申請時需要的資料明細。
一、申請人應按以下要求提供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一)職工本人提取住房補貼的,提供本人身份證。單位因撤銷、破產、解散或者改制等原因已在地區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辦理託管手續的,職工可持託管戶手冊直接向地區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申請辦理提取手續。
(二)職工委託單位經辦人代為提取的,單位經辦人應當同時出具本人及委託人的身份證。
(三)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以及還貸、租賃的,提取本人住房補貼賬戶余額不足,其配偶、按規定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時,除提供該職工的身份證外,應當同時提供本人身份證及結婚證或戶口簿等有效的親屬關系證明。
(四)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申請提取人為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應當同時提供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身份證及繼承或遺贈公證書等有效的司法證明,並在「申請人身份證粘貼處」粘貼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身份證復印件,「申請人(簽章)」處簽署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姓名。
二、申請人應按以下要求提供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應提供的證明材料。
1、購買商品房或經濟適用住房的,提供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購房發票或統一收款收據;
2、購買二手房的,提供房屋轉讓合同及契稅完稅憑證;
3、購買公有住房的,提供公有住房買賣協議書及購房發票或統一收款收據;
4、回遷、擴面住房的,提供回遷、擴面協議及購房發票或統一收款收據;
5、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村鎮規劃建設許可證等建房許可證明及購買材料的發票;
6、大修住房的,提供房屋鑒定機構出具的鑒定報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購買材料的發票。
(二)償還產權自有住房貸款本息的,提供購房合同、借款擔保合同和銀行出具的還款憑證或貸款結清憑證。
(三)租賃住房自住的,提供租賃合同和房租發票。
(四)離休、退休(退職)的,提供離休、退休(退職)證書。
(五)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且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勞動部門出具的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及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六)本地戶口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未重新就業滿5年或者男性年滿50周歲、女性年滿45周歲的,提供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七)非本地戶口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未在本地重新就業的,提供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及職工戶籍證明。
(八)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地區困難家庭(低保、特困、困難)救助證。
(九)出國、出境定居的,提供護照、戶籍注銷證明或國(境)外定居證明。
(十)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供戶籍注銷證明或死亡證明。
以上關於住房補貼提取申請表相關資料,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