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深圳哪些地方規劃了安居房
所謂安居房就是國家為解決城市住房困難戶的住房問題在房改中開創的安居工程所建設的住房。國家實施安居工程以來,首先在部分大城市下達安居工程住房建設的計劃,會同金融部門主要是建設銀行和工商銀行在資金方面給予支持,進行試點。後來安居工程的實施擴大到全國35個大中等城市。在實踐中在項目的審批、稅費的減免、住宅的設計 施工、住房建成後的出售等方面摸索出了一整套比較成熟的 經驗。
② 深圳市城市總體規劃(2007~2020
為積極應對新時期城市發展形勢需要, 2006年8月經建設部批准,我市於2006年10月啟動了《深圳市城市總體規劃(2007—2020)》修編工作。目前《深圳市城市總體規劃(2007—2020)》已經完成草案,根據《深圳市城市規劃條例》有關規定,為進一步征詢公眾意見,按照《深圳市城市總體規劃(2007—2020)》修編全過程公眾參與的工作安排進行草案公示。特公告如下:
一、公示時間:11月22日——12月21日。
二、公示地點:
1.福田區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區一樓、福田區紅荔西路8009號規劃大廈一樓、羅湖區文錦中路羅湖區政府辦公大樓一樓、南山區桃園東路2號區委大樓B棟一樓、鹽田區海景路市規劃局濱海分局一樓、寶安區創業一路1號區政府辦公大樓一樓、龍崗區中心城行政路2號建設大廈一樓。
2.在市規劃局官方網站www.szplan.gov.cn 上同步進行網上公示。
3.通過深圳各報刊、電台等媒體進行公示宣傳。
三、公眾參與意見收集途徑
1、熱線電話:89800016;
2、簡訊平台:10657302021202(僅限移動用戶);
3、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4、規劃局官方網站:http://www.szplan.gov.cn;
5、通訊地址:深圳市紅荔西路8009號規劃大廈總規修編辦公室,郵編:518034;
6、專人收集:公示現場專人派發公眾咨詢表,專人回收。
深圳市人民政府
二〇○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③ 深圳未來十年規劃具體內容有哪些
總體規劃的工作目標為:一是構建指引城市長遠可持續發展的空間結構和政策框架,為城市全面、協調發展提供有效保障。二是為有效突破「四個難以為繼」的瓶頸約束、建設「和諧深圳、效益深圳」、創建具有國家示範效應的創新型和集約型城市提供有力支撐。
具體看新聞吧,http://news.hexun.com/2010-08-24/124690253.html
④ 2000至2011年深圳出台了哪些主要的房地產宏觀調控政策和措施
深圳版國十條調控細則發布地產中國網 作者:深圳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 2010-5-6
深圳市貫徹落實國務院文件精神堅決遏制房價過快上漲的意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過快上漲的通知》(國發【2010】10號)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提出以下意見:
一、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
(一)房地產市場和住房發展事關國計民生,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屬各單位要迅速將思想統一到國家有關文件精神上來,嚴格貫徹落實國務院的決策部署,採取有效措施,堅決遏制我市房價過快上漲,切實解決我市居民住房問題。
(二)為統籌決策和部署全市房地地產市場宏觀調控和住房發展的重大話題,將市房地產宏觀調控領導小組、市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市房屋委員會等機構統一整合為市住房與房地產發展領導小組。
二、認真落實住房建設的相關規劃和計劃,切實增加住房有效供應
(三)認真落實市政府已批準的「十一五」近期建設規劃 2010年度實施計劃及土地利用計劃,市規劃國土主管部門對年度實施計劃確定的各類住房用地項目,加快選址預審、規劃許可、招拍掛出讓或用地報批等工作,確保本年度居住用地特別是保障性住房及人才安居住房用地按計劃供應;加快推進城市更新相關工作,年內完成《深圳市城市更新辦法》配套實施細則、《深圳市城市更新項目配建保障性住房暫行規定》和《深圳市城市項目配建保障性住房暫行規定》和《深圳市城市更新專項規劃2011-2015》,加快城市更新單元的審批工作,積極增加城市更新改選居住用地的供應。
2010年啟動安居商品房建設,對全市新供商品房用地和城市更新用地項目進行年度統籌,問題上配建不低於住房總建築面積30%的安居型商品房。
(四)採取有效措施,增加居住用地有效供應,提高住房建設項目供應效率。在落實本年度住房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的基礎上,增加居住用地供應;對已出讓的居住用地建立「住房建設項目手冊」制度;對已批未建居住用地加大清理力度,及時督促企業按照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約定加快建設,對認定為閑置土地的應當予以及時處理,對存在土地閑置及炒地行為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商業銀行不得發放新開發項目貸款,嚴格制止各種名目的囤地炒地行為;積極完善土地使用權出讓制度,抵制居住用地價格非理性上漲。
(五)市住房建設主管部門應做好各年度保障性住房及人才安居住房建設任務分解並落實具體用地的建設責任主體,全力推進相關報批工作,切實加強「十一五」期間和今後各年度保障性住房及人才安居住房建設進度管理,嚴格落實各年度保障性住房及人才安居住房分工、竣工和分配供應目標,加強對各類住房工程質量安全監管。
各區人民政府,光明、坪山新區管委會應加強新增保障性住房及人才安居住房項目的土地整備工作,並按照相關規劃與計劃的要求,認真組織實施各年度城市更新項目。
年度保障性住房及人才安居住房建涉及的立項、環評等審批工作,市各相關部門應按重大項目綠色通道加快辦理。
(六)根據我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城市總體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十二五」住房建設規劃,將住房保障規劃納入住房建設規劃,統籌安排「十二五」期間我市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及人才安居建設總量、結構、用地、資金及相關實施措施。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及人才安居住房用地供應量占「十二五」期間新增住房用地供應總量的比例不低於70%。
三、採取有效措施,堅決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
(七)嚴格執行國務院國發(2010)10號文對購買不同套數住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差別化信貸政策,限制各種名目的炒房和投機性購房;商業銀行根據風險狀況,暫停發放購買第三套房以上住房貸款;對不能提供1年以上本市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暫停發放購買住房貸款。對境外機構及個人購房,嚴格按照有關政策執行。
(八)認真執行國家引導個人合理住房消費和調節個人房產收益稅收政策,要嚴格按照稅法和國家政策規定,認真做好本市土地增值稅的徵收管理工作。
四、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設,實施人才安居工程
(九)認真執行《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條例》,相關配套實施細則應當在年內完成並向社會公布,加強保障性住房建設、分配和推出等一系列的制度建設,切實解決低收入居民住房困難;加快落實人才強市戰略,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實施人才安居工程的相關政策,明確人才安居工程的保障對象、標准和方式,建立健全人才安居工程的運行機制,加大人才安居住房的建設力度和有效供給,全面緩解人才住房困難,打造人才「宜聚」城市。
(十)認真執行住房保障發展規劃2010年度實施計劃,年內完成開工建設保障性住房及人才安居住房5萬套,分配供應1萬套,發放5000戶低收入戶籍家庭保障性住房貨幣補貼的工作目標;市住房建設主管部門明確年度各項新建保障性住房項目的開工、竣工、分配時間,並嚴格按照規定的時間開展建設和分配工作;市、區發展改革和財政部門按照計劃安排供應資金。
(十一)市住房建設主管部門採取多渠道的方式籌集和儲備保障性住房及人才安居住房,並嚴格管理,對於「關停並轉」或未按規定擅自租、售已建產業配套住房的企業,政府收回其相關配套住房納入保障性住房及人才安居住房管理。
自本意見發布之日起,通過配售方式新取得保障性住房及人才安居住房的家庭(包括申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或個人,再行購置商品住房或將保障性住房擅自轉讓的,政府直接回購該保障性住房,並重新分配給其他符合保障性住房及人才安居住房條件的家庭或個人。
五、加強房地產市場秩序整頓,完善信息共享機制
(十二)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制度建設,出台《深圳市房地產市場監管辦法》。建立由多部門參加的房地產秩序聯合監管工作機制,6月底前,在全市開展一次房地產市場秩序專項整治工作,市各有關部門應切實負起責任,加大力度,強化房地產市場監管。
金融監管部門要指導和監督商業銀行嚴格住房消費貸款管理,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套數認定的政策標准,外匯管理部門要加強外資進入本市房地產市場的監管。
市規劃國土主管部門要加大專項整治和清理力度,對存在土地違規行為的房地產企業,限制新購置土地和參與城市更新;嚴格落實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完善商品住房預售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建房(2010)53號),對全市在建商品住房項目進行清理,加大預售監管力度,對囤積房源-捂盤惜售等違法違規行為,會同市場監管部門加大曝光和處罰力度,情節嚴重的依法取消房地產市場經營資格,對違法違規的要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市價格監督檢查後部門要強化商品住房價格監管,依法查處在房地產開發、銷售和中介服務中的價格欺詐、哄抬房價以及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等行為。
市稅務部門加強對定價過高、漲幅過快的房地產開發項目進行重點清算和稽查,嚴格土地增值稅的徵收。
市監察部門加強市有關部門落實國家、廣東省和本市房地產宏觀調控政策情況的監督檢查,對穩定房價、建設保障性住房工作不力的部門,追究相關責任。
(十三)市發展改革、統計、規劃國土、住房建設、市場監管、金融、財稅、房屋租賃等部門在繼續完善各自數據信息管理的基礎上,在市住房和房地產發展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由規劃國土部門負責,各部門協助,建立服務於全市房地產宏觀調控的信息共享與業務平台,將房地產市場、住房保障、房屋租賃、房地產金融與稅收以及其他與住房和房地產相關的統計數據信息進行整合,加強房地產信息監測,切實提高房地產宏觀調控的工作效率與決策水平。
⑤ 深圳市規劃局的工作重點
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持下,市規劃局緊緊圍繞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和諧深圳、效益深圳的目標和要求,不斷改革和改進城市規劃工作,一年多來,規劃工作各個方面都取得了較好的成績,進一步提升和加強了城市規劃工作的地位和作用,促進了城市建設的持續發展,改善了城市的綜合環境。
積極謀劃城市發展策略,開展了《深圳2030城市發展策略》研究,經過反復錘煉,不斷修改,目前已進入公眾咨詢階段。該項目向李鴻忠書記及市五套班子領導作了專題匯報,得到充分肯定。組織編制城市近期建設規劃,成立了由許宗衡市長親自任組長的工作領導小組。基本完成八大組團規劃的編制和公示,南山分區的規劃市政府已經正式審批。大力推進法定圖則編制,5年內法定圖則將基本實現覆蓋全市規劃建設區,規劃的先導作用和現實指導作用將進一步強化。組織完成了奧體新城規劃設計、西沖濱海旅遊度假區概念規劃的國際咨詢活動,開展了深圳(龍華)新客站綜合規劃國際咨詢活動,為進一步豐富和塑造我市的城市特色做出積極探索。積極組織策劃首屆深圳城市建築雙年展活動,為豐富深圳國際化城市的內涵、發展深圳的文化產業作出積極貢獻,首屆「雙年展」已於2005年12月10日正式開幕。
大力推進交通市政基礎設施規劃建設,編制完成了《深圳市整體交通規劃》和《深圳市公共交通規劃》,明確了城市綜合交通體系的發展目標,制訂了交通一體化發展戰略和整體交通規劃方案,認真落實公交優先發展戰略,為制定我市《交通發展白皮書》打下了堅實基礎。上述兩項規劃得到了市領導的高度評價,社會反響強烈。大型基礎設施項目規劃建設進展順利。編制完成了《國家鐵路深圳地區布局規劃》,完成了「二線二站」的前期規劃工作,積極推進城市軌道交通的規劃建設,完成了軌道二期1、4號線延長段和3號線的詳細規劃,同時結合3號線的實施編制完成《深惠路(深圳段)交通改善規劃方案》。全力做好重大建設工程項目前期准備和服務工作,參與了福龍路、廣深沿江高速公路、南坪快速(一期)、寶安大道接深南路連接段、前海填海工程等10多項大型市政工程項目的設計協調配合工作。積極推進深圳河灣水污染水環境治理,組織修編完成的《深圳市污水系統布局規劃(2002-2020)》得到由錢正英院士領銜的專家組和市領導的肯定,規劃提出的「正本清源、截污限排、污水回用、生態補水」已成為深圳河灣水污染水環境治理的指導方針。編制完成《深圳市電力管網專項規劃》,通過結合電力部門發展規劃和各層次城市規劃,提出切合實際、符合電力發展需要的電力設施和高壓走廊的空間布局和合理的土地利用方案。
不斷規范和完善建設用地管理工作,加快推進建設用地現狀調查清理,積極組織開展2006年度建設用地計劃研究。建立了近期建設規劃年度實施計劃制度,統籌全市建設項目用地計劃、城中村(舊村)與舊城改造計劃及市政基礎設施建設計劃等,將規劃對城市建設和土地供應的引導作用進一步落到實處。組織開展的產業用地指南研究項目進展順利,對產業用地的投資密度、開發強度等重要指標設置門檻,將有效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和集約化水平。資源管理進一步加強,節約型城市建設全面展開。劃定了全市基本生態控制線,作為城市建設的禁區和「高壓線」,經市政府批准,出台了《深圳市基本生態控制線管理規定》。圍繞建設國際化城市目標,穩步推進城中村改造工作。編制出台了《全市城中村(舊村)改造總體規劃綱要》和《關於深圳市城中村(舊村)改造暫行規定的實施意見》等指導我市城中村改造工作的綱領性文件。還編制了《深圳市城中村改造專項規劃編制技術規定》、《市城中村改造資金管理辦法》等一系列城中村(舊村)改造配套政策。制定了2005年全市城中村(舊村)改造年度計劃,全市城中村(舊村)改造中長期計劃編制工作進展順利,將融合進近期建設規劃及國民經濟發展五年規劃的內容中。積極協調推進各區城中村改造具體項目。完成了2005年年度改造計劃13個全面改造項目中10個項目專項規劃的審批工作。
不斷加強機關自身建設。針對新形勢下規劃工作的新要求和當前我局工作存在的突出問題,在全局系統內全面開展了以「全面提高、提升、提煉規劃工作質量」為目標的質量建設年工作。營造濃厚的學習型機關氛圍,先後邀請國內外機構、政府機關以及著名高校的數十名專家學者,組織了二十多次大型高水平的學術報告會。
今後,市規劃局將切實按照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和諧深圳、效益深圳的要求,充分發揮規劃的「先導、主導、統籌」作用,在整合優化空間結構、集約高效配置資源、提高基礎設施的保障能力、促進區域和諧發展、加強規劃法制建設、提高規劃服務水平等方面繼續開拓進取,振奮精神,真抓實干,把深圳建設國際化城市的偉大事業不斷推向前進。
一:2011年前新建自行車道135公里
《規劃》提出,特區內整個自行車道總長將達到245公里(新規劃建設自行車道135公里及全部保留原有的自行車道110公里)。同時,完善部分道路上自行車道的連續性(如深南大道);在自行車道上設置統一、規范的標識系統。
規劃方案
1.特區內新建自行車道(預計總投資4600萬元)
●2008年度23條41公里
深南大道、登良路、公園路、泰然六路、筍崗路、南園路、八卦路、寶安北路、人民南路、沿河北路、黃貝路、怡景路、華麗路、愛國路、深沙路、海濤東路、臨海路、東濱路、福民路、華強北路、紅嶺路、南海大道
●2009年度20條35公里
南山大道、大學城規劃路6條、朗山路、華僑城支路5條、荔枝公園內道路2條、筆架山公園內道路2條、香蜜湖度假村內道路2條、僑城東路、金田路、茶光大道、福華路
●2010年度16條38公里
科苑大道、沙河西路、創業路、紅荔西路、嘉賓路、白石路、振華路、布吉路、布心路、深圳灣地區支路6條、濱海休閑帶自行車道
●2011年度12條21公里
龍珠八路、東港路、高新南十道、深灣一路、石洲中路、沙河街、民田路、上步路、東門路、翠竹路、東樂路、太白路。
2.新建11座人行過街天橋(地道)(預計總投資7000萬元)
●2008年度5座
桃源村、北環大道、天橋
筆架山水廠、北環大道、天橋
南方制葯廠、北環大道、天橋
新沙路、濱河路、天橋
市委黨校、香蜜湖路、天橋
●2009年度3座
藝園路、北環大道、天橋
科技中二路、北環大道、天橋
龍珠四路、北環大道、天橋
●2010年度3座
海園一路、濱海大道、地道
深灣五路、濱海大道、地道
深灣一路、濱海大道、地道
⑥ 急求:深圳,這座城市的城市性質,規模以及規劃結構布局非常感謝
第5條 城市性質
深圳是我國的經濟特區,全國性經濟中心城市和國際化城市。
第6條 城市職能
深圳的主要城市職能是:
1.國家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實踐自主創新和循環經濟科學發展模式的示範區。
2.國家支持香港繁榮穩定的服務基地,在「一國兩制」框架下與香港共同發展的國際性金融、貿易和航運中心。
3.國家高新技術產業基地和文化產業基地。
4.國家重要的綜合交通樞紐和邊境口岸。
5.具有濱海特色的國際著名旅遊城市。
第7條 城市發展總目標
城市發展的總目標是:
1.繼續發揮改革開放與自主創新的優勢,擔當我國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先鋒城市。
2.實現經濟、社會和環境協調發展,建設經濟發達、社會和諧、資源節約、環境友好、文化繁榮、生態宜居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示範市和國際性城市。
3.依託華南,立足珠江三角洲,加強深港合作,共同構建世界級都市區。
第二章 城市規模
第9條 城市建設用地規模
2007年底全市現狀城市建設用地規模為750平方公里。
規劃到2020年,全市城市建設用地規模控制在890平方公里以內。
2020年全市人均建設用地控制在81平方米以內。
第10條 城市增改用地規模
為轉變城市土地利用模式,規劃確定城市增改用地規模,作為對用地進行統一規劃管理和調控的依據。
1.城市增改用地是新增建設用地和改造建設用地的統稱。
2.新增建設用地是指在現狀建設用地范圍之外實施開發建設行為而新增加的建設用地(含已批未建用地的消化)。規劃期新增建設用地規模控制在140平方公里以內,主要滿足保證城市轉型所必需的重要產業、公共服務設施、交通市政基礎設施和政策保障性住房建設等方面的需求。規劃期內在保證生態環境質量和水利安全等的前提條件下,經過科學論證和嚴格審批程序,可適量填海。
3.改造建設用地是指現狀建成區內實施更新改造的用地,包括綜合整治和全面改造用地。規劃期改造建設用地規模達到190平方公里,其中全面改造建設用地規模60平方公里。改造建設用地應以提高土地利用效能為目標,優先保障產業升級以及交通市政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政策保障性住房等的建設需求。
詳見http://news.sznews.com/content/2010-09/29/content_4965966_5.htm
⑦ 深圳市建設局是什麼性質
建設局屬於行政單位,是政府組成部門,局機關使用行政編制。建設局下屬有許多事業單位,比如規劃設計院、造價站、質監站、房管局等,都使用事業編制。
⑧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的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城市建設、工程建設、建築業、建材業、勘察設計咨詢業、物業管理業、燃氣業、房屋使用安全以及住房制度改革、保障性住房建設、住房公積金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組織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政策和標准,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擬訂工程建設、建築業、建材業、勘察設計、物業管理發展規劃以及建築節能、建設科技、保障性和政策性住房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參與編制燃氣業、全市住房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
(三)負責推進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負責市保障性和政策性住房的建設、維修、租售和監督管理以及相關基礎資料的信息化和檔案工作。
(四)承擔全市住房公積金和各級維修基金的監管責任,確保公積金和各級維修基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五)承擔建築市場和建設行業監管責任。規范建築市場;負責勘察設計行業及市場管理;監管全市建設工程(含勘察設計和與工程密切相關的設備材料)招標投標活動;負責建設工程造價和工程合同管理。
(六)承擔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責任。負責建設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的監督管理;負責工程的施工許可管理;組織或參與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房屋的修繕、改造和安全使用鑒定的管理;負責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負責對工程質量監督、施工安全監督和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七)承擔推進建築節能減排責任。負責建設行業科技發展工作;負責建築廢棄物減排與綜合利用管理;組織制定建設新科技推廣、應用政策;負責建築標准化工作;管理建築節能專項資金、牆體材料改革基金和發展散裝水泥基金。
(八)承擔燃氣(天然氣)行業和安全監管的責任。負責組織協調、監督管理燃氣項目建設;負責我市天然氣長輸管線及場站的監管;負責管道燃氣特許經營的監督管理;負責核發燃氣行業經營許可;組織或參與燃氣事故的調查處理;參與燃氣價格及其他收費標準的制定和調整。
(九)承擔物業管理的指導和監督管理工作。
(十)承辦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相關工作。
⑨ 深圳市規劃局的介紹
2004年8月23日,深圳市規劃局正式掛牌成立。市規劃局是在原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市住宅局的基礎上新設立的部門,主管全市城市規劃、勘察設計及地名管理工作。市局機關內設辦公室、總師室(市規劃委員會秘書處)、政工人事處、政策法規處、綜合業務處、規劃處(市地名辦)、建設用地處、城市與建築設計處(市雕塑辦)、交通市政處及規劃督查處等10個處室;設直屬、寶安、龍崗、濱海(管轄鹽田區、龍崗區的葵涌、大鵬、南澳三鎮)4個分局,作為市局派出機構,實行垂直管理。2004年10月28日以後,市城中村改造工作辦公室也設在市規劃局。市規劃局還管理市規劃國土房產信息中心和市雕塑院等2個事業單位。市局機關和4個分局共有正式人員339名,全局系統幹部職工共計854人,其中,具有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的佔24%,本科學歷的佔53%,處級領導幹部54名,平均年齡不到40歲,其中,具有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的佔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