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2012年4月,事業單位改革後人社局的下屬單位勞動就業辦公室未來會怎麼樣會變成參公或者公務員編制么
勞動就業辦公室,有的地方叫勞動就業服務局或勞動就業中心,目前一般為財政全內供或財政容半供給。從目前失業單位改革方向來看,改成企業是不可能的了,因為該種機構一方面沒有盈利能力,一方面從事的主要是公益性的社會服務,同時承擔著一定的行政任務,估計維持不變,只是進一步強化服務罷了。
從全國范圍來看,有極少地方這樣的單位是參公的,但是就總體來看,參公的可能性比較小。事業單位改革,能改成公務員或參公的估計也是鳳毛麟角,少之又少,有些政府部門下屬職能機構本身就完全行使執法權的單位估計有可能。
但是值得慶幸的是,目前乃至以後很長一段時間,就業問題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是關繫到發展和民生的問題,只能看中央及省兩級政府重視到什麼程度了。重視,參公!不夠重視,維持現狀!(推向市場是絕對不可能的)那麼國家及政府重視就業就變成了屁話。
改不改,怎麼改,拭目以待,再說了,改不一定是壞事。
㈡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改革後是參公管理、事業單位還是企業
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在事業單位分類改革中,做為行政輔助和行政支持類事業單內位,被明確定容性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目前的定位是:不以盈利為目的的公益一類直屬事業單位。機構承擔著兩類重要職能:一類是行政監督管理職能,依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監督、管理、指導公積金運行、繳存機構運轉,及國家機關、企業職工按比例和規定繳存,管理;
指導和監督區域內公積金相關政策運轉和執行情況,對不及時或按比例繳存等違規行為進行處罰。這類職能是行政管理、行政執法類職能,一般由行政機關承擔,或者是管理類參公事業單位執行。
另一個重要職能,也是目前公積金管理中心主要從事的業務,指公積金歸集、繳存、提取、貸款、使用等功能。這類職能是公益二類職能,不以盈利為目的,為社會提供公益服務或主要為機關行使職能提供支持保障服務。
根據這兩大職能的特性,海南省成立了住房公積金管理局,為參公管理類事業局,承擔行政管理和監督職能。下設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公積金繳存、提取、使用等服務職能,為公益二類事業單位。
㈢ 廣州市住房保障辦公室是什麼單位性質是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嗎在事業單位改革中能否轉為行政機構
是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管理的。辦公室正付主任才是公務員。至於能否在事改種成為行政機構這就要具體看廣東省,廣州市倆級政府的決定了。估計是比較難的。
㈣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這個事業單位有希望轉成參公單位嗎
單位調整或職工工作發生變動,單位應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轉移手續回。轉移包括同城答轉移和異地轉移。
職工因為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或者其他原因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應當辦理住房公積金轉移手續,具體步驟如下:
職工在新調入單位的歸集部門開立公積金賬戶,並提供開戶證明;
由調出單位根據職工住房公積金分戶賬的賬面余額,填制一式四聯「住房公積金轉移通知書」,送交歸集部門辦理轉移手續。
辦理要件:
住房公積金轉移申請書;
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辦理流程異地轉移:
職工提供要件材料轉入地向轉出地管理中心出具新賬戶證明及異地轉移聯系函、轉出地管理中心轉賬或電匯、轉入地管理中心登記個人明細賬;
手續齊全情況下,異地轉移不超過15個工作日。
㈤ 事業單位改革,聽說越靠近行政職能的,以後越可能轉參公。
鄉鎮的事業編制參公的希望微乎其微。事業編制分監督類、公益一類(純公益)、公益二類(准公益),從你的崗位來看,應該是公益一類的。這類編制是不會參公的,只有監督才有希望,但鎮屬事業編制就沒有監督類的,所以,你想直接通過現在鄉鎮的崗位調整來達到參公目的,機會為零,而且以後會越來越不可能。
想參公有幾個途徑,但都很難:
1、想辦法調到市級機關,直接調為監督類是不可能的,所以最好調到一個有希望參公的,且又是公益一類的事業單位,這種數量很少很少,所以很難調,領導的子女都想往這種地方劑,因為監督類已經停止招考了,公益類的只能走這條途徑了。像有些地方的港航處等就是。
2、努力在本崗位干,爭取早提拔,先要盡快提拔為中層,當然還是事業編制的,然後再爭取提拔成副科級領導幹部,這就直接變成公務員了。
3、通過跨單位的橫向調配,爭取考成部門或者鄉鎮的中層,下面參考第2點。
4、到中層後,就有資格參加市級層面的各種選拔考試了,機會還是蠻大的,一旦到副科級就直接轉公務員了。
5、硬考。這是沒有背景最無奈的途徑了,當然我本人就是例子,從零時工考成公益一類,前年再考成公務員,不復習,每年考,全憑運氣。祝你好運。
㈥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信息中心有可能轉為參公單位嗎
就看國家對這項工作的重視程度。如果非常重視,也有可能。不過近期不會。
㈦ 請問昆明市住房保障局屬於參公事業單位,改制以後會成為什麼樣的單位
住房保障局如果是參公事業單位的話,改制後可能會成為住房保障管理局,並行使相關工作職能,事業編制轉為行政編制。
㈧ 房管局是行政單位還是事業編,事業單位改革後,房管局參公編制會怎麼樣
事業單位。
㈨ 房屋徵收補償辦公室會轉變成參公事業單位嗎
依據國務院590號令精神現在房屋徵收是由縣市級人民政府作為徵收人,政府下設版的房屋權徵收辦公室的正式工作人員應該屬行政事業編制。但是房屋徵收可以由實施單位做具體工作,實施單位屬於不以盈利為目的非官方的服務機構,這些單位可以到當地民政部門登記成立。所以說徵收實施單位的工作人員是不能直接轉為事業單位編制的。
㈩ 建設局住房保障中心是參公事業單位嗎這次十二五事業單位改革,會改成行政編制嗎
建設局住房保障中心沒有行政職能,不是參照公務員制度管理的事業單位,分類改革中,其使用的事業編制不會改為行政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