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外地人在浙江省溫州市瑞安市什麼時候有公租房
公租房需要申請。
申請公租房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一)在本地無住房版或者住房面積低權於規定標准;
(二)收入、財產低於規定標准;
(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向社會公布。
⑵ 瑞安市公積金怎麼取
(一)購買、建造、來翻建、大修自住住自房的;
(二)達到國家法定離退休年齡,或已正式辦理了離退休手續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買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六)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資收入15%以上部分的;
(七)正在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親屬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九)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十)連續失業兩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本地區最低工資收入,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十一)職工在職去世,有繼承人或受遺贈人領取的;
(十二)職工為農業戶口或非本市戶口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⑶ 關注瑞安建局網,想了解瑞安經濟適用房
關於申請購買瑞安市江南新區經濟適用住房的公告
根據市政府工作安排及《瑞安市江南新區經濟適用住房分配實施方案》的有關規定,目前江南新區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已具備申購條件。現將有關申購事項公告如下:
一、房源情況
江南新區經濟適用住房項目位於飛雲街道,江南大道以西,火車站路以北,溫福鐵路以東,由8幢高層建築組成,共計1054套,每套建築面積約70㎡,銷售基準價格暫定4000元/平方米,超出住房控制標準的6000元/平方米。
二、申請對象
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以家庭為單位,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瑞安市區(安陽街道、玉海街道、錦湖街道、東山街道、上望街道、莘塍街道、汀田街道、飛雲街道、仙降街道、南濱街道)常住城鎮居民(非農)戶籍滿 5 周年以上;
2.已婚(含已婚離異或喪偶人員)或年齡滿 35 周歲及以上的單身居民家庭;
3.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於人均建築面積 15 平方米(含 15 平方米);
4.家庭人均收入低於25381元;
5.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財產低於 10 萬元(含 10 萬元);2 人及以下家庭人均財產低於 12 萬元(含 12 萬元);
6.未享受公有住房政策或已申請退出政策享受的對象。
三、受理方式與申請時間:
1、原瑞祥新區經濟適用住房搖號未中的家庭,請於2014年9月22日至9月30日到市住房保障中心(瑞安大廈四樓窗口)重新申請;
2、首次申購對象,請於2014年9月22日-2014年10月21日到各社區(或村委員)申請。
四、申請家庭需提供的資料:
1.申請報告原件一份;
2.收入證明(固定格式);自主經營的,提供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
3.財產證明(車輛商業險保單、非住宅房產證明及評估報告、住房公積金繳存余額證明或對賬單);
4.申請人及家庭成員身份證復印件;
5.戶口冊或戶籍證明;
6.家庭成員屬行政、事業、企業單位職工的,需提供由所在單位確認蓋章的家庭成員工作簡歷;
7.婚姻狀況證明(未婚的提供未婚證明,離婚的提供離婚協議書或判決書,未再婚的提供未再婚證明);
8.現住房產權證明材料,私房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購房合同,承租公房的需提供公房使用證(或租賃合同),部隊軍產需提供部隊退房協議書;
9.夫妻雙方一方戶口不在申請所在地的,需提供其戶口所在地的住房證明;
10.原住房已經拆遷的,需提供《拆遷補償協議書》;
11.需要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五、咨詢監督電話
咨詢電話:65838192 監督電話:65827388
特此公告
瑞安市住房保障中心
望採納
⑷ 瑞安市公用建設發展有限公司怎麼樣
瑞安市公用建設發展有限公司是2018-08-17在浙江省溫州市瑞安市注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專(非自然人投資或控屬股的法人獨資),注冊地址位於浙江省溫州市瑞安市安陽街道萬松東路176號。
瑞安市公用建設發展有限公司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號是91330381MA2CR2G65W,企業法人鄭申勇,目前企業處於開業狀態。
瑞安市公用建設發展有限公司,本省范圍內,當前企業的注冊資本屬於一般。
通過網路企業信用查看瑞安市公用建設發展有限公司更多信息和資訊。
⑸ 瑞安市城鄉建設檔案館怎麼樣
簡介:瑞安市城鄉建設檔案館是瑞安市人民政府的科技事業單位,集中管理全市規劃區范圍內城市建設工程和全市重點工程的各種載體的城建檔案及有關資料。
注冊資本:45萬人民幣
⑹ 瑞安市公租房公適名單
查詢公租房申請結果有以下三種方式: (1)去當地管委會咨詢; (2)登陸當地市國回土房管局網站住房保答障頁面進行查詢; (3)撥打當地市住房保障辦事處咨詢電話,人工查詢按提示音操作,或自動查詢按提示音輸入身份證號碼。
公租房申請表提交後進入審核配租流程:
1、受理:對申請材料齊全的,申請點應予以受理,並出具受理憑證。
2、初審:自申請點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初審機構完成初審,提出初審意見。初審合格的提交市公共租賃房管理局復審;不合格的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3、復審:市公共租賃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審材料之日起7個工作日提出復審意見。合格的進行公示;不合格的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4、公示:復審合格的申請人將在市公共租賃住房信息網進行公示,內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關情況,時間不少於7個工作日。對公示對象有異議的,市公共租賃房管理局接受實名舉報,並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經核查異議成立的,應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⑺ 瑞安公租房項目開始申請,需要哪些條件
符合下面的條件的,可去當地房管局申請。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七條申回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答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准;
(二)收入、財產低於規定標准;
(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