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退役軍人保障法中有沒有住房保障規定
我仔細看了,徵求意見稿裡面沒有這個,只是說按照機關事業單位的要保證編制
㈡ 傷病殘軍人退休安置住房如何落實
傷病殘退休軍人住房保障,納入軍隊退休幹部住房保障計劃,採取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或自理住房的方式,優先落實安置住房。
㈢ 退伍軍人怎麼申請公租房
退伍軍人只要符合要求即可申請公租房。
一、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准;
2、收入、財產低於規定標准;
3、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向社會公布。
二、網上辦理流程
1、申請:申請人向省政務服務網提出申請,提交申請材料。
2、受理:網上接收申請,依法查驗申請主體、材料,申請人符合資格,材料齊全,格式規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請人不符合資格或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
3、獲取辦理結果:申請人按預約時間上網查詢辦理結果。
三、窗口辦理流程
1、申請:申請人向當地市行政服務中心社會民生類政府綜合服務窗口提出申請、提交材料。
2、受理:受理人員依法查驗申請主體、材料,錄入信息,作出受理決定。申請人符合資格,材料齊全,格式規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相關憑證;申請人不符合資格或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告知書,並退回申請材料。
公租房申請條件: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
第七條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准;
(二)收入、財產低於規定標准;
(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向社會公布。
第八條申請人應當根據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的規定,提交申請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申請人應當書面同意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核實其申報信息。
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受理,並向申請人出具書面憑證;申請材料不齊全的,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材料。
對在開發區和園區集中建設面向用工單位或者園區就業人員配租的公共租賃住房,用人單位可以代表本單位職工申請。
㈣ 軍人退休後住房公積金的領取
軍隊離、退休幹部的住房保障 中國勞動咨詢網 51Labour/ 離休幹部住房標准,與在職幹部相同。 離休幹部住房列入軍隊營建計劃,由後勤部門統一修建和維修。建房經費和材料指標,由總政治部、總後勤部下達。建房任務當年沒有完成的
㈤ 企業退休老軍人沒有住房應該怎樣解決
求助於q民政局等政府部門r,看看能不b能申請廉租房居住。 申請廉租房應履行下k列程序:(一s)戶7主向戶3口z所在地街道辦7事處或者鎮政府提出書3面申請;(二j)街道辦8事處或者鎮政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s日2起20日4內1,就申請人v的家庭收入z、家庭住房狀況進行審核,提出初審意見0並張榜公7布,將初審意見3和申請材料報送市(區e)、縣政府建設主管部門l;(三h)建設主管部門g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q日3起14日7內0,就申請人d的家庭住房狀況提出審核意見0,並將符合條件的申請材料轉同級民政部門s;(四)民政部門r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d日8起62日7內7,就申請人y的家庭收入w提出審核意見0,並反8饋同級建設主管部門k;(五i)經審核,家庭收入g、家庭住房狀況符合規定條件的,由建設主管部門c予2以4公3示7,公8示5期限為840日3。申請人y對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5向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t申訴。 根據辦6法規定,申請廉租房保障應當提供下j列材料:(一x)家庭收入d情況的證明材料;(二t)家庭住房狀況的證明材料;(三n)家庭成員身份證和戶1口x簿;(四)市、縣人q民政府規定的其他證明材料。 e□Щu
㈥ 雙軍人已退休,如何取住房補貼
軍隊人員按照規定申請支取住房補貼,由本人所在單位後勤財務部門憑批準的住房補貼計劃、個人購房申請書、簽訂的購房合同或者轉業復員命令等有效證明,按照下列有關規定辦理。
(1)對於在職軍官、文職幹部和士官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按照批準的支付余額,從其個人住房資金賬戶中撥付給售房單位或者在其個人住房資金賬戶中抵扣。
(2)對於離休、退休的軍官、文職幹部和士官按規定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從其個人住房資金賬戶中撥付給售房單位或者在其個人住房資金賬戶中抵扣。
(3)對於經批准自理住房的離休、退休軍官、文職幹部和士官,在其與原單位簽訂退房協議後,按規定先從其個人住房資金賬戶中支付一部分;在其騰退原軍產房後,再支付余額部分。
(4)對於已經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離休、退休軍官、文職幹部和士官,其個人的住房資金賬戶中的余額部分,列入年度住房補貼計劃,支付給本人。
(5)對於尚未購買住房的轉業軍官、文職幹部和士官,在其離隊時騰退軍產住房後,從個人住房資金賬戶中劃轉給地方安置接收單位或者指定的銀行賬戶。
(6)對於已購買住房的轉業軍官、文職幹部和士官,將其個人住房資金賬戶余額計發給本人。
(7)對於復員的軍官、文職幹部和士官,在其離隊騰退軍產住房後,將其個人住房資金賬戶余額計發給本人。
(8)軍官、文職幹部和士官犧牲、病故後,其合法繼承人租住軍產住房的,按經濟適用住房價格購買住房時,從其個人住房資金賬戶中撥付給售房單位或者在其個人住房資金賬戶中抵扣;未租軍產住房的,將其個人住房資金賬戶余額計發給合法繼承人。
㈦ 軍隊退休士官移交地方有沒有住房保障什麼文件依據來執行的
有住房補貼的,根據《軍隊轉業幹部住房保障辦法》規定:
住房供應保障
(三)保障方式。軍隊轉業幹部的住房,主要採取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現有住房或租住周轉住房,以及修建自有住房等方式解決。
(四)房源供應。安置地人民政府或接收安置單位,應按要求為軍隊轉業幹部提供經濟適用住房和周轉住房房源。對全遷戶軍隊轉業幹部,在其到地方報到前提供房源;其他軍隊轉業幹部,在其到地方報到後一年內提供房源。所提供的經濟適用住房和周轉住房房源,應當做到選址合理、質量可靠、設施配套。
(五)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安置地人民政府和接收安置單位建設的經濟適用住房,應優先向軍隊轉業幹部出售。軍隊轉業幹部購房面積由其根據家庭支付能力自主決定。
(六)租住周轉住房。對於安置地暫難以提供經濟適用住房的全遷戶軍隊轉業幹部、配偶無住房且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資金確有困難的其他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地人民政府或接收安置單位應提供周轉住房供其租住。有條件的地區可建設或購買適當數量的住房,作為軍隊轉業幹部的周轉住房,重點解決全遷戶軍隊轉業幹部的住房問題。
(七)購買軍產住房。租住售房區軍產住房的軍隊轉業幹部,本人及其配偶確無其他住房的,可按軍隊現有住房出售管理的有關規定購買現有住房。
(八)修建自有住房。各地應結合小城鎮的改造支持和鼓勵軍隊轉業幹部建造、翻修自有住房。軍隊轉業幹部自建住房,享受國家和安置地人民政府有關自建住房的各項優惠政策。
(九)住房檔案移交。軍隊轉業幹部及其配偶的住房情況和住房需求,由軍隊團(含)級以上單位幹部、財務、營房部門審核上報。軍隊轉業幹部住房檔案與其本人檔案材料一並移交地方。
(十)退還軍產住房。租住軍產住房的軍隊轉業幹部,本人或其配偶已購買或租住地方住房,以及已修建自有住房或採取其他方式解決了住房的,應及時退還軍產住房。
住房補貼
(十一)住房補貼來源。軍隊轉業幹部服現役期間的住房補貼,由中央財政專項安排;轉業後在地方工作期間的住房補貼,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或接收安置單位按有關規定解決。
(十二)住房補貼對象。2000年及其以後批准轉業的軍隊幹部及其配偶,未按忘記入成本價、標准價、安居工程房價購買住房或未參加集資建房的,可按規定申請住房補貼;已按房改成本價、標准價、安居工程房價購買住房或參加集資建房給予貨幣補差的,按軍隊有關規定執行。
配偶已租住地方住房的,可按房改成本價購買、購房實際建築面積未達到購房補貼建築面積標準的,分別按軍隊和地方的有關規定給予貨幣補差;按經濟適用住房價格購買其配偶現租住住房的,夫婦雙方可以按規定分別申請住房補貼。
(十三)住房補貼方式。軍隊轉業幹部服現役期間的住房補貼,按總參謀部、總政治部、總後勤部《軍官、文職幹部、士官住房補貼暫行辦法》([2000]後財字第18號)規定計發,計發時間截止到軍隊停發工資的下一個月。
安置地經濟適用住房基準價格高於軍隊基本住房補貼基準房價的,由軍隊按規定計發地區住房補貼。軍隊轉業幹部到地方後的住房補貼,由接收安置單位按照本單位與其軍隊職務等級相當或同等條件人員的有關規定執行。
(十四)住房補貼申請。軍隊轉業幹部申請服現役期間的住房補貼,應如實提供家庭住房情況等有關資料,由本人所在團(含)級以上單位營房部門會同幹部、財務部門共同審核辦理。
(十五)住房補貼發放。軍隊轉業幹部服現役期間的住房補貼,由軍隊團(含)級以上財務部門在軍隊轉業幹部離隊時計發給個人。其中,租住軍產住房的,退還軍產住房時計發給個人。
(十六)配偶住房補貼。軍隊轉業幹部配偶的住房補貼按其所在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已實行住房補貼制度的單位應按國家及當地的有關規定及時予以劃撥、支付。夫婦均為軍隊幹部,一方轉業需要購買住房的,留隊一方可以申請住房補貼。
(7)退休軍人住房保障擴展閱讀
以崑山市為例,根據《崑山市軍隊轉業幹部住房保障管理辦法》
第五條 申請時需提交以下相關資料:
1、申請書;
2、崑山市轉業幹部購房政府貨幣化補貼審批表;
3、戶口簿、家庭人員身份證、婚姻關系證明(喪偶或離異的提供相關證明)、轉業軍人證明;
4、無自有住房情況證明:申請人原所在部隊師(含師)以上住房管理單位的證明(夫妻雙方均未按政策享受過地方或軍隊房改待遇,包括房改購房、經濟適用房、安居房、集資建房及其它相關貨幣補償)。
第六條 申報程序:
1、市軍轉辦負責我市安置的軍隊轉業幹部住房保障對象的受理、初審;
2、初審單位必須對申請人所提供的申報材料進行復核,同時加蓋「與原件一致」字樣,並在崑山市轉業幹部購房政府貨幣化補貼審批表上明確審批意見。
3、申報時間一般為每年第三季度,具體以書面通知為准。
4、市雙擁辦、民政局、財政局、住建局對符合初審規定的申請人進行聯合復審,並將符合購房補貼條件的申請人名單予以公示。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軍隊轉業幹部住房保障辦法
參考資料來源:蘇州市人民政府-崑山市政府關於印發崑山市軍隊轉業幹部住房保障管理辦法的通知
㈧ 部隊退休幹部住房安置
一、軍隊領導幹部退休住房怎麼安置
軍隊轉業幹部的住房,由安置地政府按照統籌規劃、優先安排、重點保障、合理負擔的原則給予保障,主要採取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現有住房或者租住周轉住房,以及修建自有住房等方式解決。
計劃分配的軍隊轉業幹部,到地方單位工作後的住房補貼,由安置地政府或者接收安置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解決。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到地方後未被黨和國家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錄用聘用期間的住房補貼,按照安置地黨和國家機關與其軍隊職務等級相應或者同等條件人員的住房補貼的規定執行。
軍隊轉業幹部因配偶無住房補貼,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超過家庭合理負擔的部分,個人支付確有困難的,安置地政府應當視情給予購房補助或者優先提供住房公積金貸款。
軍隊轉業幹部住房保障具體辦法,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軍休幹部按年度接收安置過程
這一過程的主要特點是,為了加強國防建設,加快軍隊現代化建設的步伐,適應改革開放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將軍休幹部按批次計劃接收安置改為按年度計劃接收安置。其目的是,加快接收安置進度,實現軍休幹部接收安置工作良性循環。這一過程除了在形式上將批次安置改為年度安置外,更主要的是結合軍隊住房改革,軍休幹部的安置住房均以貨幣化取代了原來的集中建房和集中管理的模式,所以這一過程的軍休幹部在移交安置後均是分散居住的。
綜上所述,軍休工作是保障軍隊和國防建設,適應改革開放和社會發展的形勢,促進社會和諧發展的一項長期的政治任務。
根據以上內容的相關的回答可以得出,軍隊離休退休幹部的安置管理工作是直接服務於軍隊和國防建設的一項重要工作,所以是非常重要的,所以應當由當地的政府對領導幹部的退休安置房進行管理,如果您還有相關法律咨詢可以致電華律網在線律師解答。
㈨ 軍人退休後住房公積金領取
住房公積金的領取需要以下條件:
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專的自住住屬房時;
在離休、退休或到達離休、退休年齡時;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且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時;
戶口遷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時;
非本市籍職工調離本市時;
職工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時,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儲存余額抵沖;
在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時,職工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以提取死亡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中的儲存余額,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同時作銷戶處理。
住房公積金提取流程:
個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審批)書;
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夫妻提取須提供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
由於哪種類型提取公積金按照相應的條件提供所需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