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建設部什麼時候改為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是2008年中央「大部制」改革背景下,新成立的中央部委。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負責建設行政管理的國務院組成部門。(前身為建設部,設立於1988年3月28日).2008年3月15日,根據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建設部」改為「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Ⅱ 住房城鄉建設部和建設部是一個部門嗎
可以說是!
建設部算是住房與城鄉建設部的前身。
後來國家出台住房保障政策,進而把職能劃歸建設部,就演變為後來的住房與城鄉建設部。
現在大家便於習慣,有時候還是叫建設部。
不過應該叫住建部才對。
Ⅲ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網站 網上答疑
最近在改版,沒有顯示出來,稍等一段時間看看,或者直接打電話到去問。
Ⅳ 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於徵求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意見的函回復了沒
二級建造師考過了拿到證,還需要注冊!二級建造師考過了拿到《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必須經過注冊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建造師注冊證書》方可執業。《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153號)第三條:本規定所稱注冊建造師,是指通過考核認定或考試合格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建造師資格證書(以下簡稱資格證書),並按照本規定注冊,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建造師注冊證書(以下簡稱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擔任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及從事相關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未取得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的,不得擔任大中型建設工程項目的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不得以注冊建造師的名義從事相關活動。第五條:注冊建造師實行注冊執業管理制度,注冊建造師分為一級注冊建造師和二級注冊建造師。取得資格證書的人員,經過注冊方能以注冊建造師的名義執業。二級建造師是建築類的一種執業資格,是擔任項目經理的前提條件。二級建造師執業合格者,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部門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取得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且符合注冊條件的人員,必須經過注冊登記後,方可以建造師名義執業。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本行政區域內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的注冊法,報建設部或其授權備案。准予注冊的申請人員,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建造師注冊證書》。
Ⅳ 2017年和2018年連續兩年未發布《城鄉建設統計公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住建部)你想怎麼滴有貓膩
可能是沒有具體統計數字或者沒有統計吧,如果你需要的話可以申請公開啊,看會得到什麼樣的回復
Ⅵ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是一個單位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前身,是2008年國務院「大部制」改革下,新成立的中央部委,簡稱住建部。
Ⅶ 國家建設部與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是一回事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前身,是2008年國務院「大部制」改革下,新成立的中央部委,簡稱住建部。 是,後者是在國務院,
Ⅷ 住房與城鄉建設部與建設部有什麼區別
兩者是同一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簡稱為建設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是2008年中央"大部制"改革背景下,新成立的中央部委。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負責建設行政管理的國務院組成部門。
Ⅸ 如何理解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鄭州建築業企業資質的申辦流程 一)建築業企業三級資質(含增項資質)審批 三級建築業企業資質許可(含增項資質,鐵路、交通、水利、信息產業、民航等資質類別除外)的受理、審查及審批均由各地市、縣建委負責,涉及鐵路、交通、水利、信息產業、民航等資質類別的,地市、縣 鄭州建築業企業資質的申辦流程一)建築業企業三級資質(含增項資質)審批三級建築業企業資質許可(含增項資質,鐵路、交通、水利、信息產業、民航等資質類別除外)的受理、審查及審批均由各地市、縣建委負責,涉及鐵路、交通、水利、信息產業、民航等資質類別的,地市、縣建委受理並初審後,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將材料上報省建委政務辦理中心服務窗口,由省建築管理總站分送省有關專業部門提出審查意見後,省建委審批,省建委政務辦理中心服務窗口出件。(二)建築業企業三級升二級資質和專業承包二級升一級資質(含增項資質升級)的審批1、各地市、縣建委受理並初審;2、省建委政務辦理中心服務窗口接件;3、省建築管理總站匯總分類,涉及鐵路、交通、水利、信息產業、民航等資質類別的,分送有關專業部門提出審查意見;4、省建築管理總站組織專家評審;5、省建委審查並公示;6、省建委審批並公告;7、省建委政務辦理中心服務窗口出件。省直屬企業新增項資質由省建委政務辦理中心服務窗口接件,經省建築管理總站審查後,省建委審批,省建委政務辦理中心服務窗口出件。(三)建築業企業總承包一級資質、部分專業承包二級升一級資質(鋼結構工程、橋梁工程、隧道工程、核工程、海洋石油工程、爆破與拆除工程)和特級資質的審批1、各地市、縣建委受理並初審;2、省建委政務辦理中心服務窗口接件;3、省建築管理總站匯總分類,涉及鐵路、交通、水利、信息產業、民航等資質類別的,分送有關專業部門提出審查意見;4、省建築管理總站組織專家評審;5、省建委審核後上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6、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審批;7、省建委政務辦理中心服務窗口出件。四、辦理時限(一)建築業企業三級資質(含增項資質)審批,各地市、縣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工作。(二)建築業企業三級升二級資質和專業承包二級升一級資質(含增項資質升級)的審批,地市、縣建委自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上報工作,省建委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工作(專家評審時間和公示時間除外)。(三)建築業企業施工總承包二級升一級資質和部分專業承包二級升一級資質(鋼結構工程、橋梁工程、隧道工程、核工程、海洋石油工程、爆破與拆除工程)以及晉升特級資質的審批,地市、縣建委自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上報工作,省建委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工作(專家評審時間除外)。(四)涉及鐵路、交通、水利、信息產業、民航等資質類別的建築業企業資質,由省建築管理總站分送省有關專業部門審查,省有關專業部門在20個工作日內將審查意見送回省建築管理總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