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看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
1. 國有建設用地:按照城市開發規劃,進行「招拍掛」,由開發商競購建設用地使用權,然後依照開發規劃進行有計劃的開發,所建商品房產權允許出售和流通;而工業用地則用於建設廠房,不能進行商品房開發。2. 集體建設用地:所有權屬於村集體,經上級批准可以搞建設開發,用途有二,一是企業用地,二是集體建房用地。企業用地只能建設工廠或各種類型的村辦企業;集體建房是村民集體行為,用於村民改善居住條件,房屋產權只能在村民內部相互轉讓,不能向社會公開出售;建設用於出租的房屋或賓館(已經城市化的村集體,例如深圳市區內),可以經營出租,但沒有產權證,不能出售。3. 宅基地:屬於村民的基本住宅用地,村民只有自家使用權,既不能轉讓,也不能出售,調整宅基地的使用權在村委會。4. 小產權房:由於城市化,很多村莊並入市區或郊區,但仍然保留了村集體的建制和建設用地,村集體用於本村的商業開發,建設了一些小產權房,有房屋建設登記證,但沒有獨立的土地使用權證,只有村集體土地使用權,此類房屋國家目前還不允許當作商品房流通。
Ⅱ 集體租賃住房和小產權房有什麼區別
集體租賃住房和小產權房有本質區別。
監管部門拉響警報,開始嚴查銀行系消費貸、信用卡透支交易資金流入樓市的問題。據上證報28日消息,繼北京、江蘇、深圳、廣州之後,江西銀監局聯合人民銀行南昌中心支行近日對轄內各商業銀行深入開展自查自糾。單筆貸款金額10萬元及以上的消費貸將納入核查范圍。
央地密集發文力挺科技金融 抵質押物創新等措施將加快推廣
「雙創」風口下,科技金融成為監管部門重點推動的業務領域,從中央層面到北京、上海等地方,多個科技金融創新支持政策在近一個月內密集落地。
據經濟參考報28日消息,這些政策從不同層面明確了科技金融的制度框架,具體政策措施包括創新科技企業抵質押物,鼓勵投貸聯動試點,完善風險防範和風險分擔機制等,其目的在於全面拓寬科技型企業的融資渠道。
民生金融智庫首席宏觀研究員朱振鑫表示,一些銀行很早就已經開始探索「以關聯企業從產業鏈核心龍頭企業獲得的應收賬款為質押的融資服務」,隨著「互聯網+」模式的興起,藉助互聯網、大數據徵信、普惠金融等創新技術,為核心企業及其上下游企業提供交易平台和融資解決方案,更成為不少銀行的共同選擇。
在創新抵質押物的同時,政策也著力建立一套完善的風險防範和風險分擔機制,提高金融支持科技創新的商業可持續性,包括推廣貸款、保險、財政風險補償捆綁的專利權質押融資等。朱振鑫表示,科技金融創新的推進必須要有嚴格的配套政策措施作為支撐,並強化監管,防範風險。
中國社科院工業經濟研究所副研究員渠慎寧表示,專利權抵押的背景在於以互聯網企業為代表的輕資產行業沒有較多的固定資產,從銀行獲取貸款往往比較困難,對金融機構而言,捆綁保險、財政風險補償的專利權抵押違約風險會有所下降,刺激他們對輕資產中小企業的資金發放。
Ⅲ 集體土地建租賃房有哪些試點城市
8月28日,國土部和住建部印發《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方案》的通知,為增加租賃住房供應,構建購租並舉的住房體系,拓寬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增收渠道,確定在北京、上海、沈陽、南京、杭州、合肥、廈門、鄭州、武漢、廣州、佛山、肇慶、成都等13個城市開展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城市。
有業內人士直言,目前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僅是在13個城市進行試點,並且採取政府主導、農民集體自願的原則,試點實施後要在2019年11月開展中期評估,並在2020年底前進行總結,這些試點會有多大的供應量尚不確定,因此對房價能有多大沖擊存疑。
Ⅳ 《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方案》是什麼有什麼用
《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方案》,是利用(農村)集體土地建設租賃住房,這樣可以解決城市國有建設用地不足的問題,同時也解決了大量在城市打拚無錢買房的打工一族的居住問題
Ⅳ 集體建設用地租賃住房可以一次性租賃50年嗎
房屋租賃最長20年,超過20年的租賃合同,20年租賃期限內受法律保護,20年後如果不再續簽租賃合同視為不固定期限租賃合同,雙方均可隨時解除。
Ⅵ 集體建設用地建房出租的政策依據是什麼
據報道,日前國土資源部會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根據地方自願,確定第一批在北京、上海、沈陽等13個城市開展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
相關人士表示,住房租賃市場試點是按照地方自願原則,部署開展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這些城市租賃住房需求較大,村鎮集體經濟組織有建設意願、有資金來源,政府監管和服務能力相對較強。
希望住房租賃試點可以早日落實下去!
Ⅶ 13城市試點集體土地建設租賃住房有哪些
近日消息,今後5年裡,北京要建設的50萬套租賃住房,它的土地儲備將主要通過集體建設用地來安排。不只在北京,日前,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還確定了上海、廣州、杭州等13個城市,開展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
相關數據統計,目前我國約有1.6億人在城鎮租房居住,占城鎮常住人口的21%,其中以新就業大學生和外來務工人員為主。在高房價時代,我國大中城市租賃市場存在房源總量嚴重不足、租價高、供應結構不合理、租住環境一般等問題。
Ⅷ 集體土地建租賃房到底是怎樣的
此次是要在超大、特大城市和住房城鄉建設部批準的發展住房租賃市場試點城市中,按照地方自願原則,部署開展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國土資源部土地利用司負責人對記者說,作為人口凈流入的代表性城市,這些城市租賃住房需求較大,村鎮集體經濟組織有建設意願、有資金來源,政府監管和服務能力相對較強。
據住建部統計,目前我國約有1.6億人在城鎮租房居住,占城鎮常住人口的21%,其中以新就業大學生和外來務工人員為主。在高房價時代,與新市民旺盛的住房租賃需求相比,我國大中城市租賃市場存在房源總量嚴重不足、租價高、供應結構不合理、租住環境一般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