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經濟適用房可以過戶給子女嗎
經濟適用房規定5年後才可以上市交易,過戶給子女也要5年。
根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三十條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價格並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購房人上市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應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
具體交納比例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政府可優先回購;購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標准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後,取得完全產權。
上述規定應在經濟適用住房購買合同中予以載明,並明確相關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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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二十條確定經濟適用住房的價格應當以保本微利為原則。其銷售基準價格及浮動幅度,由有定價權的價格主管部門會同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
依據經濟適用住房價格管理的有關規定,在綜合考慮建設、管理成本和利潤的基礎上確定並向社會公布。
房地產開發企業實施的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利潤率按不高於3%核定;市、縣人民政府直接組織建設的經濟適用住房只能按成本價銷售,不得有利潤。
第二十一條經濟適用住房銷售應當實行明碼標價,銷售價格不得高於基準價格及上浮幅度,不得在標價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經濟適用住房價格確定後應當向社會公布。價格主管部門應依法進行監督管理。
第二十二條經濟適用住房實行收費卡制度,各有關部門收取費用時,必須填寫價格主管部門核發的交費登記卡。任何單位不得以押金、保證金等名義,變相向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單位收取費用。
第二十三條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成本監審,全面掌握經濟適用住房成本及利潤變動情況,確保經濟適用住房做到質價相符。
第二十四條經濟適用住房管理應建立嚴格的准入和退出機制。經濟適用住房由市、縣人民政府按限定的價格,統一組織向符合購房條件的低收入家庭出售。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實行申請、審核、公示和輪候制度。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制定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審核、公示和輪候的具體辦法,並向社會公布。
第二十五條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當地城鎮戶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縣人民政府劃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標准;
(三)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於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住房困難標准。
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對象的家庭收入標准和住房困難標准,由市、縣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商品住房價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結構等因素確定,實行動態管理,每年向社會公布一次。
⑵ 您好!投靠子女的父母可申請保障性住房
投稿子女的父母是可以申請保障性住因為對於父母
⑶ 申請廉租房的戶主是媽媽,兒子再買房,廉住房還能住嗎
可以的,父母和兒子房產是獨立的。不影響母親使用廉租房。
一、內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容補貼或實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且住房困難的家庭提供社會保障性質的住房。
二、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補貼為主,實物配租和租金減免為輔。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聯合印發的《關於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並軌運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號)的規定,從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並軌運行,並軌後統稱為公共租賃住房。
三、申請廉租房需要的條件:
1、申請人具有5年以上當地城市常住戶口;
2、申請人必須是當地民政部門認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請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總建築面積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請家庭成員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撫養關系,並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經當地房管部門確認他處沒有住房的。
⑷ 公租房如果本人不住,可以給子女住嗎
公租房如果本人不住,是不可以讓子女住的,但是子女是可以跟公租房的租住人同住的。
根據《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退回公共租賃住房:
(一)轉借、轉租或者擅自調換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
(二)改變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用途的;
(三)破壞或者擅自裝修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拒不恢復原狀的;
(四)在公共租賃住房內從事違法活動的;
(五)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以上閑置公共租賃住房的。
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賃住房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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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騰退公共租賃住房:
(一)提出續租申請但經審核不符合續租條件的;
(二)租賃期內,通過購買、受贈、繼承等方式獲得其他住房並不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配租條件的;
(三)租賃期內,承租或者承購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承租人有前款規定情形之一的,公共租賃住房的所有權人或者其委託的運營單位應當為其安排合理的搬遷期,搬遷期內租金按照合同約定的租金數額繳納。
搬遷期滿不騰退公共租賃住房,承租人確無其他住房的,應當按照市場價格繳納租金;承租人有其他住房的,公共租賃住房的所有權人或者其委託的運營單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承租人騰退公共租賃住房。
⑸ 兒子申請公租房能給母親住嗎
可以的;
如果父母抄需襲要一起居住,則父母需要作為共同承租人進行申請。兒子申請的公租房,三代以內直系血親都可以居住,但不能租給外人 這是政府照顧弱勢群體。
⑹ 公租房如果本人不住,可以讓子女住嗎
一、公租房抄如果本人不住,是不可襲以讓子女住的。公租房是針對低收入困難家庭為出租對象的,如果子女已經成家,且不符合申請廉租房的條件的,是不能租住廉租房的。
二、依據《廉租住房保障辦法》
第二十五條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不得將所承租的廉租住房轉借、轉租或者改變用途。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違反前款規定或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退回廉租住房:
(一)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廉租住房居住的;
(二)無正當理由累計6個月以上未交納廉租住房租金的。
⑺ 兒子申請的公租房父母可以住嗎
可以,需簽訂復書面租制賃合同。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十六條配租對象選擇公共租賃住房後,公共租賃住房所有權人或者其委託的運營單位與配租對象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
租賃合同簽訂前,所有權人或者其委託的運營單位應當將租賃合同中涉及承租人責任的條款內容和應當退回公共租賃住房的情形向承租人明確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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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相關法條:
第二十八條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公共租賃住房使用的監督檢查。公共租賃住房的所有權人及其委託的運營單位應當對承租人使用公共租賃住房的情況進行巡查,如果發現有違反本辦法規定行為的,應當及時按照規定處理或者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二十九條承租人累計6個月以上拖欠租金的,應當騰退所承租的公共租賃住房;拒不騰退的,公共租賃住房的所有權人或者其委託的運營單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要求承租人騰退公共租賃住房。租賃期屆滿需要續租的,承租人應當在租賃期滿3個月前向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⑻ 公租房可以過戶給子女嗎
一、公租房既不能買賣,也不能過戶。
1、公租房產權歸政府機關,是不可以過戶的。公租房是指由國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種社會主體通過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籌集房源、專門面向中低收入群體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個國家住房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公租房不是歸個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機構所有。所以說,公租房的產權歸政府機構所有,是不可以過戶的。
2、居住公租房的人員只有使用權,公租房沒有產權。公租房僅能辦理承租人變更,在辦理承租人變更的時候,需要經過產權人同意。
3、購買的公租房,只能居住,可以繼承,但是不能上市進行交易。盡管您通過購買公租房成了有產者,但是您如果要出手賣的話,這套房子只能賣給政府。所以說,公租房只有居住權,並不享有過戶的權利。
二,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退回公共租賃住房:
(一)轉借、轉租或者擅自調換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
(二)改變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用途的;
(三)破壞或者擅自裝修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拒不恢復原狀的;
(四)在公共租賃住房內從事違法活動的;
(五)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以上閑置公共租賃住房的。
三.公租房有什麼要求
1、公租房並不是向租賃就可以租賃的,有一定的限制:中等偏下收入的認定標准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本市上一個年度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
2、城市戶籍家庭(含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家庭成員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非農業戶口5年以上,且在本市市區范圍內無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積低於15平方米的家庭。
3、新就業大學生:具有大中專及以上學歷、畢業不滿5年、在本市連續交納社會保險一年以上,且本人及家庭在本市市區范圍內無自有住房的人員。外來務工人員:在本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三年以上(含),且本人及家庭在本市市區范圍內無自有住房的非本市戶籍人員。
⑼ 關於保障性住房,現在跟父母一起住,能不能申請,在哪申請
你好,不好意思才看到您的問題
首先解答一下您的情況,現在申請,滿18周歲以後是不允許和父母一起申請的,你們算是兩個家庭。
您父母名下有房產,如果是在北京的商品房那就沒辦法申請了,因為家庭成員人均住房面積不能15平米(其中不包括你,因為你已經成年了,是單獨申請家庭)
你的情況,主要看收入 ,審核查收入是看申請當月往前推12個月的稅後收入,如果不超過10 萬就可以提出申請,如果後期想買到產權房的話,需要將收入控制在8.8萬一下。
下面是最新政策和申請條件,有不懂可追問
2013年最新保障性住房申請政策,
四表合一:4月19號以後北京市申請經適房、兩限房、公租房、廉租房不再進行細分(其中兩限房和經適房屬於產權型住房,其餘屬於租賃性質),均按照公租房最寬的標准准入,統一填寫保障性住房核定表,後期根據個人收入、資產等情況進行細分,在等待兩限房經適房過程中可先入住公租房進行過度。
保障房的准入標准
申請人具有本區城鎮戶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積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收入10萬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萬元(含)以下。申請家庭成員包括申請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已成年單身子女,申請家庭應推舉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全日制在校學生不能單獨申請,符合條件的可作為家庭成員與父母一同申請。
兩限房條件:
家庭成員中有北京市城鎮戶籍或者集體戶口
家庭年收入不超過8.8萬
家庭成員人均住房面積不超過15平
單身申請需要年滿30
三年內無賣房、離異現象
家庭總資產不超過57萬
經適房申請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