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重慶住房公積金提取流程怎麼走
公積金提取條件:
1、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申請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積金回:
(1)購買、建造、翻建、大答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發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5)遭遇突發重大自然災害,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6)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的。
2、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
(1)離休、退休的;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3)出國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
(4)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兩年仍未就業,且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5)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再就業,男性已滿50周歲、女性已滿45周歲,且家庭生活困難的;
(6)非戶籍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離開本市、戶籍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戶籍遷出本市的;
3、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申請提取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
B. 重慶公積金提取條件是什麼具體流程詳解
繳納了多年的公積金,可以取出來嗎?提取條件是什麼?需要提供什麼資料?快看看!小編為您整理了詳細的公積金提取流程。
提取條件
1、職工或其直系親屬(配偶、子女、父母)購買自住住房付清購房價款,且滿足以下條件的:
(1)購買商品房的,自購房合同備案登記之日起1年內或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之日起1年內的。
(2)購買房改房的,自簽訂購房合同之日起1年內或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之日起1年內的。
(3)購買拆遷安置房的,自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合同(協議)之日起1年內或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之日起1年內的。
(4)購買再交易房、拍賣房的,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之日起1年內的。
(5)購買保障性住房,自簽訂購房合同之日起1年內的。
2、職工或其配偶償還購房貸款本息,在貸款期限和償還額度內的,按以下條件提取:
(1)職工或其配偶償還商業貸款本息的,在還款期限內每年可提取一次。首次提取且符合首付款提取條件的,提取額度不超過首付款額度,以後各次提取,不超過對應時段已償還的貸款本息額。首次提取但不符合首付款提取條件的,首次及以後各次提取額度,不超過對應時段已償還的貸款本息額。
(2)職工或其配偶償還公積金貸款(含組合貸款)本息的,在還款期限內每年可提取一次。職工、配偶及參貸人提取金額之和不超過對應時段已償還的貸款本息額。
(3)職工或其配偶償還公積金貼息貸款的本息的,在還款期限內每年提取一次。職工、配偶及參貸人提取金額之和不超過對應時段已償還的貸款本息額。公積金貼息貸款未還清前,不能以其他條件辦理提取(銷戶性提取除外),職工當次可提取額度不超過對應時段已實際還款額度。
3、職工或其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產權自住住房,自審批文件批准之日起1年內的;
4、租房自住,在租賃合同期限內的;
5、繳存職工為農民工的;
6、職工或其直系親屬(配偶、子女、父母)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7、職工或其直系親屬(配偶、子女、父母)患惡性腫瘤、急性心肌梗塞、腦中風後遺症、冠狀動脈搭橋術、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幹細胞移植術、終末期腎病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注意:
1、同一提取條件每年只能辦理一次提取手續(前後提取時間間隔1年以上),銷戶提取和提前還清貸款除外。
2、公積金貸款職工(含參貸人、配偶)在公積金貸款(含組合貸款、貼息貸款)還清前,除銷戶提取外,只能辦理償還公積金貸款(含組合貸款、貼息貸款)的本息提取。
需提供的證明材料
一、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1、購買自住住房付清購房價款,應分別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職工購買商品房付清購房價款的,需提供全額不動產發票或契稅完稅憑證、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登記備案的購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權證或《重慶市預售商品房買賣合同登記備案證明》。
(2)購買房改房的,需提供房改房購房合同(協議)、房屋所有權證或房改房管理部門出具的准購證明文件、購房款發票或收據。
(3)購買再交易房的,需提供購房合同(協議)、過戶完畢後的房屋所有權證及契稅完稅憑證。
(4)購買拆遷安置房的,需提供拆遷補償安置合同(協議)、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購房款發票或收據。
(5)購買拍賣房的,需提供房屋拍賣確認書、購買拍賣房的發票或收據、房屋所有權證。
(6)購買保障性住房的,應提供保障性住房銷售部門簽章的購房合同(協議)、房屋所有權證或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門出具的准購證明文件、購房款發票或收據。
直系親屬付清購買本款上述類型自住住房價款的, 除提供以上證明材料外,還需提供結婚證、戶口簿或公安機關出具的直系親屬關系證明。
2、職工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應分別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職工購買商品房償還商業貸款的,按以下兩種方式辦理提取:一、償還商業貸款本息且符合首付款提取條件的:①首次辦理時,應提供《房地產權證》或房地產管理機關登記有效的《重慶市商品房買賣合同》(或《重慶市預購商品房買賣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借款合同》、首付款付款憑據(發票或收據);②以後各次辦理時,應提供對應時段已償還的個人住房貸款還款憑據(加蓋銀行鮮章)。二、償還商業貸款本息但不符合首付款提取條件的:①首次辦理時,應提供《房地產權證》或房地產管理機關登記有效的《重慶市商品房買賣合同》(或《重慶市預購商品房買賣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借款合同》、對應時段已償還的個人住房貸款還款憑據(加蓋銀行鮮章);②以後各次辦理時,應提供對應時段已償還的個人住房貸款還款憑據(加蓋銀行鮮章)。
配偶提取的,除提供以上證明材料外,還需提供結婚證或戶口簿。
注意:職工提取購房首付款,無法提供首付款發票,只能提供首付款收據的,應當提供房地產管理機關登記有效的《重慶市商品房買賣合同》或《重慶市預購商品房買賣合同登記備案證明》。
(2)職工購買再交易住房償還商業貸款的,按以下兩種方式辦理提取:一、償還商業貸款本息且符合首付款提取條件的:①首次辦理時,應提供《房地產權證》或《重慶市商品房買賣合同》、《借款合同》、首付款付款收據、全額不動產發票或含有計稅價格的契稅完稅憑證;②以後各次辦理時,應提供對應時段已償還的個人住房貸款還款憑據(加蓋銀行鮮章)。二、償還商業貸款本息但不符合首付款提取條件的:①首次辦理時,應提供《房地產權證》或《重慶市商品房買賣合同》、《借款合同》、對應時段已償還的個人住房貸款還款憑據(加蓋銀行鮮章);②以後各次辦理時,應提供對應時段已償還的個人住房貸款還款憑據(加蓋銀行鮮章)。
配偶提取的,除提供以上證明材料外,還需提供結婚證或戶口簿。
注意:職工提取首付款,如提供契稅完稅憑證且無計稅金額(計稅價格)的,還應當提供含有計稅金額(計稅價格)並加蓋房地產權管理機關或稅務機關檔案查詢章的契稅完稅憑證查詢結果。職工提供的首付款收據上的付款金額應同全額不動產發票上的購房總金額或契稅完稅憑證上的計稅金額(計稅價格)與職工借款金額之差一致,不一致的以後者為准。
(3)償還公積金貸款(含組合貸款)的,只需填報提取申請表格。配偶辦理時還需提供結婚證或戶口簿。(異地公積金貸款的,提取時參照商業貸款方式提供資料)
(4)償還公積金貼息貸款本息的,首次提取時,需提供購房合同(協議)、借款合同、對應時段還款明細;以後各次提取時,只需提供對應時段還款明細。配偶辦理時還需提供結婚證或戶口簿。
3、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應分別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國土、規劃或建設部門出具的建房批准證明文件、建房款或材料費發票。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12-13,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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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住房公積金貸款流程圖是怎樣進行的
住房公積金貸款辦理流程
1、貸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到銀行提出書面申請,填寫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並如實提
下列資料:
(一)申請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
(二)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明(指居民身份證、常住戶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證件),婚姻狀況證明文件;
(三)家庭穩定經濟收入證明及其它對還款能力有影響的債權債務證明;
(四)購買住房的合同、協議等有效證明文件;
(五)用於擔保的抵押物、質物清單、權屬證明以及有處置權人同意抵押、質押的證明,有關部門出具的抵押物估價證明;
(六)公積金核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D. 重慶假如想提取公積金,具體的流程有哪些啊
提取公積金需要什麼材料?
一、一手房提取:1、購房合同或購房協議的原件及復印件;2、購房發票的原件及復印件;3、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4、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5、職工配偶公積金提取,除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主買房人公積金提取記錄單的復印件。
二、二手房提取:1、房產證的原件及復印件;2、契稅完稅憑證的原件及復印件;3、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4、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職工配偶住公積金提取,除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原件與復印件;主買房人的公積金提取記錄單的復印件。
三、職工因購買公有住宅樓房頭次公積金提取:1、單位房管部分出具的購房協議或者購房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2、購房收據的原件及復印件;
四、辦理按揭貸款:每年可提取一次你公積金帳戶內余額的整數,用於歸還貸款。在辦理公積金貸款前,不得提取帳戶內的公積金。辦理過貸款後,每年可提取一次帳戶內的公積金用於還貸。
五、一次性付款買房:只要在半年內,憑購房合同;購房發票,可以提取你公積金帳戶內余額的整數。如果你公積金帳戶余額為1870元,可提1800元。因為裝潢申請公積金貸款或提取公積金都是不可以的。
提取公積金流程是什麼?
1、簽訂《付款約定書》。買賣雙方簽訂貸款資金劃付的《付款約定書》。
2、委託評估。借款申請人委託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認可的房屋評估機構對轉讓房屋進行評估,出具評估書。
3、房屋轉讓。房屋買賣雙方到房屋產權登記部門辦理房屋轉讓手續,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並向稅收征管中心辦妥契稅完稅手續,取得轉讓後的房屋契證。
4、貸款申請。借款申請人持前述公積金貸款須提供的材料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填寫《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並做貸款面談記錄。
5、貸款審批。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對借款申請人的貸款申請進行初審;審核;審批。
6、簽訂借款合同。簽訂借款合同,並辦理保險;公證手續。
7、辦理房屋抵押登記。借款申請人攜帶借款合同到受託銀行,經審批;蓋章後送辦證中心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手續並將受理通知書交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8、發放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收妥抵押《房屋他項權證》後,通知受託銀行發放貸款。
9、還款。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約定按月還本付息。
10、合同終止。借款人還清貸款本息後,借款合同終止,受託銀行出具貸款結清證明,貸款人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組合貸款向受託銀行)取回抵押《房屋他項權證》,並向房屋產權登記部門辦理房屋注銷抵押登記。
E. 重慶地區的住房公積金怎麼提取
住房公積金提取辦理要點:
1、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和付款憑證;
2、購買二手房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協議或房屋所有權證、契稅完稅憑證;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規劃部門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費用憑證;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資質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證明、房屋權屬證明、工程預決算及支付費用憑證;
5、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借款合同、銀行出具的還款證明;
6、租賃自住住房的,提供經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房租發票、家庭收入證明;
7、離休、退休的,提供本人離、退休證明或勞動人事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戶籍注銷證明或出境定居的證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提供繳存人死亡證明或被宣告死亡證明、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身份證、繼承權或受遺贈權證明、公證書;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門發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證明;
11、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或失業證明;
12、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個人銀行結算賬戶提取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
第一條 為進一步貫徹《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北京市實施<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若干規定》和《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加強中心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規范個人銀行結算賬戶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結合中心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管理中心)及其所屬各管理部對使用個人銀行結算賬戶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的管理。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個人銀行結算賬戶(以下簡稱個人結算賬戶)提取住房公積金是指管理中心及其所屬各管理部在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時,將符合提取條件的職工住房公積金提取額直接劃入職工個人結算賬戶的提取方式。
第四條 本辦法所稱個人結算賬戶包括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和經與管理中心簽訂協議可用於住房公積金提取的各類銀行卡或存摺。
第五條 住房公積金提取原則上採取個人結算賬戶提取方式,一般由所在單位代為辦理。特殊情況下,單位申請將提取額劃入單位結算賬戶的,須經職工本人同意。
第六條 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首次採用個人結算賬戶提取的,提取申請人應預先開立個人結算賬戶,並向所在單位經辦人提供個人結算賬戶信息,單位經辦人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見附表1)並經提取申請人本人簽字確認後,與提取所需材料一同交管理部。
第七條 已採用個人結算賬戶提取方式提取過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再次提取住房公積金時,在個人結算賬戶無變化的情況下,無需再向單位經辦人提供個人結算賬戶信息。單位經辦人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時,有關個人結算賬戶各欄可不填寫。
第八條 管理部審核提取申請,對於符合提取條件的,將提取材料、《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等錄入住房公積金信息系統,並確認個人結算賬戶。管理中心會計處匯總前一個工作日住房公積金提取數據,委託銀行將提取款項劃入個人結算賬戶。
第九條 因個人結算賬戶信息發生錯誤,導致劃款失敗時,管理中心會計處收到銀行返回的失敗數據後,通過住房公積金信息系統通知相應的管理部。
管理部首先檢查個人結算賬戶姓名、賬號錄入是否正確,如不正確,由管理部經辦人員寫明原因,管理部業務主管審核簽字後,及時修改;管理中心會計處於下一工作日通過銀行再次將提取款項劃入個人結算賬戶。如錄入信息正確,管理部應及時與繳存單位聯系。
因職工個人原因導致提取劃款失敗時,單位經辦人或個人應填寫《個人信息變更申請書》(見附表2),並經職工本人簽字確認後,連同職工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個人辦理的,還需提供身份證原件)及個人結算賬戶復印件等資料交管理部。
管理部經業務主管審核簽字後,方可進行修改,並製作《個人信息變更對照表》(見附表3),交單位經辦人或個人核對;管理中心會計處於下一工作日通過銀行再次將提取款項劃入個人結算賬戶。
對於個人結算賬戶提取失敗在20個工作日(不含)以上管理部尚未修改的,管理中心會計處經業務主管審核簽字後,將所提取金額沖回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
F. 住房公積金貸款流程圖是怎樣進行的
住房公積金辦理流程
咨詢台咨詢領表或APP、網站下載表格並可初步錄入貸款基本申請信息→查詢住房公積金繳存貸款、情況→審核購房資料→咨詢台叫號,櫃台受理→貸款審核→貸款審批→去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擔保手續→發放貸款 ,領取合同回執。
辦理所需材料:
提交貸款申請時攜帶全部資料原件,資金管理中心將審驗並留存所需原件及復印件!
(一)借款人、共同借款人(配偶)資料
1、借款人身份證原件;
2、共同借款人(配偶)身份證原件;
3、夫妻雙方結婚證原件(離異:離婚證、離婚協議書或法院判決書原件;喪偶:醫院或派出所開具的配偶死亡證明原件或復印件);
4、配偶公積金繳存證明原件(《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及最近一年住房公積金賬戶明細(繳存公積金但不在我中心繳存的需提供);
5、未繳存證明原件(單位未給繳納公積金的需提供);
6、配偶未繳存公積金需提供銀行列印的近一年工資流水明細(工資以現金形式發放的,需附單位財務出具的工資現金發放證明及近12個月的工資明細);
7、公積金聯名卡原件;
8、購房人如為同戶籍家庭直系成員,需提供購房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戶口簿原件、購房人徵信報告;
9、夫妻雙方個人徵信報告;
10、配偶退休的需提供退休證原件。
(二)購房資料
1、網簽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
2、首付款發票原件(≥20%);
3、售房單位收款賬戶信息。
(三)擔保資料
選擇自然人擔保需提供:
1、擔保人身份證原件;
2、擔保人單位加蓋公章的《借款保證人信息表》;
3、女性擔保人為副處級以上(需單位蓋章確認)或副高級職稱以上的(需提供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頒發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退休年齡可按60周歲計算。
選擇本套自有所購住房、自有他處住房抵押擔保需提供:
1、抵押物《房屋所有權證》原件或《不動產權證書》原件。
選擇第三人房產抵押擔保需提供:
1、抵押人身份證原件;
2、抵押物共有人身份證原件;
3、抵押人結婚證原件;
4、抵押物《房屋所有權證》原件或《不動產權證書》原件。
期房預抵押擔保方式的還需提供:
1、《不動產登記證明》(預告登記);
2、由開發商蓋章的《期房預抵押信息表》。
(6)重慶住房公積金管理流程圖擴展閱讀:
公積金貸款辦理條件:
1、借款申請人在內蒙古自治區住房資金管理中心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
2、有穩定的職業和經濟收入,信用良好,無影響貸款償還能力的其他債務和擔保義務,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申請人本人、配偶或同戶籍家庭直系成員在自治區區域內購買普通自住住房;
4、借款申請人及共同借款人(配偶)無不良貸款信用記錄,無未償清住房公積金貸款,沒有為其他借款人提供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
5、借款申請人購買自住住房的,具有房管部門網簽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
6、借款申請人購買自住住房的應支付不低於所購住房全部價款20%的首期付款。貸款申請的有效期限自房管部門網簽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之日或首付款繳交之日起,至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之日止,高層住宅不超過四年,多層住宅不超過三年;
7、借款人已使用過兩次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得申請;
8、已付清房款不得申請;
G. 重慶地區 住房公積金具體流程,怎樣查詢進度
正常是可以自己跑,比如我買房後,由開發商出個什麼東西(一般他們指專定合作的銀行就統一屬出了,若不是合作銀行,你有權要求開發商給你,類似一個擔保之類的東西),然後叫幾千的擔保金,必須的,有的開發商代收,有的自己去公積金中心交。帶齊資料,如身份證,戶口本,徵信紀錄,申請表(銀行拿了填),收入證明,銀行流水,婚姻證明等,具體可咨詢置業顧問或銀行人員,然後到銀行辦理,簽訂抵押貸款合同,要100的工本費,然後就是等待。如果要查詢進度,可以撥打12329選人工查詢,或帶身份證到公積金中心查詢。一般在工行和建行辦公積金貸款不多收錢,最多喊你辦個簡訊提醒之類的。光大銀行一般要喊你辦有年費的信用卡,交行一般要3000多塊錢。
H. 重慶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如何提取
一、重慶公積金購房提取條件:
職工以自有資金一次性付清購房價款購買自住住房,且滿足以下條件的,職工及其直系親屬(配偶、子女、父母)均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合計提取金額不超過購房總價款:
1、購買商品房,應當自購買合同登記或者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之日起一年內;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也可以自取得增值稅發票之日起一年內收回。契稅繳納憑證。
2、購房改革,自簽訂購房合同之日起或一年內取得房屋所有權證。
3、拆遷安置房的購置,應當自拆遷補償安置合同(協議)簽訂之日起一年內或者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之日起一年內進行。
4、購買二手房、拍賣房屋,應當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之日起一年內進行。
5、自簽訂購房合同或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之日起一年內購買保障性住房。
二、重慶市公積金租賃條件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沒有自己住房和出租住房的職工及其配偶,在房屋租賃期間,按照下列條件提取:
1、公租房出租的,按照實際租金支出提取租金支出。夫妻雙方的租金支出總額不得超過一年。
2、商品房租金按照下列指標提取:
員工未提供登記租賃合同和租賃納稅憑證的,提取金額不得超過一年的提取限額。單名職工在主城區每月提取限額為900元(每年10800元),在主城區以外的縣每月提取限額為600元(每年7200元)。
三、辦理方式
1、單位在職職工由單位經辦人統一辦理,有條件的遠郊區縣分中心可面向職工個人辦理。退休職工由單位統一辦理提取手續,單位不得以退休為由將職工個人賬戶集中封存。
2、需填表格,單位統一辦理的:
(1)職工個人填寫《住房公積金批量提取個人申請表》(一式一份/每人);
申請辦理租房提取職工填寫《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屋租賃費用申請表》(一式一份/每人),不再
填寫《住房公積金批量提取個人申請表》;
(2)單位填寫《住房公積金批量提取單位匯總表》(一式一份/每批)。
職工個人申請辦理的:職工個人填寫《住房公積金個人提取申請表》(一式一份/每人)。
(8)重慶住房公積金管理流程圖擴展閱讀:
重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提取證明材料:
第七條 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職工,除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證外,還需提供以下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一)離休、退休的,需提供勞動、人事部門頒發的本人《離休證》或《退休證》,未取得離退休證的出具區以上勞動、人事部門審批的離退休證明。
(二)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需提供勞動、人事、衛生、安全等部門組成的勞動鑒定委員會簽章認可的《重慶市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鑒定表》及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協議。
(三)出境定居的,需提供戶口注銷證明、出國定居證明;前往港澳的提供港澳身份證等證明文件。
(四)調出本市的,需提供調函;戶口遷出本市的,需提供公安機關出具的戶口遷出證明等有關材料。
職工應要求調入單位在接受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為其開立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並提供接受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開具的新賬戶證明,交由市中心直接將其住房公積金賬存余額轉入接受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
(五)職工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滿兩年未再就業的,需提供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協議或《失業證》。
(六)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需提供當地公安部門、司法部門認定的死亡證明。屬於亡者法定繼承人的,提供繼承人的身份證、結婚證、戶口簿、有效繼承證明;屬於亡者指定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提供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身份證、公證機關的證明。
(七)職工付清購買商品房價款的,需提供全額不動產發票、契稅完稅憑證、《房地產權證》或房地產管理機關登記有效的《重慶市商品房預售(預購)合同》;
付清購買二手房價款的,需提供契稅完稅憑證、《房地產權證》或《重慶市房地產買賣合同》;付清購買房改房價款的,需提供國有住房出售專用票據、《房地產權證》;
付清購買拆遷還建房價款的,需提供拆遷還建房的《房地產權證》、《拆遷安置協議》及繳款收據、契稅完稅憑證。
直系親屬付清購買本款上述類型自住住房價款的, 除需提供相應類型所需資料外,還需提供結婚證、戶口簿或公安機關出具的直系親屬關系證明。
(八)職工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首次辦理時,需提供《房地產權證》或房地產管理機關登記有效的《重慶市商品房預售(預購)合同》、《重慶市商品房抵押貸款合同》或借款合同;以後各次辦理時,只需提供中心列印的「重慶市住房公積金還貸支取憑證」、近期個人住房貸款還款憑據。
配偶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除需提供本款上述資料外,還需提供結婚證或戶口簿。
I. 重慶住房公積金怎麼提取
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方法有多種,即使不買房也可以通過其他途徑提取,提取是需符合要求,並提供祥光證明材料到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即可:
一、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
提取條件:
職工建造、翻建、大修具有產權自住住房,自審批文件批准之日起1年內,職工及配偶均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合計提取金額不超過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實際支出。
提取要件:
須提供身份證件原件,及以下證明材料的原件復印件:
(一)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國土、規劃或建設部門出具的建房批准證明文件、建房款或材料費發票。
(二)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原房屋所有權證和規劃、建設管理部門出具的翻建批准文件、翻建費用發票。
(三)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房產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大修鑒定文件、大修費用發票。
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產權自住住房的,除提供以上證明材料外,還需提供結婚證或戶口簿。
二、、退休、離職滿兩年、死亡等銷戶提取:
提取條件:
1.退休的;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調出本市或戶口遷出本市的;
5.職工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滿兩年未再就業的;
6.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
7.農民工或外地戶口職工且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提取要件:
須提供身份證件原件,及以下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1.退休的,應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頒發的本人《退休證》,未取得退休證的出具區(縣)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或單位(單位主管部門)出具的退休證明。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應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及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協議。
3.出境定居的,需提供戶口注銷證明、出國定居證明;前往港澳的提供港澳身份證等證明文件。
4.調出本市的,需提供調令或調函;戶口遷出本市的,需提供公安機關出具的戶口遷出證明等有關材料。
職工在外地繼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應當按照異地轉移相關規定辦理轉移手續。
5.職工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滿兩年未再就業的,需提供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協議或《失業證》。
職工個人賬戶封存兩年以上的,可不再提供離職證明,因單位欠繳導致個人賬戶停繳的除外。
6. 繼承人申請提取死亡職工住房公積金的,須提供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或戶口注銷證明、確認繼承人權利的公證書或人民法院判決或調解文件(上述文件中載明的繼承人均須到場確認,如只有一個繼承人,則上述文件應明確是否為唯一繼承人)。
三、重大疾病提取:
提取條件:
職工或其直系親屬(配偶、子女、父母)患惡性腫瘤、急性心肌梗塞、腦中風後遺症、冠狀動脈搭橋術、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幹細胞移植術、終末期腎病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提取要件:
1.身份證件原件。
2.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證明(加蓋醫院診斷證明專用章)原件及復印件。
3.最近一年內的住院專用收據(加蓋醫院收費專用章)原件及復印件。
4.單位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直系親屬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除提供以上證明材料外,還需要提供結婚證、戶口簿或公安機關出具的直系親屬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四、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取:
提取條件:
職工或其直系親屬(配偶、子女、父母)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提取要件:
1.身份證件原件。
2.《重慶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原件及復印件。
3.直系親屬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還需提供結婚證、戶口簿或公安機關出具的直系親屬關系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五、農民工提取:
提取條件:
繳存職工為農民工的。
提取要件:
1.身份證件原件。
2.農村戶口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六、職工支付租賃住房房租提取:
提取條件:
職工及其配偶在我市行政區域內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在房屋租賃期內的,按以下條件提取:
(1)租賃公共租賃住房的,按照實際房租支出提取,夫妻雙方合計提取金額不超過一年的租賃費用。
(2)租賃商品住房的,按照下列額度提取:
1.職工未提供登記備案的租房合同及租房完稅證明的,提取金額不超過一年的提取限額,單身職工提取限額為:主城區每月900元(10800元/年)、主城區以外區縣每月600元(7200元/年);夫妻雙方提取限額為:主城區每月1800元(21600元/年)、主城區以外區縣每月1200元(14400元/年)。
2.職工提供登記備案的租房合同及租房完稅證明的,按照實際房租支出提取,夫妻雙方合計提取金額不超過一年的租賃費用。
提取要件:
須提供身份證件原件,及以下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一)租賃公共租賃住房自住的,應提供:
1.與當地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機構簽訂的租房合同;
2.租金繳納證明;
3.已婚職工應提供結婚證,單身職工應出具《單身聲明》。
(二)租賃商品房職工申請按照我市規定提取限額提取的,應提供:已婚職工應提供結婚證,單身職工應出具《單身聲明》。
(三)租賃商品房職工申請按照實際房租支出提取的,應提供:
1.經房地產管理機關登記有效的租房合同;
2.房租完稅證明;
3.已婚職工應提供結婚證,單身職工應出具《單身聲明》。
(9)重慶住房公積金管理流程圖擴展閱讀:
單位在職職工提取辦理方式、地點、時限:
辦理方式:
單位在職職工由單位經辦人統一辦理,有條件的遠郊區縣分中心可面向職工個人辦理。
退休職工由單位統一辦理提取手續,單位不得以退休為由將職工個人賬戶集中封存。
需填表格:
單位統一辦理的:
1.職工個人填寫:《住房公積金批量提取個人申請表》(一式一份/每人);申請辦理租房提取職工填寫《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屋租賃費用申請表》(一式一份/每人),不再填寫《住房公積金批量提取個人申請表》;
2.單位填寫:《住房公積金批量提取單位匯總表》(一式一份/每批)。
職工個人申請辦理的:職工個人填寫《住房公積金個人提取申請表》(一式一份/每人)。
辦理地點:
1.主城區: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辦事處
(1)渝中辦事處(渝中區、大渡口區、九龍坡區);
(2)江北辦事處(江北區、渝北區);
(3)沙坪壩辦事處(沙坪壩區、北碚區);
(4)南岸辦事處(南岸、巴南);
2.遠郊區縣: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區縣分中心。
辦理時限:
15個工作日。
參考資料來源: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參考資料來源: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退休、離職滿兩年、死亡等銷戶提取
參考資料來源: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重大疾病提取
參考資料來源: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取
參考資料來源: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農民工提取
參考資料來源: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職工支付租賃住房房租提取
參考資料來源: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單位在職職工提取辦理方式、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