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長沙住房公積金網上提取需要什麼資料
1、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房:購房合同、購房款發票/收據、契稅完稅證。
2、購買二手房、拍賣房:買賣交易合同、契稅完稅證、屋所有權證。
3、購買單位自建經濟適用房:購房合同、購房發票/收據、經濟適用房計劃批文、房改部門批準的購房職工認購單/清冊。
4、購買權證、工程合同、付款憑證;
b、農村建造/翻建:農村村民宅基地使用批復或集體土地使用證、房屋所有權證(翻建需提供)、工程合同、付款憑證。
5、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a、城市內建造/翻建: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施工許可證、房屋所有有權證(翻建需提供)、工程合同、付款憑證。
b、農村建造/翻建:農村村民宅基地使用批復或集體土地使用證、房屋所有權證(翻建需提供)、工程合同、付款憑證。
6、大修自住房:房屋所有權證、危房鑒定書、工程合同、付款憑證。
7、償還商業貸款本息:購房合同、購房借款合同、6個月還款明細/還款存摺。
8、償還公積金本息:借款合同。
9、用於租房:
a、廉租房、公租房:住房保障部門證明、6個月房租支付費用憑證;
a、私人住房:房屋租賃合同、家庭收入證明、6個月以上房租支付費用憑證。
10、享受低保: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戶口簿。
11、遭遇重大疾病:確診證明、治療費用發票、家庭成員關系證明。
12、遭遇重大災害:重大災害證明及家庭成員關系證明。
13、離退休:退休批文/退休證。
14、出境定居:出境定居證明或戶籍注銷證明。
15、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終止勞動關系證明/離職證明、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證明/1-4級殘疾證;
16、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戶口遷出本市或戶口不再本市:終止勞動關系證明/離職證明、戶籍注銷或戶口准許遷出本市證明;
17、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2年以上:終止勞動關系證明/離職證明。
18、繳存人死亡/被宣告死亡、失蹤:死亡證明/戶籍注銷證明、被宣告死亡/失蹤證明、繼承人或受遺贈身份證、親屬關系證明、遺產分配公正書/法院生效裁判文書。
(1)長沙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怎麼提現擴展閱讀:
一、長沙公積金提取條件
繳存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 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三) 在長沙租住廉租房、公租房或租賃私人住房且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資收入15%的;
(四) 享受城鎮居民較低生活保障的;
(五) 遇到下列突發事件,且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
1)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患有重大疾病;
2)遇地震、冰災、洪災、火災、重大交通事故等重大災害;
(六)退休的;
(七)出境定居的;
(八)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依法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
(九)與單位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且戶口遷出長沙或者戶口不在長沙的;
(十)與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2年以上的;
(十一)繳存人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蹤的。
繳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 住房公積金賬戶被依法查封、凍結的;
(二)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商業用房、別墅及償還上述房產貸款本息的;
(三) 以贈與、繼承、分割、合並、交換等方式取得自住住房所有權的;
(四) 辦理了住房公積金貸款,還貸期間有逾期貸款未歸還或雖已被擔保公司代償但尚未還清的。
二、長沙公積金提取流程
1、繳存人持提取資料和單位核實蓋章的《長沙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個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審批)書》2份到長沙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辦理提取住房公積金手續。
2、審批人對《申請書》中名稱、賬號及其他信息填寫的完整性、准確性,個人身份證的真實性進行審核。同時,對繳存人提供的有關提取資料,按本辦法進行審核,經確認與原件無誤後,復印件留存管理中心,原件退還繳存人。
3、符合提取規定的,審批人在《申請書》填寫提取金額、簽名並蓋提取審批章。
4、審批人將符合提取規定的繳存人信息及其他提取資料在住房公積金業務系統上進行資料錄入。不符合提取規定的,審批人應將提取資料退還繳存人,並告知退件原因。
5、繳存人憑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到提取承辦銀行辦理提款手續。
三、長沙公積金提取額度
1、購買自住房
(一) 提取時限:購買新建商品房的自購房增值稅普通發票出具之日起24個月內申請提取;購買二手房的自契稅完稅證明出具之曰起24個月內申請提取,同一職工同一套房屋限提取一次。
(二) 提取額度:同一套房屋產權所有人的提取總額不得超過購買該房屋的首付款金額,一次性付款的提取總額不超過購買該房屋的總價款,提取金額至住房公積金賬戶金額的百元位。享受經濟適用房貨幣補貼的,同一套房屋產權所有人的提取總額不得超過已付購房款與貨幣補貼款的差額。
職工與他人(非夫妻關系)共同購買自住房申請提取的,提取額度最高不超過購買該房屋的首付款金額或總價款*職工所佔該房屋產權比例。共有產權比例依次以《不動產權證書》或《房屋所有權證》記載內容、《購房合同》約定內容為准,無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按共同共有確定。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
(一) 提取時限:建造、翻建自住房的自《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村民宅基地使用批文出具之曰起24個月內申請提取,大修自住房的自C、D級《危房鑒定書》出具之日起24個月內申請提取,同一職工同一套房屋限提取一次.
(二) 提取額度:同一套房屋產權所有人的提取總額不能超過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實際支付的總費用,提取金額至住房公積金賬戶金額的百元位。
3、償還自住房貸款本息
(一) 提取時限:職工家庭償還自住房按揭貸款本息的,首次提取在正常還貸12個月後方可申請,以後每年可申請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須間隔12個月以上(提前結清本套房住房貸款提取不受此限制),貸款結清的,職工應在結清之曰起12個月內申請提取。
職工家庭每次只能以同一套房屋的還貸額作為提取的額度,職工家庭既有住房公積金貸款又有商業銀行貸款的,只能選擇住房公積金貸款進行提取。職工家庭己辦理本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可以每年申請還貸提取一次或辦理住房公積金月對沖還貸。
(二) 提取額度:每次提取同一套房屋產權所有人的提取總額不得超過上次提取日至本次提取日已還貸本息金額(含提前部分還貸額,不含部分對沖還貸額)。
最多不超過近24個月的還貸額,且剔除在其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因償還本套房屋住房貸款已提取、劃撥或對沖還貸的金額,提取金額至住房公積金賬戶金額的百元位。
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共有產權(夫妻共有除外)房屋按揭貸款本息的,借款人為房屋產權人之一的,提取額度為已還貸本息總額;借款人為房屋產權人多人的,單個借款人提取額度為已還貸本息總額*該職工所佔貸款額度的比例。
職工以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申請提取的,提取額度以住房公積金和商業銀行已還貸本息之和計算,剔除在其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因償還本套房屋住房貸款已提取、劃撥或對沖還貸的金額。
4、無房戶支付房租
(一) 提取時限:職工家庭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無自有產權住房,每年可申請提取1次,每次提取須間隔12個月以上。
(二) 提取額度:職工每次提取金額不得超過近12個月實際匯繳額的50%,因賬戶合並、轉移、補繳、結息等產生的12個月匯繳額以外的金額不計入提取額度內.
5、與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
(一) 提取時限: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6個月以上或住房公積金停繳24個月以上且賬戶已封存可申請提取。
(二) 提取額度:可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存儲余額, 同時注銷該職工個人賬戶。
6、退休
(一) 提取時限:職工退休後可申請提取。
(二) 提取額度:可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存儲余額,同時注銷該職工個人賬戶。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一) 提取時限:職工本人或配偶被納入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且正在領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在被納入最低生活保障期間,每6個月可申請提取1次,每次提取須間隔6個月以上。
(二) 提取額度:可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提取金額至住房公積金賬戶金額的百元位。
8、出境定居
(一) 提取時限:職工已注銷國內戶籍或已出境定居可申請提取。
(二) 提取額度:可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存儲余額,同時注銷該職工個人賬戶.
9、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一) 提取時限: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後,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申請提取。
(二) 提取額度:可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存儲余額, 同時注銷該職工個人賬戶。
10、重大疾病或重大災害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
(一) 提取時限:職工家庭或其子女、父母在重大疾病治療期間每年可申請提取1次,每次提取須間隔12個月以上;職工家庭或其子女、父母遭受重大災害造成基本住房嚴重受損的,可以自重大災害發生之日起12個月內申請提取,限提取1次。
(二) 提取額度:重大疾病每次提取總額不超過近12個月內實際發生的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總額,提取金額至住房公積金賬戶金額的百元位;重大災害提取總額不超過個人負擔的重大災害損失部分,提取金額至住房公積金賬戶金額的百元位。
2. 住房公積金如何提現提出來
公積金提取步驟:
1、提取申請人根據提取政策規定,准備好證明材料,向所在單位版提出申請;
2、初審權,所在單位根據提取條件及證明材料進行初審,符合提取規定的,開具《XX市職工住房公積金申請書》;
3、審核,管理部門審核、審批,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應在3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決定;
4、轉賬,審核通過的,支付准予提取的,系統對符合條件的個人賬戶進行自動劃轉提取處理。
(2)長沙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怎麼提現擴展閱讀:
公積金提取條件: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到國外、港、澳、台地區定居的;
5、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
6、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並支付房租的;
7、職工在職期間被判處刑罰、職工住房公積金轉入集中封存戶兩年後仍未重新就業、職工戶口遷出本市、非本市戶口職工離開本市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3. 公積金能提現嗎怎樣提需要什麼條件和手續
可以,住房公積金提現條件: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到國外、港、澳、台地區定居的;
5、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
6、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並支付房租的;
7、職工在職期間被判處刑罰、職工住房公積金轉入集中封存戶兩年後仍未重新就業、職工戶口遷出本市、非本市戶口職工離開本市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住房公積金提現的流程:
1、單位職工可向其所在單位申請提取公積金事宜,由單位出面辦理公積金提取手續。
2、職工符合提取公積金條件的,可向單位提交相關證明材料(身份證及復印件,戶口簿以及其它相關證件),由單位給予核實並出具提取公積金證明。
3、單位持提取證明及相關材料,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存儲余額。
4、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於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予提取的決定。
5、准予提取的,公積金管理中心應在3日內將公積金存入職工個人銀行賬戶中。
6、對於單位不按職工申請辦理提取公積金的,職工個人可攜帶身份證件等有效證件前往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取督促單位辦理,在經管理中心督促後仍無回應時,管理中心可依個人申請辦理公積金提取。
(3)長沙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怎麼提現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分不同情況,提取額度也各不相同,具體如下:
1、購房並使用房貸的情況提取住房公積金,每月可提取一次,累計提取總額不應超過實際發生的住房支出。
2、購房一次性付款的情況下提取住房公積金,職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全額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一年多提取四次。
3、自建、大修自住房、裝修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提取總額不超過實際發生的支出。
4、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全額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年提取總額不應高於年房租總額。
4. 長沙住房公積金可以提現嗎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24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版,可以提取職工住權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3、租賃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一定比例的;
4、離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職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管委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積金流程:
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5. 長沙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方法及步驟。
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時,須提供以下基本資料原件:
1、本人身份證;
2、婚姻狀況證明:已婚職工提供結婚證和配偶身份證,離婚職工提供離婚證和民政部門蓋章的離婚協議或法院判決書,以上兩類婚姻狀況及未婚提取人均需簽訂《住房公積金業務聲明書》;
3、提取人本人建設銀行、交通銀行、長沙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任一有效一類借記卡;
4、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長沙行政區域以外自住房或償還其住房貸款本息的,提供購房地房屋產權管理部門近3個月出具的夫妻雙方全部房屋產權信息證明(含本套房屋備案登記信息)。
提供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或離職證明、住房公積金停繳24個月以上需辦理賬戶封存的職工應提交《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封存申請書》。
購買新建商品房的自購房增值稅普通發票出具之日起24個月內申請提取;購買二手房的自契稅完稅證明出具之日起24個月內申請提取,同一職工同一套房屋限提取一次。
(5)長沙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怎麼提現擴展閱讀
同一套房屋產權所有人的提取總額不得超過購買該房屋的首付款金額,一次性付款的提取總額不超過購買該房屋的總價款,提取金額至住房公積金賬戶金額的百元位。享受經濟適用房貨幣補貼的,同一套房屋產權所有人的提取總額不得超過已付購房款與貨幣補貼款的差額。
提取額度最高不超過購買該房屋的首付款金額或總價款×職工所佔該房屋產權比例。共有產權比例依次以《不動產權證書》或《房屋所有權證》記載內容、《購房合同》約定內容為准,無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按共同共有確定。
6. 住房公積金能提現嗎,或有什麼辦法拿出來
只要符合住房公積金全額提取條件,申請人是可以按照規定提取全部公積金的。住專房公積金提取條件:無法屬以個人的名義提取公積金。公積金不是想提取就隨時提取,在提取公積金前要了解當地公積金管理細則。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且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24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離休、退休的;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出境定居的; 償還購房貸款。
公積金提取流程:
1、單位經辦人神握敗到銀行服務網點領購《住游顫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現皮碼金(轉賬)支票;
2、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當按照規定向單位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單位核實後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和現金(轉賬)支票,並加蓋預留印鑒。
7. 長沙住房公積金怎麼預約提現
公積金提取必須是符合提取條件才能提取,未離職,也沒有其他公積金提取的符合情版況是不能提取的。
職工權必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才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購房合同、協議或者其他證明;
(二)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設、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規劃行政等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證明;
(五)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和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六)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未重新就業滿五年的,提供未就業證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證明;
(八)戶口遷出本省行政區域的,提供遷移證明;
(九)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提供購房貸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資收入證明和住房租賃合同;
(十一)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供戶口證明和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十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提取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