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國家關於住房補貼是怎麼規定的啊
住房補貼是國家為職工解決住房問題而給予的補貼資助,即將單位原有用於建房、購房的資金轉化為住房補貼,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發給職工,再由職工到住房市場上通過購買或租賃等方式解決自己的住房問題。2009年11月,國家對於享受住房補貼的個稅問題規定:對職工因未享受國家福利分房政策,或雖已享受國家福利分房但未達規定面積標準的,單位按國家或地方政府規定的補貼標准,一次性或按月計入職工個人所在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專用賬戶的住房補貼,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⑵ 國家住房補貼政策是怎樣規定的,補貼標准怎樣
魏國鵬律師解答:您好!很高興為您回答住房補貼的政策和標准方面的問題。一、住房補貼的政策有哪些?國家現行住房補貼政策是,停止住房福利性的實物分配,實行新房新制度。先在機關、事業單位實施,一方面,可起到推行新制度的示範帶頭作用;另一方面,可以通過住房資金轉換,調整財政支出結構,推動經濟發展,因此,財政資金轉換問題必須在新的改革推行前得以落實,各級財政原用於住房建設的資金,可按一定的基數核定,轉換成行政機關和部分事業單位職工的住房補貼。
增發住房補貼後,居民購買經濟實用住房,要與現行規定的職工購買房改成本價住房相銜接,即在兩種情況下,購買同樣條件的住房,個人支付的房款大體相同,前者比後者要銷多些。
對於企業的住房補貼,首先是停止無償分房,其次是聯系房價增發補貼。企業情況千差萬別,工資水平高(即工資中住房消費含量到位)的企業,可不增發補貼;工資水平一般,資金轉化到有困難的企業,應在調整工資結構和增加工資時,逐步體現補貼因素;對困難企業,在效益好轉時,再予考慮。
二、住房補貼的標準是怎樣的?發放住房補貼後購房,職工個人承擔住房支出的款額不能代於房改成本價買房。以職工20年分期付款購買一套普通住房的月支付房價不低於家庭工資收入的15%作為依據。住房補貼發放比例,主要根據房價收入比,即以當地的住房價格和職工的收入水平來控制。如大城市住房價格高,補貼就可能占房價的50%至70%;中等城市房價低一些,補貼可能佔30%到50%,小城市和鎮就不必發住房補貼了。
⑶ 公務員住房補貼標准,不同地區職級補貼有多少
關於公務員住房補貼政策,早在年的時候,國家相關部門就規定了各級領導幹部及在京中央國家機關職工購房補貼建築面積標准:科級以下60m²; 正副科級70m²;副處級80m²;正處級90m²;副司局級105m²;正司局級120m²;正部級220m²;副部級190m²。
據記者了解發現,多數省市幹部購房補貼標准與在京中央國家機關職工住房面積標准並不一致,其中大部分標准高於北京公務員住房補貼標准,比如:廣東、海南、遼寧等。
不僅各地的公務員住房補貼政策與北京的不一致,相差較大之外,而且還出現了不同級別公務員標准倒置的現象。比如,重慶市正廳級標准僅為80 .5m²;而吉林省正廳級標准為150m²,差不多是重慶的兩倍了。江蘇、福建等11省市的市科級公務員住房補貼標准高於重慶正廳級標准。這樣的公務員購房補貼亂象真治一治了。
公務員購房補貼之每平米補貼標准
公務員住房補貼政策不僅面積標准不一,就連每平米補貼標准都不盡相同,會隨各省市的房價變化。先來看看標准不一的湖南和吉林,根據2005年印發的《湖南省直行政事業單位職工購房補貼發放辦法》,湖南的住房面積補貼標准為249.30元/m²,在2000年印發的《吉林省省直機關進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細則》中,吉林的住房面積補貼標准為500元/m²。各省市都有明文規定,職工住房每平方米補貼額會由有關部門根據房價等因素進行調整。
公務員購房補貼標准不一,亂象連連。希望這次的整治能治理好這個不同標準的公務員住房補貼政策。
⑷ 我的基本工資8000住房補貼和生活補貼是2000,總計10000元,請問扣稅和社保按照8000基數計算還是10000計算
如果是一次性發的,則按10000算;如果分兩次發,則按8000算
⑸ 2000年8月參加工作的教師住房補貼發放應如何計算
與你在的城市有關,請說明,其實自己查一下當地有關政策,一看就明白了。
北京市的無房新職工,按月在工資發放。
重慶市的住房補貼,按你的情況如果未達標,啟動前的單位開戶時一次性存入,單位啟動後在職按月部分,按月由單位存入資金中心、類似公積金處理,在重慶公積金網站上可以查詢(單位實施了補貼的情況下)
還有一些省市安工資比例折算為公積金,以公積金形式來處理。
⑹ 住房補貼的政策,該如何計算
住房補貼我們國家為了解決員工住房問題出台的政策,將原來的單位建房分房制度轉化為員工購房補貼金額,按規定將住房公積金分批次發放給員工,員工享有對住房公積金的使用權可以用來作為購房基金或者是裝修費用。我們國家住房補貼的政策是怎麼樣的呢?
⑺ 住房補貼政策
1.住房補貼是抄國家為職工解決住房問題襲而給予的補貼資助,即將單位原有用於建房、購房的資金轉化為住房補貼,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發給職工,再由職工到住房市場上通過購買或租賃等方式解決自己的住房問題。
2.住房補貼發放的原則是:由各地政府根據當地經濟適用住房平均價格、平均工資,以及職工應享有的住房面積等因素具體確定。
3.企事業單位的住房補貼發放的對象是職工。目前,經濟發達地方的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已經實施,企業根據自身的條件參照執行,經濟欠發展的地區還無法實施。已按房改優惠政策購買了規定面積標准住房的職工不享受住房補貼;承租公有住房的職工在自願退出所租住的住房後,可以享受住房補貼。職工住房面積未達到規定標準的住房補貼辦法和職工住房面積標准按地方政府規定施行。
4.職工的住房補貼額:等於每平方米建築面積補貼額與該職工的住房補貼面積的乘積。無房職工的補貼面積,按規定的住房補貼面積的乘積。每個職工的住房補貼由各職工單位自行負擔。發放住房補貼應考慮建立在住房公積金制度前的職工工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