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司單方面取消住房補貼,員工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補償嗎
同樣的情況,怎麼沒有法律人士給解讀一下!
⑵ 關於事業單位外聘人員被取消住房補貼的問題
自己上網查一下,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有關內容吧
⑶ 企業 取消住房補貼是否合法
這個不太懂這個,你這個要去找一下律師看一下哪一條規定是不是在於他的。是否合法?這跟他們有關,應該律師可以給你明確的。回答正確。答案的,因為這些企業他們取消,應該也有他們的一個。明確的說法,否則不會輕而易舉的。那麼取消。
⑷ 退休企業人員將取消住房補貼嗎
現在退休人員,沒有住房補貼,因為早已經實行了住房公積金制度。根據繳納住房公積金領取,
⑸ 公司不提供住宿,說提供補助現在要取消住房補貼,合同也沒有說住房的事,該咋辦
法律里並沒有明確規定企業必須提供住宿,這些屬於附加福利,目的為了提高員工歸屬感,為員工提供更多的福利,公司取消住宿,一般為了減少開支
⑹ 國企職工未享受福利住房有什麼補償
福利房是單元給補貼的房產,但通常房產證在單位,5-10年才會拿到房東手裡。單元福利房這是計劃經濟制度的產物,作為單位福利的形式,分派給小我私家的房。福利房同樣有房產證,只是上市生意業務偶然間限定,一般通常必要五年。國企職工未享受福利住房有什麼補償?補償標準是什麼?
國企職工未享受福利住房有什麼補償
1、1998年12月1號後全面取消福利分房,98年12月1號參加工作的人按月拿房帖,98年之前的沒有享受過福利分房的可以享受一次性貨幣補貼。福利分房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計劃經濟時代特有的一種房屋分配形式。
2、在市場經濟中,房屋是具有價值的,人們需要用貨幣去購買,交換。1998年起國家已經取消了福利分房政策,現在已經很少還有企業採取福利分房了,取而代之的是住房公積金制度。
3、如果企業自己願意的話,可以繼續在住房問題上給與職工比法定內容更多的福利項目,比如補充公積金,新職工住房補貼,也包括福利分房等,但如果企業沒有提供這些超出法定內容以外的住房福利項目,也無可指責,畢竟福利水平是企業自主決定的內容。
4、在計劃經濟中,居住的人實際支付的房租遠遠低於建築和維修成本,房屋的分配實際上是一種福利待遇。而現在一般情況下有一定的住房補貼,但不能取現,只有買房時才能領取。
國企職工未享受福利住房補償標準是什麼
關於認定未享受過福利分房和貨幣化分房補貼的離退休職工的若干規定凡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認定其為未享受過福利分房和貨幣化分房補貼的離退休教職工:
(1)現有住房屬於「拆私返還」,且夫妻雙方均未享受過福利分房和貨幣化分房補貼者;
(2)現有住房屬於父母贈予的商品房,且夫妻雙方均未享受過福利分房和貨幣化分房補貼者;
(3)本人退休返鄉,並無子女頂替,且夫妻雙方均未享受過福利分房和貨幣化分房補貼者。
在計劃經濟中,人們所有的剩餘價值都被國家收歸國有,國家利用這些剩餘價值中的一部分由各企事業單位蓋住房,然後按級別,工齡,年齡,居住人口輩數,人數,有無住房等一系列條件分給一部分人居住。以上就是關於國企職工未享受福利住房有什麼補償,補償標準是什麼的相關內容。
⑺ 國企有住房補貼嗎
《中央抄和國家機關進一步深化住房襲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有明確的規定。
住房補貼住房補貼的資金來源:主要有三大塊:一是國家下撥的建房資金;二是單位售房資金;三是單位多種渠道籌集的資金。發放住房補貼的基本形式有:一次性住房補貼、基本補貼加一次性補貼和按月補貼等三種形式。
(1)一次性補貼方式,主要針對無房的老職工,在職工購房時一次性發放。
(2)基本補貼加一次性補貼方式,按一般職工住房面積標准,逐步發放基本補貼,各級幹部與一般職工因住房補貼面積標准之差形成的差額,在購房時一次性發放。
(3)按月補貼方式,主要針對新職工,在住房補貼發放年限內,按月計發。
發放具體標准為: 其中,公務員為:科級以下,800元;副科級,900元;正科級,1000元;副處級,1100元;正處級,1200元;副司(局)級,1400元;正司(局)級,1600元。機關工勤人員為:技術工人中的初級工和15年以下工齡的普通工人,800元;技術工人中的中級工和15年以上、25年以下工齡的普通工人,900元;技術工人中的高級工、技師和25年以上工齡的普通工人,1000元;技術工人中的高級技師,1100元。
⑻ 國企改制住房補貼問題
住房公積金或房補並非國家價值要求,給與不給或怎麼給,由單位自行制定政策,故,若單位有政策應給你而未給,則相當於基於勞動合同之集體合同的約定,則可以對單位主張權利,否則,只能同單位協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