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今年發改委在3月29號下發了,《關於降低部分建設項目收費標准規范收費行為等有關問題的通知》
因繼承、遺贈、婚姻關系共有發生的住房轉讓免收住房轉讓手續費,你和你父親屬於共有人,不存在婚姻關系,不論是共同共有還是按份共有,都是要交轉讓手續費的。
② 什麼是房屋產權登記費房屋產權初始登記費怎麼算
房屋所有權登記費是指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行使房產行政管理職能的部門依法對房屋所有權進行登記,並核發房屋所有權證書時,向房屋所有權人收取的登記費,不包括房產測繪機構收取的房產測繪(或勘丈)費用。
房屋產權初始登記費的計費方式和收費標准:
根據《國家計委、財政部關於規范房屋所有權登記費計費方式和收費標准等有關問題的通知》第三條:住房登記收費標准為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記收費標准為每件550元。住房登記一套為一件;非住房登記的房屋權利人按規定申請並完成一次登記的為一件。
第四條:房屋登記收費標准中包含房屋權屬證書費。房地產主管部門按規定核發一本房屋權屬證書免收證書費。向一個以上房屋權利人核發房屋權屬證書時,每增加一本證書加收證書工本費10元。
(2)農民保障性住房免收登記費擴展閱讀:
房屋產權初始登記其他費用計算:
房屋權利人在辦理房屋登記時委託有關專業技術單位進行房產測繪繳納的費用屬於經營服務性收費,收費標准由省級價格主管部門商有關部門制定。
收取房屋登記費,應按規定到指定的價格主管部門辦理收費許可證,並使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的票據。執收單位要公布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標准,自覺接受價格、財政部門的監督檢查。
縣級以上房地產主管部門收取的房屋登記費屬於行政事業性收費,應全額上繳地方國庫,納入地方財政預算管理,具體繳庫辦法按照同級財政部門的規定執行,支出由同級財政部門按照其履行職能的需要核定。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規范房屋登記費計費方式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房屋登記費
③ 產權登記費收費標準是多少
產權登記費收費標源准為住房登記收費標准為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記收費標准為每件550元。
住房登記收費標准為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記收費標准為每件550元。
住房登記一套為一件,非住房登記的房屋權利人按規定申請並完成一次登記的為一件。
房屋登記收費標准中包含房屋權屬證書費。房地產主管部門按規定核發一本房屋權屬證書免收證書費。向一個以上房屋權利人核發房屋權屬證書時,每增加一本證書加收證書工本費10元。
(3)農民保障性住房免收登記費擴展閱讀
房屋的權利人因為丟失、損壞等原因申請補領證書的,只需要收取房屋權屬證書費。
房屋查封登記、注銷登記和因登記機關錯誤造成的更正登記的,不收取房屋登記費。
農民利用宅基地建設的住房登記,不收取房屋登記費,只收取房屋權屬證書工本費。
經濟適用住房登記,以及因房屋坐落的街道或門牌號碼變更、權利人名稱變更而申請的房屋變更登記,按住房登記收費標准為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記收費標准為每件550元的收費標准減半收取。
④ 房屋登記費
收房轉移登記費指的是房管局登記房產過戶收取的登記費用,通常住宅為50一套,商業性質房屋550一套。
收房轉移費用:公共維修基金、契稅、印花稅、產權登記費、工本費、收房轉移登記費等。
■繳交稅費一:契稅(徵收標准以購房合同簽訂的時間為准)
1.合同簽訂時間在1997年10月1日以前,契稅按照6%徵收。
2.合同簽訂時間在1997年10月1日——1999年7月31日間,契稅按照4%徵收。
3.合同簽訂於2004年3月1日以前單價超過4000元/平方米,以及合同簽訂於2004年3月1日及以後單價超過5500元/平方米或總價超過70萬元的住房以及房屋用途為別墅的,均屬於非普通住房,契稅按照4%徵收。
4.住房合同簽於2008年11月1日後,中心城區別墅類(含單體、聯體)契稅按4%徵收;其中,武漢市普通住房標准為:(1)住房面積在140平方米(含140平方米)以下;(2)單價不超過7000元/平方米(含7000元/平方米)且總價不超過100萬元(含100萬元)。若個人住房滿足以上條件,其房屋契稅按1.5%徵收。此外,個人首次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約按1%徵收。
5.非中心城區別墅類(含單體、聯體)契稅按照4%徵收;不滿足於普通住房標准中的任意一條契稅按照3%收取;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在1.0(含1.0以上)、單套建築面積在140平方米(含140平方米)以下、單價不超過5700元/平方米(含5700元/平方米)且總價不超過80萬元(含80萬元)同時滿足以上三個條件的為普通住房,契稅按照1.5%收取。
個人出售家庭唯一住房後又重新購置住房的,原有住房已繳納契稅可在重新購房應繳納契稅稅額中抵減。
■繳交稅費二:住房維修基金。收取標准如下:2008年11月1日住宅維修基金按照2%標准交存,非住宅維修基金按照1%標准交存。商品住宅(含經濟適用房和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及住宅小區外與單棟住宅結構相連的非住宅)維修基金交存標准為:
磚混結構住宅——49元/平方米
無電梯框架結構住宅——55元/平方米
有電梯14層以下(含14層)框架結構住宅61元/平方米
有電梯15層以上(含15層)框架結構住宅73元/平方米
■繳交稅費三:交易手續費。收取標准如下:住宅3元/平方米;非住宅11元/平方米。
■ 繳交稅費四:房屋登記費。收取標准如下: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
■ 繳交稅費五:證照印花稅。收取標准如下:5元/本。
■ 繳交稅費六:工本費。收取標准如下:10元/本。
⑤ 農村辦里房屋不動產權證書些多少錢
不動產權證書辦理需要的費用:
(一)房屋登記費:住房80元/套,非住房550元/件;核發一本房屋權屬證書免收證書費,每增加一本證書加收證書工本費10元。
(二)土地登記費
總登記和初始登記
1、黨政機關、團體土地使用面積在2000平方米(含20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200元,每超過500平方米以內加收25元,最高不超過700元。
2、差額預算管理事業單位土地使用面積在5000平方米(含50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300元,每超過500平方米以內加收25元,最高不超過1萬元。
3、自收自支預算管理事業單位、企業土地使用面積在10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100元,每超過500平方米以內加收40元,最高不超過4萬元。
4、城鎮居民住房用地面積在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13元,每超過50平方米以內加收5元,最高不超過30元。
5、農民建房登記免費,只收取土地證書工本費(簡裝本5元/證)。
土地變更登記
1、單位:500元/宗
2、城鎮居民:30元/宗
注銷土地登記:免費
土地證書費
1、標准簡裝:10元/證
2、精裝本:5元/證
(5)農民保障性住房免收登記費擴展閱讀:
中國物權法既沒有去試圖界定什麼是實質審查,什麼是形式審查,更沒有去回答物權法要求不動產登記機構去進行實質審查還是形式審查,而是在聽取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針對中國不動產登記的實際情況,對不動產機關應當履行的職責作出原則性規定。該法第12條規定:「登記機構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查驗申請人提供的權屬證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關登記事項詢問當事人。
(三)如實、及時登記有關事項。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⑥ 農民工如何享受無房補貼
現在的農村戶口往往比城市戶口更有些優勢 因為國家對農村的扶植越來越大 而且可以有自己的地 現在農業稅也沒有了 農村戶口就可以有自己的地 什麼汽車下鄉 家電下鄉 對農民的優惠政策越來越大 農村戶口沒什麼不好的 汽車下鄉,農機下鄉 符合條件的用戶 買下鄉的款才能 享受10%的補貼 稅少一些政府還補貼 有財政補貼。 如果是農村戶口的話,國家會給你解決一部分的資金補貼。 申請享受農村低保待遇,按屬地管理原則,以家庭為單位、以戶主為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地村民委員會提交書面申請,並提供下列相關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戶口簿及家庭成員居民身份證的原件和復印件; (二)家庭成員收入證明; (三)夫妻一方為外地農業戶口,須提供結婚證和戶口遷移證明,有子女的同時提供子女戶口證明; (四)夫妻離婚的須提供離婚證和離婚判決(調解)書; (五)屬殘疾人的提供殘疾證; (六)喪失或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的人員,應當出具醫院的診斷證明; (七)民政部門認為須提供的其他有關證明材料。 申請人要求有關單位或組織出具收入等情況證明的,有關單位或組織應在5日內如實提供。 村民委員會在接到低保申請及有關材料後,應當及時對申請人的家庭成員、家庭收入等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根據調查核實的情況召開村民代表會議進行民主評議,確定對象並張榜公示7天,無異議後報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初審。 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自受理申請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的家庭經濟狀況和生活水平進行調查,並由村民委員會張第二榜公示,同時上報縣區民政部門審批。 縣區民政部門自接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報送的有關材料和初審意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辦結審批手續。經縣區民政部門抽查和審定,並將其家庭成員、家庭收入、人均補助差額等情況在其居住地以戶為單位張第三榜公示,接受村民監督。對符合農村低保條件的家庭,發給河南省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對不符合保障條件的申請人,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同時,報市民政部門備案。 村民委員會成立農村低保民主評議小組,對農村低保情況進行民主評議。評議小組成員經民主推選產生,一般應為村組幹部、黨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村民代表。村民委員會應設立固定的農村低保公示欄。 本報6日訊從6日開始,人均年收入低於683元的農村困難群眾,就可以向村委會提出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書面申請了。這是記者從6日召開的全省建立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動員大會上了解到的。 據了解,農村最低生活保障的申報流程是:符合享受低保條件的村民向所在村村委會提出書面申請,村委會接到申請後進行家庭收入入戶調查,初步認定符合標准後,召開村民代表大會進行評議並將申請名單進行張榜公示5到10天,無異議的上報到鄉鎮民政部門,鄉鎮民政部門負責人下到申請人所在村進行復查核對,通過審查由鄉鎮民政部門上報到縣民政局審批,符合資格的人員名單再次在所在村進行為期5到10天的公示,無異議的領取相關證明,每季度到農村信用聯社領取低保金。 申報過程原則上不超過1個月 國務院關於在全國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指出,農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既要嚴格規范,又要從農村實際出發,採取簡便易行的方法。 申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一般由戶主本人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村民委員會受鄉(鎮)人民政府委託,也可受理申請。 受鄉(鎮)人民政府委託,在村黨組織的領導下,村民委員會對申請人開展家庭經濟狀況調查、組織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民主評議後提出初步意見,報鄉(鎮)人民政府;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批。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要核查申請人的家庭收入,了解其家庭財產、勞動力狀況和實際生活水平,並結合村民民主評議,提出審核、審批意見。 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以及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要及時向社會公布有關信息,接受群眾監督。公示的內容重點為: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申請情況和對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民主評議意見,審核、審批意見,實際補助水平等情況。對公示沒有異議的,要按程序及時落實申請人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對公示有異議的,要進行調查核實,認真處理。 返鄉農民工領取《返鄉農民工優惠證》後,可以憑證享受相關扶持政策,其中包括從事第二、三產業成功創業,或從事一定規模的種植業、養殖業,可以獲得一次性的創業補貼。在其創辦的企業中,但凡吸納返鄉農民工就業的,也可以獲得一次性的就業補貼。此外,返鄉農民工還沒有實現就業的,可以獲得政府部門給予的創業就業培訓補貼等。 辦理《返鄉農民工優惠證》後,返鄉農民工應履行三個義務:一是主動參加各有關部門組織的培訓;二是主動求職,積極應聘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推薦的就業崗位;三是與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保持聯系,如實報告就業狀況。 據介紹,《返鄉農民工優惠證》發放的對象,主要是具有柳州農村戶籍、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在2008年下半年以後返回原籍、目前還沒有就業的外出務工農村勞動者。要享受政府給予的這些政策,返鄉農民工需要持有效身份證原件、村委會證明、村委會公示材料、在外務工的有關證明材料之一(包括勞動合同、工資單、工作牌、計生證等),以及本人一寸免冠近照3張,前往戶口所在地的鄉鎮勞動保障事務所申請辦理,有關經辦機構將在指定的期限內受理,對符合條件的人員頒發該優惠證。 廣東本省農民工返鄉創業,可按程序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申請提供最高不超過5萬元的小額貸款。廣東省2009年2月2日正式公布了關於農民工創業的政策,鼓勵對農民工創業。 根據新政策,就業困難農民工自主創業的,在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後,可向勞動保障部門申請一次性創業資助。 在農民工創業稅費優惠方面,農民工在戶籍所在地創辦注冊資本(金)10萬元以下的企業,或設立個體工商戶,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兩年內免收工商登記費、減免其他各項行政性收費,經營國家限制的行業的除外。 對農村流動性小商小販,以及農民在集貿市場或地方政府指定區域內銷售自產農副產品的,免於工商登記,免收各項工商行政事業性收費。而且,農民工開辦農民專業合作社實行「登記不收費、處罰不罰款」的政策。 根據新政策,農民工創業從事下列服務的可免徵營業稅:(1)創辦托兒所、幼兒園、養老院、殘疾人福利機構等提供養育服務,婚姻介紹服務,喪葬服務;(2)從事農業機耕、排灌、病蟲害防治、植物保護、農牧保險以及相關技術培訓業務,家禽、牲畜、水生動物的配種和疾病防治;(3)從事技術轉讓、技術開發業務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業務。 土地方面農民辦企業有優惠政策 有稅收優惠及享受最長期限為3年的免收登記類、證照類、管理類行政事業性收費優惠,直到期滿為止。 農民購買農用車有優惠政策 購車成本將降低5%-10% 凡戶籍在重慶市的農村居民,在重慶市城鎮首次購買一套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其購房單價,主城11區在重慶市國土房管部門公布的市場均價以下;遠郊區縣在當地市場均價以下,免徵契稅。超過均價50%,則不享受該優惠政策,其超出部分,按現行政策徵收契稅。據《重慶市財政局關於農民購買普通商品住房契稅優惠政策的補充通知》渝財農稅〔2008〕9號文件,農村居民所購房屋單價,超過當地上年度本地商品房平均交易價格50%以內的,其超出部分按現行政策徵收契稅,超出均價50%以上的不享受農民購房契稅優惠。 國家對農村戶口優惠政策,有太多太多啦.
⑦ 國家對農民建房收費的規定是多少
農民建房收費是指農民依法使用農村集體土地新建成、翻建自用住房時負擔的行政專事業性收費。依據財屬政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農業部《關於公布農民建房收費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綜[2004]5號)規定:
1.國土資源部門收取的土地證書工本費,普通證書每本5元,國家特製證書每本20元,由農民朋友自願選擇。
2.建設部門收取的《房屋所有權登記證書》工本費,每本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