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科級幹部住房江蘇省標准
江蘇省政府批轉省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關於 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頒布單位】 江蘇省人民政府 【頒布日期】 19980924 【實施日期】 19980924 【章名】 通知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現將省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關於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 實施方案》轉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關於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實施方案 省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 【章名】 全文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五大關於「建立城鎮住房公積金,加快改革住房制 度」的精神,進一步深化我省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根據《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國發〔 1998〕23號)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目標和基本原則 (一)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指導思想:穩步推進住房商品化、社 會化,逐步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和我國國情的城鎮住房新 制度;加快住房建設,使住宅業成為新的經濟增長點,不斷滿足城鎮居民 日益增長的住房需求。 (二)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目標是:停止住房實物分配,逐步實 行住房分配貨幣化;建立和完善以經濟適用住房為主的多層次城鎮住房供 應體系;發展住房金融,培育和規范住房交易市場。 (三)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基本原則是:堅持在國家統一政 策目標指導下,地方分別決策,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堅持國家、單位和 個人合理負擔;堅持「新房新制度、老房老辦法」,平穩過渡,綜合配套 。 二、停止住房實物分配,逐步實行住房分配貨幣化 (四)全省1998年12月1日停止住房實物分配,逐步實行住房 分配貨幣化。職工解決住房主要實行個人購買,購房資金來源有:職工工 資,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以及財政和單位原有住房建設資金可以 轉化的住房補貼等。 (五)停止住房實物分配後,房價收入比(即本地區一套建築面積6 0平方米的經濟適用住房的平均價格與雙職工家庭年平均工資之比)在4 倍以上,且財政、單位原有住房建設資金可轉化為住房補貼的市、縣(市 )和單位,其4倍以上部分,可以對無房和住房面積未達到規定面積標准 的職工實行住房補貼。本方案制定的購房補貼面積標准(見附表一)僅對 實施新制度購房時適用。具體補貼辦法由市、縣(市)人民政府制定,報 省人民政府批准後執行。 1.1998年11月30日之前參加工作的無房和住房面積未達到 規定面積標準的職工,購房時可實行一次性補貼。 (1)家庭購房補貼由夫婦雙方所在單位按職工本人應享受的購房補 貼面積標准分別計發。職工購房補貼額為每平方米建築面積補貼額與補貼 面積之積。 (2)職工住房每平方米建築面積補貼額以市、縣(市)公布的經濟 適用住房平均價的一半與職工每平方米建築面積負擔價之差為計算基數, 房價收入比4倍以上部分,在1999年底前購房的,可以全額補貼,今 後補貼比例的上限由省政府每年公布。 職工每平方米建築面積負擔價按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4倍除以60 平方米計算,職均工資以當地統計部門公布的數字為准。 (3)對住房未達到規定面積標準的職工,在新購住房時,按面積差 計算一次性住房補貼。 (4)購房補貼在職工購房時一次性計發。工作年限在25年以上( 含25年)的職工全額計發,未滿25年的職工按實際工作年限計發,剩 余年限的補貼作為借支,在今後工作年限內逐年抵扣。 (5)購房職工工作年限不25年調離、辭職的,借支余額由新單位 或本人在離開時一次歸還。 2.1998年12月1日以後參加工作的職工,實行逐月計發住房 補貼。補貼依據房價收入比和當地經濟發展水平確定。 按月計發的補貼進入個人住房專項資金帳戶,按公積金原則進行管理 和使用。 (六)有條件的市、縣(市)和單位可給予職工工齡補貼,補貼額為 職工家庭每平方米建築面積負擔價、年工齡貼率(0.6%)、1992 年前的工齡和補貼面積四項之積。 (七)建立購房補貼的申請、審批、發放和使用管理制度。購房補貼 資金在職工購買住房時直接劃入售房單位,防止流失。 (八)住房補貼資金主要從財政和單位原住房建設資金渠道中統籌解 決。各級政府和各單位要做好年度住房資金的預算(計劃)、核定、劃轉 工作,並按公正合理的原則,確定發放對象。 (九)要建立健全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帳戶,進一步提高住房公積金 的歸集率,按照「房改領導小組決策,中心運作,銀行專戶,財政監督」 的原則,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和制度建設。有關承辦銀行要為市、縣(市 )住房基金管理中心提供良好的服務。 (十)單位住房公積金計繳比例原則上維持6%,有條件的市、縣( 市)可調整到7%,個人住房公積金計繳比例6%不變。計繳基數按職工 1997年度月平均工資核定。 (十一)在1998年11月30日前開工建設並於1999年12 月底前竣於交付使用的住房,既可按照《省政府印發〈關於深化城鎮住房 制度改革的方案〉的通知》(蘇政發〔1995〕29號)的規定向職工 出售,也可按照本實施方案規定由職工購買。 三、建立住房供應新體系 (十二)對不同收入家庭實行不同的住房供應政策。最低收入家庭可 租住政府提供的廉租住房;中低收入家庭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和普通居民住 宅;其他收入高的家庭按市場價購、租商品住房。住房供應政策具體辦法 由市、縣(市)人民政府制定。 (十三)新建的經濟適用住房,其出售價格實行政策指導價,按保本 微利原則確定。 新建的經濟適用住房成本價包括征地和拆遷補償費、勘察設計和前期 工程費、建安工程費、住宅小區基礎設施建設費(含小區非營業性配套公 建費)、管理費、貸款利息和稅金等7項因素,利潤控制在3%以下。 新建的經濟適用住房只售不租,不向已購房改成本價住房或經濟適用 住房達標的職工出售。 (十四)廉租住房可以從騰退的舊公有住房中調劑解決,也可以由政 府或單位出資興建。要保留足夠的公有住房供最低收入家庭廉價租賃。廉 租住房的租金實行政府定價,具體標准由市、縣(市)人民政府制定。 (十五)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和承租廉租住房實行申請、審批制度。具 體辦法由市、縣(市)人民政府制定。 (十六)城市房屋拆遷安置要與房改結合,原則上實行貨幣化安置。 (十七)拓展住房租賃市場,多種方式供應住房。鼓勵房地產開發企 業增加長期投資,向社會出租住房;鼓勵私營業主和有經濟實力的城鄉居 民購買商品住宅作為收益性資產用於出租。 (十八)各級財政不再撥款用於單位購、建住房。在符合城市總體規 劃和堅持節約用地的前提下,繼續鼓勵集資、合作建房或興辦職工住房合 作社等多種形式的住宅建設。 鼓勵有條件的企事業單位進行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允許其利用自用土 地,通過集資等方式開發建設經濟適用住房,並享受國家經濟適用住房建 設各項政策。 (十九)加快改革現行的住房維修管理體制,推行社會化、專業化、 市場化的物業管理方式。新建住宅,全面推行住宅小區管理和公房售後物 業管理。規范物業管理企業的行為,引入競爭機制,提高各項服務水平, 切實搞好住房的維修和住宅小區環境管理,解除居民買房的後顧之憂。 四、進一步深化現有公有住房的改革 (二十)繼續推進租金改革。按照《國務院關於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 革的決定》(國發〔1994〕43號)和蘇政發〔1995〕29號文 件精神,從1998年12月1日起,全省公有住房租金上調20%左右 ,即磚混一等房每平方米使用面積;寧、鎮、揚、通、泰、徐為1.60 元;蘇、錫、常為1.75元;淮、鹽、連、宿為1.45元。租金提高 後,有條件的地方可在原住房租金補貼的基礎上對在職職工提高0.8個 百分點,離退體人員提高1個百分點。補貼基數按1997年底的職工工 資計算。繼續對家庭確有困難的離退人員、民政部門確定的社會救濟對象 、非在職的優撫對象和特困職工家庭等實行減免政策。對政府規定的暫不 出售的公有住房適當控制租金上調幅度。租金支出超過家庭收入10%以 上的部分,經當地住房基金管理中心批准可動用該戶成員公積金支付。 (二十一)穩步出售職工現租住的公有住房。從1998年12月1 日起,售房成本價以1997年價格為基數上調3%,現住房折扣調整為 2%,一次性付款折扣調整為8%,年工齡折扣率仍為0.6%。 職工購買現有公有住房按規定的現住房購房面積標准執行(見附表二 )。不超過購房面積標准下限部分的按享受政策折扣的成本價計算;下限 與上限之間部分的按不享受政策折扣的成本價計算;超過上限部分的一律 按市場價計算。 建房面積標准仍按《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黨政機關 幹部職工住宅建設、分配、修繕和使用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蘇辦〔 1997〕140號)文件規定執行。 (二十二)校園內不能分割及封閉管理的住房,教師公寓等周轉用房 ,列入舊城改造規劃地段、地處臨街宜改造為營業用房的住房,平房、別 墅、庭院式住房,代管房,產權尚有爭議、具有歷史意義和當地市、縣( 市)人民政府認為不宜出售的住房不得出售。 (二十三)此前,我省部分加大房改力度的試點城市和企事業單位, 要認真總結經驗,在原有基礎上繼續深化改革。 五、培育和規范住房交易市場 (二十四)對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實行准入制度。 各市、縣(市)要對城鎮職工家庭進行住房狀況普查登記,清查和糾正房 改過程中違紀違規行為,建立個人住房檔案。依據建設部等部門制定的交 易准入制度,規范和管理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交易規則和市場。 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在試點的基礎上逐步展開,市、縣 (市)上市交易方案須報省人民政府審批。 (二十五)各省轄市和有條件的縣(市),要建立和完善統一、規范 、功能齊全的住房有形市場,提供信息、交易、產權登記、中介(咨詢、 經紀、評估、代理)等項服務。 (二十六)職工按房改政策所購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 地使用證後,經市、縣(市)房改辦批准,其住房可以上市交易,交易行 為包括買賣、租賃、交換、抵押等。 (二十七)職工所購住房上市交易時,應同時辦理房屋公用部位維修 變更手續,維修基金隨之轉移。 六、加快發展住房金融 (二十八)擴大個人住房貸款的發放范圍,所有商業銀行在所有城鎮 均可發放個人住房貸款。取消對個人住房貸款的規模限制,適當放寬個人 住房貸款的貸款期限。 (二十九)對經濟適用住房開發建設貸款,實行指導性計劃管理。商 業銀行在資產負債比例管理要求內,優先發放經濟適用住房開發建設貸款 。 (三十)完善住房產權抵押登記制度,發展住房貸款保險,防範貸款 風險,保證貸款安全。 (三十一)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方向,住房公積金應當主要用於職工 個人購買、建造、大修理自住住房貸款。 (三十二)發展住房公積金貸款與商業銀行貸款相結合的結合住房貸 款業務。住房資金管理機構和商業銀行要簡化手續,提高服務效率。 (三十三)個人住房貸款的擔保,可採取房產抵押、有價證券質押、 房產抵押保證人擔保、由專門的擔保公司(保險公司、置業公司)擔保等 多種方式。 七、加強領導,狠抓落實,保證改革順利實施 (三十四)各市、縣(市)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對城鎮住房改革工作 的領導,根據本方案要求,認真進行測算,制定1998年度的實施方案 ,報省政府批准後執行。 (三十五)加強房改的輿論宣傳,研究房改理論,積極引導幹部和群 眾樹立住房新觀念。 (三十六)嚴肅紀律,加強監督檢查。對違反蘇政發〔1995〕2 9號文件和本方案精神,繼續實行無償實物分配住房,低價出售公有住房 ,變相增加住房補貼,用成本低或低於成本價超標出售、購買公有住房, 公房私租牟取暴利等行為,各級監察部門要嚴肅查處。 (三十七)本方案由省政府住房制度改革辦公室負責解釋。 (三十八)本方案自發布之日實行。原有的有關政策和規定,凡與本 方案不一致的,一律以本方案為准。 【章名】 附表一:職工購房補貼面積標准 一般幹部職工:75平方米 科級幹部:90平方米 處級幹部:110平方米 廳局級幹部:135平方米註:以上面積均指建築面積 【章名】 附表二:現住房購房面積標准 一般幹部職工:65-85平方米 科級幹部:75-100平方米 處級幹部:90-120平方米 廳局級幹部:130-150平方米註:以上面積均指建築面積
② 徐先生的肉肉裹面怎麼做
徐先生的肉肉裹面,實際上就是使用澱粉作為固定糊面,然後粘取麵包糠。只不過他的麵包糠里好像是放了其他香料。
③ 誰有蘇政發 1998 89號文件
江蘇省政府批轉省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
關於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蘇政發〔1998〕89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現將省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關於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實施方案》轉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關於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實施方案省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全文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五大關於「建立城鎮住房公積金,加快改革住房制度」的精神,進一步深化我省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國發〔1998〕23號)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目標和基本原則
(一)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指導思想:穩步推進住房商品化、社會化,逐步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和我國國情的城鎮住房新制度;加快住房建設,使住宅業成為新的經濟增長點,不斷滿足城鎮居民日益增長的住房需求。
(二)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目標是:停止住房實物分配,逐步實行住房分配貨幣化;建立和完善以經濟適用住房為主的多層次城鎮住房供應體系;發展住房金融,培育和規范住房交易市場。
(三)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基本原則是:堅持在國家統一政策目標指導下,地方分別決策,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堅持國家、單位和個人合理負擔;堅持「新房新制度、老房老辦法」,平穩過渡,綜合配套。
二、停止住房實物分配,逐步實行住房分配貨幣化
(四)全省1998年12月1日停止住房實物分配,逐步實行住房分配貨幣化。職工解決住房主要實行個人購買,購房資金來源有:職工工資,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以及財政和單位原有住房建設資金可以轉化的住房補貼等。
(五)停止住房實物分配後,房價收入比(即本地區一套建築面積60平方米的經濟適用住房的平均價格與雙職工家庭年平均工資之比)在4倍以上,且財政、單位原有住房建設資金可轉化為住房補貼的市、縣(市)和單位,其4倍以上部分,可以對無房和住房面積未達到規定面積標準的職工實行住房補貼。本方案制定的購房補貼面積標准(見附表一)僅對實施新制度購房時適用。具體補貼辦法由市、縣(市)人民政府制定,報省人民政府批准後執行。
1.1998年11月30日之前參加工作的無房和住房面積未達到規定面積標準的職工,購房時可實行一次性補貼。
(1)家庭購房補貼由夫婦雙方所在單位按職工本人應享受的購房補貼面積標准分別計發。職工購房補貼額為每平方米建築面積補貼額與補貼面積之積。
(2)職工住房每平方米建築面積補貼額以市、縣(市)公布的經濟適用住房平均價的一半與職工每平方米建築面積負擔價之差為計算基數,房價收入比4倍以上部分,在1999年底前購房的,可以全額補貼,今後補貼比例的上限由省政府每年公布。
職工每平方米建築面積負擔價按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4倍除以60平方米計算,職均工資以當地統計部門公布的數字為准。
(3)對住房未達到規定面積標準的職工,在新購住房時,按面積差計算一次性住房補貼。
(4)購房補貼在職工購房時一次性計發。工作年限在25年以上(含25年)的職工全額計發,未滿25年的職工按實際工作年限計發,剩餘年限的補貼作為借支,在今後工作年限內逐年抵扣。
(5)購房職工工作年限不25年調離、辭職的,借支余額由新單位或本人在離開時一次歸還。
2.1998年12月1日以後參加工作的職工,實行逐月計發住房補貼。補貼依據房價收入比和當地經濟發展水平確定。
按月計發的補貼進入個人住房專項資金帳戶,按公積金原則進行管理和使用。
(六)有條件的市、縣(市)和單位可給予職工工齡補貼,補貼額為職工家庭每平方米建築面積負擔價、年工齡貼率(0.6%)、1992年前的工齡和補貼面積四項之積。
(七)建立購房補貼的申請、審批、發放和使用管理制度。購房補貼資金在職工購買住房時直接劃入售房單位,防止流失。
(八)住房補貼資金主要從財政和單位原住房建設資金渠道中統籌解決。各級政府和各單位要做好年度住房資金的預算(計劃)、核定、劃轉工作,並按公正合理的原則,確定發放對象。
(九)要建立健全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帳戶,進一步提高住房公積金的歸集率,按照「房改領導小組決策,中心運作,銀行專戶,財政監督」的原則,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和制度建設。有關承辦銀行要為市、縣(市)住房基金管理中心提供良好的服務。
(十)單位住房公積金計繳比例原則上維持6%,有條件的市、縣(市)可調整到7%,個人住房公積金計繳比例6%不變。計繳基數按職工1997年度月平均工資核定。
(十一)在1998年11月30日前開工建設並於1999年12月底前竣於交付使用的住房,既可按照《省政府印發〈關於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方案〉的通知》(蘇政發〔1995〕29號)的規定向職工出售,也可按照本實施方案規定由職工購買。
三、建立住房供應新體系
(十二)對不同收入家庭實行不同的住房供應政策。最低收入家庭可租住政府提供的廉租住房;中低收入家庭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和普通居民住宅;其他收入高的家庭按市場價購、租商品住房。住房供應政策具體辦法由市、縣(市)人民政府制定。
(十三)新建的經濟適用住房,其出售價格實行政策指導價,按保本微利原則確定。
新建的經濟適用住房成本價包括征地和拆遷補償費、勘察設計和前期工程費、建安工程費、住宅小區基礎設施建設費(含小區非營業性配套公建費)、管理費、貸款利息和稅金等7項因素,利潤控制在3%以下。
新建的經濟適用住房只售不租,不向已購房改成本價住房或經濟適用住房達標的職工出售。
(十四)廉租住房可以從騰退的舊公有住房中調劑解決,也可以由政府或單位出資興建。要保留足夠的公有住房供最低收入家庭廉價租賃。廉租住房的租金實行政府定價,具體標准由市、縣(市)人民政府制定。
(十五)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和承租廉租住房實行申請、審批制度。具體辦法由市、縣(市)人民政府制定。
(十六)城市房屋拆遷安置要與房改結合,原則上實行貨幣化安置。
(十七)拓展住房租賃市場,多種方式供應住房。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增加長期投資,向社會出租住房;鼓勵私營業主和有經濟實力的城鄉居民購買商品住宅作為收益性資產用於出租。
(十八)各級財政不再撥款用於單位購、建住房。在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和堅持節約用地的前提下,繼續鼓勵集資、合作建房或興辦職工住房合作社等多種形式的住宅建設。
鼓勵有條件的企事業單位進行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允許其利用自用土地,通過集資等方式開發建設經濟適用住房,並享受國家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各項政策。
(十九)加快改革現行的住房維修管理體制,推行社會化、專業化、市場化的物業管理方式。新建住宅,全面推行住宅小區管理和公房售後物業管理。規范物業管理企業的行為,引入競爭機制,提高各項服務水平,切實搞好住房的維修和住宅小區環境管理,解除居民買房的後顧之憂。
四、進一步深化現有公有住房的改革
(二十)繼續推進租金改革。按照《國務院關於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1994〕43號)和蘇政發〔1995〕29號文件精神,從1998年12月1日起,全省公有住房租金上調20%左右,即磚混一等房每平方米使用面積;寧、鎮、揚、通、泰、徐為1.60元;蘇、錫、常為1.75元;淮、鹽、連、宿為1.45元。租金提高後,有條件的地方可在原住房租金補貼的基礎上對在職職工提高0.8個百分點,離退體人員提高1個百分點。補貼基數按1997年底的職工工資計算。繼續對家庭確有困難的離退人員、民政部門確定的社會救濟對象、非在職的優撫對象和特困職工家庭等實行減免政策。對政府規定的暫不出售的公有住房適當控制租金上調幅度。租金支出超過家庭收入10%以上的部分,經當地住房基金管理中心批准可動用該戶成員公積金支付。
(二十一)穩步出售職工現租住的公有住房。從1998年12月1日起,售房成本價以1997年價格為基數上調3%,現住房折扣調整為2%,一次性付款折扣調整為8%,年工齡折扣率仍為0.6%。
職工購買現有公有住房按規定的現住房購房面積標准執行(見附表二)。不超過購房面積標准下限部分的按享受政策折扣的成本價計算;下限與上限之間部分的按不享受政策折扣的成本價計算;超過上限部分的一律按市場價計算。
建房面積標准仍按《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黨政機關幹部職工住宅建設、分配、修繕和使用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蘇辦〔1997〕140號)文件規定執行。
(二十二)校園內不能分割及封閉管理的住房,教師公寓等周轉用房,列入舊城改造規劃地段、地處臨街宜改造為營業用房的住房,平房、別墅、庭院式住房,代管房,產權尚有爭議、具有歷史意義和當地市、縣(市)人民政府認為不宜出售的住房不得出售。
(二十三)此前,我省部分加大房改力度的試點城市和企事業單位,要認真總結經驗,在原有基礎上繼續深化改革。
五、培育和規范住房交易市場
(二十四)對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實行准入制度。各市、縣(市)要對城鎮職工家庭進行住房狀況普查登記,清查和糾正房改過程中違紀違規行為,建立個人住房檔案。依據建設部等部門制定的交易准入制度,規范和管理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交易規則和市場。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在試點的基礎上逐步展開,市、縣(市)上市交易方案須報省人民政府審批。
(二十五)各省轄市和有條件的縣(市),要建立和完善統一、規范、功能齊全的住房有形市場,提供信息、交易、產權登記、中介(咨詢、經紀、評估、代理)等項服務。
(二十六)職工按房改政策所購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後,經市、縣(市)房改辦批准,其住房可以上市交易,交易行為包括買賣、租賃、交換、抵押等。
(二十七)職工所購住房上市交易時,應同時辦理房屋公用部位維修變更手續,維修基金隨之轉移。
六、加快發展住房金融
(二十八)擴大個人住房貸款的發放范圍,所有商業銀行在所有城鎮均可發放個人住房貸款。取消對個人住房貸款的規模限制,適當放寬個人住房貸款的貸款期限。
(二十九)對經濟適用住房開發建設貸款,實行指導性計劃管理。商業銀行在資產負債比例管理要求內,優先發放經濟適用住房開發建設貸款。
(三十)完善住房產權抵押登記制度,發展住房貸款保險,防範貸款風險,保證貸款安全。
(三十一)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方向,住房公積金應當主要用於職工個人購買、建造、大修理自住住房貸款。
(三十二)發展住房公積金貸款與商業銀行貸款相結合的結合住房貸款業務。住房資金管理機構和商業銀行要簡化手續,提高服務效率。
(三十三)個人住房貸款的擔保,可採取房產抵押、有價證券質押、房產抵押保證人擔保、由專門的擔保公司(保險公司、置業公司)擔保等多種方式。
七、加強領導,狠抓落實,保證改革順利實施
(三十四)各市、縣(市)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對城鎮住房改革工作的領導,根據本方案要求,認真進行測算,制定1998年度的實施方案,報省政府批准後執行。
(三十五)加強房改的輿論宣傳,研究房改理論,積極引導幹部和群眾樹立住房新觀念。
(三十六)嚴肅紀律,加強監督檢查。對違反蘇政發〔1995〕29號文件和本方案精神,繼續實行無償實物分配住房,低價出售公有住房,變相增加住房補貼,用成本低或低於成本價超標出售、購買公有住房,公房私租牟取暴利等行為,各級監察部門要嚴肅查處。
(三十七)本方案由省政府住房制度改革辦公室負責解釋。
(三十八)本方案自發布之日實行。原有的有關政策和規定,凡與本方案不一致的,一律以本方案為准。
④ 關於泰州野徐農村房屋拆遷補償問題。。請大家幫幫我。。急。
你們僅僅有土地證 沒有房產證 會為以後的補償帶來問題,如果嚴重,補貼得到的也專比想像中少的屬多
有的地方如果沒有房產證,只補貼你的材料費,人工費什麼的
當然也要看情況而定,翻房以後,沒有領建房許可證,就建了??
而且要,盡快過戶
盡然協議了,為什麼不辦?
如果到時候他想反悔,你也沒有辦法
⑤ 四川省蓬安縣徐家鎮農村修房子有沒有貧困戶補貼
四川省徐家鎮農村修房子一般是沒有補貼的,貧困戶可以找村委會申請。
⑥ 徐州師范大學青年教師工資待遇及住房等各方面好不好多謝。
徐州是個大城市 這里人的口碑是義氣,不排外,但也是啥人都有,這全國都一個樣。徐師大教師工資還是可以的,我是這的學生,本科答辯時做個記錄員就一天500塊錢,一般教授兼碩導年收入在十萬左右吧。特聘專家分房,青年教師提供單人宿舍。希望對你有用。
⑦ 大學生租房補貼
可以不用租房發票的,去社居委開個證明。用白紙開也行,或者拿你的租房合同去讓社居委給你敲個章,上面寫上「情況屬實」四個字和日期就可以了。就是直接在租房合同上敲的社居委的章。上傳的話就上一樣的就行了。希望對你有幫助。我的已經辦好了,只等申報成功領補貼了~祝你順利~
⑧ 徐政發[2004]84號文《市政府關於調整征地補償標準的通知》
地上附著物補償費參考標准
名稱 補償標准 名稱 補償標准
瀝青路 77元/平方專米 三面光溝渠 230/立方米
水泥屬路 46元/平方米 墳墓 3000元/穴
籬笆 10元/平方米 方涵 200元/立方米
石坎 183元/立方米 塘渣道路 20元/平方米
彩鋼板 30元/平方米 化糞池 150元/立方米
河埠 1500-3000元/個 成片苗木及樹木 6000-10000元/畝
鋼架大棚(含膜) 5000元/畝 竹木大棚(含膜) 2000元/畝
這是我的另外一個號 給這個號就可以了 謝謝
⑨ 教師的住房補貼究竟有那些政策
教師住房補貼政策:
1998年我國開始實施住房分配貨幣化制度起,全國已無「福利分房」政策,目前教師住房補貼主要採取增量補貼(已配套到每月工資中)和住房公積金的方式進行。
重慶七千教師獲住房補貼,在編在冊、無房或住房面積不夠的(商品房除外)教師(1999年7月前去世的除外),皆可享受住房補貼。
退休教師工齡滿25年的,發300個月住房補貼;未滿25年的,按實際工齡發放。補貼皆分三年兌現。
在職教師從參加工作之日到去年12月,工齡滿25年的,發300個月補貼;未滿25年的,從今年1月起每月發放,直到發滿300個月。
(9)徐面住房補貼擴展閱讀
2018年2月,教育部等五部門聯合印發了《教師教育振興行動計劃(2018—2022年)》,提出將「免費師范生」改稱為「公費師范生」,履約任教服務期調整為6年。並根據教師教育發展以及財力狀況,適時提高師范生生均撥款標准。
8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等部門的《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師范生公費教育實施辦法》則進一步規定,國家公費師范生享受免繳學費、住宿費和補助生活費政策,通過雙向選擇等方式切實為每位畢業的公費師范生落實任教學校和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