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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中心內設科室

發布時間:2021-02-28 13:07:46

1. 黃浦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的內設機構

1、黨委辦公室 2、紀檢監察科 3、行政辦公室 4、人事管理科 5、計劃財務科 6、法內制科 7、權籍管理科(私房落容政科) 8、住房保障科 9、物業管理科 10、優秀歷史建築保護科 11、市場管理科 12、房屋徵收科 13、房屋修繕和改造管理科 14、住宅建設管理科 15、拆遷管理科

2. 徐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的內設機構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等工作;組織開展本系統幹部培訓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工作;負責全局的宣傳教育、思想政治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全局共青團工作。

3. 南寧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的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南寧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設13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綜合協調、會務、文秘、檔案、機要等機關日常工作及對外聯絡工作;承擔綜合性宣傳、政務公開、政務信息、保密、督辦、信訪、提案和議案辦復等政務性工作;負責保衛、綠化、扶貧、綜治、維穩、計生、後勤保障、固定資產管理等事務性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行政審批辦公室)
組織起草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相關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承擔重大決策的合法性論證、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對外合同(協議)的法律審核工作;承辦行政處罰、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工作;負責行政執法監督、行政執法隊伍建設、普法宣傳教育等工作;指導所屬單位依法行政工作;牽頭負責行政審批工作。
(三)房產信息管理科
組織實施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信息化及辦公自動化建設工作,協調實施信息資源共享;牽頭負責房產行業誠信系統建設;負責房產市場數據統計、整理和發布工作;負責房地產市場預警預報工作,實施房地產市場動態監測和分析。
(四)住房規劃科
負責房地產行業發展研究;牽頭組織草擬全市房地產綜合開發、住宅建設、住房保障的發展規劃以及年度計劃;負責全市住房狀況調查、分析工作;牽頭負責住房保障數據信息統計工作;牽頭組織房地產行業統計工作;參與擬訂年度城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計劃;組織房地產業招商引資工作;協調落實房地產固定資產投資任務;組織指導房產行業科技研究開發、合作交流及成果推廣應用;負責推進和綜合協調住宅產業現代化、生態環保化、節能集約化發展。
(五)保障住房建設管理科
負責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負責監督保障性住房項目建設條件意見書以及配套設施建設情況的落實;參與監督所屬單位建設工程的技術、質量等工作;負責指導直管公房改造開發工作。
(六)保障住房審核租賃管理科(市落實私房政策辦公室)
負責建立和完善全市住房保障體系;負責保障性住房供應對象的資格審批和動態管理;負責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直管公房的資產管理和租賃管理工作;負責各類房源的調劑工作;參與擬訂保障性住房租金標准;負責指導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和直管公房日常維修工作;負責落實私房政策;指導全市公有住房租賃管理工作。
(七)保障住房銷售管理科
指導監督全市各單位貫徹執行住房政策;負責監督管理單位公有住房出售及危舊房改房改造;負責單位集資合作建房和房改資金的審核等管理工作;負責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的銷售管理工作;負責擬訂保障性住房出資比例、回購保障性住房等工作;負責保障性住房儲備工作;參與經濟適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銷售價格確定;承擔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八)房地產開發監管科
負責房地產綜合開發全過程的動態監管;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牽頭編制房地產項目建設條件意見書並監督實施;負責組織簽訂房地產項目開發監管協議書;負責組織驗核房地產項目配套建設(工程質量除外);牽頭監督、指導房地產項目交付使用並實施備案;對房地產開發項目手冊進行備案管理;負責商品房預銷售款撥付的審核;負責實施房地產開發項目資本金管理制度;負責普通商品住宅審核認定;負責測算限價普通商品房銷售價格;參與擬訂城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方案。
(九)房屋登記和市場交易監管科
負責組織協調和落實有關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負責組織實施房地產市場秩序整治工作;負責全市房屋(含集體土地上的房屋)的權屬登記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房屋權屬檔案管理工作;負責房屋測繪管理工作;負責房屋買賣合同登記備案和房屋租賃合同備案;負責監管房地產轉讓、抵押等交易行為;負責監管房地產中介(評估、經紀、咨詢等)機構的從業行為;參與商品房價格管理;參與城市國有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抵押、出租等土地二、三級市場的管理。
(十)物業服務和房屋安全監管科
負責物業服務企業服務行為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物業管理項目的服務等級評定,指導全市物業服務項目的創優考評活動;負責指導、監督物業服務招投標活動;負責物業服務區域劃定,物業服務用房備案工作;參與房地產項目交付使用監督;負責指導和監督全市依法交付使用房屋安全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全市房屋安全鑒定、白蟻防治;負責擬訂全市房屋安全鑒定、白蟻防治技術標准並指導、監督實施;負責住宅室內房屋裝飾裝修管理;負責所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和事故防範工作;參與全市房屋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十一)房產資金監管科
負責指導全市房產交易資金、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房改資金等房產資金的歸集、使用,並實施監管;負責各類房產資金繳存比例、標準的動態調整;負責保障性住房資金籌集、使用、監管;負責指導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收益分配管理工作,負責住房建設保證金的監管。
(十二)財務科
負責編制機關、所屬單位年度財務預、決算;負責機關日常開支、財務核算、國有資產管理和財務綜合統計等工作;負責所屬單位的審計工作;指導、監督所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十三)人事科
負責機關、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指導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機關黨組織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具體工作由人事科承擔。
紀檢監察室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紀檢監察工作。

4.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的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設10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工作,督促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負責機關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文電、機要、檔案、保密、信訪、接待、計劃生育、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人大議案、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
(二)組織人事處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出國政審、培訓、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等工作;負責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組織實施目標責任綜合考評工作。
(三)政策法規處
擬訂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房地產市場和房屋管理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提出有關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負責政策法規咨詢、法制建設和宣傳,推進依法行政;負責機關有關規范性文件合法性的審核工作;承辦行政復議和應訴工作;負責有關綜合調研的牽頭組織和行政執法監察工作;負責拆遷資質證和拆遷許可證的審核、備案;負責房屋拆遷安置工作的指導和監督。
(四)財務處
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財務管理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經濟計劃編制和年度財務預決算工作;負責局系統行政事業費的管理;負責局系統財務審計監督工作。
(五)住房保障處
貫徹執行住房保障有關政策規定,擬訂住房保障總體方案和配套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審核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建設項目、設計方案、銷售價格和租金標准。
(六)房屋產權與房地產市場管理處
負責城市房屋產籍檔案維護、產權登記工作;負責核發房屋產權證書;負責房產權屬管理和糾紛調處;負責銷售商品房的預售審批,核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負責房屋經營和房產交易市場管理;負責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及評估機構的資格審查;依法對房產廣告、信息進行審查;負責房產交易統計和市場態勢分析;負責房地產市場的預警預報和信息發布工作。
(七)房屋租賃管理處
負責各類房屋租賃的登記、合同備案,通過委託稅務部門代征房產稅;負責定期發布房屋租賃指導價及有關信息;負責房屋租賃行政管理和執法監察,處理租賃糾紛,規范租賃市場行為。
(八)房屋安全管理處
負責國有直管公房的經營管理,負責直管公房的租賃、租金調整和出售的組織實施;負責房屋安全鑒定管理、危舊房改造搶修、事故房處理和房屋蟲害防治工作。
(九)住房制度改革處
負責制定和出台年度住房租金標准、公房出售、成本價及有關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負責公有住房租金、成本價的執行、價格管理和出售方案審批;負責單位職工住房建設項目審批;負責單位職工住房建設項目的審批和住房分配貨幣化方案核准;承擔市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離退休人員服務處
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
機關黨的機構按照黨章規定設置。
紀檢、監察機構按照有關規定設置。

5. 呼和浩特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的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設9個內設機構:
(一)黨委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並指導所屬單位的黨建及黨的基層組織和黨員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幹部培養、選拔、任用和實績目標考核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二)辦公室
負責起草重要文稿,制定機關規章制度;承擔文電處理、會務、接待、機要、信息、保密、信訪、綜治、文書檔案、應急處理、後勤車輛、房地產市場信息化建設等工作;組織協調政務公開,督察督辦重要工作事項;負責涉及房產事項的熱線受理工作。
(三)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並指導所屬單位的人事和機構編制工作;組織擬訂職工教育培訓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工作人員年度考核;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職業技能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承辦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的申報工作。
(四)財務科
負責局機關的財務管理工作;制訂系統內財務管理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承擔本系統專項資金的管理與計劃使用工作;負責財務統計和會計統計監督;負責督促、檢查系統內財務制度的執行情況;負責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
(五)政策法規科
負責組織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有關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規並監督實施;組織起草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承擔規范性文件的審核;負責對房地產執法進行監督管理;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專項稽查,參與重大違法案件的查處,負責行政訴訟、行政復議等工作;負責房地產政策研究、法律咨詢及法規知識的學習普及工作。
(六)住宅與房地產業科
承擔房地產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管、穩定住房價格及提高住宅品質的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指導城鎮農村住房建設工作和危房改造;擬訂住宅與房地產業發展規劃、產業政策、規章制度並指導實施;擬訂房地產開發、房屋權屬登記、拆遷改造,房地產開發、產權交易、評估、經紀和物業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物業服務企業、房屋拆遷企業和房地產中介機構資質的備案管理及房地產執業人員注冊備案;負責商品房預售許可和房地產開發企業項目交付使用驗收審批備案;負責物業管理項目驗收;負責住房保障與房屋管理行業的數據統計、分析和上報工作;承擔落實私房政策和危房鑒定管理工作。
(七)住房保障科(住房制度改革委員會辦公室)
擬訂住房制度改革政策並監督實施,指導住房制度改革和保障性住房建設;組織編制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設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研究市住房改革和發展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承辦中央、自治區、市廉租住房租金安排的有關事項;負責市直單位住房補貼審核工作;指導旗縣住房保障工作;承擔市住房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八)住房公積金監管科
擬訂住房公積金政策、辦法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管理和監督等規章制度;監督全市住房公積金和其他住房資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指導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負責建設並管理住房公積金信息系統。
(九)行政事項審批辦公室
負責執行國家行政審批政策;研究提出本部門行政審批事項辦理流程的調整意見並具體組織實施;承辦和全程受理本部門管理的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承辦行政服務事項和辦理事項必須的勘察、勘驗工作;組織需市和相關部門領導參加的有關會議論證、審核、審定事項的協調工作;審核、上報需上級機關審批的事項;辦理部門領導交辦的與行政審批有關的其他事項。

6. 貴陽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設9個職能處(室):
(一)辦公室(黨委辦公室)
組織協調機關政務(黨務)工作,負責文秘、會務、檔案、機要、保密、信訪、公產、督查、目標管理等工作;負責宣傳、思想政治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意見、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和信訪工作;負責機關綜合治理和計劃生育、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承辦局黨委的日常工作。
(二)人事處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和社會保障工作;負責局系統職業培訓以及專業技術職務和專業技術人員上崗資格考試、申報等工作。
(三)政策法規處(貴陽市房產管理稽查局)
負責局管各行業改革發展的調查研究、信息反饋並提出對策方案;負責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的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負責法律、法規和政策賦予的住房保障、房產市場、房屋拆遷、物業服務管理等方面的行政執法監督、行政復議、行政處罰和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四)財務審計處
負責局機關財務工作;負責局系統財務收支及經濟活動的監督、指導、檢查工作;負責局系統國有資產和廉租住房資金的監督管理;負責局系統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管理;依法對局屬各單位的財務進行監督審計;負責房屋維修資金和商品房預售資金的監管工作。
(五)住房保障處
負責市住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指導協調區(市、縣)住房保障工作;負責編制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年度需求計劃;負責全市經濟適用住房准入、退出和銷售、政府回購管理工作;負責會同民政部門核准廉租住房准入、退出條件;負責廉租住房配租、租賃住房補貼發放管理和政府收購管理工作;負責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儲備工作;負責受理廉租住房的社會捐贈,並辦理相應的接收手續。
(六)物業服務管理處
負責物業服務行業管理工作,指導和規范物業服務管理市場;負責物業服務管理企業資質管理、業績考評工作;對房屋維修基金的歸集和使用管理進行指導、監督工作;參與制訂物業服務管理收費標准;指導、監督居住區、樓宇及其它物業服務管理工作;負責指導房屋安全鑒定和白蟻防治工作。
(七)房產管理處
負責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拆遷許可證的核發工作,以及房屋拆遷單位資質審核工作;負責全市房屋產權產籍、房產市場管理的監督檢查、指導協調和服務工作;負責房產轉讓、抵押的管理指導工作;負責房產中介機構的管理;負責房屋拆遷有關價格的測算工作;負責房屋的測繪管理工作。
(八)房屋租賃管理處
負責房屋租賃市場的管理和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的管理工作;負責指導落實私房政策工作;負責房屋租賃市場運行態勢的分析與研究,測算房屋租金市場指導價;負責定期發布房屋租金指導價及有關信息,負責房屋安全管理和房屋安全事故處理工作。
(九)信息管理處
負責全市住房保障信息和房產管理信息系統的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局網站的建設、管理和信息更新,指導管理「貴陽住宅與房地產信息網」;負責局系統辦公自動化及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房產市場運行數據收集、整理、統計分析和發布工作。
離退休幹部工作處。負責局系統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機關黨組織按有關規定設置。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置。

7. 上海市虹口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的職能科室

1、辦公室
2. 黨工委辦公室(監察室)
3、法制科
4、市場監管科
5、物業管理科
6、拆遷管理科
7、住房保障科(舊區改造辦公室)
8、房產權籍管理科
9、住宅建設監管科

8. 住房保障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麻煩你問一下用途?涉及機密,不容易給。

9. 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下屬是處室還是科室

首先要看所在市屬於地級還是縣級市,
如果是地級市,那麼下屬應該是正縣級單位,也就是處室。
如果是縣級市,那麼就是科室了。

10. 住房保障中心是干什麼的

各地區住房保障中心大體一樣,下面以廣州市為例: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承擔本市城鎮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和推進住房制度改革的任務;擬訂和組織實施本市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研究和提出本市保障性住房建設發展戰略的政策建議;監督、指導、檢查區(縣級市)開展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二)組織編制和實施本市住房保障和市直機關安居工程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建設、投資計劃;擬訂和實施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儲備規劃和年度計劃;擬訂住房貨幣補貼、住房租賃補貼、廉租住房租金、公共租賃住房租金等年度標准。
(三)負責籌集、管理保障性住房建設資金;管理職工住房貨幣分配補貼資金、住房租賃補貼資金、單位住房基金及監督檢查使用情況。
(四)組織開展居民家庭,特別是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及其相關需求情況調查;擬訂本市住房保障標准,建立健全多層次住房保障體系。
(五)負責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徵用、拆遷、儲備等工作;負責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實物收地、土地整理及前期管理等工作;負責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報批工作。
(六)負責全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設計劃管理和統籌協調;負責保障性住房自建項目的組織實施;會同物價等部門確定經濟適用住房銷售價格,並協助建設單位落實工程項目有關優惠政策。
(七)負責住房保障資格審核、保障性住房的籌集、租售和後續監管工作;指導、監督和考核保障性住房小區物業服務;負責住房保障信訪、舉報、投訴的調查處理工作。
(八)負責企事業單位住房貨幣分配方案的審核和備案;負責職工住房貨幣補貼資格的審核;負責房改歷史遺留問題的處理;監督、處理房改工作中違規違紀問題。
(九)負責全市住房保障信息系統建設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和檢查市與區、街(鎮)住房保障信息網點工作。
(十)負責職工房改檔案、住房保障檔案的建檔和管理,負責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設檔案的管理和利用工作。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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