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區飛燕路上有住房保障局和房產管理局嗎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區飛燕路上有住保房的房產管理局嗎?這個你親自到那裡去問一下,看有沒有管理局我也不知道。
B. 佛山買的住房公積金可以在江西貸款買房
1、目前同一省內的抄公積金是可以通用的,跨省的公積金貸款目前全國只有四個城市支持,分別是武漢,南昌,合肥,長沙。 具體可以電話咨詢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員!
2、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住房公積金制度實際上是一種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貨幣化的一種形式。
3、住房公積金制度是國家法律規定的重要的住房社會保障制度,具有強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單位和職工個人必須依法履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義務。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以及單位為其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戶存儲,歸職工個人所有。
C. 公司讓員工自己交納社保、住房公積金,該如何正確維權
可以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或者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以及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舉報、投訴,也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二條,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有權對違反社會保險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舉報、投訴。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和財政部門、審計機關對屬於本部門、本機構職責范圍的舉報、投訴,應當依法處理;對不屬於本部門、本機構職責范圍的,應當書面通知並移交有權處理的部門、機構處理。有權處理的部門、機構應當及時處理,不得推諉。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三條,用人單位或者個人認為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的行為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用人單位或者個人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依法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核定社會保險費、支付社會保險待遇、辦理社會保險轉移接續手續或者侵害其他社會保險權益的行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個人與所在用人單位發生社會保險爭議的,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用人單位侵害個人社會保險權益的,個人也可以要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或者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依法處理。
參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3)江西住房保障處擴展閱讀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四條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六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參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四條,新設立的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自登記之日起20日內,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
單位合並、分立、撤銷、解散或者破產的,應當自發生上述情況之日起30日內由原單位或者清算組織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並自辦妥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之日起20日內,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參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五條,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參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條,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逾期繳存或者少繳。
對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並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後,可以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待單位經濟效益好轉後,再提高繳存比例或者補繳緩繳。
D. 江西九江廉租房如何申請
根據國務院《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國發[2007]24號)、七部委關於印發《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的通知(建住房[2007]258號)、九部委《廉租住房保障辦法》(建設部第162號令)及其它有關文件精神,為切實做好我市今年「兩房」保障工作,現就做好2009年度市中心城區經濟適用住房申購和廉租住房申請工作,公告如下:
一、報名時間:2009年9月24日至10月10日。申請人攜帶個人戶口本、身份證件到所屬社區領取報名表格。
二、報名地點:申請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在實際居住地社區,申請廉租住房的家庭在戶籍所在地社區報名。
三、報名條件:
(一)經濟適用住房(實物購房、購房貨幣補貼)申購條件:1、中心城區城鎮戶籍滿2年(需提供戶口本,身份證);2、家庭人均年收入10118元以下(有工作的需提供單位人均年收入證明,無工作的社區組織入戶調查、群眾評議後提供收入證明);3、現住房人均建築面積15平方米以下(有住房的需提供產權證或使用權證,無住房家庭社區入戶調查後提供無住房證明);4、已婚或離異帶有子女(需提供結婚證、離婚協議書或離婚判決書);5、三代同堂、子女已婚或離異帶有子女,分戶前符合申購條件的,允許分戶申購;沒有贍養、撫養和扶養關系同一戶口簿上,分戶後符合條件的,允許分戶申購。優先供應對象:低收入家庭中的人均住房建築面積10平方米以下、戶主年齡50周歲以上、殘疾人、烈軍屬、市級以上勞動模範。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購經濟適用住房:1、已參加集資建房的;2、已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含安居工程);3、已參加房改購房的(含在外地已參加房改購房);4、單位獎勵贈送住房的;5、單身人員。經濟適用住房暫不向公務員出售(含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人員)。
(二)廉租住房申請條件:申請廉租住房的家庭應為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1、申請廉租住房的家庭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①申請家庭成員必須有一人為本市區非農業常住戶籍2年以上(需提供戶口本,身份證);②家庭人均年收入在7890元以下,且經民政部門審定(有工作的需提供單位人均年收入證明,無工作的社區組織入戶調查、群眾評議後提供收入證明);③人均住房面積10平方米以下(含10平方米)(有住房的需提供產權證或使用權證,無住房家庭由社區入戶調查後提供無住房證明);④申請家庭成員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撫養關系(需提供戶口本及民政部門的證明材料)。2、申請廉租住房優先對象的家庭除符合上述第一條明確的條件外,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①低保家庭(需提供市民政部門當年審核過的低保證書);②年齡在六十周歲以上(申報家庭需提供申請人的身份證、戶口本);③因病喪失勞動能力(需提供市級醫院認定的材料);④三級以上殘疾(需提供殘疾證)。
四、經濟適用住房保障:
經濟適用住房保障分為實物房配售和發放經濟適用住房購房貨幣補貼兩種方式,報名人只能申請其中一種。
(一)實物房:政府劃撥土地提供政策優惠,限定套型面積和銷售價格,按照合理標准建設的實物住房。
(二)購房貨幣化補貼:指符合經濟適用住房條件的家庭,政府給予一定的補貼,讓其在中心城區市場上自行購買套型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內普通商品房或者是二手房。
(三)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地址和套數:2009年我市中心城區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地址位於開發區前進西路前進新村旁,總建設面積5.5萬平方米,870套,套型建築面積62平方米左右,二室一廳,多層1-6層,小高層1-11層,小區設計合理,配套齊全。
(四)經濟適用住房購房貨幣化補貼標准:每平方米補貼500元,購房補貼面積上限為62平方米,購買高於62平方米住房的按62平方米計算,低於62平方米的按實際購買面積計算。今年市政府批准通過搖號確定700戶符合條件家庭實行購房貨幣化補貼。
(五)2009年經濟適用住房最高限價:2009年經濟適用住房最高限價為1530元/平方米,最終銷售價格按市物價、房管部門共同審核通過的價格銷售。
(六)2008年未中簽經濟適用住房繼續申請問題:一是對年初報名參加2008年螺螄山搖號的家庭,如有需要改為前進西路搖號或者申請購房貨幣化補貼的請向社區書面申請,可放棄螺螄山經適房的搖號。不改的將直接參加2008年螺螄山經適房的搖號,未中簽者可再次參加2009年經適房實物購房或貨幣化補貼的搖號(但應在報名時到社區填寫經濟適用住房未中搖號申請書);二是對年初未提出參加螺螄山搖號的未中簽家庭只需到社區領取申請書,填寫上交即可,逾期未提出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
五、廉租住房保障:
廉租住房保障分為實物配租和租賃補貼兩種形式。
(一)實物配租:是指政府向申請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提供住房,並按照規定標准收取租金。
(二)租賃補貼:是指政府向申請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發放租賃住房補貼。
(三)廉租住房建設地址和套數:A廬山區怡康苑廉租房864套;B廬山區螺螄山廉租房451套;C開發區前進西路廉租房1636套,共2951套。
(四)申請方式:所有申請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經「五道程序、四道把關、三榜公示」後,符合條件家庭先統一進行實物配租的公開搖號,中簽家庭為實物配租家庭,未中簽家庭為當年度租賃補貼家庭;已享受租賃補貼的家庭(除2008年中簽經適房和實物配租外)如要申請實物配租可在社區申請參加搖號,中簽家庭為實物配租,未中簽繼續享受租賃補貼;已享受實物配租的家庭不能申請租賃補貼。
(五)申請廉租住房戶型的原則:廉租房戶型包括二室一廳和一室一廳。原則上單人家庭只能申請一室一廳戶型,其它可自願選擇。
2009年9月24日
E. 現在到處都在建保障性住房,請問江西省萬載縣保障房現在怎麼樣了如何申請購買呢
申購經濟適用房:一人戶年收入須低於2.27萬元此前,北京申購經濟適用房的收入標准統一為家庭年收入6萬元以下,並沒有根據家庭成員的多少來區分。而本次申購經濟適用房條件將首次按人數進行劃分:1人戶、2人戶、3人戶、4人戶、5人及以上家庭,對應的上一年年收入應分別低於22700元、36300元、45300元、52900元、60000元。另外需要滿足的三個申購條件分別為:首先,申請人戶籍登記在本區,取得北京市戶籍滿5年。其次,申請家庭總資產為1人戶家庭低於24萬元,2人戶低於27萬元,3人戶低於36萬元,4人戶低於45萬元,5人戶及以上家庭低於48萬元。第三,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積要低於10平方米,且申請人和家庭成員5年內沒有出售或者轉讓過房產。按照試點政策的規定,今後經濟適用住房將執行新的配售標准,即人均使用面積為15平方米左右。區住保辦按照申請家庭住房困難程度及房源數量、戶型,確定申請家庭的搖號順序,再統一組織搖號。配租廉租房:不足10平方米實行租金補貼根據申請家庭統計表,申請廉租住房實物配租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1,申請人戶籍登記地在本區,取得北京市戶籍滿5年。2,申請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連續一年低於580元。1人戶家庭年收入低於6960元,申請家庭每增加1人,按增加6960元計算。3,申請家庭總資產為1人戶家庭低於15萬元,2人戶低於23萬元,3人戶低於30萬元,4人戶低於38萬元,5人戶及以上低於40萬元。4,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積低於7.5平方米,且申請人和家庭成員5年內未出售或者轉讓過房產。5,具備下列情形之一:被拆遷;有特殊病、重殘人員;有60歲(含)以上人員;居住市政府確定的解危排險范圍內房屋。要求申請樓房配租的家庭人口應當在二人以上。廉租住房實物配租面積,控制在人均使用面積10平方米(含原住房面積)左右。配租面積不足10平方米的,實行租金補貼。經適房不得用於經營性活動在長達10多頁的《北京市宣武區城鎮居民申請保障性住房家庭情況核定表》中,主要包括申請家庭主要成員的戶籍情況和親屬關系;填報家庭成員現居住地的房產情況,根據租賃合同,填寫租住公房或原拆遷房的面積;家庭成員根據單位或檔案管理單位出具的收入、住房分配證明等;以及對保障性住房的住房需求情況等。此次試點將由市、區政府共同組織,建立三級審核、二次公示的審核制度。凡是申請保障性住房或租金補貼的居民,可到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領取相應材料,填寫登記表,提交相關的證明材料。經過街道(鄉鎮)、區縣和市住房保障管理結構三級審核和街道(鄉鎮、區縣)兩級公示後,取得住房保障資格。申請購買經濟適用房須知中規定,經濟適用房只能用於申請家庭及其成員自行居住,不得用於從事其他活動。已購買經濟適用房的家庭不得私自出售,但區住房保障部門可以回購。申購經適房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積計算承租公有住房的,使用面積按《公有住房租賃合同》上標明的計租面積計算;居住私有住房的,以《房屋所有權證》上標明的建築面積除以1.333計算;配售家庭現有兩處或兩處以上住房的,住房面積合並計算;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積計算公式:申請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積=(申請家庭居住地房屋使用面積+申請家庭成員他處住房使用面積)/申請家庭居住地長期共居人口。
F. 江西2016貴溪廉租房我是外地戶口本能租廉租房嗎
申請廉租房是以家庭為單位的,夫妻雙方只要有一方戶口在本地,只要申請人的條件符合當地市、縣人民政府規定條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就可以申請廉租房的。
依據《廉租住房保障辦法》
第二條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廉租住房保障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是指城市和縣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鎮范圍內,家庭收入、住房狀況等符合市、縣人民政府規定條件的家庭。
第十六條
申請廉租住房保障,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一)家庭收入情況的證明材料;
(二)家庭住房狀況的證明材料;
(三)家庭成員身份證和戶口簿;
(四)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證明材料。
第十七條
申請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申請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應當由戶主向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
(二)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就申請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狀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進行審核,提出初審意見並張榜公布,將初審意見和申請材料一並報送市(區)、縣人民政府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
(三)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內,就申請人的家庭住房狀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提出審核意見,並將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的申請材料轉同級民政部門;
(四)民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內,就申請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規定條件提出審核意見,並反饋同級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
(五)經審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狀況符合規定條件的,由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予以公示,公示期限為15日;對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作為廉租住房保障對象予以登記,書面通知申請人,並向社會公開登記結果。
經審核,不符合規定條件的,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說明理由。申請人對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