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哪些城市被列入了首批住房租賃試點
據報道,住建部、發改委等九部門日前聯合印發的通知明確,各地要搭建住房租賃交易平台,通知選取廣州、深圳、南京、杭州、廈門、武漢、成都、沈陽、合肥、鄭州、佛山、肇慶等12個城市,首批開展住房租賃試點。
報道稱,專家和券商分析人士指出,住房租賃市場或成藍海,租賃住房資產證券化等金融創新有望提速,銀行進入住房租賃市場尚處於「試水」階段,後續在投資孵化、持有運營、後期退出等方面仍需進一步探索。
業內人士表示,銀行進入住房租賃市場,首先是社會責任的體現。其次,能消化一些城市在出台限購措施後,達到銷售條件但難以銷售的存量期房,對於銀行來說,這也是打造品牌的方式之一。
㈡ 《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方案》是什麼有什麼用
《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方案》,是利用(農村)集體土地建設租賃住房,這樣可以解決城市國有建設用地不足的問題,同時也解決了大量在城市打拚無錢買房的打工一族的居住問題
㈢ 集體建設用地建租賃住房試點再擴大 到農村租房或成趨勢
近日,自然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關於福州等5個城市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實施方案意見的函》,原則上同意福州、南昌、青島、海口、貴陽等5個城市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實施方案。自此,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再擴大,不僅有助於我國建立多主體供應、城鄉統一的用地市場,同時也有利於多渠道保障居民住房需求,促進城鄉融合,提高農民獲得感。
目前,我國實行的是城鄉不同的土地管理制度,城市實行土地國有制,農村實行土地集體所有制。城市建設用地實行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制度,集體建設用地要進入這一市場,必須先由地方政府徵收為國有。
專家表示,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實際上打破了集體建設用地入市要先徵收為國有這一規定。此前,在2017年8月份,我國確定在北京、上海、沈陽、南京、杭州、合肥、廈門、鄭州、武漢、廣州、佛山、肇慶、成都等13個城市首批開展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
北京、上海由於租金高昂,試點備受關注。2018年4月份,北京通過協議出讓方式,向4家企業出讓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用於建設租賃住房。10月份,上海以公開掛牌方式出讓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建設租賃住房。
最近,改革也在法律層面得到了保障。2018年12月份,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決定,提交審議的《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中,刪去了「從事非農業建設使用土地的,必須使用國有土地或者征為國有的原集體土地」的規定。
自然資源部要求,此次試點要嚴格落實試點城市人民政府主體責任,統籌推進試點工作。建立租金監測監管機制,租賃項目要合理確定租金,建立公開透明的租金變動約束機制,支持長期租賃。
利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位置會不會很偏遠?對此,自然資源部要求項目應與周邊區域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配套工程統一考慮,明確配套設施建設主體與標准,實現與周邊地區公共服務均等化。同時,盡量將項目安排在區位條件好、基礎設施完備以及人口集中度高、市場需求旺盛的區域。
利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會不會出現一些地方借機讓「小產權房」合法化?對此,各地的試點方案中都有規避。各地普遍要求,項目宗地只能辦理整體產權,不得分割登記。比如,福州市的試點方案要求,各職能部門應依職責分工嚴格落實監管責任,保障集體經濟組織權益,防止出現「小產權房」或「以租代售」等現象。方案同時規定,住房出租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租賃合同約定,不得以租代售,承租人不得轉租。合同約定租賃期限最長不超過6年,一次收取租金不得超過1年,不得含有自動續租條款。不得違規使用租金貸。
㈣ 自然資源部、住建部:同意福州等5城市試點集體用地建設租賃住房
1月16日,自然資源部辦公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聯合發布意見函表示,原則同意福州、南昌、青島、海口、貴陽等5個城市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實施方案。
該意見函提出了八點意見,其中提出健全合同履約監管機制,保護租賃利益相關方合法權益;建立租金監測監管機制,租賃項目要合理確定租金,建立公開透明的租金變動約束機制,支持長期租賃。
意見函還提出,項目應與周邊區域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配套工程統一考慮,明確配套設施建設主體與標准,實現與周邊地區公共服務均等化。盡量將項目安排在區位條件好、基礎設施完備以及人口集中度高、市場需求旺盛的區域。
此外,意見函表示,戶型以90平方米以下中小戶型為主,住房建築質量、裝飾裝修符合相關標准。同時鼓勵金融機構參與試點建設,依法依規提供金融產品服務,嚴禁違規提供「租金貸」。強化事中事後監管,確保有序可控。
㈤ 兩部委原則同意5城市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
中新經緯客戶端月16日電 據自然資源網站消息,近日,自然資源部聯合住建部發布《關於福州等5個城市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實施方案意見的函》指出,原則同意福州、南昌、青島、海口、貴陽等5個城市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實施方案。
兩部委要求,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按照區域協調發展和鄉村振興的要求,促進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實現城鄉融合發展、人民住有所居,增加人民群眾的獲得感。
兩部委提出,嚴格落實試點城市人民政府主體責任,統籌推進試點工作,要將項目選址、開工建設、運營管理等各環節監管落到實處。健全合同履約監管機制,保護租賃利益相關方合法權益;建立租金監測監管機制,租賃項目要合理確定租金,建立公開透明的租金變動約束機制,支持長期租賃。
兩部委要求,試點城市要聚焦市場需求,堅持城鄉統籌。項目應與周邊區域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配套工程統一考慮,明確配套設施建設主體與標准,實現與周邊地區公共服務均等化。盡量將項目安排在區位條件好、基礎設施完備以及人口集中度高、市場需求旺盛的區域。積極學習借鑒先行試點城市實踐經驗,加強政策宣傳和輿論引導,發展規范有序的住房租賃市場,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制度成果。
兩部委還提出,試點城市要規范審批和監管程序,明確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的項目申報主體,完善項目審批程序,戶型以90平方米以下中小戶型為主,住房建築質量、裝飾裝修符合相關標准。鼓勵金融機構參與試點建設,依法依規提供金融產品服務,嚴禁違規提供「租金貸」。強化事中事後監管,確保有序可控。
兩部委還明確,試點城市要積極探索應用現代化信息管理平台和先進科技手段,在試點過程中研究加強公共服務配套,建立承租人基本公共服務保障機制,支持其依法享受教育、醫療衛生以及養老服務等基本公共服務權利,推進集體租賃住房納入政府主導的住房信息租賃服務與監管平台管理,落實住房租賃企業備案管理,加強土地市場動態監測監管,促進節約集約用地。
㈥ 樓市又一重大信號:集體建設用地入市試點再擴容
房地產市場又有了重大消息!這一次的主角是集體建設用地!
自然資源部16日發布《自然資源部辦公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於福州等5個城市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實施方案意見的函》(下稱《函件》)稱,住建部等部委原則同意福州、南昌、青島、海口、貴陽等5個城市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實施方案。
什麼是集體建設用地?
集體建設用地就是鄉(鎮)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村個人投資或集資進行各項非農業建設所使用的土地。
再說的簡單點,咱們平時說的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設施用地和經營性用地都屬於這個范圍。
在這上面建的租賃住房,村鎮集體經濟組織可以自行開發運營,也可以採用聯營、入股等方式,不用經過國家征地環節,連開發商這個環節也可以省去,可以直接進入市場!
2017年第一批13個試點城市分別是:北京、上海、沈陽、南京、杭州、合肥、廈門、鄭州、武漢、廣州、佛山、肇慶和成都。
此次試點擴容,專家怎麼看?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對上證報記者表示,從試點政策內容看,有三個領域值得關註:
第一、政策強調了選址的四個要點,包括區位條件好、基礎設施完備、人口集中度高、市場需求旺盛。
解讀:這實際是把發展有效的租賃市場的基本要點進行了概括,涉及到區位、配套、人口、需求等概念。
第二、政策強調了嚴禁違規提供「租金貸」的內容。
解讀:從此類內容可以看出,對於租金貸,更強調了知情權。這是在當前租賃市場租金貸風險增加的情況下,對於此類租賃用地改革的新要求。
第三、政策明確,推進集體租賃住房納入政府主導的住房信息租賃服務與監管平台管理。
解讀:此類規定或是一個大趨勢,未來集體建設用地和租賃平台的同步管理是大趨勢,後續還需要很多新的創新,尤其是類似租售同權的概念會在此類平台應用上得到體現。
試點城市或將繼續擴容
「 此次福州、南昌、青島、海口和貴陽5個城市進行改革,標志著集體建設用地租賃住房第二批試點開啟。」嚴躍進認為,這表明試點呈現擴容之勢。
早在2017年8月,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就曾聯合印發《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方案》。當時試點目標在於,通過在試點城市成功運營一批集體租賃住房項目,完善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規則,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改革成果,為構建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提供支撐。
在嚴躍進看來,未被納入前兩次試點的省會城市可能在今年下半年會有試點工作,包括西安、濟南、蘇州等大城市,部分百強縣或也有機會進行試點。
政策信號意義很強
「第一批試點城市的重點在於流動人口規模相對大,租賃市場需求比較旺盛。而新增的5個城市也屬於城市規模大、流動人口多的城市。更為關鍵的是,去年這些城市的房價上漲速度較快。」嚴躍進說。
《函件》要求,要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按照區域協調發展和鄉村振興的要求,促進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實現城鄉融合發展、人民住有所居。
「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為城市租房市場提供了更多的房源,可能會緩解城市房租上漲的壓力。」中國社科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研究員李國祥此前在接受上證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嚴躍進還認為,此次政策信號意義很強,即隨著全國土地管理法的修改工作推進,後續集體建設用地改革的力度會強化,目前改革重點在於發展租賃市場,預計共有產權住房後續也會推進。
㈦ 13城市試點集體土地建設租賃住房有哪些
近日消息,今後5年裡,北京要建設的50萬套租賃住房,它的土地儲備將主要通過集體建設用地來安排。不只在北京,日前,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還確定了上海、廣州、杭州等13個城市,開展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
相關數據統計,目前我國約有1.6億人在城鎮租房居住,占城鎮常住人口的21%,其中以新就業大學生和外來務工人員為主。在高房價時代,我國大中城市租賃市場存在房源總量嚴重不足、租價高、供應結構不合理、租住環境一般等問題。
㈧ 集體建設用地建房出租的政策依據是什麼
據報道,日前國土資源部會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根據地方自願,確定第一批在北京、上海、沈陽等13個城市開展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
相關人士表示,住房租賃市場試點是按照地方自願原則,部署開展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這些城市租賃住房需求較大,村鎮集體經濟組織有建設意願、有資金來源,政府監管和服務能力相對較強。
希望住房租賃試點可以早日落實下去!
㈨ 山東省新農村住房建設試點
還有濱城區網路地圖
本數據來源於網路地圖,最終結果以網路地圖最新數據為准。
㈩ 集體土地建租賃房有哪些試點城市
8月28日,國土部和住建部印發《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方案》的通知,為增加租賃住房供應,構建購租並舉的住房體系,拓寬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增收渠道,確定在北京、上海、沈陽、南京、杭州、合肥、廈門、鄭州、武漢、廣州、佛山、肇慶、成都等13個城市開展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城市。
有業內人士直言,目前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僅是在13個城市進行試點,並且採取政府主導、農民集體自願的原則,試點實施後要在2019年11月開展中期評估,並在2020年底前進行總結,這些試點會有多大的供應量尚不確定,因此對房價能有多大沖擊存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