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浦東區公共租賃住房有哪些
海公租房申請條件: 1、具本市住戶口或持《海市居住證》兩並連續繳納社回保險金(含城鎮社保險)達; 答2、已與本市業單位簽訂定限勞或工作合同; 3、本市自住房或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5平米; 4、申請未享受本市其住房保障政策 海公租房申請流程: 1.提申請申請象主要向工作單位所運營機構提申請向本市戶籍所運營機構提申請 2.提交材料申請象應實填報申請表按要求提交戶籍證明或居住證、身份證、勞或工作合同、住房狀況等資料承諾提交資料真實效性負責經申請象所單位蓋章確認交運營機構審核 3.資格審核嚴格申請審核程序運營機構受理申請申請進行資格審核需要住房面積審核委託政府指定機構審核審核通運營機構應具登記證明報區(縣)住房保障機構備案 4.抽查監督區(縣)住房保障機構應申請審核情況進行抽查發現符合規定向運營機構提整改意見運營機構應及落實整改 5.輪候供應符合條件象根據房源供應等情況實行輪候供應制度提高房源使用效率各區(縣)應根據申請象口結構、住房需求、承受能力等情況制定公共租賃住房租賃供應標
B. 上海市公租房在哪裡申請要什麼條件
各區住房保障機構或其委託的街道(鄉、鎮)社區事務受理機構、公共租賃住房運營機構。
《市籌公共租賃住房准入資格申請審核實施辦法》第四條 (申請條件)
申請本市市籌公共租賃住房准入資格的單身申請人或申請家庭主申請人應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一)具有本市常住戶口,且與本市單位簽訂一年以上(含一年)勞動合同;
(二)持有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達到二年以上(之前持有有效《上海市臨時居住證》年限可合並計算),在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金達到一年以上,且與本市單位簽訂一年以上(含一年)勞動合同;
(三)持有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或《上海市臨時居住證》),在滬繳納社會保險金,與本市單位簽訂二年以上(含二年)勞動合同,且單位同意由單位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
申請本市市籌公共租賃住房准入資格的單身申請人或申請家庭全體成員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5平方米;
(二)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產權保障住房政策。
(2)上海市浦東新區公共住房租賃中心擴展閱讀:
《市籌公共租賃住房准入資格申請審核實施辦法》第十二條 (隱瞞虛報行為的認定)
單身申請人(申請家庭)在公共租賃住房准入資格申請審核過程中,應當如實申報家庭人口、戶籍、居住證、婚姻、住房、繳納社會保險、工作單位等基本信息,據實提交申請材料,並對申報信息的真實性負責;相關個人或者單位為單身申請人(申請家庭)出具證明材料的,應當對證明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單身申請人(申請家庭)偽造人口、戶籍、居住證、婚姻、住房、繳納社會保險、勞動合同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的,認定為隱瞞虛報行為。
《市籌公共租賃住房准入資格申請審核實施辦法》第十三條 (隱瞞虛報行為的處理)
單身申請人(申請家庭)有隱瞞虛報行為的,除按照租賃合同約定處理外,區受理機構應當向區住房保障機構通告,由區住房保障機構按照以下規定對單身申請人(申請家庭主申請人)予以處理。
在適當范圍公開通報其隱瞞虛報行為;記錄其不良信用信息,並按規定納入上海市個人信用聯合徵信系統,供有關社會主體依法查詢使用;取消其五年內再次申請本市各類保障性住房的資格;涉嫌犯罪的,提交司法機關處理。
《市籌公共租賃住房准入資格申請審核實施辦法》第十四條 (虛假證明的處理)
區住房保障機構應當對出具虛假證明材料的個人或者單位按規定記錄個人或者單位的不良信用信息,並按規定納入上海市個人或者企業信用聯合徵信系統,供有關社會主體依法查詢使用。
向稅務、工商等部門通報出具虛假證明材料的單位,建議相關部門及時檢查該單位的勞動工資、財務管理等情況;涉嫌犯罪的,提交司法機關處理。
參考資料來源: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市籌公共租賃住房准入資格申請
C. 上海市浦東新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地址在哪
1.浦東新區管理部
地址:德平路289號18樓
郵編:200136
(3)上海市浦東新區公共住房租賃中心擴展閱讀:
上海住房公積金網聯系方式:
地址:曹楊路540號中聯大廈4樓(郵編:200063)
地址:永和路118弄42號3樓(郵編:200072)
電話:12329
D. 浦東新區公租房需要哪些材料
單身申請人(申請家庭)應當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1、公共租賃房准入資格申請表(含單位初審意見:負責人簽字、單位蓋公章),如是網上下載的A4版本,需加蓋騎縫章;
2、單身申請人(申請家庭成員)的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復印在一張紙上)及原件;
3、單身申請人(申請家庭成員)的本市戶籍證明原件;本市戶口本復印件(復印至空白頁)及原件,或《上海市居住證》復印件(正反面復印在一張紙上)和所屬派出所、街道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出具官方居住證滿兩年相關辦理證明並蓋有紅章;
4、申請家庭成員的婚姻狀態證明復印件及原件;
5、單身申請人(申請家庭成員)擁有本市產權住房的《房地產權證》復印件,承租本市公有住房的《租用居住公房憑證》復印件。其中本市戶籍人員,還需提供戶籍地住房的相關證明材料(出示原件);
6、單身申請人(申請家庭主申請人)的社會保險正常繳納近一年證明(以社保中心、街道事務中心機器列印為准);
7、單身申請人(申請家庭主申請人)的勞動合同(出示原件);
8、如有未成年子女的申請人,必須提供未成年出生證明復印件(出示原件);
個人申請需提供或單位集體申請需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1、本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
2、本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3、本單位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4、換新證本單位提供三證合一復印件;
以上材料必須加蓋本單位公章。
(4)上海市浦東新區公共住房租賃中心擴展閱讀:
公共租賃住房是指由國家提供政策支持,社會各種主體通過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籌集房源、專門面向中低收入群體出租居住的保障性住房,是一個國家住房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公共租賃住房不是歸個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機構所有,用低於市場價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價格,向新就業職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學畢業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殘疾人。還有一些從外地遷移到城市工作的群體。
2017年12月,公租房入選2017年民生熱詞榜。
截至2018年6月底,北京市已啟動公租房分配(含市場租房補貼)1.26萬套(戶),其中實物房源約1萬套,新增市場租房補貼發放2600戶。完成全年政府實事任務分配公租房1.5萬套(戶)的84%。
公共租賃住房作為有別於廉租住房、經濟適用房的一種新型保障性住房,尚無一個內涵統一的明確界定。分析《指導意見》中對於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的要求,比較各地方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中對於公共租賃住房的規定,公共租賃住房呈現如下特徵:
第一,保障性。住房權是得到《世界人權宣言》、《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公約》等國際公約一致確認的一項基本人權。《指導意見》也明確指出,大力發展公共租賃住房,是完善住房供應體系,培育住房租賃市場,滿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的重要舉措。由此可見,發展公共租賃住房是我國政府繼廉租住房、經濟適用房之後推出的保障居民住有所居的一種新型保障性住房。
第二,政策支持性。公共租賃住房不是在房地產市場中自發生成的,而是由國家推動出現的,是國家為了住房保障的目的人為設計的新型住房類別,因此公共租賃住房的發展,尤其是發展初期,只有在國家特殊政策的支持下,才能步入正常的發展軌道。同時,基於公共租賃住房的保障性特質,國家也有責任通過政策支持來推動公共租賃住房的發展。對此,《指導意見》專設「政策支持」部分,從土地供應、國家投資、稅收優惠、金融支持方面給予公共租賃住房發展以政策支持。
第三,租賃性。這是公共租賃住房的核心特徵,也是公共租賃住房與經濟適用房的最大區別。經濟適用房是為目標群體提供的低於市場價格的產權住房,而公共租賃住房則是向目標群體提供適當的租賃住房來保障其住有所居。
第四,專業性。這是公共租賃住房與個人出租住房最大的區別。傳統的個人出租住房的首要功能是產權者自住,而公共租賃住房不論是通過新建、改建、收購,還是通過在市場上長期租賃住房等方式籌集的房源,都不是為了自住,而是專業用於出租的。
第五,供應群體廣泛性。在我國原有的保障性住房中,廉租住房的供應對象是最低收入群體,經濟適用房的供應對象是中等收入群體。而《指導意見》規定: 公共租賃住房的供應對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有條件的地區可以將新就業職工和有穩定職業並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來務工人員納入供應范圍。部分地方規定的公共租賃住房供應群體則更加廣泛,如上海將公共租賃住房供應對象由戶籍人口擴大為常住人口,並且不設收入限制。
E.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去哪裡可以辦
地點:莘西南路158號 莘庄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
對外接待時間:8:30—16:30 節假日8:30—11:30。
聯系電話:(021)34709928
(5)上海市浦東新區公共住房租賃中心擴展閱讀: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賃管理實施辦法》受理條件相關規定:
1.依法登記取得房地產權證書或其他合法權屬證明;
2.共有的房屋,需經全體共有人書面同意;
3.改變房屋用途,依法需經有關部門批准;
4.房屋結構及其附屬設施安全牢固,具備上下水、供電和環境衛生等必要的生活條件,不屬於危險房屋;
5.房屋的出入口、通道等符合治安和消防管理的有關規定;
6.向單位出租用作集體宿舍的,與非出租的房屋實行分門進出或者採取分隔措施;其中,承租的居住人數超過15人的,配備相應數量的專職管理人員;
7.租賃居住房屋,承租的人均建築面積不得低於10平方米,或者人均使用面積不低於7平方米;其中,向單位出租用作集體宿舍的,承租的人均建築面積不得低於6平方米,或者人均使用面積不得低於4平方米;
8.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出租的其他情形,不得出租。
F. 上海市浦東公租房,廉租房在哪裡申請
上海公租房申請條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戶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證》兩年以上,並連續繳納社會保險金(含城鎮社會保險)達到一年以上;
2、已與本市就業單位簽訂一定年限的勞動或工作合同;
3、在本市無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5平方米;
4、申請時未享受本市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上海公租房申請流程:
1.提出申請。申請對象主要向工作單位所在地的運營機構提出申請,也可向本市戶籍所在地的運營機構提出申請。
2.提交材料。申請對象應如實填報申請表,按要求提交戶籍證明或居住證、身份證、勞動或工作合同、住房狀況等資料,承諾對提交資料的真實有效性負責,經申請對象所在單位蓋章確認,交運營機構審核。
3.資格審核。嚴格申請和審核程序。運營機構受理申請後,對申請人進行資格審核。需要對住房面積審核的,可委託政府指定的機構審核。審核通過的,運營機構應出具登記證明,報區(縣)住房保障機構備案。
4.抽查監督。區(縣)住房保障機構應對申請審核情況進行抽查,發現有不符合規定的,向運營機構提出整改意見,運營機構應當及時落實整改。
5.輪候供應。對符合條件的對象,根據房源供應等情況,可實行輪候供應制度。為提高房源使用效率,各區(縣)應根據申請對象的人口結構、住房需求、承受能力等情況,制定公共租賃住房的租賃供應標准。
G. 上海浦東公積金管理中心地址
上海浦東公積金管理中心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德平路289號
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是直屬上海市政府的不以營利為目的的獨立的事業單位。
2018年12月起,只要是在上海繳存公積金的市民,可在支付寶直接「刷臉」辦理公積金查詢業務, 真正實現一次都不用跑、一份材料都不用帶。
上海市公積金中心聯合支付寶對系統進行了優化升級,新增人臉識別技術,解決了「證明我是我」的難題。不僅更方便快捷,還進一步提升了公積金賬戶和資金的安全性。
(7)上海市浦東新區公共住房租賃中心擴展閱讀
上海公積金管理中心職責
1 貫徹執行有關住房公積金管理的法規、規章和政策;結合本市實際,擬訂住房公積金具體管理辦法和措施,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實施。
2 編制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計劃,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後組織執行;編制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3 負責記載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等情況,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個人明細賬,向職工發放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有效憑證。
4 編制住房公積金的預算、決算,經市財政局審核,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後組織執行。
5 負責住房公積金的統一核算;負責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增值和歸還,提出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經市財政局審核,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後執行;申請並辦理住房公積金呆壞帳的核銷。
6 負責住房公積金的歸集;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審核、辦理單位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者緩繳的申請;審批住房公積金的提取和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發放。
7 提出本市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繳存比例,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後,報市政府批准,並負責組織實施繳存比例和基數的調整。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
H. 上海浦東新區房產交易中心周六和周日上班嗎
上海浦東新區房產交易中心周六對私業務周六日是上班的。具體辦公時間:周一至周日(國定假日及調休日除外)上午8:45--11:30時,下午13:00--16:30時。6月15日至9月15日實施夏令時,下午辦公時間是13:30--16:30。上海地區統一房地產交易登記服務熱線:962269。
上海浦東新區房產交易中心有3處:
1、浦東新區房地產交易中心,地址是南泉北路201號1樓。
2、浦東新區張楊路受理處,地址是張楊路2899號(近德平路)。
3、 浦東新區惠南受理處,地址是惠南鎮人民西路1559弄1支弄5-16號。
(8)上海市浦東新區公共住房租賃中心擴展閱讀:
上海各區房地產交易中心地址:
1、黃浦區房地產交易中心地址:上海市黃浦區魯班路158號
2、徐匯區房地產交易中心地址:上海市徐匯區上中路466號
3、靜安區房地產交易中心地址:上海市靜安區昌平路403號
4、長寧區房地產交易中心地址:上海市長寧區劍河路606號
5、普陀區房地產交易中心地址:上海市普陀區中山北路2930號
7、靜安區(原閘北)房地產交易中心地址:上海市閘北區老滬太路1233號(運城路99號)
8、虹口區房地產交易中心地址:上海市虹口區東體育會路359號
9、楊浦區房地產交易中心地址:上海市楊浦區長嶺路111號
10、寶山區房地產交易中心地址:上海市寶山區同泰路68號4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