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夫妻在不同事業單位,一方所在單位已享受住房補貼,另一方還能享受嗎
似乎可以享受住房補貼,建議你自己仔細看看如下北京市的住房補貼政策相關文件:
《關於北京市機關事業單位職工住房補貼計發及有關紀律規定等問題的通知》[2003]京房改辦字第078號;(略)
北京市行政機關和與財政有經費繳撥關系事業單位住房補貼發放中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2004〕京房改辦字第258號 (注意這條:職工在2003年9月9日(含)078號文印發後因與有房職工結婚而以含有國家或單位補貼的租金、售價承租或購買的住房不核定為職工住房面積;)
各有關單位:
為了更好地落實《關於北京市機關事業單位職工住房補貼計發及有關紀律規定等問題的通知》([2003]京房改辦字第078號,以下簡稱078號文),保證住房補貼工作的順利實施,現就行政機關和與財政有人員經費繳撥關系事業單位職工住房補貼發放中有關具體問題通知如下:
一、住房補貼發放對象為在職、在編的無房和住房未達標職工。
二、下列工資計入基本工資:
1、公安幹警警銜津貼;
2、中小學教師、護士工資標准提高10%的部分。
三、試用期(學徒期、熟練期、見習期、執行初期工資)的無房職工,以試用期(學徒期、熟練期、見習期、執行初期工資)工資標准作為計發住房補貼的基數,其中學徒期、熟練期計發住房補貼的工資為臨時工資與獎金或津貼參考額之和。
四、行政機關、事業單位按幹部管理許可權明確享受待遇的人員,按明確的待遇確定其住房補貼面積標准,其中屬於無房的,按其現執行的基本工資計發住房補貼。
五、事業單位同時具有行政職務和專業技術職務的職工,或同時具有行政職務(或專業技術職務)和工人技術等級的職工,按其現執行基本工資的職務(或崗位)確定其住房補貼面積標准,其中屬於無房的,按其現執行的基本工資計發住房補貼。
六、無房職工讀研究生(含碩士、博士)期間計算連續工齡的,其讀研究生期間的住房補貼按照其上學前一個月的基本工資計發。職工上學前不在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比照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同類人員的基本工資確定。
七、職工建立住房公積金前的工齡按職工建立住房公積金當年與參加工作當年之差確定(如職工1990年參加工作,1995年建立住房公積金,其建立住房公積金前的工齡=1995-1990=5年);1993年以前已按標准價優惠辦法購房職工建立住房公積金前的工齡按職工第一次購房當年與參加工作當年之差確定。
八、事業單位1998年12月31日前已離退休的無房老職工,且屬於中級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的,其1998年月均基本工資按440元計算。
九、 職工離婚的,離婚前夫婦雙方以含有國家或單位補貼的租金、售價承租或購買的住房核定為職工住房面積,職工婚姻狀況有二次以上變化的,按第一次離婚前夫婦雙方以含有國家或單位補貼的租金、售價承租或購買的住房核定住房面積,職工以後在婚姻變化過程中與有房職工結婚,有房職工已按含有國家或單位補貼的租金、售價承租或購買的住房不核定為職工住房面積;職工因其他原因以含有國家或單位補貼的租金、售價承租或購買的住房核定為職工住房面積。
職工在2003年9月9日(含)078號文印發後因與有房職工結婚而以含有國家或單位補貼的租金、售價承租或購買的住房不核定為職工住房面積;因其他原因以含有國家或單位補貼的租金、售價承租或購買的住房核定為職工住房面積。
十、職工及其配偶分得的一套住房,因交納供暖費等原因現承租人或購買人轉為子女、父母或其他人名下的,核定為職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面積,不核定為其子女、父母或其他人的住房面積。
十一、公有住房承租人夫婦雙方去世後,同住人經房屋產權單位同意並按規定辦理租賃變更手續成為承租人的,核定為變更後承租人及其配偶的住房面積。
十二、享受廉租住房政策的無房和住房未達標職工,其家庭退出廉租住房或停發廉租住房租金補貼後,可按規定申領住房補貼。
十三、職工私有住房拆遷後實行公有住房安置的,不論安置的公有住房是按規定的公有住房租金標准承租還是以房改成本價、標准價(含標准價優惠)購買,均核定為職工住房面積。
十四、按照城市房屋拆遷、危改政策,對被拆除按房改政策購買公有住房的所有人、公有住房的使用人或標准租私房的承租人,已實行貨幣補償的,按計算貨幣補償金額的建築面積核定職工住房面積。
十五、職工及其配偶按高於當年房改成本價購買安居房(康居房)的,按078號文第(五)條第2款規定核定面積。
十六、職工按《北京市新建住宅補貼出售試行辦法》(京政發[1984]139號)以三分之一價款購買的公有住房核定為職工住房面積。
十七、地下室按建築面積的50%核定為職工住房面積,半地下室按建築面積的70%核定為職工住房面積。
十八、職工及其配偶京外已按國家或單位補貼的租(購)價承租或購建住房的,按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年住房所在京外當地商品住宅平均價格與北京市全市商品住宅平均價格之比乘以京外住房核定面積,具體計算公式為:職工住房面積=京外當地商品住宅平均價格÷北京市商品住宅平均價格×京外當地住房核定面積。
十九、軍隊轉業幹部退出原軍產房並已在軍隊領取住房補貼的(包括轉業安置費發給個人的),按078號文第(十七)條規定計算的職工住房補貼總額與職工已在軍隊領取住房補貼總額(包括基本補貼、地區補貼和發給個人的轉業安置費)的差額計發補貼;軍隊轉業幹部屬於無房職工並已在軍隊領取按月住房補貼的,從到地方單位工作起薪之月開始,按本市月住房補貼標准繼續發放按月補貼。
二十、職工填寫《北京市機關、事業單位職工住房補貼申請審核表》,其配偶無工作單位的,由職工本人在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一欄內說明情況,不需要到街道辦事處蓋章。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由職工本人承擔責任。
二十一、企業離休幹部住房面積的核定和住房補貼計算等按本通知行政機關離休幹部的有關規定執行,企業離休幹部住房補貼資金仍按078號文第(二十三)條規定和市委組織部等七部門《關於落實我市企業單位無房和住房未達標離休幹部住房補貼問題的通知》(京組通[2003]64號)執行。
二十二、本通知自下發之日起施行,此前有關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均以本通知為准。由此引起本通知下發前已計發住房補貼職工的住房補貼額有差異的,可按本通知規定重新計發。
2004年12月1日
B. 關於住房補貼問題
職工在本市范圍內因各種原因變動工作單位且調入單位已建立住房補貼賬戶時,應將其原住房補貼賬戶內的余額轉入新調入單位住房補貼賬戶。單位因職工停薪、離職、調動工作等各種原因中斷為其交存住房補貼,在未復薪、未找到新的工作單位或由於新的工作單位未建立住房補貼時,職工住房補貼資金結余本息應暫時封存在原單位住房補貼賬戶下。住房補貼資金封存期間仍按規定計息。此外,單位和職工持有效證件可以查詢本單位或個人住房補貼賬戶有關信息。
C. 住房補貼怎麼計算的啊
計算標准:
1999年至2004年的職工,按當月標准工資×月住房補貼系數(0.66);2005年1月1日以後的實行定額發放:科級以下800元;副科級900元;正科級1000元;副處級1100元;正處級1200元;副司級1400元;正司級1600元;機關工勤人員,普通工人800元,技術工人中的高級技師可達1100元。
另外,無房一次性補貼和住房未達標補貼,僅對1998年12月31日(含)前參加工作的老職工發放;級差補貼則指有房老職工在其現住房面積經達標、未達標、超標處理後,因職務、技術等級晉升,按晉升後的購房補貼面積標准與晉升前的差額一次性補貼。
(3)單位住房補貼擴展閱讀:
住房補貼的資金來源:
住房補貼的資金來源主要有三大塊:一是國家下撥的建房資金;二是單位售房資金;三是單位多種渠道籌集的資金。發放住房補貼的基本形式有:一次性住房補貼、基本補貼加一次性補貼和按月補貼等三種形式。
(1)一次性補貼方式,主要針對無房的老職工,在職工購房時一次性發放。
(2)基本補貼加一次性補貼方式,按一般職工住房面積標准,逐步發放基本補貼,各級幹部與一般職工因住房補貼面積標准之差形成的差額,在購房時一次性發放。
(3)按月補貼方式,主要針對新職工,在住房補貼發放年限內,按月計發。
D. 職工申請住房補貼有哪些步驟
1、無房和住房未達標職工,向所在單位提出住房補貼申請,填寫《市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內住房補貼容申請審核表》(以下簡稱《申請表》),並經配偶所在單位審核蓋章;
2、單位將申請住房補貼職工的住房情況、職務、工齡、月基本工資、住房補貼額等情況在本單位范圍內進行為期10天的張榜公示,經公示有異議的,單位要進一步核實,不符合條件的取消其領取住房補貼資格;無異議的,由職工所在單位房改(房管)部門和主管領導審核後分別在《申請表》上蓋章並簽署意見;
3、單位按隸屬關繫到市或區房改辦開具完成住房普查證明;
4、計算本單位住房補貼資金年度需求量,填寫《市機關、事業單位住房補貼申請匯總表》,將匯總表和住房普查已完成的證明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5、主管部門按一級預算單位匯總住房補貼需求量上報同級財政部門。
E. 事業單位住房補貼怎麼算的,是按什麼標准補貼的
一、事業單位住房補貼標准:
1、基本住房補貼。無房和住房不達標職工的每平方米基本住房補貼額為:經成都縣以上人民政府審定的每平方米經濟適用住房平均價格除以2,與每平方米職工個人平均負擔額之差。職工平均負擔額按1997年本級職工年平均工資的4倍除以60平方米計算。
2、工齡住房補貼。1995年12月31日以前參加工作並且符合享受基本住房補貼條件的職工,可計付工齡住房補貼。工齡住房補貼額的計算方法是,成都原房改政策的工齡折扣、受補貼職工1995年12月31日前的工齡(年)與應補貼面積之積。工齡住房補貼與基本住房補貼一並發放。
3、實行貨幣化分房後,每平方米經濟適用住房房價中,扣除國家和成都單位配給的住房補貼和住房公積金,職工個人平均負擔額不得低於按房改成本價售房時的個人負擔額,並且不得低於房價的28%。當地職工個人平均負擔比例低於28%的,按28%的個人負擔比例計算當地住房補貼標准。
(5)單位住房補貼擴展閱讀:
一、發放原則
住房補貼是指國家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對無住房職工或住房面積未達到規定標準的職工,發放的現金補貼。
住房補貼發放的原則是: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由各地政府根據當地經濟適用住房平均價格、平均工資,以及職工應享有的住房面積等因素具體確定。
二、補貼對象
企事業單位的住房補貼發放的對象是職工。目前,經濟發達地方的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已經實施,企業根據自身的條件參照執行,經濟欠發展的地區還無法實施。
已按房改優惠政策購買了規定面積標准住房的職工不享受住房補貼;承租公有住房的職工在自願退出所租住的住房後,可以享受住房補貼。職工住房面積未達到規定標準的住房補貼辦法和職工住房面積標准按地方政府規定施行。
三、補貼額度
職工的住房補貼額:向職工發放的住房補貼額等於每平方米建築面積補貼額與該職工的住房補貼面積的乘積。
無房職工的補貼面積,按規定的住房補貼面積的乘積。無房職工的補貼面積,按規定的住房補貼面積標准計算。每個職工的住房補貼由各職工單位自行負擔。發放住房補貼應考慮建立在住房公積金制度前的職工工齡。
F. 事業單位住房補貼怎麼算的,是按什麼標准補貼的
住房補貼分購房補貼和提租補貼兩種,按級別發放。提租補貼從科員到正局70-130元/月,購房補貼從科員到正處700-120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