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沒有工作,住房保障服務中心為什麼會發我工資
發工資還是住房補貼。住房補貼是針對沒有住房的人,政府暫時沒有廉租房,公租房分配,給無房的困難戶救濟性質的補償款。
2. 區房產局和區住房保障局有什麼區別是一個部門嗎
房產局是管理普通商品房和私人房產的,而住房保障局是保障城市低收入人群住房問題的部門。在有的城市是一個單位的兩個部門,但有的城市則是完完全全的兩個單位。
3. 建設局住房保障中心是參公事業單位嗎這次十二五事業單位改革,會改成行政編制嗎
建設局住房保障中心沒有行政職能,不是參照公務員制度管理的事業單位,分類改革中,其使用的事業編制不會改為行政編制。
4. 珠海市住房保障服務中心怎麼樣
珠海市住房保障服務中心,本省范圍內,當前企業的注冊資本屬於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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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都江堰市城鎮(建成區)廉租住房分配辦法
第八條 輪候程序 納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圍的申請家庭參與房屋分配而未分配到廉租住房的直接進入下次廉租住房分配輪候。輪候期間,保障資格超過一年的須重新核實申報條件。 第九條 廉租住房的變更登記 在承租期間申請家庭的收入、家庭人口、住房狀況、戶籍等情況發生變化的,申請人應當及時告知市廉租住房管理部門。經核實後,根據情況變化進行變更登記或者取消其本次實物配租住房。 第十條 資格年審 廉租住房保障資格實行一年一審的年審制度,經年審,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條件的,繼續享受廉租住房保障。 第十一條 退出保障 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廉租住房管理部門作出取消保障資格的決定,並收回承租的廉租住房: (一)未如實申報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狀況的; (二)家庭年收入連續一年以上超出規定的收入標準的; (三)因家庭人數減少或住房面積增加,人均住房面積超出規定的住房標準的; (四)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五)將承租的廉租住房轉借、轉租的; (六)連續六個月以上空置承租住房的; (七)累計欠租達六個月以上的。 第十二條 監督措施 (一)每批次分配房源分配前予以公告; (二)房屋分配公開進行,邀請群眾代表、媒體及紀委、監察部門參加,進行監督。 (三)分配過程邀請公證機關全程公證。 第十三條 我市城市建成區外建設的廉租住房分配,可參照本辦法實行。 第十四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第十五條 本辦法有效期為三年。
6. 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屬於住建局嗎
未移交房管所,社區辦.居委會的情況下.是的。
7. 住房保障中心屬於什麼機構
屬於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8. 都江堰市住房公積金提取需要什麼手續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離休、退休(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5.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8.戶口遷出本市,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下崗、失業人員,男性45歲(含45歲)、女性40歲(含40歲)以上,且連續下崗、失業12個月以上的; 10.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繼承人、受遺贈人申請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的。 依照上述1~3項提取的,提取金額保留到十位整數;依照4~10項提取的,需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辦法 申請時間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在還款期內提出申請,以後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積金總額達到實際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償還貸款本息之和。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內提出申請,只能申請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住房公積金總額不能超過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費用。 4.租房自住的,在租賃合同期內提出申請,以後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積金總額達到實際支付的房租。 提取程序 1.符合規定的職工到住房公積金開戶銀行領取並填寫提取申請表,持有關證明材料到開戶銀行辦理審核手續。 3.原單位撤銷、解散或者破產的,職工住房公積金在上級主管部門託管的,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時,由上級主管部門核實並加具意見後,持有關證明材料到開戶銀行辦理審核手續;無上級主管部門,且職工住房公積金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託管的,持有關證明材料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審核手續。 先持購房發票,房產證到單位申請(沒房產證帶購房合同),單位會給你寫一份公積金申請單遞交公積金管理中心; 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只要你的單位按時繳納都可以申請下來,沒有按時繳納的補足也沒事; 在管理中心指定的銀行開個戶,將帳號報上去,管理中心將公積金打入該賬戶,只能是100的整數倍。 沒有時間限制,有的地方一年提一次,有的地方可以按月抵房貸 單位經辦人在所屬歸集部門領取《住房公積金個人儲蓄帳戶明細表》, 格式如下: 住房公積金個人儲蓄帳戶明細表 年 月 日 儲蓄類型: 儲蓄卡 存摺 單位名稱及編號: 開戶銀行: 序號 個人編號 姓名 身份證號碼 個人儲蓄帳號 支取人簽字 經辦人應按不同開戶銀行、儲蓄卡、存摺分別填寫該表。 首次採用儲蓄帳戶方式支取住房公積金時,支取人向單位經辦人提供在本行政區域內開立的個人儲蓄存摺帳號(郵政存摺、工行存摺、商行存摺)或銀行卡號,單位經辦人填寫《住房公積金個人儲蓄帳戶明細表》,支取人簽字後,連同支取資料交歸集部門經辦人員。
9. 住房保障中心是干什麼的
各地區住房保障中心大體一樣,下面以廣州市為例: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承擔本市城鎮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和推進住房制度改革的任務;擬訂和組織實施本市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研究和提出本市保障性住房建設發展戰略的政策建議;監督、指導、檢查區(縣級市)開展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二)組織編制和實施本市住房保障和市直機關安居工程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建設、投資計劃;擬訂和實施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儲備規劃和年度計劃;擬訂住房貨幣補貼、住房租賃補貼、廉租住房租金、公共租賃住房租金等年度標准。
(三)負責籌集、管理保障性住房建設資金;管理職工住房貨幣分配補貼資金、住房租賃補貼資金、單位住房基金及監督檢查使用情況。
(四)組織開展居民家庭,特別是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及其相關需求情況調查;擬訂本市住房保障標准,建立健全多層次住房保障體系。
(五)負責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徵用、拆遷、儲備等工作;負責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實物收地、土地整理及前期管理等工作;負責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報批工作。
(六)負責全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設計劃管理和統籌協調;負責保障性住房自建項目的組織實施;會同物價等部門確定經濟適用住房銷售價格,並協助建設單位落實工程項目有關優惠政策。
(七)負責住房保障資格審核、保障性住房的籌集、租售和後續監管工作;指導、監督和考核保障性住房小區物業服務;負責住房保障信訪、舉報、投訴的調查處理工作。
(八)負責企事業單位住房貨幣分配方案的審核和備案;負責職工住房貨幣補貼資格的審核;負責房改歷史遺留問題的處理;監督、處理房改工作中違規違紀問題。
(九)負責全市住房保障信息系統建設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和檢查市與區、街(鎮)住房保障信息網點工作。
(十)負責職工房改檔案、住房保障檔案的建檔和管理,負責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設檔案的管理和利用工作。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10. 住房保障和公用事業服務中心是幹啥的
負責保障房、公租房的分配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