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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江住房建設規劃

發布時間:2021-03-02 08:08:42

⑴ 江蘇吳江農村房屋拆遷補償標准

為加快推進城市化進程,推進城鄉一體化發展,提高土地集約利用水平,保障建設項目順利進行,維護拆遷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規范我市集體土地住宅房屋的拆遷管理,根據國務院、江蘇省、蘇州市有關法律和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吳江市人民政府制定了本辦法。
第一章 拆遷管理
第一條 在本市范圍內,因城市建設和發展需要拆遷集體土地房屋及其附屬物,並需對房屋所有權人(以下統稱被拆遷人)進行補償安置的,適用本辦法。
第二條 在規劃建設控制區域內涉及房屋拆遷,取消宅基地安置,由用地單位(以下統稱拆遷人)給予貨幣補償或定銷公寓房安置。有條件的鎮(區)可建造小高層或高層公寓房安置。
第三條 城鎮規劃建設控制區域外農村居民房屋拆遷可選擇自建房安置,但應在規劃確定的新農村集中居住點建房,鼓勵放棄宅基地選擇定銷公寓房安置。對整村整組征地拆遷的以及無地組拆遷的,一律實行定銷公寓房安置。
第四條 房屋拆遷補償安置按照本辦法實行屬地管理。
第五條 房屋拆遷涉及的評估、測繪、動遷、房屋拆除的具體工作,須委託具備相應資質並經市行業主管部門核準的單位實施。
第六條 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動遷補償等相關管理工作;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拆遷中戶籍在冊農業人員安置基準面積的認定和宅基地審批管理工作;市物價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拆遷定銷公寓房價格審批、鑒證、仲裁工作。
第二章 拆遷補償
第七條 被拆遷房屋補償中合法建築面積,以合法有效批建面積為准。具體由各鎮(區)界定。
第八條 房屋拆遷各類補償標准和計算方法:
1.房屋重置評估價。按城鎮房屋重置價結合成新的評估單價×合法建築面積。
2002年4月1日前批建的房屋,一宅中的附房以合法批准面積為准,按房屋重置評估價補償,不作安置。超過合法批准部分作為違章建築,不予補償。
2002年4月1日後批建的房屋,不再另計附房面積,超過批建的部分按違章處理,不予補償。不足批建面積的,以實際面積為准。
2.房屋裝修評估值。
3.附屬物補償。各類附屬物補償的具體標准由各鎮(區)自行合理確定。特殊附屬物補償,由各鎮(區)委託物價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補償價格鑒證。
4.輔助補貼。(詳見房屋拆遷輔助補貼補償標准表)
5.房屋區位補償。720元/㎡×房屋安置基準面積。
6.按時簽協搬遷獎勵。簽協及時、按時搬遷的原則上給予不大於18000元的獎勵。具體標准由各鎮(區)按拆遷項目自行確定。
第九條 房屋拆遷補償中評估的價格標准適用時點,以拆遷項目啟動日期為准。
第十條 進行突擊種植、養殖、裝修、改(擴)建的部分不予補償。
第三章 拆遷安置
第十一條 選擇貨幣補償安置方式的,拆遷人以現金方式支付給被拆遷人。按被拆遷房屋重置評估價+被拆遷房屋裝修評估值+附屬物補償+輔助補貼+房屋區位補償價+按時簽協搬遷獎勵和定銷公寓房的差價補償。定銷公寓房差價計算式為:[(定銷公寓房市場單價—定銷公寓房安置基價)×安置基準面積]。
第十二條 選擇產權調換安置方式的,以原房屋合法建築面積作為安置基準面積,按被拆遷房屋重置評估價、被拆遷房屋裝
修評估值、附屬物補償、輔助補貼、房屋區位補償價、按時簽協搬遷獎勵的總額與安置定銷公寓房總額結算差價。
安置房的基價為拆遷時安置房屋的重置等級單價+房屋區位補償單價。安置面積在基準面積內按安置基價結算。超過安置基準面積20平方米以內按110%結算,超過安置基準2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按市物價行政主管部門鑒證的市場價結算。全部超購的面積不得超過50平方米。安置面積不足安置基準面積的部分,拆遷人按第十一條規定給予拆遷定銷公寓房差價的補償。
第十三條 選擇宅基地自建安置方式的,按被拆遷房屋重置評估價+被拆遷房屋裝修評估值+附屬物補償+輔助補貼+按時簽協搬遷獎勵的總額進行補償後,根據《吳江市宅基地管理暫行辦法》審批宅基地。
第十四條 用於安置的拆遷定銷公寓房的市場價、層次調節系數、自行車庫單價、汽車庫單價、防盜門價、層高2.2米以上閣樓面積單價以及各套型無潔具、內門的補貼價,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科學合理測定,報市物價行政主管部門鑒證認定。
第十五條 戶口在拆遷區域,60周歲以上無子女的老齡人,經民政部門確認具備「五保戶」條件,無能力購房的,經本人申請,原房僅補償房屋重置評估價後,由政府給予妥善安置或由拆遷人提供不大於60平方米房屋供其居住使用,居住人去世後由拆遷人收回。
第四章 配套規定
第十六條 被拆遷人按合法有效房屋計戶,被拆遷人在同一區域內有多處住房的,應當合並為一戶計算其住宅面積。對應當拆除而未拆除的舊房不予補償安置。
第十七條 一戶中原拆遷房屋中涉及未在本市內審批過宅基地的戶籍在冊農業人員,由本人申請,提供有效證明材料,經所在村組公示10天無異議,由各鎮(區)會同當地國土資源管理等部門會審認定後,按人均40平方米增加安置基準面積,但一戶安置基準面積總額最高不得超過280平方米。
第十八條 一戶中原拆遷房屋面積按戶籍在冊農業人員計算人均不足40平方米的,經所在村組公示10天無異議,由各鎮(區)會同當地國土資源管理等部門會審認定後,按人均40平方米安置基準面積安置,但一戶安置基準面積總額最高不得超過280平方米。
第十九條 房屋拆遷中符合《吳江市宅基地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一條(三)、(四)規定條件的農村分戶,由各鎮(區)會同當地國土資源管理等部門審核批准後,對新分出的無房戶,按人均40平方米作為安置面積基準,但一戶安置基準面積總額最高不得超過160平方米,在房屋拆遷時一並安置。
第二十條 拆遷中涉及的其他安置對象的界定:
1.全家戶籍已轉為非農的,原建於集體土地上的合法房屋被拆遷,比照本辦法補償安置。
2.規劃建設控制區域內經鑒定屬D級危房戶,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所在村組公示10天無異議的,由所在鎮(區)組織會審批准後,進行預拆遷。
3.戶籍在冊農業人員在本市內未審批過宅基地的無房戶,按人均40平方米基準安置,不享受房屋區位補償。在戶籍所在組拆遷中,由本人申請,提供有效證明材料,經所在村組公示10天無異議,由各鎮(區)會同當地國土資源管理等部門會審認定後,隨拆遷項目辦理。
4.拆遷中涉及應當有房屋所有權的離婚時放棄或已處分的無房戶不再安置;離婚人員分得房屋的,離婚雙方均按實際的合法房屋面積作為安置基準;離婚一方已拆遷安置,另一方符合無房戶條件,按無房戶辦理。
第二十一條 戶籍在冊農業人員指《吳江市宅基地管理暫行辦法》第十條界定范圍。
第二十二條 選擇貨幣補償自行購房或定銷公寓房安置的失地農村居民,有關社會保障事宜,按我市有關規定辦理。

修評估值、附屬物補償、輔助補貼、房屋區位補償價、按時簽協搬遷獎勵的總額與安置定銷公寓房總額結算差價。
安置房的基價為拆遷時安置房屋的重置等級單價+房屋區位補償單價。安置面積在基準面積內按安置基價結算。超過安置基準面積20平方米以內按110%結算,超過安置基準2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按市物價行政主管部門鑒證的市場價結算。全部超購的面積不得超過50平方米。安置面積不足安置基準面積的部分,拆遷人按第十一條規定給予拆遷定銷公寓房差價的補償。
第十三條 選擇宅基地自建安置方式的,按被拆遷房屋重置評估價+被拆遷房屋裝修評估值+附屬物補償+輔助補貼+按時簽協搬遷獎勵的總額進行補償後,根據《吳江市宅基地管理暫行辦法》審批宅基地。
第十四條 用於安置的拆遷定銷公寓房的市場價、層次調節系數、自行車庫單價、汽車庫單價、防盜門價、層高2.2米以上閣樓面積單價以及各套型無潔具、內門的補貼價,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科學合理測定,報市物價行政主管部門鑒證認定。
第十五條 戶口在拆遷區域,60周歲以上無子女的老齡人,經民政部門確認具備「五保戶」條件,無能力購房的,經本人申請,原房僅補償房屋重置評估價後,由政府給予妥善安置或由拆遷人提供不大於60平方米房屋供其居住使用,居住人去世後由拆遷人收回。
第四章 配套規定
第十六條 被拆遷人按合法有效房屋計戶,被拆遷人在同一區域內有多處住房的,應當合並為一戶計算其住宅面積。對應當拆除而未拆除的舊房不予補償安置。
第十七條 一戶中原拆遷房屋中涉及未在本市內審批過宅基地的戶籍在冊農業人員,由本人申請,提供有效證明材料,經所在村組公示10天無異議,由各鎮(區)會同當地國土資源管理等部門會審認定後,按人均40平方米增加安置基準面積,但一戶安置基準面積總額最高不得超過280平方米。
第十八條 一戶中原拆遷房屋面積按戶籍在冊農業人員計算人均不足40平方米的,經所在村組公示10天無異議,由各鎮(區)會同當地國土資源管理等部門會審認定後,按人均40平方米安置基準面積安置,但一戶安置基準面積總額最高不得超過280平方米。
第十九條 房屋拆遷中符合《吳江市宅基地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一條(三)、(四)規定條件的農村分戶,由各鎮(區)會同當地國土資源管理等部門審核批准後,對新分出的無房戶,按人均40平方米作為安置面積基準,但一戶安置基準面積總額最高不得超過160平方米,在房屋拆遷時一並安置。
第二十條 拆遷中涉及的其他安置對象的界定:
1.全家戶籍已轉為非農的,原建於集體土地上的合法房屋被拆遷,比照本辦法補償安置。
2.規劃建設控制區域內經鑒定屬D級危房戶,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所在村組公示10天無異議的,由所在鎮(區)組織會審批准後,進行預拆遷。
3.戶籍在冊農業人員在本市內未審批過宅基地的無房戶,按人均40平方米基準安置,不享受房屋區位補償。在戶籍所在組拆遷中,由本人申請,提供有效證明材料,經所在村組公示10天無異議,由各鎮(區)會同當地國土資源管理等部門會審認定後,隨拆遷項目辦理。
4.拆遷中涉及應當有房屋所有權的離婚時放棄或已處分的無房戶不再安置;離婚人員分得房屋的,離婚雙方均按實際的合法房屋面積作為安置基準;離婚一方已拆遷安置,另一方符合無房戶條件,按無房戶辦理。
第二十一條 戶籍在冊農業人員指《吳江市宅基地管理暫行辦法》第十條界定范圍。
第二十二條 選擇貨幣補償自行購房或定銷公寓房安置的失地農村居民,有關社會保障事宜,按我市有關規定辦理。

⑵ 請問,吳江運東這邊有什麼適合投資的住宅項目嗎

在售的新房項目中,比較適合投資的就是綠地蘇州one,這個項目目前在售戶型有98-119平方米的選擇,均價在17000元/平方米,同時是個有裝修的項目,自帶會所,所以在這個區域內是比較適合投資的一個項目。

⑶ 吳江市普通住宅與非普通住宅的劃分標準是什麼

對於普通住宅與非普通住宅的劃定標准就是按照價格來劃分,如果房價在9432元/平專方米以上的就為非屬普通住宅,房價在9432元/平方米以下的為普通住宅,不管房產建築面積多大。但是,在新政出台後對於普通住房的標准進行了重新的定義,只有同時滿足小區建築容積率為1.0以上、房屋建築面積140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價低於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2倍以下的才被定義為普通住房,比如房屋建築面積150平方米的就歸結為非普通住房。而這種普通住房劃定標準的重新界定,不僅僅在購房時會產生明顯的稅費交納差異,而且更會影響到以後房產出售環節的稅費差異。
具體城市出台的政策也不太一樣,大部分城市都根據自己的城市發展有部分改動,但是主旨不會改變

⑷ 吳江經濟開發區的發展規劃

吳江經濟開發區規來劃控制面積源80平方公里。 吳江經濟開發區控制性詳細規劃注重各期開發建設逐步實現的相互銜接與過渡,形成相互聯動的過程,並與已建成部分有機協調。開發區內各用地組團在布局上實現合理分區,便於分片逐步開發建設。

住房建設規劃需要那些基礎資料

⒈住房現狀、需求和供應分析
⑴當前城鎮住房狀況分析:包括住房建築面積總量、戶籍人口和常住人口數量、按戶籍人口和常住人口計算的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住房自住、出租、閑置的面積和比例;直管公房的面積和出租情況;城鎮住房困難戶的住房情況。
⑵近年住房供應和銷售情況分析;近五年住房供應、銷售、空置的總量、套型結構和空間布局情況。
⑶今後住房需求分析:結合城區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和住房需求調查情況,分析「十一五」規劃期內各類住房的需求情況;劃分低收入群體和住房困難標准,分析政府提供住房保障的范圍和解決的方式。
⑷住房供應分析:根據城市總體規劃、近期建設規劃、建設用地計劃及已出讓和計劃出讓的建設用地情況,分析規劃期內可供應的住房建設用地量和空間布局。
⒉住房規劃建設
⑴預測「十一五」期間各類住房需求;
⑵提出規劃期間內每年各類住房建設量和需安排的建設用地供應量;
⑶提出各類住房套型結構控制的要求和落實原則;
⑷安排各類住房建設用地的空間布局,並落實在城市近期建設規劃的居住用地規劃圖上。
⒊近期建設安排
明確各類住房的建設量、土地供應計劃、項目的區位、用地面積、套型控制要求和建設進度安排。要在近期建設規劃的居住用地規劃圖上標注項目布局的具體位置,並列表明確地塊或項目的套型控制要求和各項規劃控制指標。

分為前期准備(調查摸底)、編制規劃、審查公布三個階段。
具體步驟為:
一住房調查階段
制定方案、成立組織、做好調查。開展住房狀況調查,掌握城市居民真實的住房需求,是編制城市住房建設規劃的基礎和前提,是制定和完善住房政策的重要基礎和決策依據。調查採取抽樣調查和政府網站調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原則上在城區抽樣調查300戶,其調查數據作為編制本次住房建設規劃的依據。在調查前,區房管、統計部門要做好調查員的培訓工作。調查中要充分利用房地產交易和權屬登記數據、公安部門的戶籍數據、民政部門低保對象管理數據等現有資源相互印證,校核和銜接;調查由區房管部門牽頭,統計、民政、公安根據各自職能予以配合,街道社區居委會開展調查,規劃、國土等部門按照本次規劃編制工作的職責分工,做好協助工作。
二編制規劃階段)
由區房管部門綜合各部門情況,與規劃部門共同編制住房建設規劃草案。
三審查公布階段

⑹ 吳江農村住房困難要求預拆遷找什麼部門

要看那個村還有沒有預拆遷的名額

⑺ 住房建設規劃的目錄

第一章 導論
第1節 選題背景與研究問題的提出
1.1 選題背景
1.2 研究問題的提出
第2節 研究目的、內容與方法
2.1 研究的切入點
2.2 主要研究目的與內容
2.3 研究思路、方法與技術路線
第3節 國內外研究的現狀與發展趨勢
3.1 國內研究現狀
3.2 國外研究現狀
3.3 研究發展趨勢
3.4 參考文獻資料來源統計與分析
第4節 住房建設規劃的涵義及其相關概念闡釋
4.1 住房建設規劃及其相關概念的涵義
4.2 住宅、住房、居住區和居住小區
4.3 商品房、普通商品房、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
4.4 城市居住區用地開發強度指標
第二章 國內外住房的發展
第1節 國外住房的發展
1.1 英國
1.2 美國
1.3 德國
1.4 韓國
1.5 新加坡
第2節 國外住房發展經驗的國際比較
2.1 住房政策特點的比較
2.2 住房供應模式的比較
2.3 5國住房補貼模式的國際比較
2.4 5國住房補貼經驗及其對中國的啟示
第3節 我國住房的發展
3.1 我國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歷史進程
3.2 我國城鎮住房市場化改革的成就
3.3 我國城鎮住房市場化改革存在的問題
3.4 中國住房制度改革的趨勢與措施
第三章 住房建設規劃中的城市規劃理論
第1節 烏托邦設想和空想社會主義理論
1.1 理論產生的社會背景
1.2 理論的要點
1.3 理論的啟示
第2節 霍華德的田園城市理論
2.1 理論產生的社會背景
2.2 理論的要點
2.3 理論的啟示
第3節 柯布西耶的現代城市規劃理論——集中主義城市
3.1 理論產生的社會背景
3.2 集中主義城市的理論要點
3.3 理論的啟示
第4節 鄰里單位和雷德朋體系
4.1 理論產生的社會背景
4.2 理論要點
4.3 理論的啟示
第5節 有機疏散理論和新城市主義社區規劃模式
5.1 有機疏散理論和新城市主義社區規劃模式
5.2 理論的啟示
第6節 住房建設規劃編制理論及其應用目標體系
第四章 住房建設規劃編制的任務、內容和方法
第1節 住房建設規劃的作用和任務
1.1 住房建設規劃的作用
1.2 住房建設規劃的任務
第2節 住房建設規劃編制的原則與要求
2.1 住房建設規劃編制的指導思想和原則
2.2 住房建設規劃編制的要求
第3節 住房建設規劃編制的層次和內容
3.1 住房建設規劃編制的層次和依據
3.2 各層次住房建設規劃編制的主要內容
3.3 住房建設規劃編制應注意的幾點問題
第4節 住房建設規劃與城市規劃的關系及其銜接方法
4.1 住房建設規劃與城市規劃的關系
4.2 住房建設規劃與城市規劃銜接的方法
第5節 住房建設規劃編制技術方法體系
第五章 住房建設規劃中的調查研究
第1節 住房建設規劃調查的內容
1.1 各類住房建設現狀的調查
1.2 消費者市場的調查
1.3 市政公用設施和公共設施調查
1.4 市場發展態勢的調查
1.5 城市土地利用的調查
1.6 城市化水平的調查
1.7 區域環境的調查
1.8 相關規劃及政府法規政策環境調查
第2節 住房建設規劃調查的方法
2.1 現場踏勘調查或觀察調查
2.2 問卷調查
2.3 訪談和座談會調查
2.4 文獻資料的運用
2.5 訪問調查
第3節 住房建設規劃的調查程序
3.1 確定調查目的
3.2 收集信息資料
3.3 初步調查
3.4 調查表格及問卷的設計
3.5 現場調查
3.6 調查資料的整理分析
3.7 撰寫和提交調查報告
第4節 住房建設規劃的分析方法
4.1 定性分析
4.2 統計分析
4.3 一元線性回歸分析
4.4 空間模型分析
第5節 住房建設規劃的專題研究——以儋州市為例
第六章 住房需求與供應分析
第1節 影響住房有效需求的因素分析
1.1 居民收入水平
1.2 居民消費結構
1.3 人口數量和人口結構因素
1.4 房地產價格
第2節 住房需求預測模型的構建
2.1 概述
2.2 住房需求預測模型的構建
第3節 基於SPSS統計軟體的住房需求量預測的回歸分析
3.1 發SPSS統計軟體的概述
3.2 單因素(一元)和多因素(多元)回歸預測
3.3 海口市住房需求量預測
第4節 住房供應體系與供應結構分析
4.1 住房供應體系
4.2 住房供應結構分析
第七章 住房建設用地及居住區配套設施規劃布局
第1節 住房建設用地和其它用地構成
1.1 城市建設用地的分類
1.2 居住區用地分類和組成及其平衡控制指標
1.3 住房建設用地分類及構成
1.4 住房建設用地與居住用地、居住區用地的區別
第2節 住房建設用地區位選擇理論
2.1 國外住房建設用地區位選擇理論
2.2 國內住房建設用地區位選擇理論
2.3 理論的啟示
第3節 住房建設用地規劃布局
3.1 住房建設用地規劃布局的原則
3.2 住房建設用地規劃布局的依據
3.3 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規劃布局
第4節 各類住房套型建築面積及其供需結構比例規劃
4.1 各類住房套型建築面積規劃
4.2 各類住房供需結構比例規劃
第5節 居住區配套設施規劃布局
5.1 概述
5.2 城市居住區配套設施分類及其建設存在的問題
5.3 居住區配套設施有效供給機制的探索
5.4 居住區配套設施規劃布局
第八章 住房建設規劃中的城市設計
第1節 城市設計概述
1.1 城市設計內涵
1.2 現代城市設計對城市建設發展的策動作用
第2節 住房建設規劃中的城市設計任務和內容
2.1 住房建設規劃中的城市設計的界定
2.2 住房建設規劃中的城市設計任務和內容
第3節 城市居住空間形態的構成要素分析
3.1 城市空間形態和居住空間形態構成要素
3.2 城市空間形態構成要素的分析方法
第4節 居住建築空間形態景觀設計
4.1 設計應遵循的原則及總體構思
4.2 居住建築景觀意象與藝術境界定位
4.3 住房設計
4.4 各類建築風格的界定
第九章 住房建設規劃實施與管理
第1節 住房建設規劃實施的目的與作用
1.1 住房建設規劃實施的概念
1.2 住房建設規劃實施的目的
1.3 住房建設規劃實施的作用
第2節 經濟適用住房實施保障措施
2.1 經濟適用住房的范圍和標准
2.2 經濟適用住房的規劃與建設管理
2.3 經濟適用住房的價格管理
2.4 經濟適用住房的准入和退出管理
2.5 單位集資合作建房
2.6 經濟適用住房的監督管理
第3節 廉租住房實施保障措施
3.1 廉租住房的范圍、標准及其組織規劃與實施機構
3.2 廉租住房的保障方式
3.3 廉租住房的保障資金及其房屋來源
3.4 廉租住房的申請與核准
3.5 廉租住房的監督管理和法律責任
第4節 普通商品房實施保障措施
4.1 普通商品房在保障性住房中的地位
4.2 普通商品房的城市規劃管理
4.3 普通商品房實施管理措施

⑻ 2020年吳江平望鎮有哪些重點項目建設

答:2020年吳江平望鎮現在一般應該還沒有重點項目建設。

⑼ 吳江建設局.龐南村一組一拆遷戶由於家庭內部矛盾太多,村幹部說老房子拆一半留一半想讓矛盾更激化做法好嗎

你說的太復雜了。為避免矛盾,建議到公證機關辦理房產公證。拆遷時按公證書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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