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湖北省城鄉建設廳三類人員在哪裡查詢啊
湖北省城鄉建設廳網頁上有六大員查詢埠.
⑵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三部門調控房地產決心如何
11月21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會同國土資源部、人民銀行在武漢市召開的部分省市房地產工作座談會提出,要切實防範化解房地產風險,堅持調控目標不動搖、力度不放鬆,不能有任何「喘口氣、歇歇腳」的念頭。
要研究建立房地產統計和市場監測預警指標體系,加強對地方穩定房地產市場工作的評價考核和約談問責。同時,要加快研究建立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長效機制。
會議要求,按照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思路,完善住房供給和保障體系,有效調整供給結構。大力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加大對新市民的公租房保障力度;因地制宜發展共有產權住房;繼續推進城鎮棚戶區改造;加強城鄉統籌和區域協調。部分庫存較大的三四線城市和縣城,要結合以人為核心的城鎮化進程,以不加杠桿為原則,有序推進去庫存工作。
會議要求各有關地方切實承擔起房地產市場調控主體責任,明確工作目標,制定工作方案,採取有效措施,保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參加會議的有關城市政府負責人表示,要切實增強「四個意識」,把解決居民住房困難和化解房地產市場風險擺到重要日程,堅決落實房地產調控主體責任,因地制宜細化工作措施,確保當地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促進實現住有所居目標。
⑶ 建設部直屬的高校有那些
建設部直屬高校有:
航天部:
共11所,歸國防科工委直屬4所:
1、哈爾濱工業大學(「985,211工程」)
2、北京航空航天大學(「985,211工程」)
3、西北工業大學(「985,211工程」)
4、南京航空航天大學(「211工程」)。
劃歸省市直屬7所:
1、南昌航空學院(今南昌航空大學)
2、沈陽航空學院(今沈陽航空航天大學)
3、鄭州航空工業管理學院
4、華北航天工業學院(今北華航天工業學院)
5、成都航空職業技術學院
6、桂林航天工業高等專科學校(桂林航空工業學院)
7、西安航空技術高等專科學校(西安航空學院)
民用航空總局:
部委直屬3所:
1、中國民用航空學院(今中國民航大學)
2、中國民用飛行學院(今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
3、廣州民航職業技術學院
4、上海民航職業技術學院
兵器工業總公司:
共8所:歸國防科工委2所:
1、北京理工大學(「985,211工程」)
2、南京理工大學(「211工程」)。
劃歸省市直屬6所:
1、長春光學精密機械學院(長春理工大學)
2、華北工學院(中北大學)
3、西安工業學院(今西安工業大學)
4、沈陽工業學院(沈陽理工大學)
5、重慶工業管理學院(今重慶理工大學)6、包頭職業技術學院
電子工業部:
共5所:歸教育部直屬2所:
1、電子科技大學(985,211工程)
2、西安電子科技大學(211工程)。
歸省市直屬3所:
1、杭州電子工業學院(今杭州電子科技大學)
2、桂林電子工業學院(今桂林電子科技大學)
3、北京信息工程學院(現合並於北京信息科技大學)
地質部:
共5所:歸教育部直屬1所:中國地質大學(211工程)。並入教育部直屬高校2所:1、長春地質學院(入吉林大學)
2、西安地質學院(入長安大學)。
歸省市直屬2所:
1、成都地質學院(成都理工大學)
2、河北地質學院(石家莊經濟學院)
紡織部:
共9所:歸教育部直屬1所:
東華大學(211工程)。歸省市直屬8所:
1、天津紡織工學院(天津工業大學)
2、蘇州絲綢工學院(合並入蘇州大學)
3、西北紡織工學院(今西安工程大學)
4、浙江絲綢工學院(浙江理工大學)
5、北京服裝學院
6、鄭州紡織工學院(中原工學院)
7、武漢紡織工學院(今武漢紡織大學)
8、南通工學院(原南通紡織學院,現合並入南通大學)
電力部:
共16所:歸教育部直屬1所:
華北電力大學(211工程)。
並入教育部直屬高校3所:
1、武漢水利電力大學(入武漢大學)
2、北京電力經濟學院(入華北電力大學)
3、北京電力高等專科學校(入北京交通大學)。
歸省市直屬12所:
1、東北電力大學
2、葛州壩水利電力學院(現合並入三峽大學)
3、長沙電力學院(現合並入長沙理工大學)
4、上海電力學院
5、太原電力高等專科學校(組建山西大學工程學院)
6、沈陽電力高等專科學校(組建沈陽工程學院)
7、長春水利電力高等專科學校(組建長春工程學院)
8、南京電力高等專科學校(組建南京工程學院)
9、山東電力高等專科學校
10、鄭州電力高等專科學校
11、西安電力高等專科學校
12、重慶電力高等專科學校
水利部:
共5所:歸教育部直屬1所:
河海大學(211工程)。並入教育部直屬高校1所:
常州水電機械製造職工大學(入河海大學)。
歸省市直屬3所:
1、華北水利水電學院(今華北水利水電大學)
2、黃河水利職業技術學院
3、南昌水利水電高等專科學校 (今南昌工程學院)
石油部:
共12所:歸教育部直屬1所:
中國石油大學(211工程)。歸省市直屬11所:
1、大慶石油學院(今東北石油大學)
2、西安石油學院(今西安石油大學)
3、江漢石油學院(現合並入長江大學)
4、撫順石油學院(遼寧石油化工大學)
5、江蘇石油化工學院(今常州大學)
6、北京石油化工學院
7、承德石油高等專科學校
8、廣東石油化工高等專科學校(廣東石油化工學院)
9、勝利油田師范專科學校(今中國石油大學勝利學院)
10、西南石油學院(今西南石油大學)
11、新疆石油學院(中國石油新疆培訓中心)
化工部:
共10所:歸教育部直屬1所:
北京化工大學(211工程)。
歸省市直屬9所:
1、南京化工大學(現合並入南京工業大學)
2、鄭州工學院(現合並入鄭州大學)
3、青島化工學院(青島科技大學)
4、沈陽化工學院(今沈陽化工大學)
5、武漢化工學院(武漢工程大學)
6、吉林化工學院
7、南京動力高等專科學校(並入南京師范大學)
8、連雲港化工高等專科學校(並入淮海工學院)
煤炭部:
共15所:歸教育部直屬1所:
中國礦業大學(211工程)。
歸省市直屬14所:
1、阜新礦業學院(遼寧工程技術大學)
2、山東礦業學院(山東科技大學)
3、西安礦業學院(西安科技大學)
4、焦作礦業學院(河南理工大學)
5、山西礦業學院(現合並入太原理工大學)
6、淮南礦業學院(安徽理工大學)
7、華北煤炭醫學院(組建河北聯合大學)
8、河北煤炭建築工程學院(現並入河北工程大學)
9、中國煤炭經濟學院(山東工商學院)
10、湘潭礦業學院(組建湖南科技大學)
11、黑龍江礦業學院(黑龍江科技大學)
12、淮北煤炭師范學院(今淮北師范大學)
13、雞西煤炭醫學高等專科學校(並入哈爾濱醫科大學)
14、北京工業職業技術學院
冶金部:
共14所:歸教育部直屬2所:
1、北京科技大學(211工程)、
2、東北大學(985,211工程)。並入教育部直屬高校1所:沈陽黃金學院(入東北大學)。歸省市直屬11所:
1、西安冶金建築學院(西安建築科技大學)、
2、武漢鋼鐵學院(武漢科技大學)
3、鞍山鋼鐵學院(今遼寧科技大學)
4、華東冶金學院(今安徽工業大學)
5、包頭鋼鐵學院(今內蒙古科技大學)
6、青島建築工程學院(青島理工大學)
7、本溪冶金高等專科學校(今遼寧科技學院)
8、長春工業高等專科學校(現長春工業大學)
9、沈陽工業高等專科學校(組建沈陽大學)
10、重慶工業高等專科學校 (組建重慶科技學院)
11、哈爾濱工程高等專科學校(組建黑龍江工程學院)
中國船舶總公司:
共3所:歸國防科工委1所:
哈爾濱工程大學(「211工程」)。
歸省市直屬1所:
1、華東船舶工業學院(江蘇科技大學)
2、武漢船舶職業技術學院
中國核工業總公司:
歸省市直屬3所:
1、中南工學院(南華大學)
2、華東地質學院(東華理工大學)
3、蘇州醫學院(並入蘇州大學)
國家審計署:
歸省市直屬1所:南京審計學院
國家稅務局:
歸省市直屬1所:長春稅務學院(吉林財經大學)
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
歸省市直屬1所:中國計量學院
國家旅遊局:
歸省市直屬2所:
1、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
2、上海旅遊高等專科學校
國家出版總署:
歸省市直屬2所:
1、北京印刷學院
2、上海出版印刷高等專科學校
國家供銷總社:
歸省市直屬2所:
1、山西財經大學
2、安徽財貿學院(安徽財經大學)
民政部:
歸省市直屬1所:長沙民政職業技術學院
國家統計局:
歸省市直屬1所:西安統計學院(並入西安財經學院)
包裝總公司:
歸省市直屬1所:株洲工學院(湖南工業大學)
煙草總公司:
並入中科院直屬1所:
合肥經濟技術學院(並入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國家地震局:
部委直屬1所:防災技術高等專科學校(防災科技學院)
外交部:
部委直屬1所:外交學院
國家民委:
部委直屬6所:
1、中央民族大學(「985,211工程」)
2、大連民族學院
3、中南民族大學、
4、西南民族大學
5、西北民族大學
6、西北第二民族大學(北方民族大學)
公安部:
部委直屬4所:
1、中國人民公安大學
2、中國刑事警察學院
3、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學院
4、鐵道警官高等專科學校(鐵道警察學院)
新華社:
部委直屬1所:新華社幹部進修學院(新華社培訓中心——中國新聞學院)
團中央:
部委直屬1所:中國青年政治學院
國務院僑務辦公室:
部委直屬2所:
1、暨南大學(「211工程」)
2、華僑大學
安監局:
部委直屬1所:華北科技學院
海關總署:
部委直屬1所:上海海關高等專科學校(上海海關學院)
中央辦公廳:
部委直屬1所:北京電子科技學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總工會:
部委直屬1所:中國勞動關系學院
中華婦女聯合會:
部委直屬1所:中華女子學院
⑷ 武漢交契稅怎麼認定首套房
需要出具首套房證明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調整房回地產交易環節契答稅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0]94號)的規定:
一、首套房繳納規定如下:
1、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且該住房為家庭唯一住房的,所購普通商品住宅戶型面積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稅按照1%執行;
2、戶型面積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稅率減半徵收,即實際稅率為1.5%;
3、所購住宅戶型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稅稅率按照3%徵收。
二、二套房繳納規定如下:
購買非普通住房、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商業投資性房產(商鋪、辦公寫字樓、商務公寓等),均按照3%的稅率征稅。
⑸ 武漢契稅有哪些新政策
根據《財政抄部國家稅務總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0]94號)的規定:
一、首套房繳納規定如下:
1、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且該住房為家庭唯一住房的,所購普通商品住宅戶型面積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稅按照1%執行;
2、戶型面積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稅率減半徵收,即實際稅率為1.5%;
3、所購住宅戶型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稅稅率按照3%徵收。
二、二套房繳納規定如下:
購買非普通住房、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商業投資性房產(商鋪、辦公寫字樓、商務公寓等),均按照3%的稅率征稅。
⑹ 建設部直屬的高校有哪些
建設部直屬的高校有:
哈爾濱建築大學(合並於哈爾濱工業大學)回211、985
重慶建築大學(合並答於重慶大學) 211、985
沈陽建築工程學院(沈陽建築大學)
西北建築工程學院(合並於長安大學) 211
武漢城市建設學院(合並於華中科技大學)211、985
南京建築工程學院(合並於南京工業大學)
蘇州城市建設環境保護學院(合並於蘇州科技學院)
建設部一般指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是2008年中央「大部制」改革背景下,新成立的中央部委。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負責建設行政管理的國務院組成部門。
⑺ 武漢購房限購政策
1、限購區域
江岸區、江漢區、硚口區、漢陽區、武昌區、青山區、洪山區以及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不含漢南)、東湖生態旅遊風景區,以及東西湖區、江夏區、黃陂區的部分區域。
長江新城起步區內(東至武湖泵站河,南至長江北岸,西至灄水河、府河,北至江北鐵路)限購限售
2、武漢市戶籍
①首套房:在武漢無房無貸,則在限購區域購房,首付比例不低於30%。
②二套房:在武漢市擁有1套住房(無論貸款結清與否),在限購區域買房,首付比例不低於50%。
③二套房及以上:在武漢市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則不得在限購區域內購房。
3、非武漢市戶籍
①買房條件:提供自購房之日起連續2年(含2年)在武漢市繳納社會保險或者個人所得稅證明。
②首套房:在武漢無房無貸,在限購區域購房,首付比例不低於30%。
③二套房:在武漢市已經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則不得在限購區域內購房。
(7)武漢住房及城鄉建設部擴展閱讀:
限購就是限制購買,規定購買的數量,是指商家為了使自己的產品得到很好的銷售業績而採取的一系列促銷手段,往往是一些特價和降價的產品,為了防止其他商業夥伴以及同行業惡意搶購所採取的一種商業手段。基本限購令符合絕大多數家庭的居住、投資需求,與一些城市的購房入戶政策也不沖突,且不會阻礙住房租賃、度假物業市場發展。 其他手段可重歸市場化。
限購就是限制購買,規定購買的數量,是指商家為了使自己的產品得到很好的銷售業績而採取的一系列促銷手段,往往是一些特價和降價的產品,為了防止其他商業夥伴以及同行業惡意搶購所採取的一種商業手段。
中央政府可在住房與城鄉建設部指定的40個重點城市統一實施基本限購令:各城市本地戶籍與持人才居住證家庭,最多限擁有兩套住房;外地戶籍和境外人士最多限擁有一套;兩次購房時間需相隔兩年以上;禁止公司購房。
基本限購令符合絕大多數家庭的居住、投資需求,與一些城市的購房入戶政策也不沖突,且不會阻礙住房租賃、度假物業市場發展。 在人口大量流入、土地供應相對緊張的北京、上海等城市,可附加實施外來人員一年等候期制度,即外地和境外居民,須提供至少一年的納稅或社保證明後才能購買。限購令簡單易行,其實施主要依賴各城市房管部門的房地產產權登記和網路簽約兩個信息系統,不需全國聯網。目前住建部正在推進40個重點城市住房信息系統的建設和聯網,這項工作非常有價值。系統建成後,將可有效支持開征多套房房產稅,並可優化40個城市范圍內的限購。
長期限購後,需求主力必然回歸中間階層,房價也會回歸到收入可支撐的水平,地方政府可通過土地供應、公積金的松緊等政策靈活調整供求。
其他手段可重歸市場化:
第一、取消商業銀行的差別化信貸,並通過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低利率、低首付、提高貸款上限,支持中間階層置業。現行的差別化信貸政策違背商業銀行的逐利本能,必須靠銀監會三令五申才可實施,而限購令可基本禁絕利用信貸資源炒房和過度投資的行為。央行、銀監會可根據全國宏觀調控需要規定按揭首付和利率的底限,由商業銀行在此基礎上,按風險管理要求因地制宜、因時制宜、因戶制宜地發放按揭。
第二、取消限價房,逐步取消經濟適用房。中產階層可購買性價比更好的新建或二手商品住宅;住房保障體系從「以售為主」轉向「租售並舉」,將來可轉向「以租為主」直至最終取消經濟適用房。
第三、原用於調整供應結構、抑制地價的90/70和中小套型、中低價位普通商品房用地可以取消。國有土地出讓繼續堅持市場化改革方向,盡量減少易導致暗箱操作的綜合評標。
自住房和商用房在首付上是沒有區別的,只有在繳納稅費的時候商用房比自住房多了土地增值稅這個稅種。現在首付的情況可以分為:
1、在首套房的情況下,購買新房並且面積不超過90平米的繳納首付可以最低為20%;
2、在二套房的情況下,購買房產的最低首付為50%;
3、三套房的情況,需要貸款的銀行根據房價的情況可以不予與貸款;
4、其他的情況最低首付為30%。
⑻ 武漢首套房契稅如何計算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 營業稅優惠版政策的通知》權 (財稅〔2016〕23號):
一、關於契稅政策
(一)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徵收契稅。
(二)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徵收契稅。
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擁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購買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⑼ 湖北城鄉住房建設廳網站上能查施工員證嗎 站內有個五大員查詢,但是輸入我的身份證號查不到信息。
現在太惡心了,第一頁能查,也就是最近考的能查,以前考的被封了,頁打不開。
⑽ 武漢市國土資源和規劃局的其它事項
(一)將市人民政府土地督察辦公室更名為市人民政府國土資源和規劃督察辦公室,為正處級機構,設在市國土資源和規劃局,內設3個督察組。主要職責為:擬訂國土資源和規劃督察工作的管理制度,並組織落實;監督檢查開發區和遠城區國土資源管理、城鄉規劃實施情況;負責聯系國家土地督察武漢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駐武漢規劃督察組。市人民政府國土資源和規劃督察辦公室單列行政編制12名,行政編制從市國土資源和規劃局機關調劑解決,核定正處級督察員1名,副處級督察員5名。
(二)將市城市規劃管理局、市國土資源管理局江岸分局、江漢分局、硚口分局、漢陽分局、武昌分局、洪山分局、青山分局、東湖生態旅遊風景區分局的名稱改為市國土資源和規劃局江岸分局、江漢分局、硚口分局、漢陽分局、武昌分局、洪山分局、青山分局、東湖生態旅遊風景區分局,為市國土資源和規劃局的派出機構,負責各轄區內的城鄉規劃、國土資源、房屋拆遷和測繪勘察管理職責,其它維持不變。遠城區國土規劃體制調整事宜在市國土資源和規劃局機關機構改革後另行規定。
(三)將市國土資源和房產執法監察支隊與市城市規劃執法監察支隊合並組建市國土資源和規劃執法監察支隊,為市國土資源和規劃局所屬行政執法機構,承擔全市城鄉規劃、國土資源、房屋拆遷、測繪勘察的執法監察工作。列事業編制63名,人員經費為財政全額撥款。該執法監察支隊為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內設7個隊室,即:辦公室、土地執法一大隊、土地執法二大隊、規劃執法一大隊、規劃執法二大隊、礦產執法大隊、測繪拆遷執法大隊。核定支隊長兼政委1名(由市國土資源和規劃局副局長兼任)、副支隊長3名(正處)、專職副政委1名(正處),核定大隊長(主任)7名(副處)、副大隊長(副主任)10名(正科)。
(四)將市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更名為市規劃設計研究院,其它維持不變。
(五)將市城市綜合交通規劃設計研究院更名為市交通規劃設計研究院,其它維持不變。
(六)將市城市規劃信息中心更名為市國土資源和規劃信息中心,掛市地理信息中心、市國土資源和規劃檔案館牌子,為正處級事業單位,列事業編制25名,經費形式維持原渠道不變,其中差額撥款事業編制21名,自收自支事業編制4名(經費為礦產資源補償費)。
(七)市勘測設計研究院列差額撥款事業編制393名,《城市勘察》雜志社仍隸屬市勘測設計研究院。
(八)成立市土地登記發證中心,為正處級事業單位,列自收自支事業編制18名,核定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九)將市城市規劃咨詢服務中心更名為市土地利用和城市空間規劃研究中心,其它維持不變。
(十)將市土地整理儲備中心(市高產農田建設管理中心)、市土地交易中心、市土地整理儲備中心武漢新區分中心整建制調整為市國土資源和規劃局管理。其中,市土地整理儲備中心武漢新區分中心業務上仍由市土地整理儲備中心指導。核定市土地整理儲備中心(市高產農田建設管理中心)書記兼主任1名(副局級),副書記1名(正處級),副主任3名(副處級)。
(十一)將市城市規劃管理局機關後勤服務中心更名為市國土資源和規劃局機關後勤服務中心,其它維持不變。
(十二)將原在市國土資源房產信息中心掛牌的市土地規劃設計研究院更名為市規劃編制研究和展示中心,為獨立事業單位,列差額撥款事業編制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