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求:廉租住房後期管理辦法
各區房產局、房改辦,機關各處室、經濟適用住房發展中心、有關單位:
為建立和完善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制度,加強配租廉租住房的後期管理工作,為承租廉租住房家庭創造良好的居住環境,特製定本實施意見。
一、關於配租廉租住房後期管理的范圍和機構
(一)配租廉租住房的後期管理是指廉租住房承租人與產權人(市房產局)簽訂租約,進住廉租住房以後的管理工作,包括廉租住房物業管理、資格動態管理、資金管理和其它相關管理。
(二)配租廉租住房的後期管理工作,由市經濟適用住房發展中心負責。市房產局房改指導處負責做好有關協調管理工作,計劃財務處負責做好相關資金的撥付和使用核查工作。
二、關於配租廉租住房的物業管理
(一)屬獨立小區的,組建有市經濟適用住房發展中心和廉租住房承租人代表參加的廉租住房管理委員會,並參照《物業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行使權利和義務;不屬獨立小區的,由市經濟適用住房發展中心委託廉租房承租人代表參加該小區的業主委員會,並依法行使相應的權利與義務。
(二)市經濟適用住房發展中心與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廉租住房委託管理協議》,並督促實施。
(三)市經濟適用住房發展中心協助物業管理企業與廉租住房住戶簽訂物業管理協議,並督促實施。
(四)市經濟適用住房發展中心對尚未實施物業管理的廉租住房實施經租和維修管理。
(五)市經濟適用住房發展中心負責協調處理廉租房住戶的物業管理投訴及其它問題。
三、關於配租廉租住房的資格動態管理
(一)市房產局房改指導處將已入住的廉租住房有關資料整理後移交市經濟適用住房發展中心管理;
(二)市經濟適用住房發展中心按年度會同民政部門對廉租住房住戶的家庭收入、住房情況進行核查,建立相應檔案;
(三)市經濟適用住房發展中心按規定對人均收入連續12個月超過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家庭,通知區房產行政主管部門,並報經市房產局房改指導處核准後按有關政策處理。
四、關於配租廉租住房的資金管理
(一)住房租金
1、廉租住房租金按產權人與承租人簽訂的《武漢市廉租住房租約》所規定的租金標准,按月向承租人收取;
2、屬於獨立小區、己實施物業管理的廉租住房,由市經濟適用住房發展中心委託物業管理企業代收租金,物業管理企業按月向市經濟適用住房發展中心上繳所收租金,市經濟適用住房發展中心按實際收取租金的10%返回手續費用。尚未實施物業管理的廉租住房,由市經濟適用住房發展中心直接收取租金。
3、廉租住房的租金收入由市經濟適用住房發展中心立賬管理。其中80%建立廉租住房維修專用資金,用於廉租住房分戶門以內相關部位的維修;另外20%作為管理費用。
(二)物業管理費用廉租住房承租人按規定向環衛部門繳納環衛費。
物業管理的其它費用由市房產局計劃財務處從財政部門撥付的市「廉租住房專項資金」中安排,按年度撥付市經濟適用住房發展中心,由其按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協議支付該費用。
(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
廉租住房視同直管公有住房進行管理,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維修時,由市經濟適用住房發展中心提出計劃,經市房產管理局審核,報市財政局審批後,從廉租住房專項資金中撥付使用。
2. 吉林省廉租房的申請條件
1.城市居民申請廉租住房家庭收入、住房、資產准入標准:
家庭人口回1人,家庭年收入 6960元及以答下(註:人均580元/月),人均住房使用面積7.5m2及以下,家庭總資產凈值 15萬元及以下,
2.申請人曾離婚如申請廉租住房時,離婚年限原則上應滿三年。
3.申請家庭按市場價租住他人住房的,需提供承租房屋產權證明或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申請家庭借住他人住房的,需提供房屋借用情況證明,由街道(鄉鎮)工作人員通過調查方式對其住房進行核定。
3. 吉林單身申請廉租房需要什麼條件
廉租房申請條件: 1、申請人具有5 年以上當地城市常住戶口; 2、申請人必須是當地民政回部門認定的低答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請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5 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總建築面積在50 平方米以下; 4、申請家庭成員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撫養關系,並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經當地房管部門確認他處沒有住房的。
廉租房申請流程: 一、提出申請: 由廉租房申請人(戶主)持上述文件到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提出廉租房申請。 二、受理、配租: 1、由廉租房申請人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受理申請,領取填寫《城市居民廉租住房家庭情況核定表》,相關單位蓋章。 2、街道辦事處受理申請(5日內),並對申請家庭入戶調查,進行評議。 3、街道組織在申請人戶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單位初審公示(10日),街道鄉鎮提初審意見、配售方案(2個工作日)。 4、區縣復審申請資料、確定配售方案(5個工作日),公示(5日)。 5、市住房保障部門備案(2個工作日)。 6、符合條件,進行搖號配租配售。 7、搖中,進行配租廉租房;未搖中,繼續輪候或取消資格。
4. 申請吉林市廉租住房補貼 這些政策您要看仔細
我是單身無房戶,怎麼才能申請到住房補貼?
5. 吉林省遼源市農村戶口可以申請在市裡申請廉租房么
一、農村戶口可以申請廉租房嗎
農村戶口沒有住房的是可以申請廉租房的。申請廉租房是以家庭為單位的,夫妻雙方只要有一方戶口在本地,只要申請人的條件符合當地市、縣人民政府規定條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就可以申請廉租房的。
申請廉租房必須要符合下列條件:
1、申請人具有5 年以上當地城市常住戶口;
2、申請人必須是當地民政部門認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請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總建築面積在50 平方米以下;
4、申請家庭成員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撫養關系,並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經當地房管部門確認他處沒有住房的。
二、不得申請廉租房的限制條件
(一)單身(含離異)申請人未滿35周歲。但經民政部門認定的社會救濟、社會救助的孤兒除外;
(二)離婚不足2年的;
(三)在5年之內有住房轉讓行為且轉讓住房的建築面積超過廉租住房保障面積標準的,不納入保障范圍。但申請家庭成員中直系親屬因患重大疾病轉讓住房並提供有關證明的除外;
(四)領取城鎮居民社會保障金的被拆遷人,在拆遷補償中已按《石家莊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實施辦法》四十五條規定政策獲得補償安置的;
(五)掛靠戶口所掛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
(六)擁有轎車或經營性機動車的;
(七)興建、購買商業用房或高標准裝修現有住房的;
(八)出資安排子女出國留學或就讀高收費學校的;
(九)住房保障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不得申報的情況。
6. 2018年吉林市廉租房申請時間
2018年10月23日---2018年11月7日。
1.申請時間。2018年10月23日---2018年11月7日。
2.申請材料。⑴申請公租房需提供相關材料(一式三份復印件),材料中涉及各類證件的,要提供原件核對並簽字確認。申請材料如下:
①申請人的《公租房申請審批表》(自行到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網站http://fcj.jlcity.gov.cn「下載中心」欄內下載);
②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的身份證、戶口簿、居住證、婚姻證明等;
③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的收入情況材料(限城鎮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提供);
④申請人家庭涉及到住房的《租賃協議書》、《法院判決書》、《離婚協議書》等;
⑤申請人的大中專院校畢業證書(限新就業職工提供);
⑥申請人的在編情況說明或勞動(聘用)合同(限新就業職工、穩定收入的外來務工人員提供);
⑦申請人的社保繳費記錄(限新就業職工、穩定收入的外來務工人員、青年醫生和教師提供);
⑧醫師資格證或教師資格證(限青年醫生或教師提供);
⑨享受公租房優先安排的制式證書或主管部門出具的相關材料等(限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提供);
⑵申請原廉租房需提供相關材料(復印件一式三份)。材料中涉及各類證件的,應提供原件核對,並簽字確認。申請材料如下:
①《公租房實物配租申請審批表》(到戶籍地社區領取);
②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的戶口簿、身份證、婚姻證明等;
③申請人家庭涉及到住房的《租賃協議書》、《法院判決書》、《離婚協議書》等。
3.填報意願。申請公租房,必須填報一個申請意願,同時明確「是否服從調劑」。符合優先條件的可填報優先安排房源項目(藍景東悅或幸福嶺地項目),並明確「是否服從調劑」;
不符合優先條件的應填報非優先安排房源項目(除藍景東悅外,其它項目均可),並明確「是否服從調劑」。申請原廉租房,不需填報申請意願和「是否服從調劑」。
(6)吉林省廉租住房管理條例擴展閱讀
公租房申請條件
申請對象應符合法定年齡,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穩定的收入及租金支付能力。其中:
(一)城鎮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含進城落戶農民家庭)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⑴申請人持有本市戶口且在本市居住(單身申請人應年滿35周歲);
⑵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2415元/月(單身申請人收入低於3000元/月);
⑶家庭成員在本市無住房。
(二)新就業職工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⑴申請人持有本市戶口或本市居住證;
⑵家庭成員在本市無住房;
⑶申請人全日制大中專院校畢業之日起計算不滿8年;
⑷申請人與本市用人單位簽訂一年以上的勞動(聘用)合同或者已被機關事業單位招錄;
⑸申請人在本市正在繳存社保且累計繳存12個月以上。
(三)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⑴申請人持有本市居住證;
⑵家庭成員在本市無住房;
⑶申請人與本市用人單位簽訂一年以上的勞動(聘用)合同;
⑷申請人在本市正在繳存社保且累計繳存12個月以上。
(四)青年醫生或教師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⑴申請人持有本市戶口或本市居住證;
⑵家庭成員在本市無住房;
⑶申請人為正在從事一線醫務工作的醫生或正在從事教學的教師;
⑷申請人在40周歲以下;
⑸申請人在本市正在繳存社保且累計繳存12個月以上。
7. 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向租客收物業管理費法律依據是什麼
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向租客收物業管理費的法律依據就是《物業管理條例》、《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以及當地人民政府的《保障性住房管理辦法》(或類似的文件,各個地方有所不同)也有規定。而廉租住房等物業使用人與政府管理部門都有簽房屋租賃協議,合同一般也有交物業費的約定。
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是政府為低保戶,或無房戶提供住房,而這些房子都委託社會上的物業公司進行物業管理,物業公司是獨立的經濟實體,提供服務,肯定要收費,但其收費標准都必須經物價部門審批。
《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六條「 物業服務收費應當區分不同物業的性質和特點分別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保障性住房(也就是廉租房等)就是屬於政府指導價。
第十五條「 業主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業主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逾期不交納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交納;逾期仍不交納的,物業管理企業可以依法追繳。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
地方性法規,比如廈門市的《保障性住房管理條件》的第三十六條 規定「社會保障性住房住戶應當及時繳納物業服務費用。
低收入家庭可以申請社會保障性住房物業服務費補助,由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按照市人民政府規定給予補助。」
8. 吉林省榆樹市2016年申請廉租房是幾月份
吉林省榆樹市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會公布公共租賃房的搖號信息專。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屬辦法》
第十三條對復審通過的輪候對象,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可以採取綜合評分、隨機搖號等方式,確定配租對象與配租排序。
綜合評分辦法、搖號方式及評分、搖號的過程和結果應當向社會公開。
9. 我是吉林省的,我想問問申請廉租房要什麼條件
1.城市居民申請廉租住房家庭收入、住房、資產准入標准:
家庭人口1人,家庭年收入專 6960元及以下(註:人均屬580元/月),人均住房使用面積7.5m2及以下,家庭總資產凈值 15萬元及以下,
2.申請人曾離婚如申請廉租住房時,離婚年限原則上應滿三年。
3.申請家庭按市場價租住他人住房的,需提供承租房屋產權證明或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申請家庭借住他人住房的,需提供房屋借用情況證明,由街道(鄉鎮)工作人員通過調查方式對其住房進行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