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住房補貼扣稅嗎
個人所得稅是要交的,文件我附在後面。
由於個稅是按月計征的,因此當期就是指取得這筆收入的這個月。住房補貼的金額是比較大的,因此套用20%那個級次的稅率並不奇怪。
如果還不明白,發信息給我我慢慢解答給你吧:)
財稅[1997]144號
三、企業以現金形式發給個人的住房補貼、醫療補助費,應全額計入領取人的當期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但對外籍個人以實報實銷形式取得的住房補貼,仍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4〕020號)的規定,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稅率表一(工資、薪金所得適用)
級數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 稅率(%)
1 不超過500元的 5
2 超過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3 超過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4 超過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5 超過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
6 超過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7 超過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8 超過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9 超過100,000元的部分 45
(注:本表所稱全月應納稅所得額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條
的規定, 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1600元後的余額或者減除
附加減除費用後的余額.)
⑵ 住房補貼要交稅嗎!!!
基本是要和工資加在一起計稅的,不過一些特別規定的補貼,比如誤餐補助等則不交稅。
其他回答 共2條
補貼是不需要上稅的
上班的人現身說法啊!!!!!!
⑶ 稅前補助1200房補是否需要交稅
住房補貼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養老保險金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7]144號)文件對改革制度涉及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養老保險金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作了如下規定:
一、企業和個人按照國家或地方政府規定的比例提取並向指定金融機構實際繳付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金,不計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免予徵收個人所得稅。超過國家或地方政府規定的比例繳付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金,應將其超過部分並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
二、個人領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金時,免予徵收個人所得稅。
三、企業以現金形式發給個人的住房補貼、醫療補助費,應全額計入領取人的當期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但對外籍個人以實報實銷形式取得的住房補貼,仍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4]020號)的規定,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住房補貼、通訊補貼都要與工資合並計稅,餐補可走福利費科目(不用扣個稅),但是住房與通訊的費用如果你有發票,可按額度實報實銷啊(即報銷),這樣就不用跟工資合並計稅啦。
比如通訊費,每月的電話按額報銷也不是很麻煩嘛,這算合理避稅。
⑷ 給無房老職工的一次性住房補貼要繳稅嗎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養老保險金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
1、(財稅字[1997]144號)第三條規定,企業以現金形式發給個人的住房補貼應全額計入領取人的當期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但對外籍個人以實報實銷形式取得的住房補貼,仍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4]20號)的法規,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2、《北京市地方稅務局關於明確個人所得稅有關業務政策問題的通知》(京地稅個[2002]597號)規定:根據建設部、國家計委、財政部、人民銀行、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建設銀行、中直管理局、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在京中央和國家機關進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規定,個人從單位取得的補貼標准內的住房補貼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超過標準的部分並入當月工薪計算納稅。
因此,對北京地區無房老職工1998年底以前工作年限內的住房補貼採取一次性發放方式,委託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專戶管理,免徵個人所得稅。對個人從單位取得的補貼標准內的住房補貼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超過標準的部分並入當月工薪計算納稅。 3、咨詢當地稅務部門有無相關免稅文件。
⑸ 個人領取住房補貼要交稅嗎
據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發出的《關於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養老保險金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規定:
「個人領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金時,免予徵收個人所得稅」;「企業以現金形式發給個人的住房補貼、醫療補貼費,應全額計入領取人的當期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但對外籍個人以實報實銷形式取得的住房補貼,仍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暫免徵個人所得稅。據此可以說,在職工買房時領取的、並不以現金形式發給的住房補貼,免予徵收個人所稅。
⑹ 企業給員工發放的補貼需要繳納個稅嗎
從企業福利費中支付給職工的困難補助、救濟金、醫療補貼、職工療養費、工傷補償費、喪內葬費、撫恤容金、獨生子女費、職工異地安家費等,均可免徵個人所得稅。
企業給職工發放的節日補助、未統一供餐而按月發放的午餐費、補貼,按月按標准發放或支付的已實現貨幣化的住房補貼、交通補貼、車改補貼、通訊補貼不再作為福利費開支,應納入工資總額管理,並計征個人所得稅。
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包括四個方面:
(一)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開業並領取營業執照的城鄉個體工商戶,從事工業、交通運輸業、商業、飲食業、服務業、修理業及其他行業的生產、經營取得的所得。
(二)個人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取得營業執照,從事辦學、醫療、咨詢以及其他有償服務活動取得的所得。
(三)其他個人從事個體工商業生產、經營取得的所得,既個人臨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
(四)上述個體工商戶和個人取得的生產、經營有關的各項應稅所得。
⑺ 住房補貼要交稅嗎
據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發出的《關於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養老保險版金徵收個人所得稅問權題的通知》規定:
「個人領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金時,免予徵收個人所得稅」;「企業以現金形式發給個人的住房補貼、醫療補貼費,應全額計入領取人的當期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但對外籍個人以實報實銷形式取得的住房補貼,仍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暫免徵個人所得稅。據此可以說,在職工買房時領取的、並不以現金形式發給的住房補貼,免予徵收個人所稅。
⑻ 住房補貼是否繳納個人所得稅
財稅字[1997]144號對改革制度涉及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養老保險金徵收個人內所得稅問題規定如下:
企業以現容金形式發給個人的住房補貼,醫療補助費,應全額計入領取人的當期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但對外籍個人以實報實銷形式取得的住房補貼,仍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4〕020號)的規定,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另:根據《北京市地方稅務局關於明確個人所得稅有關業務政策問題的通知》京地稅個[2002]597號文件規定:根據建設部、國家計委、財政部、人民銀行、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建設銀行、中直管理局、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在京中央和國家機關進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規定,個人從單位取得的補貼標准內的住房補貼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超過標準的部分並入當月工薪計算納稅。
⑼ 住房補貼是否要交個人所得稅
住房補貼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住房公積金醫內療保險金養老保險金征容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7]144號)文件對改革制度涉及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養老保險金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作了如下規定:
一、企業和個人按照國家或地方政府規定的比例提取並向指定金融機構實際繳付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金,不計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免予徵收個人所得稅。超過國家或地方政府規定的比例繳付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金,應將其超過部分並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
二、個人領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金時,免予徵收個人所得稅。
三、企業以現金形式發給個人的住房補貼、醫療補助費,應全額計入領取人的當期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但對外籍個人以實報實銷形式取得的住房補貼,仍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4]020號)的規定,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⑽ 補貼和津貼類的福利需要繳稅嗎
補貼、津貼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需要根據其性質決定:
(1)屬於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收入需要征稅;
(2)不屬於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或者不屬於納稅人本人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收入,不征稅。下列不屬於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或者不屬於納稅人本人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收入:(1)生子女補貼;(2)行公務員工資制度未納入基本工資總額的補貼、津貼差額和家庭成員的副食補貼;
(3)兒補助費;
(4)旅費津貼、誤餐補助(指按財政部門規定,個人因公在城區、郊區工作,不能在工作單位或返回就餐,確實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據實際誤餐頓數,按規定的標准發給的誤餐費)。
工資、薪金所得,適用超額累進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三千五百元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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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和津貼有什麼區別?
津貼是包含在工資裡面的,是指補償職工在特殊條件下的勞動消耗及生活費額外支出的工資補充形式。
福利是指企業為了保留和激勵員工,採用的非現金形式的報酬,與津貼的最大差別就是,福利是非現金形式的報酬,而津貼是以現金形式固定發放的。
福利的內容很多,現行職工福利的內容大體可以分為5個部分:
1、為減輕職工生活負擔和保證職工基本生活而建立的各種補貼制度。如職工生活困難補貼、冬季職工宿舍取暖補貼、獨生子女費、托兒費、探親假路費、婚喪嫁待遇、職工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職工病傷假期間救濟費、職工住房補貼等。
2、為職工生活提供方便而建立的集體福利設施。如職工食堂、托兒所、理發室、浴室等。
補貼和津貼類的福利納稅嗎?答案是需要根據具體情況而定,但是一般來說,小編要在這里提醒各位財務人員,公司發放的福利津貼不得稅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