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2019年11月,國家對住房補貼個稅問題規定
事業單位住房補貼政策===對職工因未享受國家福利分房政策,或雖已享受國家福利分房但未版達規定面積標准權的,單位按國家或地方政府規定的補貼標准,一次性或按月計入職工個人所在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專用賬戶的住房補貼,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請問這個文件的文號是多少?
Ⅱ 行政事業單位工資中「交通補貼」、「住房補貼」、「物業補貼」繳納個人所得稅嗎
交通補貼:
一般企業的員工獲取的交通補貼是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按照《關於企業加強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的通知》規定,「企業為職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訊待遇,已經實行貨幣化改革的,按月按標准發放或支付的住房補貼、交通補貼或者車改補貼、通訊補貼,應當納入職工工資總額,不再納入職工福利費管理」,應該納入工資總額計算個人所得稅。
2. 住房補貼:
住房補貼要繳納個人所得稅。關於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養老保險金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文件規定,企業以現金形式發給個人的住房補貼、醫療補助費,應全額計入領取人的當期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
3. 物業補貼:
物業補貼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物業補貼屬於工資性收入,需要計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
(2)事業單位住房補貼繳稅嗎擴展閱讀:
2013年11月26日,《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公布。條例規定,"堅持社會化、市場化方向改革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公務用車實物配給方式"。中國的公車改革終於塵埃落定。
2014年7月16日,《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和《關於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正式發布,中國公車改革全面推開。
根據方案,2014年底前,中央和國家機關應力爭基本完成公車改革;201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地方黨政機關公車改革;用2至3年時間,公車改革全面完成。
方案規定,取消一般公務用車,保留必要的執法執勤、機要通信、應急、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和按規定配備的其他車輛。中央和國家機關每個單位可保留5輛以內機要通信、應急用車。
《方案》明確,改革後行政區域內普通公務出行方式由公務人員自行選擇,實行社會化提供,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中央和國家機關補貼標准為司局級每人每月1300元,處級每人每月800元,科級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
邊疆少數民族地區和其他邊遠地區補貼標准不得高於中央和國家機關標準的150%,一般地區不高於130%,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內不同地區補貼標准差距不得超過20%。
參考資料:交通補貼-網路
Ⅲ 住房補貼是否交稅
要按工資薪金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
Ⅳ 事業單位工資中的住房補貼是稅前扣除項嗎
不能。住房補貼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關於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養老保險金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7〕144號)文件規定,企業以現金形式發給個人的住房補貼、醫療補助費,應全額計入領取人的當期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
Ⅳ 住房補貼要交稅嗎
據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發出的《關於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養老保險版金徵收個人所得稅問權題的通知》規定:
「個人領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金時,免予徵收個人所得稅」;「企業以現金形式發給個人的住房補貼、醫療補貼費,應全額計入領取人的當期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但對外籍個人以實報實銷形式取得的住房補貼,仍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暫免徵個人所得稅。據此可以說,在職工買房時領取的、並不以現金形式發給的住房補貼,免予徵收個人所稅。
Ⅵ 問一下事業單位住房補貼免稅有文能查到嗎物業補貼可以稅前扣除嗎
不知道你是哪的,北京地稅曾經在2014年給在京的機關事業單位發了一個輔導手版冊,裡面提到京權地稅個【2000】207號文件規定標准內的提租補貼免個稅,也提到無房補貼標准內的免個稅,但沒有提供無房補貼免稅的文號。物業補貼沒有明確說法,所以我們一直計稅。至於你們當地如何規定,建議咨詢當地稅務局
Ⅶ 事業單位的住房補貼要交個稅嗎
具體請咨詢主管稅務所。我是北京的,地稅面向中央在京的機關事業單位下發的個稅輔導手冊上寫的是住房補貼免稅
Ⅷ 住房補貼扣稅嗎
個人所得稅是要交的,文件我附在後面。
由於個稅是按月計征的,因此當期就是指取得這筆收入的這個月。住房補貼的金額是比較大的,因此套用20%那個級次的稅率並不奇怪。
如果還不明白,發信息給我我慢慢解答給你吧:)
財稅[1997]144號
三、企業以現金形式發給個人的住房補貼、醫療補助費,應全額計入領取人的當期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但對外籍個人以實報實銷形式取得的住房補貼,仍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4〕020號)的規定,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稅率表一(工資、薪金所得適用)
級數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 稅率(%)
1 不超過500元的 5
2 超過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3 超過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4 超過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5 超過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
6 超過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7 超過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8 超過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9 超過100,000元的部分 45
(注:本表所稱全月應納稅所得額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條
的規定, 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1600元後的余額或者減除
附加減除費用後的余額.)
Ⅸ 住房補貼是否要交個人所得稅
住房補貼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住房公積金醫內療保險金養老保險金征容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7]144號)文件對改革制度涉及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養老保險金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作了如下規定:
一、企業和個人按照國家或地方政府規定的比例提取並向指定金融機構實際繳付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金,不計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免予徵收個人所得稅。超過國家或地方政府規定的比例繳付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金,應將其超過部分並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
二、個人領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金時,免予徵收個人所得稅。
三、企業以現金形式發給個人的住房補貼、醫療補助費,應全額計入領取人的當期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但對外籍個人以實報實銷形式取得的住房補貼,仍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4]020號)的規定,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Ⅹ 關於行政事業單位發放的各種補貼是否交個稅
交。關於住房來補貼。住房補源貼要繳納個人所得稅。關於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養老保險金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7〕144號)文件規定,企業以現金形式發給個人的住房補貼、醫療補助費,應全額計入領取人的當期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