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請教廈門關於住房貨幣化補貼的政策
"貨幣化分房"雷大雨小
雖然推進貨幣化分配的實施每年都是建設部的工作重點,各地的行動卻始終在遲疑中走走停停,五年過去了,全國發放的貨幣補貼加起來區區幾百億元,拿並不豐厚的工資,獲得一套中等面積的住房,這曾是城市公有制單位職員的小康之夢。
改革的想法甚至在20世紀80年代初就有了,幾乎沒有意識形態的障礙,把公家分配的住房私有化是理之當然。到了90年代中,"貨幣化分房"的路徑已經相當清晰,學者們於是說,住房制度改革是社會分配體系的影響深遠的產權變革。
曲曲折折,到了難以忘懷的1998年。國務院一聲令下,在全國范圍內停止住房實物分配,逐步實行住房分配貨幣化。
停止住房實物分配後,緊隨其後的制度設計,便是發放住房的貨幣化補貼。因為對於在房價較高的大中城市中的大多數中低收入家庭來說,只有得到住房補貼,才能具備買房的支付能力。因此,只有加快落實和發放住房補貼,才能進一步開拓百姓市場,才能保持住房市場的持續繁榮。這是實現新體制的又一個關鍵所在。
據設計,貨幣補貼的來源有三:一是單位每年固定的住房建設資金,二是各單位出售公房的售房款,三是原各單位自籌的建房資金。理論上看,籌集補貼應不成問題。
在1999年3月的全國房地產和房改工作會上,建設部副部長劉志峰進一步明確了新制度建立的時間。他指出,各地要爭取在1999年上半年基本建立適應當地實際情況的住房分配貨幣化制度。這是一個速戰速決的時間表。新華社當時有報道稱:"住房分配貨幣化制度有望上半年出台。"
各地制定方案的動作十分迅速。兩個月後,建設部副部長劉志峰宣布改革已進入全面實施階段。當時,全國有24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出台了房改方案,35個大中城市的房改方案也即將推出。
然而,制定方案並不等同於建立制度,落實方案比制定方案更為復雜。第二年年底,建設部召開了全國住房分配貨幣化工作電話會議,會上透露的信息並不令人樂觀。
當時,少數地區貨幣化改革方案尚未出台,部分已經出台方案的城市還處於試點和制定配套政策階段,方案尚未全面實施;大多數省份對企事業單位的住房分配製度改革的分類指導工作剛剛起步。
更重要的,原有住房建設資金轉化為住房補貼的政策還未落實,這使得方案啟動特別是新職工按月補貼資金的到位存在困難,使改革無法繼續推進。
此後一晃兩年,雖然推進貨幣化分配的實施每年都是建設部的工作重點,各地的行動卻始終在遲疑中走走停停。除了一些小范圍的試點,有些省市甚至連方案也難作定奪。
2002年2月,在滬開幕的全國住宅與房地產工作會議又傳出消息,稱根據建設部要求,各地城鎮居民普遍關心的住房分配貨幣化實施計劃,有望在當年3月底前亮相。然而,這一"計劃"此後依舊沒有下文。
轉眼又是一年,2003年4月初,新一屆政府就位後,對於房改進展進行了一次大規模調研。盡管建設部有關領導多次宣布,我國的住房新體制已經基本建立,但記者了解到的情況是,各地房改幹部普遍反映,自五年前國務院提出逐步實行住房貨幣化分配以來,全國絕大部分城市尚未全面推進住房貨幣化分配。"全國基本上還沒怎麼動。"一位參與過調研的地方房改幹部說。
據了解,在實物分房時期,全國的建房資金每年便要超過1000億元,按道理,停止實物分房後,這些資金應該直接轉化為貨幣補貼。
從數字上看,江蘇是補貼發放最多的省份,五年以來,一共發放補貼40億元。其次是廣東、浙江、遼寧等省,各為30億元上下。另外,福建、安徽等省各發放約10億元。除此之外,絕大部分省份全省的補貼僅為兩三個億。
五年過去了,全國發放的貨幣補貼加起來區區幾百億元。這究竟是為什麼?
"寧要房子,不要補貼"
精心測算的貨幣化補貼遭遇了和住房實物強烈的價值反差,有些住房不達標者是寧要房子,不要補貼,而有些單位尤其是老國企則根本沒有錢發補貼,就全國來看,貨幣化分房久推不動的原因十分復雜。相對而言,北京的情況是比較有代表性的。
1999年八九月間,在京中央和國家機關住房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北京市和軍隊系統的房改實施方案相繼出台。當時建設部負責人認為,這對全國住房分配貨幣化起到了示範和推動作用。次年,北京市提租補貼的貨幣化方案首先從中央機關啟動。
孰料建立新體制的第一步邁得格外艱難。
北京市各個方面相對細化的方案出台時,多個部門曾經反反復復地推敲和討論。爭議點一度集中在新房的購買標准上,這關繫到未來補貼的標准。補貼的高低意味著貨幣化分房的價值高低。盡管是貨幣化分房了,在發放補貼的問題上,各單位仍然要面對類似於以往實物分房時期的社會資源分配的極度不平衡。"有些部門想定得高一點,以機關單位居多,他們考慮到自己能拿得起,想多發點補貼;有些部門又希望不要定統一的標准,尤其是企業,怕發不起補貼。"直接參加過方案制定的建設部有關人士曾告訴記者。
根據方案,無房或住房未達標的北京市公職人員,在購買經濟適用房、商品房和騰退的舊公房時可以申請住房補貼。職工住房補貼分為兩種,一種是基準補貼,即補償職工在停止實物分房以前住房消費含量不足的部分。北京市規定,職工每缺少1平米住房,便可獲得補貼1265元;此外還有按月補貼,即停止實物分房後在職工工資當中增加住房消費的成分。北京市規定按照標准工資額的66%發放。
補貼額不是憑空設定的。北京聯合方案小組反復斟酌,最終在北京市三環路和四環路之間選了幾個小區,取了經濟適用房的平均價--4000元。對無房職工和住房未達標職工的補貼額依此設定。這個價格同時成為公房二級市場出售價格的調節線。這是經過復雜的利益平衡之後的一個相對折中的方案。
以基準補貼為例,一個家庭所能負擔的房價與收入比在4:1左右,是國際公認的合理標准。按照1996年北京的職工平均收入測算,一個家庭可以負擔每平方米住房1470元的價格。貨幣補貼的購房標准為每平方米4000元,每戶職工按夫妻二人計算,其補貼額被定為家庭負擔能力和房價之間的差額2530元。也就是所謂的每人補貼126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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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房"的售價則延續北京過去數年改革中標准價加成本價的一套計算辦法,每平方米定為1485元。從2001年起,公房出售的成本價將提高到1640元。
因為不考慮級差地租,也不去評估不同房改房的建築成本,各單位售出的公房本身就包含著當年福利分房時同樣存在的巨大不公平。那些以其先天優勢占據好地段的房改房,與同地段商品房差價可能達六至八倍。
在實踐中,精心測算的貨幣化補貼遭遇了和住房實物分房強烈的價值反差。例如,同為處級幹部,按"老房老政策",甲花六七萬元就能買下市價30多萬的60平方米好地段住房;而按照"新人新制度",乙卻只能領到七萬多元的補貼,在商品房價高企的北京,這筆錢距離實現住房夢顯然還很遙遠。
同樣的道理,住房不達標者也是寧要房子,不要補貼。記者從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住房管理司和北京市房改辦了解到,新制度還未走出機關就普遍遭到抵制, "我們現在是求著他們領補貼,可就是沒有人願意領。"一位房改幹部告訴記者。
面對大量涌現的拒領補貼者,新制度顯得束手無策。爭房鬧劇屢有上演。這部分人對實物分房顯然是十分懷念的。
更大的難題則在於企業。據記者了解,在機關、事業和企業單位當中,住房狀況最不好,無房戶和住房未達標戶最多的普遍是相當數量的國有企業。機關、事業單位大部分都明確由財政撥款,資金來源穩定,取消福利房之後至少還能發得起補貼;而由於單位所有制的壁壘沒有打破,存量不均而又不能調劑,對那些長期貢獻現在卻大幅虧損的國有企業們而言,問題不是補貼的多少,而是補貼從何而來
位於北京東四環附近的京棉集團是一個典型的例子。這個有40多年歷史的棉紡廠的職工住宅區,多為50年代建造的筒子樓,冬天沒有暖氣,人均居住面積不足6平方米。京棉集團長期效益不好。據廠辦有關人士介紹,前幾年提租發補貼,租金提不上去,補貼也沒發下來。廠內有相當一部分職工家庭還在低價租住福利房。
北京市房改辦方案處處長程建華告訴記者,國有企業人員住房貨幣分配資金來源於原住房資金的節余和當期成本的列支,受制於企業的經營情況,難以形成穩定的現金流。更何況,除電信、石油、電力等少數壟斷性行業外,企業效益普遍不好,絕大部分沒錢發補貼。也正因為此,國務院有關部門並沒有對企業房改作硬性規定。
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單位同屬"國有",同樣為國家做出多年貢獻,境遇本來不應如此懸殊。這是一個無奈而相當悲哀的現實:既然房改方案選擇了觸動較小的漸進式道路,在承認一部分人既得利益的同時,便註定要犧牲另一部分人的利益。只不過,這"另一部分"並非少數。
變形的"微調"
在上海,原計劃2002年出台的住房分配貨幣化實施計劃之所以沒有如期"亮相",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因為"有企業職工聽到消息後馬上就去要錢" 正因為利益糾纏如斯,北京市市級機關和事業單位住房補貼的發放直到今年才有些眉目。
年初,一個消息在北京市房改系統內悄然傳播--市級機關和事業單位上半年要發住房補貼了。有關幹部均被告知"不要宣傳"。其實,早在2002年6月中旬,部分前期工作就已經按計劃緊鑼密鼓地展開,財政資金目前業已到位,但由於行動頗為秘密,就連此項政策的受益者們也極少知情。
原因很簡單,此番發補貼,僅限於機關和有財政撥款的事業單位。非但國企職工均不在其列,就連受益者內部也存在各種利益差別。有關文件特地指出:"我市行政事業單位開始實施住房補貼,對國有企業職工必然會帶來影響,特別是經濟效益不好難以落實住房補貼的單位,可能會使部分職工產生攀比,造成思想波動。"
無獨有偶。據建設部有關人士透露,在上海,原計劃2002年出台的住房分配貨幣化實施計劃之所以沒有如期"亮相",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因為"有企業職工聽到消息後馬上就去要錢"。
北京市經委有關人士告訴記者:"現在國有企業大都很難,不能說上邊出個文,下邊就給解決了。"為讓全市的貨幣化分配得以比較順利地進行,北京市房改辦確立了這樣一個工作順序:首先落實收入最低、住房最困難群眾的廉租住房工作;其次以貨幣化分配為主導,推動國有企業房改;最後再啟動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職工的住房補貼。
截至2002年底,北京市房改辦共指導61家企業實施了住房分配貨幣化改革,為3萬余名職工發放了住房補貼。即便如此,房改辦有關人士並不否認,這距離目標仍然甚遠,最終仍不敢將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職工發放住房補貼的消息公開張揚。
北京市房改辦房改方案處處長程建華認為,目前貨幣分配製度下,家庭負擔標准往往遠高於實物分配;而且機關與企業實行住房分配貨幣化的資金來源不同;此外由於住房分配貨幣化與供暖、物業費貨幣化改革不相同步,單位往往給予個人為數可觀的暗貼。
有鑒於此,他認為我國的住房分配貨幣化改革需要一個長期的推進過程。"任何脫離實際,期望發一個文件就能全面推行的想法在現實面前都會化為泡影。"他說。
根據測算,北京市僅僅用於解決1998年底前無房老職工和住房未達標職工的住房補貼,需要資金18.74億元,按北京市可轉化資金的數量,需要分七年才能逐步解決。這還不包括企業。像北京這樣財政資金相對充裕的城市,實現住房貨幣化分配尚且需要一個如此漫長的漸進過程,其他地方更可想而知。
記者從南京、濟南、西安、武漢等幾個城市房改部門也了解到,新老制度平穩過渡最大的障礙是企業房改。濟南市房改處王處長告訴記者,當地在貨幣化補貼的運行過程中出現很多問題,最大的困難是企業的住房補貼,尤其效益不好的企業,目前沒有好的解決方法。
西安市房改局房改處普處長也表示,當地貨幣化分房進展不大,主要原因在於企業的補貼資金無法落實。"研究所、設計所這樣的地方還可以保證,而紡織、軍工這些效益不好的企業就很難說了。"
他告訴記者,西安房價偏高,百姓對於普通住宅的需求量大,但是當地的經濟適用房總量約為300萬平方米,除去單位自建,社會上的供應量很少。對於目前的狀況,西安市除了指導有條件的企業採取發放住房補貼之外,只能允許沒條件的企業採取全額成本價集資建房。"我們希望把無房戶和不達標戶的問題用實物的方式解決好。"
漸進改革難解之結
停止住房實物分配後,卻不提高收入,而房價水平又不降低,那麼實物分配也不可能真正停止。相當一部分地區,在住房改革的同時,商品房市場迅速發展,城市地價飈升,經過復雜的利益平衡而產生的貨幣補貼同時還要面臨房價的考驗。
西安市房改局房改處普處長反映,當地的基準補貼額為每平方米980元,商品房價則高達平均每平方米3000多元,職工就算領了補貼也難買到合適的房子。更何況補貼的數額是以一個家庭夫妻二人測算的,一個兩口之家如果只有一人能領到補貼,就更是與買房無緣了。
北京市房改辦方案處程建華也指出,停止住房實物分配後,卻不提高收入,而房價水平又不降低,那麼實物分配也不可能真正停止。
在此背景下,和貨幣化分房走走停停的過程相對應,准福利性質的分房在各地逐漸抬頭。一些單位和地區仍然繼續建房和購房,並且按照較低的價格出售。(參見本期文章《北京"經濟適用房"雙軌運行》)
其中大致分為兩種情況。一是發不起補貼的地區和單位希望利用集資建房等方式解決職工的住房困難;另一種則是某些發得起補貼的地區和單位以同樣的方式變相增加補貼。盡管建設部有關負責人在不同場合嚴厲指責部分省市的建房、購房行為,甚至組織檢查組進行查處,但終因涉及面廣而不了了之。
2001年,北京市出台文件,通過組織危舊房改造、鼓勵利用自有土地集資建房、為困難企業住房困難退休職工提供貼息貸款、提供經濟適用住房和合作社集資建房等措施多渠道解決國有企業職工住房問題。這些措施被一致認為是目前解決窮單位困難的有效辦法。
為解決職工住房問題,北京市京棉集團啟動"危改加房改"工程,經過近兩年時間籌劃,工程在今年5月份啟動,兩年後才能完工。屆時職工只要支付每平方米2000多元的房款。但對於如此便宜而實惠的住房,仍有許多職工表示支付不起。
據了解,有關部門正在策劃對住房補貼政策進行調整,其中突出的計劃就是增加政府機關公務員的住房補貼。
13年房改,在利益格局的艱難調整中且行且停,而從1998年正式提速。這一輪,主流方案仍以漸進方式推進,只有極少數省份選擇了畢其功於一役的全面改革
『貳』 現在本科畢業生是不是有租房補貼
主要看用人單位
『叄』 廈門外來本科生租房有補貼嗎
高層次人才才有
廈門市引進高層次人才購房補貼和租房補貼的申請方法如下,包括辦理程序以及相關注意事項等。
一、辦理程序
1.申請。符合條件的人才可申請租房補貼,也可申請購房補貼。其中,獲批租房補貼的人才,在享受租房補貼期間在廈購買商品房的,可轉申請購房補貼。轉申請購房補貼的,獲批後享受購房補貼的期限應扣除其已享受的租房補貼年限,補貼金額應扣除已享受的租房補貼總金額。
人才個人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並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戶口本(已婚的另提供結婚證)、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在廈房產證(或有效購房合同)或經國土房產部門登記備案的有效租房合同及復印件。夫妻雙方只能一方提出申請,不重復享受。
2.受理。用人單位受理個人申請,並負責核查個人提供的申請材料。核查無誤擬同意上報的,應在本單位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單位填寫《廈門市引進高層次人才住房補貼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並分別按以下途徑上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市人社局):
企業單位:由用人單位將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申請人擔任高管以上職務或中層以上技術崗位證明、申請表和申請人的申請材料上報;
市屬事業單位:經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後,由用人單位將申請表和申請人的申請材料上報;
區(園區)屬事業單位:經所在區人社局(園區管委會)審查同意後,將申請表和申請人的申請材料上報。
申請、受理時間由市人社局在其門戶網站上公布。
3.審核。市人社局收到上報材料後,負責牽頭協調市有關部門進行審核。
市地稅局負責核查提供申請人個人所得稅繳交情況和年收入情況並提供核查結果。
市國土房產局協助核查申請人(包括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在廈住房及房產交易情況並提供核查結果。
市發改委牽頭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負責認定申報企業是否符合《廈門市重點發展產業指導目錄》。
市教育、衛生、文化、體育等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負責認定是否屬於本行業學科技術帶頭人或領軍人才。
4.確定。在市有關部門審核的基礎上,市人社局提出擬分配人選名單,報市政府分管領導研究確定公示名單。
5.公示。市人社局在其門戶網站上公示確定的擬分配人選名單7個工作日。
6.發放。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市人社局組織發放購房補貼或租房補貼。
『肆』 關於廈門應屆生外包人才可享住房補貼,現在離職了,補貼打在了公司賬戶中,公司不給。怎麼辦
建議先與公司領導協商處理,公司不給你們的,那麼反映到勞動局、仲裁委員會處理,甚至可以上訴法院解決。
『伍』 大學本科畢業生可以申請一萬五的住房補貼嗎
這個是地方性政策
不是統一規定
不過現在大部分地區都會有相關政策
可以問政府部門
『陸』 應屆生就業補貼
大學生就業補貼的叫法各個地方有所不同,該類補貼為地方性政策,不屬於全國性的政策法規,所以你需要了解當地的相關政策,有的地方有,有的地方沒有。請咨詢當地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
一 、企業招用大學生有補貼。國有大中型企業、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招用高校應屆畢業生,可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招用高校應屆畢業生人數超過上年度的國有大中型企業,或者是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招用應屆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按地方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下限和繳費比例,對單位繳費部分給予一定期限的養老、失業、工傷保險補貼或減免,個人繳費部分由個人承擔。
二、畢業生自主就業有補貼。畢業的畢業生初次就業,簽訂勞動合同一年以上並辦理社會保險手續,一般由地方財政給予不同學歷的不同金額的就業崗位補貼。該補貼一般是工作滿一年後發放一次,連續補貼兩年。
三、畢業生自主創業有補貼。畢業生自主創業,可到當地勞動就業部門申請一定金額的低息創業貸款。
四、畢業生住房有補貼 。 在高房價地區,地方政府為引進人才,一般是對本科以上的畢業生提供一定的住房補貼。一般是在沒有任何形式的自由住房的條件下,憑合同到當地相關部門申請公共租用房或按照不同學歷領取不同金額的住房補貼,一般領取年限是不超過3年。
『柒』 廈門本地生源大學生畢未就業有什麼優惠政策
廈門市人事局服務廈門生源畢業生就業政策規定及服務措施
為幫助促進普通教育非師范類廈門生源畢業生就業,幾年來,廈門市政府和市人事局聯合有關部門制定實施了一系列政策規定、服務措施,現匯總公布如下:
一、政策規定
1、轄區內企業尤其是國有企業應優先吸納廈門生源畢業生
國有企業應在幫助廈門生源畢業生就業中發揮示範性作用。轄區內企業補充工作人員的,在同等條件下,應優先吸納廈門生源畢業生。
2、實施鼓勵、獎勵政策,促進接收廈門生源畢業生
2009年起,對我市轄區內企業當年度接收5名及以上首次就業的廈門生源畢業生滿一年以上的,以畢業生就業報到手續、合同及社保為憑證,按照接收人數和實際工作年限給予一次性獎勵,用於補貼企業培訓、招聘等人力資源工作費用。具體標准為:一年期的每人300元,兩年期的每人500元,三年期及以上的每人1000元。
3、實施社會保險補貼制度,幫助困難畢業生就業
2009年起,用人單位招用連續失業一年以上廈門生源畢業生,並與其簽有一年以上勞動合同的,按實際招用人數給予社會保險補貼。社會保險補貼標准為:以全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按用人單位應為所招用人員繳納的養老、醫療和失業保險費的部分給予補貼,用人單位先繳後補,補貼最高年限為三年。個人應繳納的養老、醫療和失業保險費仍由本人承擔。
2007年起,對用人單位招用我市生源「零就業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困難家庭畢業生,並與其簽有一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由市、區就業再就業資金按實際招用人數給予社會保險補貼。社會保險補貼標准為:以全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按用人單位應為所招用人員繳納的養老、醫療和失業保險費的部分給予補貼,用人單位先繳後補,補貼最高年限為三年,個人應繳納的養老、醫療和失業保險費仍由本人承擔;補貼費用由用人單位向市人事局申請,所需經費來源為市、區就業再就業資金。
4、開展職業技能培訓活動,提升畢業生的職業技能
待就業廈門生源畢業生參加經批准設立的就業培訓機構的培訓活動,憑有效票據,可享受一次性補貼,補貼標准不超過600元。其中通過技能鑒定的,可按照廈財社〔2006〕28號規定的標准享受一次性800元、1200元,最高不超過1600元的職業培訓補貼。
2009年我市人事部門進一步開展以下系列培訓活動:
一是推動校企合作。校企聯合培養的本科學歷學生畢業後被該企業接收的,按接收畢業生的人數給予我市高校一定的培養經費補貼。具體補貼標准為:非工科類專業崗位的每人一次性600元補貼,工科類專業崗位的每人一次性1200元補貼。
二是開展行業技能培訓。聯合各行業主管部門,針對首次就業的廈門生源畢業生,開展具有行業特色的專業技能培訓工作,培訓課時不少於60課時,培訓合格的,按實際培訓人數給予行業培訓機構一次性培訓經費補貼,標准為每人300元。
三是聯合用人單位開展技能培訓。與具備培訓能力的用人單位聯合開展針對首次就業廈門生源畢業生的各類免費技能培訓活動,提供的培訓課程不得少於120課時,政府根據不同科類給予補貼,具體標准為:非工科類專業崗位的每人一次性600元補貼,工科類專業崗位的每人一次性1200元補貼;培訓企業吸收消化培訓合格畢業生並與其簽訂一年以上合同的,試用期滿後按每人一次性200元的標准獎勵給企業(符合獎勵規定的可同時享受獎勵優惠)。
5、開展教師技能培訓活動,拓寬畢業生就業渠道
與市教育局聯合開展待就業廈門生源非師范類畢業生教師技能培訓活動。培訓合格的畢業生,被教育系統單位錄用的享受全額培訓費用補貼;未到教育系統就業的畢業生享受80%培訓費用補貼。
鼓勵畢業生積極到民營學校從教,開展民營學校與參加培訓合格的非師范類廈門生源畢業生的專場對接會,被民營學校錄用,上崗就業的給予畢業生本人一次性獎勵,具體標准為:工作滿1年期的1000元,2年期的2000元,3年及3年以上期的3000元。
6、開展職業見習活動,提高畢業生就業競爭力
繼續推動畢業生職業見習活動的開展。各類用人單位與廈門生源畢業生經協商一致,見習期可延長到1年;畢業生見習期間每月可享受1350元的生活費補貼,補貼費用由市、區就業專項經費及見習單位分別承擔,為方便發放各類見習補貼費用,統一見習補貼標准及補貼時間,從2010年3月1日起見習學員的生活補貼標准為每日45元,其中財政撥付的各類見習補貼標准為每日37元,見習單位承擔的補貼標准為每日8元,以上補貼每月按30日計發。見習期間根據工作性質、工種的不同,為見習學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由市人事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統一委託保險公司辦理。所需經費從市、區就業專項經費中支付。
企業見習單位補充工作人員時應優先錄用表現優秀的見習學員,每接收1名在本單位廈門生源見習生,並及時按規定為其辦理就業接收手續,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的,以畢業生就業報到手續、合同及社保為憑證,按實際接收人數給予一次性獎勵,用於補貼企業培訓、招聘等人力資源工作費用。具體標准為每人200元。所需經費從財政安排的市人才發展專項經費中支付。
7、開展信息登記工作,提供優惠待遇
開展廈門生源畢業生信息登記工作,給予有就業意願但畢業後尚未實現就業的廈門生源普通教育類待就業畢業生發放《普通大中專院校廈門生源畢業生信息登記證》,用於就業推薦、參加職業見習及各種技能培訓、企業領取專項獎勵、單位申請社保補貼等各類優惠的憑證以及參加各類活動的記載。但有就業能力,待業超過1年(含1年)不來領取登記證的,視為無就業願望,不再享受有關優惠待遇。
8、積極開展各類就業指導活動
建立就業指導師資庫,通過多形式、多渠道的就業指導活動,加強學生心理輔導和思想政治教育,幫助畢業生解疑釋惑,引導學生認清就業形勢,調整就業心態,降低就業期望值,積極主動地就業。
9、開展首次就業推薦,幫助困難畢業生盡快就業
困難家庭待就業畢業生或有就業困難的待就業畢業生可到市人才服務中心登記信息,市人才服務中心發揮自身資源優勢,根據對接單位崗位需求情況進行就業推薦,幫助畢業生盡快實現就業。因個人原因,推薦兩次未就業者,不再享受就業推薦服務。
10、支持畢業生自主創業,鼓勵多渠道就業
普通高等、中等院校廈門生源畢業生自主創業的,可憑營業執照到政府所屬人才服務機構辦理人事代理服務,然後到市人事局登記就業,報到時間自工商注冊之日起算,並可辦理戶口遷移落戶及職稱評聘手續。從事個體經營的,除國家限制的行業外,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之日起3年內免繳登記類、管理類和證照類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到農村從事教育、醫療、農業技術推廣行業的,注冊資金允許3年內分期到位,最低注冊資本為3萬元。廈門生源畢業生自主創業有貸款需求的,參照我市下崗失業人員小額貸款扶持政策提供小額貸款服務。
有貸款需求的,可享受小額擔保貸款和其它形式小額貸款貼息政策,貼息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5萬元。
需辦理人事代理手續的,人事部門所屬人才中介機構自注冊之日起3年內免繳人事代理費用。
11、引導畢業生靈活就業,推動就業形式多樣化
無固定就業單位、自謀職業或到外地工作等靈活就業的,戶口可轉至家庭所在地,同時可憑經勞動保障部門鑒證的勞動合同、社保繳交證明等有效憑證到市人事局辦理就業登記,並可到政府所屬人才服務機構進行個人人事代理。靈活就業的廈門生源畢業生,在政府所屬人才服務機構辦理個人人事代理的,還可參照《廈門市流動人員評審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暫行規定》確認、評審職稱。
12、鼓勵畢業生提升學歷層次,增強就業本領
2007年起,符合閩人發〔2006〕111號文件精神,按照國家普通高等、中等學校招生計劃招收的具有學籍的我市生源學生在校期間參加高一層次學歷自學考試,通過專業考試計劃規定課程的考試,畢業離校時或畢業後三年內取得國家承認學歷,並取得規定報到證件的,可按最高學歷參加我市轄區企業、市(區)屬事業單位招聘,被錄用的由市人事行政主管部門參照普通高等、中等學校畢業生手續給予辦理接收手續。
未參加工作直接繼續通過自學考試、成人考試取得國家承認學歷,年齡在35周歲以下,到企業就業的大專以上學歷廈門生源畢業生,從事專業技術和管理崗位的,可由市人事部門負責辦理審批手續,檔案可由市、區政府人事部門所屬人才服務機構代理,或按市有關幹部檔案管理規定辦理,戶口可遷入自己的合法固定住所,就業後的流動按其新聘的崗位情況和相應管理許可權辦理人事關系的轉接手續。
二、服務措施
1、每年舉辦多場廈門生源畢業生專場交流會,對招聘單位和畢業生雙方實行免費服務。
2、將廈門生源畢業生信息收集整理後,在廈門人事網、廈門人才網上公布,供用人單位查詢,通過「雙選」促進就業和吸納人才。
3、致信待就業廈門生源畢業生,加強指導。
4、廈門人才網開辟「廈門生源畢業生就業窗口」,廈門生源畢業生發布求職信息免費。
5、用人單位在廈門人才網發布招收廈門生源畢業生的信息免費。
6、待就業的廈門生源畢業生畢業2年內檔案管理免費。
三、完善畢業生就業工作監管措施,維護健康就業秩序
1、加強對促進廈門生源就業各項工作的監管,建立必要的資料庫,嚴防各種弄虛作假行為,確保各項優惠措施、經費落到實處;一經發現單位或畢業生在享受優惠政策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主管部門將追回補貼,取消其申報享受各項優惠措施的資格,情節嚴重的由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2、規范畢業生就業手續。用人單位和畢業生不得搞假接收、「空掛」等,一經發現用人單位或畢業生在辦理就業、申辦戶籍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由主管部門撤銷該接收手續,並取消其申報資格,情節嚴重的由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源於廈門市人事局廈門畢業生專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