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政策宣傳不到位部分規定不合理有的失獨家庭沒有領到特別扶助金,能補發嗎
您好!國家衛計委、民政部、財政部、人社部、住建部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將城鎮「失獨」家庭的特別扶助金提到了每人每月340元,並享受一系列關懷政策。(漏發的應該補發)
國家衛計委相關負責人表示,為解決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的特殊困難,從2008年起,國家全面實施計生家庭特別扶助制度,獨生子女傷殘或死亡後未再生育或合法收養子女的夫妻,自女方年滿49周歲後,夫妻雙方分別領取每人每月不低於80元(傷殘)或100元(死亡)的特別扶助金。2012年,特別扶助金標准分別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於110元(傷殘)、135元(死亡)。2013年,全中國領取特別扶助金的特扶對象共67.1萬人,其中獨生子女死亡的特扶對象40.7萬人。
2014年起,中國加大對計劃生育困難家庭的經濟扶助力度,城鎮特扶標准分別提高到每人每月270元(傷殘)、340元(死亡),農村每人每月150元(傷殘)、170元(死亡),建立動態增長機制。中央財政按照不同比例對東、中、西部地區予以補助。
同時,對符合條件的特扶對象,參保給補貼,醫療享救助;有再生育意願的,醫療費用納入醫療救助支付范圍;申請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優先安排。
失獨家庭補助標准最新政策
經濟扶助
國家衛生計生委、民政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五部委發出《通知》提出對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要加大經濟扶助力度,做好養老保障工作,提高醫療保障水平,廣泛開展社會關懷活動。
自2014年起,將女方年滿49周歲的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夫妻的特別扶助金標准分別提高到:城鎮每人每月270元(傷殘)、340元(死亡),農村每人每月150元(傷殘)、170元(死亡),並建立動態增長機制。中央財政按照不同比例對東、中、西部地區予以補助。
❷ 特殊困難家庭,社會有什麼扶助政策
特殊困難家庭,社會有什麼扶助政策
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獨生子女傷內殘死亡家庭)是我國實容行計劃生育政策以來形成的特殊群體,為緩解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的實際困難,使他們精神上獲得慰藉,生活上得到幫助,進一步激發廣大人民群眾自覺實行計劃生育的積極性,從2008年開始,在全國范圍內全面實施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
2013年以來,國家衛生計生委等5部門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做好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國衛家庭發[2013]41號)和《關於開展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社會關懷的通知》(國衛辦家庭發[2014]1號),
對做好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的幫扶和慰藉提出了更加具體的要求。根據
《省衛生計生委辦公室關於印發〈湖北省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關懷工作宣傳方案〉的通知》(鄂衛生計生辦通[2014]205號)
精神,現對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政策措施進行解讀,以期進一步提高廣大幹部群眾和社會各界對特殊困難家庭扶助政策的知曉度,形成全社會共同關心幫助特殊困難家庭的良好氛圍
❸ 農村失獨特殊家庭困難補貼和因難戶一樣嗎
農村失獨特殊家庭困難補貼和因難戶是有區別的。
一、經濟扶助:
自2014年起內,將女方年滿容49周歲的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夫妻的特別扶助金標准分別提高到:城鎮每人每月270元(傷殘)、340元(死亡)、農村每人每月150元(傷殘)、170元(死亡),並建立動態增長機制。中央財政按照不同比例對東、中、西部地區予以補助。
二、保障房優先安排:
開展社會關懷活動,對生活貧困、住房困難的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申請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要優先給予安排;對農村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要按照有關規定優先納入農村危房改造范圍。
三、城鄉醫療(略)
四、養老保障
優先入住養老機構
❹ 國家對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在養老保障方面有哪些照顧
各個地區不一樣,所以實施的情況可能有所不一,但是都和國家政策方針路線一致,像荊門,有記者做過采訪
(記者丁東明實習記者王婷婷)自計劃生育政策實施以來,很多家庭為社會發展做出了貢獻。在這期間,一些家庭由於獨生子女傷殘(被依法鑒
定為三級以上傷殘)死亡,在生活保障、養老照料、大病醫療、精神慰藉等方面遇到了一些特殊困難。那對於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指獨生子女發生傷殘或死亡、
且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家庭)的相關幫扶政策有哪些呢?
記者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了解到,對於計劃生育特殊困難的家庭,主要是通過加大經濟扶持力度、提高醫療保障水平、養老保障等方面開展幫扶。目前相關的幫扶標准有所提高,並對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成員開設了就醫「綠色通道」。相關幫扶對象及標准如下:
享受幫扶的目標對象
荊門市戶籍的獨生子女為三級以上傷殘的計劃生育家庭夫妻及傷殘子女,獨生子女死亡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家庭夫妻,其中獨生子女的母親年齡應滿49 周歲(含)。
特別扶助金標准
(一)自2016年1月1日起,對於女方年滿49周歲的獨生子女死亡的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每戶發放一次性撫慰金一萬元,特別扶助金標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
(二)對於女方年滿49周歲獨生子女傷殘家庭(被依法鑒定為三級以上傷殘)夫妻的特別扶助金標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
就醫「綠色通道優惠政策
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成員在戶籍所在縣、市、區申報核實後,核發《湖北省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成員就診服務卡》(以下簡稱就診服務卡),持卡人持卡在定點醫療機構享受相關優惠服務。
(一)各定點醫療機構為持就診服務卡的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成員開通就醫「綠色通道」,享受「五優兩免」優惠政策,即優先掛號、優先繳費、優先化驗、優先取葯、優先住院,免掛號費、免門診輸液費。
(二)對於需要緊急救治,且無力支付急救費用的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成員,先急救、後繳費,任何醫療機構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推諉或拖延救治,其「120」救護車出診費用,由接診醫療機構予以免除。
(三)各縣級衛生計生部門每年安排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成員在轄區定點醫療機構進行一次免費健康體檢,並建立健康檔案。
(四)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推進鄉村醫生和家庭醫生簽約服務中,應將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成員作為重點簽約對象,開展「一對一」醫療健康服務。
(五)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特別扶助對象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且無其他監護人的,在施行手術、特殊檢查或者特殊治療時,依法由其
所在單位或現居住地村(居)委員會擔任監護人簽字同意。部分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成員遇到其他特殊情況時,依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 149
號)相關規定,在無法取得患者意見又無家屬或者關系人在場簽字時,經治醫師應當提出醫療處置方案,在取得醫療機構負責人或者被授權負責人員的批准後實施。
對再生育補助
對有再生育意願的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夫妻、參加生育保險或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涉及取環、輸卵(精)管復通等計劃生育手
術及再生育醫療費用按規定納入支付范圍;農村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夫妻實施取環、輸卵(精)管復通等計劃生育手術的,給予免費,成功懷孕分娩的,給予不低
於1000元的住院分娩補貼;對女方年滿35周歲、確需實施輔助生殖技術的,給予累計不超過30000元的再生育補助金,由各縣(市、區)在省人口福利基
金賬戶的募集資金中列支,總額不超過本地募集資金余額。
❺ 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在申請公租房時有照顧嗎
申請公租房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准版;
(二)收入、財產低權於規定標准;
(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向社會公布。
❻ 今年失獨家庭有什麼新政
目前還沒有看到最新的政策出台 而14年針對失獨家庭的正常細節有: 2014失獨家庭補助標准與政策 一、經濟扶助 國家衛生計生委、民政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五部委發出《通知》提出對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要加大經濟扶助力度,做好養老保障工作,提高醫療保障水平,廣泛開展社會關懷活動。 自2014年起,將女方年滿49周歲的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夫妻的特別扶助金標准分別提高到:城鎮每人每月270元(傷殘)、340元(死亡),農 村每人每月150元(傷殘)、170元(死亡),並建立動態增長機制。中央財政按照不同比例對東、中、西部地區予以補助。 二、保障房優先安排 開展社會關懷活動,對生活貧困、住房困難的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申請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要優先給予安排;對農村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要按照有關規定優先納入農村危房改造范圍。 三、城鄉醫療 《通知》提出,提高醫療保障水平。各地要將符合條件的低收入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成員納入城鄉醫療救助范圍,給予相應的醫療救助,並幫助其參加城 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對有再生育意願的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參加生育保險或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要將其接 受取環、輸卵(精)管復通等計劃生育手術及再生育服務的醫療費用按照規定納入支付范圍;免費向農村居民提供取環、輸卵(精)管復通等計劃生育手術服務,並 給予住院分娩補助;對確需實施輔助生殖技術的,要做好咨詢指導工作,並給予必要的幫助。鼓勵和支持各級醫療機構開通「綠色通道」,建立社區醫療服務巡診制 度,為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提供便利的就醫條件。 四、養老保障 優先入住養老機構 《通知》要求,做好養老保障工作。對符合條件的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成員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規定給予參保繳 費補貼。對60周歲及以上的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成員,特別是其中失能或部分失能的,要優先安排入住政府投資興辦的養老機構。有條件的地方可對計劃生育特 殊困難家庭成員中的生活長期不能自理、經濟困難的老年人發放護理補貼。
❼ 上海對60周歲以上的失獨人元有什麼特殊政策
上海無再生育可能的「失獨」家庭達7000餘戶,由區縣政府給予每人每月150元的扶助金」調整為每人每月250-300元,調整一次性補助金為5000-8000元
2014失獨家庭補助標准最新政策
一、經濟扶助
國家衛生計生委、民政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五部委發出《通知》提出對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要加大經濟扶助力度,做好養老保障工作,提高醫療保障水平,廣泛開展社會關懷活動。
自2014年起,將女方年滿49周歲的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夫妻的特別扶助金標准分別提高到:城鎮每人每月270元(傷殘)、340元(死亡),農村每人每月150元(傷殘)、170元(死亡),並建立動態增長機制。中央財政按照不同比例對東、中、西部地區予以補助。
二、保障房優先安排
開展社會關懷活動,對生活貧困、住房困難的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申請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要優先給予安排;對農村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要按照有關規定優先納入農村危房改造范圍。
三、城鄉醫療
《通知》提出,提高醫療保障水平。各地要將符合條件的低收入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成員納入城鄉醫療救助范圍,給予相應的醫療救助,並幫助其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對有再生育意願的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參加生育保險或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要將其接受取環、輸卵(精)管復通等計劃生育手術及再生育服務的醫療費用按照規定納入支付范圍;免費向農村居民提供取環、輸卵(精)管復通等計劃生育手術服務,並給予住院分娩補助;對確需實施輔助生殖技術的,要做好咨詢指導工作,並給予必要的幫助。鼓勵和支持各級醫療機構開通「綠色通道」,建立社區醫療服務巡診制度,為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提供便利的就醫條件。
四、養老保障
優先入住養老機構
《通知》要求,做好養老保障工作。對符合條件的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成員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規定給予參保繳費補貼。對60周歲及以上的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成員,特別是其中失能或部分失能的,要優先安排入住政府投資興辦的養老機構。有條件的地方可對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成員中的生活長期不能自理、經濟困難的老年人發放護理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