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哈爾濱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檔案信息中心的委託書怎麼寫
簽幾個字,辦理人拿過去,人家要求怎麼寫就怎麼寫,自己寫出來再不行你不白折騰嗎
❷ 哈爾濱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檔案信息中心查名下有無住房需要什麼手續
查詢個人房產信息沒有特殊需求。
1、須在正常工作日。
2、須本人持身份證、戶口本現場查詢。
❸ 如何加強保障性住房建設和管理
這是需要政府主導的事情,必須要做到公平公正,廉潔自律,保障分配的合理,對於需要的人群要做好調查研究
第一,加快健全住房保障制度。按照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的要求,住房保障制度建設的基本方向是:加快建立市場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結合的住房制度,完善符合國情的住房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立足保障基本需求、引導合理消費,加快構建以政府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場為主滿足多層次需求的住房供應體系,逐步形成總量基本平衡、結構基本合理、房價與消費能力基本適應的住房供需格局,向著實現廣大群眾住有所居的目標邁進。
第二,加強保障性住房建設和供給。要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設速度,堅持從我國國情出發,滿足基本住房需要;堅持政府主導、政策扶持,引導社會參與;堅持加大公共財政的投入,同時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堅持經濟、適用、環保,確保質量安全。多渠道籌集廉租房房源,完善租賃補貼制度。重點發展公共租賃住房,逐步使其成為保障性住房的主體。加快各類棚戶區改造,規范發展經濟適用住房。建立穩定投入機制,加大財政資金、住房公積金貸款、銀行貸款的支持力度,引導社會力量參與保障性住房建設運營。完善土地供應政策,增加住房用地供應總量,優先安排保障性住房用地,有效擴大普通商品住房供給。優化規劃布局和戶型設計,落實工程質量責任。
第三,加強保障性住房管理。要建立健全分配和運營監管機制:一是規范准入審核,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居民收入、住房狀況,合理確定保障對象住房困難、家庭收入(財產)的具體標准,定期調整並向社會公布。二是嚴格租售管理,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家庭,應當在合理的輪候期內安排保障性住房。三是加強使用管理,建立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統,完善保障性住房和保障對象檔案,動態監測住房保障對象家庭人口、住房和經濟狀況變化情況,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四是健全退出機制,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承租人經濟狀況改善,或通過購置、繼承、受贈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相應的住房保障條件的,應當在規定期限內騰退。五是改善房地產市場調控,把保障基本住房、穩定房價和加強市場監管納入各地經濟社會發展的工作目標,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穩定發展。
❹ 哈爾濱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檔案 信息 中心授權書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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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房地產檔案管理方案
中央國家機關房地產檔案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中央國家機關房地產檔案管理,維護房地產權利人的合法權益,更好地為中央國家機關房地產管理工作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地產權屬檔案管理辦法》、《城市建設檔案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中央國家機關房地產檔案(以下簡稱房地產檔案)是指在中央國家機關房地產的建設、使用、管理等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文字、圖表、聲像等不同形式的歷史記錄。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於國務院組成部門、直屬特設機構、直屬機構、辦事機構、直屬事業單位、部委管理的國家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有關人民團體,及其下屬企事業單位(以下稱各部門、各單位)房地產檔案的管理。 第四條 房地產檔案管理工作以權屬檔案管理為核心,遵循統一組織、分級負責、分類歸檔、多套分存、授權使用的原則。 第五條 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作為中央國家機關房地產工作主管部門(以下簡稱主管部門),負責制定房地產檔案管理規章制度,指導和監督各部門、各單位的房地產檔案管理工作,協調與地方政府檔案業務部門的關系。 中央國家機關房地產檔案工作接受國家檔案行政主管部門的業務指導。 第六條 產權人負責房地產檔案的收集、保存、移交和利用等工作。 各部門、各單位組織、領導並監督檢查本部門、本單位內各產權人的房地產檔案工作。 本辦法所指產權人,即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中「所有權人」、「土地使用者」欄目記載的法人。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的,出資人或主要出資人承擔產權人的職責。 第七條 房地產檔案分為權屬檔案、建設工程檔案和使用管理檔案。 權屬檔案是指房地產權屬登記、調查、測繪、轉移、變更等工作中,形成的記載證明房屋所有權及土地使用權權屬來源、變動情況等內容的文件材料。 建設工程檔案是指在新建、改建、擴建、翻建和維修改造的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使用管理檔案是指房地產在分配、調整及使用等日常管理過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第八條 房地產權屬檔案的歸檔范圍包括: (一)產權人的身份證明、立項審批文件、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用地批准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國有土地使用證、房屋所有權證等; (二)房屋買賣合同、房產贈與書、房產析產協議書、房屋繼承公證書、拍賣成交書、房產交換協議書、房地產調撥憑證、有關房產轉移的上級批件或會議紀要等; (三)房屋及其所佔用的土地使用權權屬界定位置圖,房地產分幅平面圖、分丘平面圖、分層分戶平面圖等; (四)其他有關房地產的權屬來源資料。 第九條 房地產建設工程檔案的歸檔范圍包括; (一)項目立項申報文件和批復; (二)項目用地批准文件、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三)規劃意見書及附圖、方案審查意見或方案復函、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附圖,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四)年度投資計劃、初步設計和投資概算申報文件及批復; (五)竣工結(決)算報告; (六)竣工圖及設備技術說明書、試運行報告; (七)工程建設檔案驗收合格備案文件、管線測量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 (八)其他相關材料。 第十條 房地產使用管理檔案的歸檔范圍包括: (一)辦公與業務用房使用管理檔案 1.調配申請及批文; 2.使用協議; 3.物業單位招投標文件、物業管理合同、日常運行維護記錄; 4.設施設備運行、維修、維護、改造等記錄。 (二)住宅使用管理檔案 1.住房申請、臨時入住通知單、騰退舊房協議、調配通知單、集資建房協議; 2.職工住房檔案; 3.周轉住房的裝修、制度設立及分配方案; 4.物業管理合同、費用支付單據、物業公司變更資料、物業管理工作的年度測評報告; 5.職工住房配售辦法、相關會議紀要及最終配售方案; 6.住房的各類證明或信函。 第十一條 房地產檔案歸檔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權屬檔案按照《城市房屋權屬檔案管理辦法》有關規定歸檔;權屬檔案應為原件,原件已存其他檔案館或者確屬另有重要用途的,可以是復印件或復製件,但須經產權人與原件校對、簽章,並註明校對日期及原件存放處。 (二)建設工程檔案、使用管理檔案按照國家《科技檔案案卷標准》有關規定歸檔;除紙質文件外,有條件的還應保存縮微品及電子文件。 第十二條 各產權人以年度為單位,及時收集、保存和移交權屬檔案、建設工程檔案、使用管理檔案,並在國家法定法規的期限內完成歸檔;有隸屬關系的各產權人,其檔案移交工作須服從上級管理部門的決定。 使用人和物業服務單位根據實際需要收集、保存部分建設工程檔案及使用管理檔案。 建設工程停建、緩建的,建設工程檔案由項目管理單位負責保存。 第十三條 房地產檔案與現狀不符時,產權人應及時變更檔案。 第十四條 房地產檔案不完備的,產權人應組織力量補制。 第十五條 權屬檔案應永久保存,建築物續存期間應保存完整的建設工程檔案,使用管理檔案的保存期限由產權人根據實際情況設定。 第十六條 檔案銷毀需本單位檔案管理部門同意,經上一級資產管理部門批准,檔案銷毀後應保存銷毀清單。 第十七條 產權人對所移交的檔案有優先利用權;其他單位或個人需調閱、抄錄、復制房地產檔案的,應經產權人及檔案管理部門同意。 第十八條 產權人應指定專門機構,配備專兼職人員和必要的安全保護設施,建立健全檔案管理制度,確保房地產檔案的完整、准確、安全和有效利用,人員變動時須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第十九條 主管部門結合房地產檔案管理工作實際,定期組織開展檔案檢查和業務培訓,提高房地產檔案管理人員業務素質。 第二十條 主管部門和各部門、各單位應逐步採用先進技術,不斷提高房地產檔案管理的標准化、信息化水平。 檢舉回答人的補充 2009-05-31 10:56第二十一條 主管部門對在房地產檔案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二十二條 違反本辦法,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主管部門通報批評;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分的,由主管部門提出給予行政處分的建議,各部門、各單位應依法及時作出決定;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無故延期或者不按規定收集、保存和移交房地產檔案的; (二)塗改、偽造、倒賣房地產檔案的; (三)房地產檔案管理人員玩忽職守,造成檔案損失的; (四)其他違反檔案管理規定的行為。 第二十三條 中央企業單位及其他按照規定納入中央國家機關土地管理范圍單位的房地產檔案管理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由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❻ 房產證歸檔需要多久
法律沒有規定房產證的歸檔時間,具體時間應當按照當地處理時間為准,但規定必須在房屋分配使用後三個月內完成歸檔。
根據《住房保障檔案管理辦法》:
第十三條住房保障房源檔案按照「一套一檔」的原則,根據《歸檔文件整理規則》(DA/T22—2000)、《城建檔案業務管理規范》(CJJ/T158-2011)等,建立保障性住房的基本情況、使用管理情況登記表格,在房屋分配使用後三個月內完成歸檔;成套房屋應當按套建立檔案,宿舍應當按間建立檔案。
住房保障房源使用管理情況的動態變更材料應當定期歸入原檔,或者根據工作需要單獨立卷歸檔,並與原檔的案卷號建立對應關系,便於檢索查閱。
(6)住房保障檔案管理擴展閱讀:
根據《住房保障檔案管理辦法》:
第十六條住房保障檔案管理機構應當對歸集的檔案材料進行查驗,確保其符合檔案管理要求;定期對已歸檔的住房保障檔案進行檢查,發現檔案毀損或丟失的按規定採取補救措施。
對檔案政策法規規定應當立卷歸檔的材料,必須按規定整理、立卷、歸檔管理,任何人都不得據為己有或者拒絕歸檔。
❼ 住房保障中心是干什麼的
各地區住房保障中心大體一樣,下面以廣州市為例: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承擔本市城鎮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和推進住房制度改革的任務;擬訂和組織實施本市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研究和提出本市保障性住房建設發展戰略的政策建議;監督、指導、檢查區(縣級市)開展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二)組織編制和實施本市住房保障和市直機關安居工程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建設、投資計劃;擬訂和實施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儲備規劃和年度計劃;擬訂住房貨幣補貼、住房租賃補貼、廉租住房租金、公共租賃住房租金等年度標准。
(三)負責籌集、管理保障性住房建設資金;管理職工住房貨幣分配補貼資金、住房租賃補貼資金、單位住房基金及監督檢查使用情況。
(四)組織開展居民家庭,特別是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及其相關需求情況調查;擬訂本市住房保障標准,建立健全多層次住房保障體系。
(五)負責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徵用、拆遷、儲備等工作;負責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實物收地、土地整理及前期管理等工作;負責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報批工作。
(六)負責全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設計劃管理和統籌協調;負責保障性住房自建項目的組織實施;會同物價等部門確定經濟適用住房銷售價格,並協助建設單位落實工程項目有關優惠政策。
(七)負責住房保障資格審核、保障性住房的籌集、租售和後續監管工作;指導、監督和考核保障性住房小區物業服務;負責住房保障信訪、舉報、投訴的調查處理工作。
(八)負責企事業單位住房貨幣分配方案的審核和備案;負責職工住房貨幣補貼資格的審核;負責房改歷史遺留問題的處理;監督、處理房改工作中違規違紀問題。
(九)負責全市住房保障信息系統建設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和檢查市與區、街(鎮)住房保障信息網點工作。
(十)負責職工房改檔案、住房保障檔案的建檔和管理,負責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設檔案的管理和利用工作。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