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建築已經打樁後了,現在是挖地下室嗎建高層住宅,程序是什麼呢
形狀屬於地下室土方施工。高層住宅一般施工順序為:建築工程樁基施工階段一般與其同步完專成基屬坑支護(圍護)工作------ 地下室土方開挖----- 將樁鑿至設計樁頂標高----- 地下室混凝土或塊石墊層施工-----定位及彈線 ------ 模板安裝或磚胎膜砌築 -----地下室底板下或側面防水層施工 --------- 鋼筋安裝(綁扎) ----- 澆築地下室底板鋼筋混凝土 -------混凝土 養護 ---- 地下室牆板/頂板模板安裝 ---- 鋼筋安裝(綁扎)-------澆築混凝土 ------混凝土 養護---正負零以上鋼筋混凝土結構施工------------
❷ 蓋完住宅樓後.能後建地下室嗎理論上
不能夠
樓房要先打地基才能蓋樓。
如果一個樓沒建設地下室,那麼一樓一下就直接是地基了。總不能把地基刨開建地下室吧。那不等你開建地下室,樓肯定是先倒了。
❸ 建築設計規范中有沒有規定民用住宅建築地下室最多可以建幾層
住宅設計規范中是這么說的(沒有明確規定): 4.4.1 住宅建築中的地下室,由於潮濕,通風、採光條件差,對居住者健康不利,困此規定住宅不應布置在地下室。有些地區,在半地下室也布置住房,因半地下室有對外開啟的窗戶,地勢較高,但只有採取必要的採光、通風、防潮和排水措施,方允許布置住房。 4.4.2 根據對北京、上海、廣州等地的高層住宅調查,地下室、半地下室一般用於水泵房、自行車庫及貯藏間等輔助用房。如上海的高層住宅底層是商店,地下室作倉庫;北京的高層住宅的半地下室作自行車庫;三北地區的多層住宅利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作自行車庫或貯藏小間;新疆地區因凍土層深,利用深基礎部分作地下室並隔成小間,分給各層住戶作貯藏間用,很受住戶歡迎。石家莊聯盟小區、北京恩濟里小區、天津安華里小區、居華里小區的住宅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存放自行車或作貯藏小間。這樣避免在地面上建倉庫或自行車棚,增加小區內綠化和公共活動場地面積。利用地下室、半地下室作輔助用房,雖不是人們經常停留的地方,但作為活動空間,凈高不低於2m才適用。 4.4.3 據調查,我國住宅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因防水、防潮及通風措施不力而導致不能使用的現象十分普遍,採光井因雨水浸入而無法排除的現象也十分嚴重,本條強調應採取有效措施。
❹ 為什麼要建造地下城市
近10年來,世界各國的大都市地產高漲,人滿為患,已到了寸土寸金的程度。住房緊張,土地劇減,使得各國政府傷透了腦筋。為此,科學家們想出建造地下城市的絕招,地下城市成了人們爭奪的又一空間。
地下城市是未來城市的組成部分。人們按深度把地面以下的地層分為5層:地表層,深5米;地淺層,深10米;地中層,深30米;地深層,深100米;超深層,深100米以下。地表層、地淺層和地中層已得到廣泛的發展利用,如地下街道、地下鐵路、地下發電站、地下糧庫、地下放射性廢棄物處理場等等。人們正把目光投向地深層和超深層。
地下城市的優點是恆溫、隔熱、密封、安靜,不受氣候和其他自然條件的限制,比地面建築能更好預防可能發生的災害,減少地震破壞。若地上已有城市,同時又開發地下城市,那麼城市的空間將得到很大的拓展,地面的擁擠也將得到緩解。
目前,世界上的地下城市主要是由地鐵連接起來的配套網路,基本上屬於交通的范疇。歐洲國家的城市設計人員車把注意力轉向地下。橫穿英吉利海峽、連接英國和法國的海底隧道已建成並開始運營。西班牙和摩洛哥正在研討在直布羅陀海峽興建一條連接兩國的海底通道。德國和丹麥正在商談在費馬恩海峽建造一條連接兩國的鐵路隧道。瑞士工程師研究在阿爾卑斯山下建造一個大城市的可行性。
島國日本,為了爭取更多的生存空間,早些時候就提出建設地下城市的方案。日本通產省擬訂了一項「大深度地下空間開發技術」,准備地下挖一個30萬立方米的大洞,在那裡建造擁有辦公樓、音樂廳、運動場等設施的地下城市,大斷面的隧道把各地下城市連接起來,用懸浮列車和無人駕駛地下飛機運送人和物。
日本政府和一些主要建築公司准備在2020年建成一座小型地下城市。日本富田公司已擬定了地下城的方案。這個地下城市位於地下200米深處,用直徑200米的管道建成,呈六邊形,通過電腦和其他高科技手段,再現地面的自然環境:晝夜更替、四季變化,陰晴雨雪。
1994年,日本在海平面40米以下,建造了3座大型地下貯油罐;他們在規劃中還有17項較大的地下交通運輸項目,其中包括一條造價120億美元的橫穿東京灣的高速公路;日本的新宿已建成了千個巨大的地下城市,地下住宅星羅棋布,地下交通四通八達,有按文藝復興時期建築風格建造的義大利城堡,有花木繁茂、蟲歌鳥鳴的森林公園,有琳琅滿目的購物中心,還有寬廣豪華的地下廣場。
然而,建造地下城市要耗費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財力,其成本難以事先准確估算。此外,地下城市的空氣保鮮,地下水的防滲,長期地下生活對人們心理和生理的影響等等,還需要科學家和工程技術人員進行深入的研究和探討。
❺ 地下為商業用房地上住房為公共建築嗎
在未取得該房屋地下,地下的使用所有權的情況下,均屬公共建築。購買後,拿到該房屋的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後,該房屋就屬於私人建築房屋了。
❻ 地下住宅建築有何優缺點
優點:
1,增大土地利用效率,減少對耕地的佔用。
2,能和地鐵等地下交通無縫連接。
3,冬暖夏涼,減少空調使用消耗。
4,安靜,沒有地上交通噪音。
5,安全,戰時能夠提供防空庇護場所。
缺點:
1,通風需要專業通風設備。
2,一般不能採集自然光,需要燈光照明。
3,結構上來說,防水是關鍵,地下建築越深則地下水壓越大,防水做不好或者防水層破裂則會漏水,就需要專業的自動排水設備。漏水也會影響基礎混凝土,導致鋼筋銹蝕,結構危險。
❼ 法律上有沒文明規定私人住宅可以建地下室嗎
(一)私挖亂建地下室違反了《土地管理法》
《土地管理法》第八條明確規定,城市市區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因此,任何單位或個人慾使用城市市區土地的地表、地上或地下空間,均應獲得權利人國家的同意。其表現在法律上,就是應通過出讓或劃拔方式從國家處獲得土地使用權。根據《城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規劃管理辦法》第五、六、七、十條的規定,出讓的地塊,必須具有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的規劃設計條件及附圖,規劃設計條件包括:地塊面積,土地使用性質、容積率、建築密度、建設高度等,且出讓方、受讓方不得擅自變更規劃設計條件及附圖,在出讓轉讓過程中確需變更的,必須經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同意。
從土地權屬角度考察,各商品房的購房業主是在購房商品房的同時,亦從開發商處受讓了房屋所屬土地的使用權。而所受讓的土地使用權在開發商從政府處以出讓方式取得時,即通過行政審批及出讓合同的方式確定了土地使用性質、容積率、建築密度、建設高度等規劃設計條件。這些條件,購房業主均須無條件遵守,且在未獲得有關部門同意的情況下不得擅自改變。
(二)私挖亂建地下室違反了相關的規劃行政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各種工程建設(包括地下建設)應當符合當地的城鄉規劃布局並應以取得規劃許可為前提,而且並沒有任何例外規定。私挖亂建地下室,無疑屬於工程建設行為,當然應遵守規劃行政法的規定,
該條例將「挖地三尺」列為危害房屋安全的行為,違者將責令改正,排除危害,最高可罰款3萬元。
❽ 地下住宅建築有何優缺點
優點:
1,增大土地利用效率,減少對耕地的佔用。
2,能和地鐵等地下交通無縫連接。
3,冬版暖夏涼,權減少空調使用消耗。
4,安靜,沒有地上交通噪音。
5,安全,戰時能夠提供防空庇護場所。
缺點:
1,通風需要專業通風設備。
2,一般不能採集自然光,需要燈光照明。
3,結構上來說,防水是關鍵,地下建築越深則地下水壓越大,防水做不好或者防水層破裂則會漏水,就需要專業的自動排水設備。漏水也會影響基礎混凝土,導致鋼筋銹蝕,結構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