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簡述社會保障理論基石
公平正義是社會保障的重要基石
十八大報告提出,要統籌推進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可以說,社會保障是維護百姓切身利益的「托底」機制,是一張維護社會安全的「防護網」,對構建和諧社會具有最基本的保證作用。近年來,烏魯木齊市社會保障體系得到了進一步完善,初步形成了以養老、失業和醫療保險以及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為基礎,以社會保障性住房為有效補充的社會保障體系框架。然而,全市整個保障水平還存在差距、公平性和規范性有所欠缺、統籌層次不高、轉移接續不暢等問題,仍對今後烏市社會保障事業的改革發展形成一定的挑戰。
烏魯木齊市在住房等社會保障方面面臨的困難和存在的問題較多。一是保險資金缺口較大。就烏魯木齊市目前的基金運行情況來看,主要是醫療保險基金及大額醫療救助金收不抵支,資金缺口巨大,將給今後的社保工作帶來隱患。特別是部分國有企業欠款多,欠費單位不斷增加,社保資金陳欠難清,新欠加大,給社保的後續發展帶來了沉重的負擔。二是社會保障性住房中,解困廉租房群體保障范圍較小,住房保障效果不夠理想,解危濟困房沒有達到預期的效果。經濟適用房門檻較高(由於金融部門設置的融資門檻過高),使部分沒有能力購買經濟適用房的住房困難家庭納入了保障范圍,而有能力購買的住房困難家庭排除在外,保障人群發生錯位。「夾心層」群體(既達不到廉租房的申請標准,又買不起經濟適用房,更買不起商品房)住房保障缺失,不利於社會的穩定和發展。三是就業再就業工作實際效果不明顯。就業再就業工作在國家層面得到了全面的重視,烏市經費也較為充足,但就業再就業工作依然存在不少問題。形式大於實際,從業人員素質有待提高。社區沒有能力開展失業人員預期的就業培訓、就業引導、就業觀念轉變教育。多數再就業工作崗位開發都是上級部門的公益性崗位。培訓工作針對性差,促進就業作用有限。很多培訓項目對技能提高,再就業觀念的改變基本不具有針對性。社區、街道勞動保障大廳作用有限。勞動保障大廳統一標識、裝修、辦公設施完備,但來辦理求職的人員少之又少,人流量遠不及自發的勞務市場和社會職業介紹所。四是低保政策執行尺度不一,矛盾較多。低保工作人員業務不精,工作主動性差。由於一部分社區低保幹部不熟悉低保管理業務,無法對不符合低保條件的隱形就業人員「吃」低保情況組織核查,不能及時上報,使上級低保業務部門不能及時查處違規「吃」低保問題,造成新的不公平。
為解決上述問題,尋找出路並研究對策。一是建立離休人員醫療經費基金缺口彌補機制和大額醫療救助金繳費調標財政補助機制,納入市財政預算。對經營不善的國有企業進行評估,對確實難以維系進行政策性破產或重組,以免其虧空更加嚴重,欠下巨額社保費,給今後的社保工作埋下隱患,引發群體性事件,造成更大的財政損失。二是逐年擴大解困房保障群體范圍,保障困難群體權益,不僅切實解決貧困人群住房問題,而且做到應保盡保。降低經濟房的准入門檻,解決經濟適用住房銷售和資金回籠問題,保障中低收入人群住房。建立完善的住房保障體系,解決「夾心層」群體居住問題。針對「夾心層」人群住房問題,大力建設公共租賃房,建立層次豐富的房屋租賃市場,滿足不同層次人群的住房需求,解決「夾心層」的住房困難。完善保障性住房的准入、退出機制。在公共租賃房的准入機制方面,加強房管部門與銀行、證券、勞動保障、稅務、交通、公安等部門的信息共享,多渠道核實公共租賃房申請者的收入和資產狀況,甄別出真正符合條件的申請者。退出機制方面,充分發揮價格杠桿作用,租金動態管理。如承租者已不符合條件還「賴」著不走,管理者可提高租金,迫使其主動退出。三是講求實效,全面提升再就業工作。培養專業化或職業化的社會保障人才,提高社會保障的管理效率和服務質量。因勢利導,合理布局勞動保障大廳。建議集中資金建立具有較大規模的勞動保障大廳,由每個區根據實際情況抽調 6—12名勞動保障工作人員到大廳工作,使就業和再就業工作既服務於本地失業和再就業居民,又兼顧流動人口就業,避免到處建勞動保障大廳,造成資源浪費。四是完善低保工作,促進社會公平。民政部門要落實激勵考核機制,對不熟悉業務,造成低保政策執行不到位的街道、社區及個人予以扣分,年終集體工作不得評功授獎。在做到應保盡保,兼顧公平的基礎上,分層次、分類別的針對不同人群出台不同的低保優惠政策。市紀檢委每年要對低保上訪事件進行核實、審查,對違反政策安撫上訪人員享受低保的問題,要追究相關業務部門領導責任,年底不得評為優秀。
總之,公平正義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基本要求,而社會保障是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的重要途徑。當前,應把增強公平性放在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首位,實現各類群體的全覆蓋,逐步提高社會保障總體水平,著力縮小地區差別和城鄉差別。特別要注重「機會公平」,在做出適當普惠式制度安排的同時,加強社會保障的激勵約束機制,明確政府、用人單位、個人和社會的責任。
『貳』 軍屬待遇有哪些
軍人家屬撫恤待遇的主要內容,各國有不同的規定,從我國實際情況來看,軍人本人撫恤待遇的內容就是軍人家屬撫恤待遇的主要內容。
主要包括負傷費、殘廢金、喪事費、死亡撫恤金及遺屬生活補助費等。其中喪葬費、軍人死亡撫恤金及遺屬生活補助費是直接發放給軍人家屬的物質待遇。
從以上可以看出,沒有這規定!
軍人家屬住房待遇
對於軍人家屬的住房待遇,規定多,歸納起來有以下幾點:
(l)幹部犧牲、病故後一年內,其家屬住軍隊宿舍不收房費,一年後,應按本人級別調整住房和收費,無工資收入的不收費。
(2)住城鎮的未隨軍幹部的家屬,其住房條件原則上不應低於他們所在單位同等條件的職工和當地居民的水平;對家屬未隨軍的軍隊幹部應計分房人口,使軍隊幹部家屬享受雙職工分房待遇;未隨軍的幹部家屬是城鎮居民,無工作單位或為非正式職工的,其住房困難,由當地房管部門統籌解決。在住宅實行商品化的城鎮,對自願購買住房的未隨軍幹部家屬,應給予優待照顧。
(3)凡符合離休條件的老幹部,批准離休後,在未進干休所前去世的,其遺屬可進干休所安置。軍職以上離休幹部遺屬住房,要視干休所現有住房實際情況,降一至二職安排。
符合隨軍條件的軍官和士官的家屬住房,由家屬所在工作單位分配住房,集資建房時,享受雙職工待遇,並由所在單位優先解決住房,無工作單位的,由當地房管部門解決住房。已婚或未婚義務兵家屬住房,住城鎮的計入家庭分房人口,住農村的要分宅基地。在編職工家屬住房與軍官一樣,納入計劃,由軍隊負責解決。制定《退役軍人住房保障辦法》。退休軍官家屬住房,由國家列入基本建設計劃,各級政府按照軍官退役前相應職級住房面積標准安置住房。轉業軍官家屬住房列入國家計劃,由地方政府和接收單位按軍官退役前住房面積標准解決住房。退役義務兵住房,不管是已婚或未婚,均由原徵集的縣、市、區人民政府解決住房。隨軍遺屬住房由軍隊移交政府安置解決。
國家應該每年將轉業幹部和未隨軍幹部家屬住房納入國家基本建設計劃,列入各城鎮經濟適用住房的開發建設。對他們的建房用地,主要採取行政劃撥方式供應;建房投資由國家、單位和個人合理負擔。
整治駐艱苦地區部隊的幹部家屬住房。對數量不夠的安排添建;質量太差的進行翻建;主體結構尚好但住用條件差的,進行整修、改造並完善相應設施、設備;在內地城市建立師團幹部家屬生活基地;選擇離艱苦地區不遠、條件又比較好的大中城市;把營以下幹部家屬住房列入城市的「安居工程」。
『叄』 「兩不愁三保障」中的「三保障″是什麼
「三保障」就是保障其義務教育、基本醫療和住房安全。「兩不愁」就是穩定實現農村貧版困人口不愁權吃、不愁穿。
這句話出自:2019年4月16日下午,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在重慶主持召開解決「兩不愁三保障」突出問題座談會並發表重要講話。
(3)戰時住房保障擴展閱讀:
提出背景:
三農」問題是關系國計民生的根本性問題,沒有農業農村的現代化就沒有國家的現代化。2015年11月,黨中央決定在「十三五」期間全面打響脫貧攻堅戰。
2014年底,國家還有現行標准下貧困人口7017萬人,其中包括約1000萬生活在「一方水土養不起一方人」地區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中央決定,對這部分貧困群眾在自願的基礎上實行易地扶貧搬遷,包括集中安置和插花式分散安置。
對於易地扶貧搬遷這塊「硬骨頭」,國家採取「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工作機制,確保易地扶貧搬遷工程的組織實施。國家發改委等有關部門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和措施,明確了「搬遷是手段,脫貧是目的」的理念,力求聚集政策合力,通過搬遷來實現這批群眾的脫貧。
『肆』 房子靠近哪幾個地方,再便宜也不要買
隨著人們的生活水平提高,房屋是必不可少的。現在的樓盤開設的地點可以說是五花八門,價格也高低不一。有些地方的樓盤價格特別讓人心動,但是你要記得,買房前先觀察一下周圍的地形。有些地方雖然便宜,但是未必適合你居住。
而且這種噪音是常年存在的,如果有兩條鐵路,那這個噪音就是雙倍困擾。對於那些睡眠質量比較差的人而言,這種地方就很不適合他們居住。
『伍』 手上有些錢的時候是先買車還是先付房子首付
我覺得還是先付房子首付比較好,車這個東西可以再緩緩。
在我們很多人的心目當中,有房才有家。買了自己的房子,雖然給生活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壓力,但是對以後的生活是很有幫助的。
人總要面臨婚姻這一關,而當你結婚的時候,房子總是一個必不可少的東西。你有一套房子就可以給你老婆一個安心的家。
而車這個東西,從你開上馬路那一刻,就便開始貶值了。盤算一下你加油的錢和保養車的費用,還不如擠公交地鐵好呢。
我個人是傾向於買房,我當年也是這么選擇的。投資這個東西對個人來講,暫時可以忽略掉,可有屬於自己的一個小房子,真的能讓人心裡踏實。
錢是你賺的,選擇權在你手裡。買房也好,買車也罷,花出去的錢才是錢。
『陸』 住建局是干什麼的
住建局是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的簡稱。
以縣住建局為例,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擬定住房保障、城鄉規劃、工程建設、城市建設、村鎮建設、建築業、房屋裝飾裝修業、住宅與房地產業、勘察設計咨詢業、市政公用事業和風景名勝事業的有關規范性文件並監督實施,負責本系統、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職責,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
(二)承擔推進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擬訂全縣住房及住房保障相關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擬訂廉租住房規劃及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國家、省、市、縣有關廉租住房資金安排並監督組織實施。編制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
(三)承擔全縣城鄉規劃的政策和制度制定,負責編制城市總體規劃、城鎮體系規劃並組織實施工作職責,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建設項目選址、方案審批等規劃管理工作,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編制,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指導城市環境衛生規劃。
(四)承擔建立本縣工程建設標准體系的責任。組織實施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國家標准、全國統一定額和行業標準定額,擬訂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評價方法、經濟參數、建設標准和工程造價的管理制度,指導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
(五)承擔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督管理政策並監督執行,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提出房地產業的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制定房地產開發、房屋權屬管理、房屋租賃、房屋面積管理、城鄉規劃監督管理的責任。
指導城鄉規劃的編制、實施和管理工作,擬訂危房鑒定、白蟻防治、房地產估價與經紀管理、物業管理、房屋徵收拆遷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
(六)承擔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規范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責任。指導建築活動,擬訂工程建設、建築業及裝飾裝修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產業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
組織實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擬訂建設工程施工、監理以及規范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
負責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職責,負責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規章制度的監督執行工作職責,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七)承擔監督管理勘察設計咨詢市場秩序和勘察設計咨詢質量的責任。擬訂工程勘察設計咨詢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產業和技術政策、規章制度並指導實施。
指導建設工程抗震設防工作,組織實施房屋建築和市政設施抗震技術地方規范和標准圖集,組織開展城市建築物抗震性能普查、鑒定加固和改造工作,指導村鎮和農村建設抗震工作,指導和組織災後恢復重建工作。
(八)承擔指導城鎮建設工程設施的防洪工作,指導城鎮燃氣公用設施的建設管理,指導城鎮建設檔案管理工作。
(九)承擔規范和指導村鎮建設的責任。擬訂村莊和小城鎮建設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村鎮規劃編制、農村住房建設管理和危房改造,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指導和組織各類村鎮建設試點工作,指導受災村鎮及國家大型重點建設項目地區村鎮遷建、重建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
(十)擬訂全縣風景名勝區的發展規劃、政策並指導實施,負責風景名勝區的保護、規劃、建設和管理,指導風景區內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職責。
負責全縣世界自然遺產申報,會同文物主管部門負責世界自然與文化遺產的申報以及歷史文化名城(鎮、村)的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城鎮園林綠化工作。
(十一)承擔推進建築節能、城鎮減排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建築節能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推進城鎮減排。
組織實施重點科技項目的研究開發及成果轉化工作,承擔推進牆體材料革新的責任。負責組織實施散裝水泥的推廣工作。
(十二)制訂建設行業人才培養和教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建設行業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和執業資格管理工作。負責開展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的交流與合作。
指導監督縣級建設民間組織的工作。負責指導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的信訪工作職責,督查督辦重大信訪案件。
(十三)貫徹執行國家關於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根據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以及國防建設需要,擬定人民防空事業的建設發展計劃和有關規定,依法進行監督、檢查。
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工程平戰結合工作,利用人民防空工程及其它各項設施,為城市經濟建設服務。
(十四)承擔縣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五)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6)戰時住房保障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是2008年中央「大部制」改革背景下新成立的中央部委,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負責建設行政管理的國務院組成部門,負責國家建設方面的行政管理事務。
其前身是1979年3月12日中共中央批准成立「國家城市建設總局」,直屬國務院,由國家基本建設委員會代管。
2008年3月15日,根據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建設部」改為「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018年3月,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將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的城鄉規劃管理職責整合,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
將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的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地質公園等管理職責整合,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管理。
『柒』 軍隊文職考什麼的待遇怎麼樣
以2019年軍隊文職考試為例:
1)筆試內容包括公共科目和1門相應專業科目,主要考核報考人員的綜合素質和專業基礎。
一、筆試內容
①專業科目考試大綱分為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外國語言文學、歷史學、理工學、農學、醫學、圖書檔案學、藝術學、管理學等13類44個專業。
②對專業科目考試大綱沒有覆蓋的小語種和少數民族語言專業崗位,專業科目筆試按照相應語種語言本科教育教學大綱命題。
2)面試主要考核報考人員的業務知識和專業技能,一般採取現場答辯、授課試講、器械操作、能力測驗等方式進行,時間20分鍾左右,也可根據實際需要適當延長。
二、文職人員福利待遇以現役軍官為參照,工資水平與現役軍官基本相當,總體上高於地方同類人員。主要待遇如下:
1.工資待遇。軍隊建立統一的文職人員工資制度,工資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發到個人的一般工資水平為:本科畢業確定為專業技術十三級,工資標准為9000元左右;碩士研究生確定為專業技術十二級,工資標准為9500元左右;博士研究生確定為專業技術十級,工資標准為11000元左右。(以上均含住房補貼)
2.住房保障。文職人員住房實行社會化、貨幣化保障政策,住房公積金、住房補貼和房租補貼參照現役軍官政策確定的標准執行,按月隨工資發放。文職人員可以租住用人單位宿舍,符合規定條件的可以租住公寓住房。
3.社會保險。軍隊用人單位及其文職人員參照國家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辦法,參加用人單位所在地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文職人員在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基礎上,軍隊給予醫療補助;軍隊用人單位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為文職人員建立職業年金。
4.福利撫恤。文職人員探親休假、交通補助、健康體檢和子女入托等,按照軍隊有關規定執行。文職人員參加軍事訓練、非戰爭軍事行動和作戰支援保障任務期間的醫療保障,實行軍隊免費醫療。文職人員的傷亡撫恤,按照國家工作人員有關規定執行。
『捌』 軍隊文職好嗎有發展空間嗎
根據《2019年陸軍邊海防學院文職招聘簡章》發布的薪資待遇,軍隊文職人員待遇如下:
文職人員福利待遇以現役軍官為參照, 工資水平與現役軍官基本相當,總體上高於地方同類人員。主要待遇如下:
工資待遇,軍隊建立統一的文職人員工資制度,工資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發到個人的一般工資水平為:
本科畢業生確定為專業技術十三級,工資標准為9000元左右;
碩士研究生確定為專業技術十二級,工資標准為9500元左右;
博士研究生確定為專業技術十級,工資標准為11000元左右。
(以上均以陝西西安為例,含住房補貼)
住房保障,文職人員住房實行社會化、貨幣化保障政策,住房公積金、住房補貼和房租補貼參照現役軍官政策確定的標准執行。符合規定條件的人員,軍隊可增發住房補助。文職人員可租用用人單位的宿舍,符合規定條件的可租住公寓住房。
社會保險,軍隊用人單位及其文職人員參照國家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辦法,參加用人單位所在地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文職人員在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基礎上,軍隊給予醫療補助;軍隊用人單位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為文職人員建立職業年金。
福利撫恤,文職人員探親休假、交通補助、健康體檢和子女入托等,按照軍隊有關規定執行。文職人員參加軍事訓練、非戰爭軍事行動和作戰支援保障任務期間的醫療保障,實行軍隊免費醫療。文職人員的傷亡撫恤,按照國家工作人員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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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貼士:按百分比來算,APP里大概有原題,70%的同類型題(換湯不換葯)。題目類型分為選擇題和判斷題,就像駕考的科目1和4,遇到不會的也能按照生活常識去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