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銀川辦房產證需要准備哪些手續
一、需要准備的手續如下:
1、不動產登記申請表(銀川市將「房產證」和「土地證」合並頒發「不動產登記證」);
2、申請人合法有效身份證明;
(1)申請人為個人的身份證明指:居民身份證、軍官證、護照等;申請人為單位的根據不同性質分別提供《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組織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2)若委託辦理,代理人應當向不動產登記機構提供被代理人簽字或者蓋章的授權委託書、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身份證明;
(3)若是自然人處分不動產委託代理申請的,應當與代理人共同到不動產登記機構現場簽訂授權委託書,但授權委託書經公證的除外;
(4)若是境外申請人委託他人辦理處分不動產登記的,其授權委託書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認證或者公證。
3、權屬來源證明材料:購買新建商品房提供商品房買賣合同,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提供經濟適用住房買賣合同;
4、購房發票;
5、法律法規規定的完稅或者減免稅憑證;
6、2003年7月1日以後簽訂購房合同的須提交《銀川市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資格證》或《銀川市保障性住房資格證》原件;
7、申請人按份共有的需提供明確各自份額證明材料;
8、夫妻共同申請的需雙方到場並提供婚姻關系證明。
二、辦證流程
繳納契稅→申請受理→交費→審核→登簿→頒證
三、辦理時限
自作出受理決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辦結。
四、承辦機構
銀川市不動產登記事務中心
(1)銀川市住房保障證擴展閱讀:
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不動產登記,是指不動產登記機構依法將不動產權利歸屬和其他法定事項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的行為。
第十六條 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材料、授權委託書;
(三)相關的不動產權屬來源證明材料、登記原因證明文件、不動產權屬證書;
(四)不動產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等材料;
(五)與他人利害關系的說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規以及本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在辦公場所和門戶網站公開申請登記所需材料目錄和示範文本等信息。
第十七條 不動產登記機構收到不動產登記申請材料,應當分別按照下列情況辦理:
(一)屬於登記職責范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請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應當受理並書面告知申請人;
(二)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應當告知申請人當場更正,申請人當場更正後,應當受理並書面告知申請人;
(三)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書面告知申請人不予受理並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四)申請登記的不動產不屬於本機構登記范圍的,應當當場書面告知申請人不予受理並告知申請人向有登記權的機構申請。
不動產登記機構未當場書面告知申請人不予受理的,視為受理。
② 銀川住房保障投資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銀川住房保障投資有限公司成立於2014年03月27日,主要經營范圍為銀川市三區(包括濱河新區和開發區)范圍內保障房、安置房的建設、開發及運營等。
法定代表人:郝曉軍
成立時間:2014-03-27
注冊資本:63650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640100000004225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國有獨資)
公司地址:寧夏銀川市金鳳區北京中路147號房地產交易大廈6層
③ 銀川市住房保障局對公租房的與房租是多少
銀川公租房的房租價格是由當地人民政府決定的。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
第十九條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按照略低於同地段住房市場租金水平的原則,確定本地區的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准,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
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准應當向社會公布,並定期調整。
第二十條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約定的租金數額,應當根據市、縣級人民政府批準的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准確定。
④ 銀川興慶區在哪裡辦理公租房
符合下面的條件的,可去當地房管局申請。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七條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准;
(二)收入、財產低於規定標准;
(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向社會公布。
需准備材料:
1、《公共租賃住房申請表》;
2、身份證或戶口薄復印件;
3、工作單位提供的工作收入證明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的社會保險繳費證明;
4、住房情況證明;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⑤ 在哪裡能查到 銀川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證
內容
「新的擔保天津市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標記的位置和商住小區建設,銷售商品房開發企業進行以下質量保證:
商品住宅項目的竣工驗收,在與天津住宅建築設計標准,工程質量合格,該公司負責保修范圍內。項目完成年度受理之日起,日,月××××,××
II,其中商品住宅號條例「天津新住宅允許使用的證據」,「否」××××。
三,基礎和主體結構的合理使用年限的保修生活的商業住宅項目。
4,自該日起接受的商業住宅屋面防水工程,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保修期為5年的用水需求??。項目竣工驗收交付防水,防滲漏工程保修期為3年以上的保證書簽發之日起兩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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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證書簽發之日起,購房人通常使用的情況下,商品住宅的下列工程質量缺陷下列期間,本公司免費保修服務:1,加熱或冷卻系統2,加熱或冷卻時間;電氣線路,供水和排水,2年,3,牆面,頂棚抹灰層脫落1年;地面空鼓開裂,大面積的沙,1年; 5,門和窗分裂或硬體損壞為1年; 6,管道堵塞2個月; 7,衛生潔具1年; 8,燈具,電器開關6個月。
六,交貨後商品住宅的購房人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委託作品的質量檢驗機構的有關規定重新進行驗證,按照經審查合格的,說實在的結構質量不合格的,購房者有權退房的買家,企業應??承擔賠償責任的損失。
七封信,由於質量問題的商品住宅用戶到客廳,參觀,本公司將在3天或委託物業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員回答和檢修。
八,商品住宅交付由用戶自己添加和改變的設施,設備,以及由於不正確的使用或未經授權的更改的結構和造成的質量問題,保修期外的覆蓋范圍內的維修責任由用戶承擔,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九,質量保證本公司的其他內容。
十,保證交付使用的商品房開發企業發出到買家身上。
11附件的保證作為一個房地產銷售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⑥ 銀川公租房在哪裡申請
公租房申請的相關步驟:
1、受理。對申請材料齊全的,申請點應予以受理,並出具受理憑證。回
2、初審。自申請答點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初審機構完成初審,提出初審意見。初審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復審;不合格的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3、復審。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審材料之日起7個工作日提出復審意見。合格的進行公示;不合格的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4、公示。復審合格的申請人將在市公租房信息網上進行公示,內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關情況,時間不少於7個工作日。對公示對象有異議的,市公共租賃房管理局接受實名舉報,並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核查。經核查異議成立的,應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5、輪候。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進入申請人輪候庫,申請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網或申請點查詢。輪候期間, 申請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數等情況發生變化,應主動和及時向原申請點如實提交書面材料,重新審核資格。
戶型:公租房建築面積與申請人的保障面積相對應,一人和二人戶以一室戶型為主,三人及三人以上戶以二室戶型為主。
⑦ 銀川市在哪裡申請廉租房
首先確定你自己符合 申請廉租房的標准
那麼你可以去自己戶口所在地的居委會辦事處 領取表格或者是住房保障局相關的業務科室領取
然後按要求填寫完畢 (一寸照 身份證復印件 戶口復印件 低收入證明)
一起交到戶口所在地的居委會蓋章審核
然後到居委會所屬的街道辦事處蓋章審核
由街道辦事處統一送往民政局、住房保障局 蓋章審核
⑧ 在銀川租廉租房需要什麼條件有知道的請幫幫忙!
川市城市廉租住房管理辦法
(2003年8月22日銀川市人民政府第7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銀川市人民政府令第141號公布)
第一條 為建立本市城市住房社會保障制度,完善住房供應體系,解決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問題,規范城市廉租住房管理,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廉租住房,是指政府向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無房或住房困難的家庭,提供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普通住房。
廉租住房採取租金補貼、租金減免和實物配租方式提供。
(一)租金補貼,是指政府給廉租住房對象按規定標准發放租金補貼,由其自行承租住房。
(二)租金減免,是指政府對廉租住房對象已承租的建築面積在60平方米以內的公有住房,執行廉租住房租金標准。
(三)實物配租,是指政府向廉租住房對象提供租金低廉且面積適當的普通住房。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市區的廉租住房管理。
第四條 銀川市房產管理局是本市城市廉租住房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市城市廉租住房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 廉租住房資金按以下規定籌集:
(一)財政撥付的專項資金;
(二)直管公房部分房租收入;
(三)公積金增值收益部分;
(四)接受社會捐贈和通過其他渠道籌集的資金。
按前款規定籌集到的資金專項用於廉租住房的建設和租金補貼。
第六條 廉租住房的來源:
(一)騰退出來的符合廉租住房標準的原有直管公房;
(二)最低收入家庭已經租住的符合廉租住房標準的直管公房;
(三)市人民政府投資興建或購買的廉租住房;
(四)社會捐贈的符合廉租住房標準的住房。
第七條 廉租住房的建設執行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的優惠政策。
第八條 廉租住房戶型建築面積嚴格控制在65平方米以下,建設標准不得高於經濟適用住房。每戶最低收入家庭只能租住一套與居住人口相當的廉租住房。
第九條 屬民政部門批准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可按以下規定條件申請廉租住房。
(一)申請實物配租的家庭,申請人應當具有本市常住戶口,家庭住房人均建築面積在12平方米以下或烈屬家庭、重殘、孤寡等喪失勞動能力的無房或住房困難戶。
(二)申請租金減免的家庭,申請人應當具有本市城市戶口滿5年並在本市實際居住滿5年以上,家庭其他成員戶口遷入本市滿2年以上,家庭現承租的公有住房建築面積在60平方米以下。
(三)申請租金補貼的家庭,申請人應當具有本市城市戶口滿5年並在本市實際居住滿5年以上,家庭其他成員戶口遷入本市滿2年以上,未享受過福利分房政策且至今無住房。
第十條 申請人申請廉租住房應當到現居住地或戶口所在地的房管所進行登記,並提交下列資料:
(一)廉租住房申請表;
(二)銀川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
(三)本人身份證、家庭成員戶口;
(四)夫妻雙方所在單位或街道辦事處或市住房制度改革辦公室出具的住房情況證明。
第十一條 市房產管理局應當在收到申請人提交的資料後30日內完成審核,並在適當范圍內公告,公告十日內無異議的,予以登記。
已登記的申請者,由市房產管理局按照住房困難程度和登記順序,根據補貼資金規模和廉租房源情況,經綜合平衡後確定戶數和提供方式。
第十二條 接受實物配租的家庭,應當與市房產管理局簽訂《銀川市城市廉租住房租賃合同》,辦理租賃手續。接受減免租金的,由市房產管理局收回其原承租的公有住房租賃證,重新簽訂《銀川市城市廉租住房租賃合同》,並辦理租賃手續。
配租住房租金標准和減免租金後承租的住房租金標准相同。租金標准由市價格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市房產管理局每年制定一次,並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執行。
第十三條 接受租金補貼的家庭,應與房屋出租人簽訂住房租賃合同,並報市房產管理局備案後,領取租金補貼。
租金補貼標准由市房產管理局會同價格、財政行政主管部門每年制定一次,並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執行。
第十四條 建立廉租住房動態管理制度。市房產管理局應當會同銀川市民政部門每年對享受廉租住房的家庭年人均收入核定一次。享受廉租住房的家庭收入超過本市當年城市居民最低收入標準的,停發租金補貼,收回已配租的住房或者提高已配租住房的租金標准。
第十五條 廉租住房的承租人死亡或者外遷的,同戶籍的家庭成員需要繼續承租的,應當重新提出申請,經審查符合廉租住房承租條件的,辦理繼續承租手續。
第十六條 廉租住房承租人不得改變承租住房的結構、設施和用途。
第十七條 廉租住房承租人不得將承租的廉租住房轉借或閑置。違反本規定轉借或閑置的,由市房產管理局責令其退房。
第十八條 廉租住房承租人不得將承租的廉租住房轉租。違反本規定轉租的,由市房產管理局收回承租住房,處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十九條 享受廉租住房的家庭應當如實申報家庭收入。不如實申報家庭收入的,由市房產管理局責令其退房、補交商品租金和廉租房租金的差額或收回已發放的租金補貼,處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條 市房產管理局工作人員在廉租住房管理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自2003年10月15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