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徐州經濟適用房的買賣問題
南京市政府昨天公布了《南京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實施細則》和《南京市廉租住房保障實施細則》,這兩份文件不僅擴大了享受住房保障人群范圍,而且新增加了「購房補貼」和「申請共有產權」兩種保障方式,使南京人可以享受到5種方式的住房保障措施。與此同時,備受關注的經濟適用房交易辦法也浮出水面,除滿5年才可上市交易外,房主還須按同地段普通商品房與經適房差價的一定比例交納土地收益。據悉,這兩份細則均於7月1日起正式實施。
集體土地拆遷戶也可申購經適房
新細則中,經濟適用住房的供應對象定為三類人群:第一類是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第二類是國有土地上的被拆遷家庭;第三類是集體土地上符合條件的征地拆遷家庭。
經適房小區也要建配套商用房
這次經適房新細則,加大了建設供應的各項優惠政策力度,如經適房的建設用地,以劃撥方式優先供應,項目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各項費用免收政策等。今年南京經適房建設要新開工300萬平方米,竣工200萬平方米。同時還要啟動第四批經濟適用房用地的選址工作。
經適房小區的物管,也在新細則中得到體現。新細則要求,已建成的經適房小區應以「政府主導、社區牽頭、綜合治理、政策扶持」為原則,實行社區物業服務;各區政府要按照屬地原則,加強對已入住經濟適用住房小區的後續管理;經適房小區要按總建築面積的1%~2%來配套建設商業用房,房屋產權為國有,由轄區政府管理,其經營收益扣除管理維護成本後的余額,主要用於補貼經濟適用住房小區的物業管理。
經適房上市差價比例仍未出台
經濟適用住房如何買賣?昨天出台的《實施細則》中明確提出:政府享有優先收購權。相關人士介紹說,經濟適用住房屬於政策性住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才可以轉讓,不滿5年的不得直接上市交易。細則中要求,出售時轉讓方應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集體土地上被拆遷戶所取得的經濟適用住房,在5年後上市時不受此限制。
南京市房改辦主任王珏介紹說,南京最早一批交付的經濟適用房差不多在2002年、2003年左右,其中一部分房源已經具備了上市條件,因此上市交易辦法的制定已經迫在眉睫。不過具體的方案還沒有最終明確,最快可能在7月底向社會公布。記者注意到,經適房轉讓時的購買者已經不再局限於符合經適房申購條件的人群,而是擴大到了所有人群。
徐州一樣
2. 徐州經濟適用房己10年了,能夠買賣嗎
徐州經濟適用房滿10年可以買賣,按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房差價的20%向政府繳納相關費用。
3. 申請公租房需要什麼條件和資料
公共租賃住房來是指由國家提供自政策支持,社會各種主體通過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籌集房源、專門面向中低收入群體出租居住的保障性住房,是一個國家住房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公租房所需的申請材料大致如下:第一本人手寫申請書第二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一般包括家庭成員或合租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的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第三婚姻證明第一已婚人士的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第二單身、喪偶,需民政局婚姻登記機構開具單身證明;第三離異人員:離婚協議書,法院判決的房屋財產分割證明。(四)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的收入證明其中包括1、工作單位人員:工作收入證明和12個月工資存摺明細、銀行對賬單;第二靈活就業人員:單位證明。第三無業人員:本人書面說明,門棟組長+居民代表證明+居住地社區+街道核實後蓋章。第四在校學生,出具學生證和在校證明。第五房產證明1、戶籍地房產證明。2、租住房屋的家庭或個人,房屋備案證明。這些就是公租房申請的一些基本材料,具體材料需要去各地公租房管理部門詳細查詢。
4. 徐州經濟適用房可以賣嗎
可以賣,但是不屬於商品房,你以為有人經濟適用房好幾套都是自己住的?
5. 徐州的經濟適用房怎麼申請
申請條件主要有三項:一是家庭人均月收入在300元以下,二是人均住房使用面積在8平方米以下,三是年滿10年的徐州城市戶口。
徐州市房產管理局
彭城路35號彭城廣場東側
房改處電話:83758229
6. 徐州住房公積金怎麼提取,需要什麼條件。。。有沒有代理提取的。。
可以在網上辦理提取也委託他人代提取。
1、職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辦理部分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三)本人、配偶及子女因患重大疾病或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四)法院判決住房公積金作為離婚共同財產分割等涉及提取住房公積金的;
(五)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六)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2、職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辦理銷戶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離休、退休的;
(二)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三)非本市戶籍且戶口在農村,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回戶籍所在地的;
(四)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連續兩年以上未再就業,男滿50周歲,女滿40周歲的;
(五)被判刑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判決書載明刑期屆滿時,達到男滿50周歲,女滿40周歲的;
(六)出境定居的;
(七)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6)徐州保障性住房擴展閱讀
例如,與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系提取公積金流程:
1、申請條件
與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系且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滿6個月以上的。
2、辦理材料
提供《就業登記證》或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文件、本人身份證、歸集銀行銀行卡。所需材料均需原件,復印件無效。
3、辦理地點
(1)徐州市建國西路85號城西營業部.。
(2)徐州市雲龍區民祥路1號城東營業部或所屬各管理部。
4、聯系電話
0516-12329 。
5、辦理時間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夏季)14:00—17:30。
7. 求江蘇省徐州市房產局電話,想咨詢個問題
江蘇省徐州市房產局辦公電話:,房管服務熱線:80801601。
網站全稱:徐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
辦公地址:江蘇省徐州市新城區漢風路1號F區
總編地址:西綜合樓2樓F區、G區
郵政編碼:221018
(7)徐州保障性住房擴展閱讀:
徐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參與擬定相應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擬定全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城市住宅產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住宅建設計劃;參與我市土地出讓的方案擬定。
(三)負責建立和完善本市住房保障體系;負責市區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賃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建設、銷售、分配及管理工作;負責市區經濟適用住房申請的批准和廉租住房申請的審核登記;參與我市房改方案的擬定並負責實施。
(四)負責房產市場的管理;參與房產市場秩序整頓工作;負責房地產市場監測工作;負責商品房預(銷)售許可;負責房產中介服務機構的監管和房產經紀機構的備案;負責房產轉讓、網簽備案、交易資金監管;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抵押擔保等管理工作;指導全市房產市場信息系統建設。
(五)負責房產測繪管理。
(六)負責物業管理工作;負責對物業服務行業進行監管;指導業主委員會開展工作;指導監督物業服務企業開展工作。
(七)負責房產的產業管理;負責市區直管公房的管理;會同有關部門負責改變直管公房用途的管理;負責辦理直管公房的接管、撤銷和注銷手續。
(八)負責全市房屋安全管理;負責房屋安全鑒定工作。
(九)負責白蟻防治管理工作。制定白蟻防治工作的技術規范和質量標准;指導全市的白蟻防治業務工作,組織白蟻防治人員進行專業培訓。
(十)負責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行政執法工作,依法對各種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行政處罰;負責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負責對房產行政執法人員進行培訓和行政執法監督。
(十一)負責市區已購公有住房、商品房維修資金的收繳和監管。
(十二)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負責落實私房改造政策和代管房產、宗教房產等政策的制定實施。
(十三)指導縣(市)區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工作及行業協會工作。
(十四)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8. 徐州住房公積金怎麼提取,需要什麼條件,可以代取嗎
一、徐州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1、職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辦理部分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三)本人、配偶及子女因患重大疾病或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四)法院判決住房公積金作為離婚共同財產分割等涉及提取住房公積金的;
(五)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六)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2、職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辦理銷戶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離休、退休的;
(二)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三)非本市戶籍且戶口在農村,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回戶籍所在地的;
(四)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連續兩年以上未再就業,男滿50周歲,女滿40周歲的;
(五)被判刑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判決書載明刑期屆滿時,達到男滿50周歲,女滿40周歲的;
(六)出境定居的;
(七)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二、通用提取流程:
1、職工個人:職工申請符合提取條件的職工,攜帶提取相關證明材料及本人身份證,到公積金中心咨詢台或單位領取《徐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
2、職工單位:單位核實職工持《申請表》到所在單位進行初審,單位對申請人是否是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的余額、是否符合提取條件等方面內容進行核實後並如實填寫,然後在《申請表》上加蓋單位在銀行的預留印鑒,由職工本人辦理提取手續。
3、公積金中心:審 批職工持單位核實蓋章後的《申請表》及提取所需資料,本人身份證,到公積金中心審批,手續齊全,資料真實、完整、有效的即時審批。
4、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中心審批後由申請人持《申請表》,到委託銀行辦理公積金提取手續,提取時需出示本人身份證,經銀行工作人員復核無誤後,辦理提取公積金轉入職工銀行卡(折)或還貸賬戶手續。
三、住房公積金原則上不允許別人代取,特殊情況下符合相關條件的可以讓別人代取。
原則上提取住房公積金要求必須本人親自辦理,不允許他人(指無直系親屬關系的)代支公積金。但是為了方便職工進一步優化服務,允許以下三種代支行為:
1、允許直系親屬(配偶、子女、父母)代支公積金。由配偶、子女、父母辦理支取的,另需提供本人身份證、結婚證或戶口簿、繳存職工本人銀行賬戶,提取款項只能撥入職工本人銀行賬戶。
2、繳存職工因故確實無法本人辦理提取,代辦人又不是直系親屬或無法提供直系親屬證明的,原則上由單位代辦,但款項必須撥到繳存職工所在單位賬戶,由單位負責轉付職工本人。
3、除上述兩種情況,繳存職工委託他人辦理的,必須提供公證部門出具的委託他人辦理公證書及復印件,否則不予辦理。
(8)徐州保障性住房擴展閱讀:
徐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所需材料:
1、購買商品房商品房:《商品房買賣合同》、《網上登記備案證明》、購房發票、本人身份證
2、購買二手房二手房:《存量房買賣合同》或《房地產買賣契約》、契稅發票、《房屋所有權證》、本人身份證。
3、購買公有住房公有住房:《房地產買賣契約》、有效付款憑證、《房屋所有權證》、本人身份證。
4、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經濟適用住房購買合同書》、產權備案證明、有效付款憑證、本人身份證。
5、拆遷安置住房拆遷安置住房:《拆遷產權交換補償協議》、有效付款憑證、本人身份證。
6、自建住房自建房:《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用地許可證明》、本人身份證。
7、翻建住房翻建住房:《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土地使用證》、本人身份證。
8、大修住房大修住房:房地產管理部門出具的危房鑒定證明、《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證》、本人身份證。
9、離退休離:退休證或人事、勞動部門批準的離、退休審批表、本人身份證。
10、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證明經市勞動鑒定部門審批的《傷殘職工勞動能力鑒定表》或《殘疾證》、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本人身份證。
11、非本市戶籍且戶口在農村,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回戶籍所在地的,非本市戶籍戶口簿、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本人身份證。
12、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連續兩年以上未再就業,男滿50周歲,女滿40周歲的;提供《就業登記證》或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文件、本人身份證;
13、本人、配偶及子女因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提供市(縣)級以上醫院的病情證明、三萬元以上醫療費收據、單位或街道開具的生活特別困難證明、提取申請人與患者的關系證明、本人身份證;
重大疾病范圍具體指:惡性腫瘤、白血病、嚴重腦中風、冠狀動脈搭橋手術、顱內腫瘤開顱摘除手術、心臟瓣膜開胸手術、重大器官移植手術、造血幹細胞異體移植手術、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症、嚴重燒傷。
14、被判刑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判決書載明刑期屆滿時,男滿50周歲,女滿40周歲的,提供判決書、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本人身份證;
15、法院判決住房公積金作為離婚共同財產分割等涉及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提供人民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裁定書》及《協助執行通知書》、兩名法官的執行公務證;
16、出境定居的提供戶口注銷證明、本人身份證或護照;
17、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中心住房公積金貸款需提供銀行還款證明和本人身份證;其它購房貸款(限一次性還清)提供借款合同、抵押合同、銀行允許還款證明、還款明細、本人身份證;
18、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職工死亡證明、死亡人與繼承人身份關系證明(戶口本或結婚證)、繼承人身份證,合法繼承或遺贈證明,有遺囑的還應提供遺囑。
19、新就業人員支付房租的;經房屋管理部門登記備案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賃合同、租賃年度內的支付租金憑證,五年以內的畢業證書、本人身份證;
提取注意事項:
1、提取住房公積金時需提供職工本人有效身份證。
2、提取住房公積金必須本人辦理提取,因特殊情況本人不能辦理委託他人辦理提取的,需提供公證委託書。
3、配偶代領的需提供結婚證、雙方身份證。
4、購買、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提取必須為自住住房,自住住房的認定按有關規定執行。
5、房屋產權共有人提取公積金的,購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權證》中應註明共有或各自佔有的產權比例。
6、職工應在《商品房買賣合同》、《房地產買賣契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拆遷產權交換補償協議》等簽訂一年內一次性提取,逾期不予辦理。
7、職工購買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在規定期限內一次性提取,提取金額不得超過個人擁有產權部分的購房款。
8、拆遷安置房和經濟適用房根據項目備案名單及相關材料辦理。
9、因患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應在醫療費用發生時間一年內辦理提取。
10、支付房租的,每次提取金額不得超過中心規定的一年房租額;
11、申請人不符合銷戶條件的,提取金額為百元以上部分,其餘的應保留為職工個人公積金賬戶余額。
12、住房公積金貸款尚未還清的職工,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只能用於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
13、對申請人提供的資料齊全的,即時申請,即時辦結。如有疑問需要核實的,在三個工作日給予答復。
14、本明白卡由市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