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想知道軍人住房補貼和住房公積金是一回事嗎他們是怎麼計算的還有軍人醫保和傷保都包括些什麼
關於軍人的住房公積金,目前都是空帳戶,因為沒有跟地方掛鉤,所以你只能看到數字,沒有用處的。只有退伍、退休、失去勞動能力、離開所住城市或死亡等情況下才能申領,實際上是以法定強制儲蓄的形式為你積累的一筆個人財富。
(1)現役軍人享受的是軍隊體系住房補貼,岩敬而地方住房公積金貨幣補貼目前只對非農業戶口的地方從業人員,兩者沒有任何聯系,因此,現役軍人根本不可能申請任何地區的住房公積金補貼。
(2)由於現役軍人不享受地方住房補貼,也就是沒有地方住房公積金帳戶,所以不可能申請到任何銀行的住房公積金貸款。
(3)部隊的住房公積金是獨自保管的,不和地方有直接聯系,在轉業後也是一次性發放。所以要買房的話,使用公積金要等到你轉業之後。
另外,軍人住房的補貼標准:住房補貼主要依據補貼比例、個人基本工資、服役年限和士官職級補貼面積等四項因素計算。一名士官住房補貼,通常包括一次算清的基本補貼和按月計算的基本補貼。
一次算清的基本補貼其數額=〔1999年12月份基本工資×住房悄肢補貼系數40.94%×1999年12月以前的數〕+〔每平方米8元×1992年6月以前的軍(工)齡年數×士官職級購房補貼啟棗世建築面積標准〕。1999年12月31日以前選取的士官,才有該項補貼。
按月計算的基本補貼。其數額=月基本工資×住房補貼系數40.94%,計入個人住房資金賬戶。
地區補貼:為照顧高房價地區(經濟適用住房平均價格高於每建築平方米2300元)軍人購買住房,而設置的一項補貼。不同地區有不同的補貼系數。
地區補貼額=基本補貼總額×地區補貼系數。
地區補貼,平時不計入個人住房補貼帳戶。在購買住房、轉業、復員或犧牲、病故後結清住房補貼時,另行計算。
購房補貼建築面積標准:六級士官滿26年以上的90平方米,不滿26年的80平方米,五級士官70平方米,四級以下士官60平方米。
關於軍人的醫保傷保,因為現役軍人享受國家供養制,在體系范圍內,享受全額醫保和傷保。
2. 軍人住房補貼怎麼算
只有從部隊直接退休的幹部、士官等職業軍人,而且是在1010年以後退役,被地方安置的,才有至少十萬(各個省市根據經濟。房價不同而異)以上的住房補貼。
3. 軍隊人員的購房補貼和建築面積的標準是多少
軍人住房補貼標准:
1.軍人的住房補貼,採取的是「基本補貼+地區補貼」的辦法。軍人住房補貼的基本補貼主要依據軍人住房補貼比例、個人基本工資、軍人服役年限和軍人職級補貼面積等4項因素計算。
2.2000年以後,軍人住房補貼按月計算的基本補貼額=月基本工資×住房補貼系數40.94%。
3.軍隊師職以下人員與機關各職級人員的軍人住房補貼面積標准一致,具體軍人住房補貼標准如下:正師職120、副師職105、正團職90、副團職80、營職70、連排職60平方米;六級士官,軍人年齡在26年以上的90平方米、軍人年齡不滿26年的80平方米;五級士官70、四級以下士官60平方米。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明確,停止住房實物分配後,房價收入比在4倍以上,且財政、單位原有住房建設資金可轉化為住房補貼的地區,可以對無房和住房面積未達到規定標準的職工實行住房補貼。
軍隊房改《方案》,制定了新的軍人購房補貼建築面積標准,縮小了軍地人員在住房待遇方面的差距:
師職以下人員與中央機關各職級人員的補貼面積標准一致,軍職幹部住房補貼面積,參照師以下幹部住房面積標準的提高幅度,暫按正軍職180平方米、副軍職165平方米計算。
住房補貼
①來源:軍隊轉業幹部服現役期間的住房補貼,由中央財政專項安排;轉業後在地方工作期間的住房補貼,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或接收安置黨委按有關規定解決。
②類別:2000年及其以後批准轉業的軍隊幹部及其配偶,未按房改成本價、標准價、安居工程房價購買住房或未參加集資建房的,可按規定申請住房補貼;已按房改成本價、標准價、安居工程房價購買住房或參加集資建房給予貨幣補差的,按軍隊有關規定執行。
配偶已租住地方住房的,可按房改成本價購買,購房實際建築面積未達到購房補貼建築面積標準的,分別按軍隊和地方的有關規定給予貨幣補差;按經濟適用住房價格購買其配偶現租住住房的,夫婦雙方可以按規定分別申請住房補貼。
4. 軍隊人員如何支取個人住房補貼
軍隊人員來按規定申請支取住自房補貼,由本人所在單位後勤財務部門憑批準的住房補貼計劃、個人購房申請書、簽訂的購房合同或者轉業復員命令等有效證明,按有關規定予以辦理。
在職人員和離退休人員購房時,按照批準的支付金額,從其個人住房資金賬戶中撥付給售房單位或在其個人住房資金賬戶中抵扣;軍人離退休後,已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或商品房的,其個人住房資金賬戶中的余額部分,列入年度住房補貼計劃,支付給本人。
軍人轉業時,尚未購房的,在其離隊騰退軍產住房後,從個人住房資金賬戶中劃轉給地方安置接收單位或指定的銀行賬戶;已購房的,將其個人住房資金賬戶余額計發給本人。軍人復員時,在其離隊騰退軍產住房後,將其個人住房資金賬戶余額計發給本人。
軍人犧牲、病故後,其合法繼承人租住軍隊住房的,按經濟適用住房價格購買住房時,從其個人住房資金賬戶中撥付給售房單位或在其個人住房資金賬戶中抵扣;未租住或已騰退軍產住房的,將其個人住房資金賬戶余額計發給合法繼承人。
5. 軍人住房補貼和公積金標准每個月是多少
關於軍人的住房公積金,只有退伍、退休、失去勞動能力、離開所住城市或死亡等情況下才能申領,實際上是以法定強制儲蓄的形式為你積累的一筆個人財富。
現役軍人享受的是軍隊體系住房補貼,而地方住房公積金貨幣補貼目前只對非農業戶口的地方從業人員,兩者沒有任何聯系,因此,現役軍人根本不可能申請任何地區的住房公積金補貼。
由於現役軍人不享受地方住房補貼,也就是沒有地方住房公積金帳戶,所以不可能申請到任何銀行的住房公積金貸款。
部隊的住房公積金是獨自保管的,不和地方有直接聯系,在轉業後也是一次性發放。所以要買房的話,使用公積金要等到你轉業之後。另外,軍人住房的補貼標准:住房補貼主要依據補貼比例、個人基本工資、服役年限和士官職級補貼面積等四項因素計算。一名士官住房補貼,通常包括一次算清的基本補貼和按月計算的基本補貼。一次算清的基本補貼其數額=〔1999年12月份基本工資×住房補貼系數40.94%×1999年12月以前的數〕〔每平方米8元×1992年6月以前的軍(工)齡年數×士官職級購房補貼建築面積標准〕。1999年12月31日以前選取的士官,才有該項補貼。按月計算的基本補貼。其數額=月基本工資×住房補貼系數40.94%,計入個人住房資金賬戶。
6. 軍人工資卡里的住房補貼是掛帳的
請參考以下內容:
1、軍齡不滿10年的不再安置,採取買斷的方式:每年4.7萬+住房補貼+服役津貼+6個月工資。
2、軍齡滿10年干齡滿6年但軍齡不滿16年的,採取應金制,前10年每年3.2萬,10年後按每年5.4萬計,並給予解決住房問題,轉業後每月發工資的百分比(根據服役年限和立功情況)、醫遼保險金自己交;也可選擇計劃安置.
3、軍齡滿16年的採取自主擇業(退役金較以前有所增加,每月發全工資的百分比,並解決住房和醫療問題),也可選擇計劃安置(參加公務員考試,立功的加分,考試分低者自主擇業)。
4、軍齡滿25年的也可選擇退休安置。
5、地方大學入伍在校期間算軍齡。
6、2010年開始實施
本著保護軍人利益和兼顧地方經濟建設原則,將逐步減少計劃安置,加大自主擇業名額。
1.軍齡不滿8年或干齡不滿3年的軍隊幹部原則上不得退出現役,確需退出現役的安排復員,干齡滿3年或軍齡在8年以上16年以下(不含16年)的軍隊幹部需退出現役的原則上安排轉業(計劃安置),需要復員的必須由本人寫出書面申請,並由軍以上單位政治機關審批後方可辦理;
2.軍齡在16年以上(含16年)的團以下(含正團職)幹部需退出現役的,50周歲以下(不含50周歲)可安排轉業,也可安排自主擇業,50周歲以上或軍齡在30年以上的安排退休;
3.師以上(含副師職)幹部需退出現役的,50周歲以下(不含50周歲)或軍齡在30年以下(不含30年)的安排轉業,50周歲以上或軍齡在30年以上的安排退休;
4.士官需要退出現役的,軍齡在10年以下的一律安排復員,軍齡在10以上(含10年)20年以下(不含20年)的原則上安排復員,有需要轉業安置的必須有接收單位開具的有效證明材料,軍齡在20年以上(含20年)30年以下(不含30年)且年齡在50周歲以下的安排自主擇業,軍齡在30年以上或年齡超過50周歲以上的安排退休。
2、自主擇業工資待遇:
滿16年不滿18年的軍官自主擇業所在地同級別軍官工資的60%
滿18年不滿20年的軍官自主擇業所在地同級別軍官工資的70%
滿20年不滿23年的軍官 自主擇業所在地同級別軍官工資的80%轉業
滿23年不滿26年的軍官 自主擇業所在地同級別軍官工資的90%
滿26年不滿30年的軍官自主擇業所在地同級別軍官工資的95%
滿20年不滿25年的軍士長自主擇業所在地同級別軍士長工資的80%
滿25年不滿30年的軍士長 自主擇業所在地同級別軍士長工資的90%轉
同時,自主擇業的軍官和士兵還將發放住房供給金和參加醫療保險。
6. 在高原、海島等艱苦邊遠地區工作滿15年的,在原有的基礎上加5%,滿20年的加8%,滿25年的加10%,累加之後超過100%的,按100%計發。參加過戰役或直接參與過重大搶險救災工作的軍官,在原有的基礎上加2%,累加之後超過100%的,按100%計發。
7.在參戰或參與搶險救災期間榮立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榮譽稱號的分別在原有的基礎上加3%,5%,8%,10%。在平時工作中因工作成績突出,做出重大貢獻而榮立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榮譽稱號的分別在原有的基礎上加2%,4%,6%,8%.
7. 軍人如何計算個人的住房補貼
住房補貼主要依據補貼比例、個人基本工資、服役年限和職級補貼面積等4項因素計算。
計算公式為:
1999年以前一次計算的基本補貼額=〔1999年12月份基本工資(基本離休費或退休費)×住房補貼系數40.94%×1999年12月以前的軍(工)齡月數〕+〔每平方米每年8元×1992年6月以前的軍(工)齡年數×職級購房補貼建築面積標准〕。
2000年以後按月計算的基本補貼額=月基本工資×住房補貼系數40.94%。
地區補貼在購房時,或轉業、復員時,或犧牲、病故後結清住房補貼時,另行計算。
按照上述標准計算(不含地區補貼),工作35年的正軍職幹部,一次性補貼約24.5萬元,退休前每月還有480元的補貼;工作30年的正師職幹部,一次性補貼約16萬元,月補貼約400元;工作25年的正團職幹部,一次性補貼約10萬元,月補貼約300元。
這樣,在低房價地區購房,尤其是在中小城市和邊遠地區購房,即使配偶方拿不到補貼,如本人在部隊工作時間較長,也能買得起相應的住房;在高房價地區購房的,增加地區補貼後,加上幹部配偶的住房補貼,普遍能夠買得起相應的住房。
8. 軍隊人員如何支取個人住房補貼
軍隊人員按規定申請支取住房補貼,由本人所在單位後勤財務部門憑批準的住房補貼計劃、個人購房申請書、簽訂的購房合同或者轉業復員命令等有效證明,按有關規定予以辦理。
在職人員和離退休人員購房時,按照批準的支付金額,從其個人住房資金賬戶中撥付給售房單位或在其個人住房資金賬戶中抵扣;軍人離退休後,已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或商品房的,其個人住房資金賬戶中的余額部分,列入年度住房補貼計劃,支付給本人。
軍人轉業時,尚未購房的,在其離隊騰退軍產住房後,從個人住房資金賬戶中劃轉給地方安置接收單位或指定的銀行賬戶;已購房的,將其個人住房資金賬戶余額計發給本人。軍人復員時,在其離隊騰退軍產住房後,將其個人住房資金賬戶余額計發給本人。
軍人犧牲、病故後,其合法繼承人租住軍隊住房的,按經濟適用住房價格購買住房時,從其個人住房資金賬戶中撥付給售房單位或在其個人住房資金賬戶中抵扣;未租住或已騰退軍產住房的,將其個人住房資金賬戶余額計發給合法繼承人。
9. 軍人的住房補貼是什麼
軍隊住房補貼,是指軍隊以貨幣形式給予軍官、文職幹部、士官及職工住房消費的經濟補償。住房補貼由基本補貼和地區補貼兩部分構成。計入個人賬戶的住房補貼屬於軍隊人員個人所有。
凡未按房改成本價、標准價、安居工程房價購買住房或未參加集資建房的軍官、文職幹部、士官以及離退休人員,在其退出軍隊公寓住房,按經濟適用住房價格或市場價格購買住房時,可以享受住房補貼。
軍官、文職幹部、士官經批准購買住房的地區,或離休、退休、轉業、復員安置的地區,或犧牲、病故後合法繼承人戶口所在地區,政府公布的經濟適用住房價格高於每平方米2300元的,在支取住房補貼時,另給予相應的地區住房補貼。
住房補貼主要依據補貼比例、個人基本工資、服役年限和職級補貼面積等4項因素計算。
計算公式為:
1999年以前一次計算的基本補貼額=〔1999年12月份基本工資(基本離休費或退休費)×住房補貼系數40.94%×1999年12月以前的軍(工)齡月數〕+〔每平方米每年8元×1992年6月以前的軍(工)齡年數×職級購房補貼建築面積標准〕。
2000年以後按月計算的基本補貼額=月基本工資×住房補貼系數40.94%。
地區補貼在購房時,或轉業、復員時,或犧牲、病故後結清住房補貼時,另行計算。
按照上述標准計算(不含地區補貼),工作35年的正軍職幹部,一次性補貼約24.5萬元,退休前每月還有480元的補貼;工作30年的正師職幹部,一次性補貼約16萬元,月補貼約400元;工作25年的正團職幹部,一次性補貼約10萬元,月補貼約300元。
軍隊轉業幹部服現役期間的住房補貼,由中央財政專項安排;轉業後在地方工作期間的住房補貼,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或接收安置黨委按有關規定解決。
2000年及其以後批准轉業的軍隊幹部及其配偶,未按房改成本價、標准價、安居工程房價購買住房或未參加集資建房的,可按規定申請住房補貼;已按房改成本價、標准價、安居工程房價購買住房或參加集資建房給予貨幣補差的,按軍隊有關規定執行。配偶已租住地方住房的,可按房改成本價購買,購房實際建築面積未達到購房補貼建築面積標準的,分別按軍隊和地方的有關規定給予貨幣補差;按經濟適用住房價格購買其配偶現租住住房的,夫婦雙方可以按規定分別申請住房補貼。
2000年及其以後批准轉業、復員的人員,凡未按房改成本價、標准價、安居工程房價購買住房或未參加集資建房的,可按規定發放住房補貼;其他人員不得發放住房補貼。已購住房應計發貨幣補差的按有關規定辦理。對個別批准轉業未離隊需要繼續安排轉業的幹部、士官,確因組織原因的,必須經所在單位黨委集體討論,並分別報大單位政治部、司令部批准後,按其實際離隊時間核定住房補貼;其他原因的,以首次批準的轉業時間為准核定住房補貼。
軍隊轉業幹部服現役期間的住房補貼,按《軍官、文職幹部、士官住房補貼暫行辦法》規定計發,計發時間截止到軍隊停發工資的下一個月。安置地經濟適用住房基準價格高於軍隊基本住房補貼基準房價的,由軍隊按規定計發地區住房補貼。軍隊轉業幹部到地方後的住房補貼,由接收安置單位按照本單位與其軍隊職務等級相當或同等條件人員的有關規定執行。
軍隊轉業幹部申請服役期間的住房補貼,應如實提供家庭住房情況等有關資料,由本人所在團(含)級以上單位營房部門會同幹部、財務部門共同審核辦理。符合住房補貼發放條件的轉業、復員人員,按規定填寫「住房補貼申請表」,並附個人住房檔案及配偶住房情況調查資料和轉業、復員命令,由本人所在單位後勤財務、營房部門會同軍務、幹部部門審定後,報上一級單位審批。
軍隊轉業幹部服現役期間的住房補貼,由軍隊團(含)級以上財務部門在軍隊轉業幹部離隊時計發給個人。其中,租住軍產住房的,退還軍產住房時計發給個人。
轉業、復員軍官、文職幹部和士官,其住房補貼從停發工資的當月起停止計算;住房公積金支取,從2001年起納入住房資金管理渠道;地區補貼按照總後勤部財務部、基建營房部當年公布的地區住房補貼系數計算,未列入公布范圍的城市和地區不計算地區補貼,對在批准轉業、復員以前已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或者商品房,且符合購房地安置條件的,可按購房地計算地區補貼。
軍隊轉業幹部配偶的住房補貼按其所在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已實行住房補貼制度的單位應按國家及當地的有關規定及時予以劃撥、支付。夫婦均為軍隊幹部,一方轉業需要購買住房的,留隊一方可以申請住房補貼。
資料來源——中國軍網網頁鏈接、網頁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