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南京畢業大學生如何在網上申請租房補貼
南京市政府辦公廳日前公布了《市政府辦公廳關於調整高校畢業生和外來務工人員住房租賃補貼申請條件的通知》,留寧的大學畢業生申請房租補貼程序簡化,門檻降低。
與父母共有家庭唯一住房的,也可以申請租房補貼。申請補貼時沒有租房發票也沒關系,可以用「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代替。這一新規10月1日起施行。
租賃補貼申請條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學人員)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或在全日制技工院校取得技師職業資格證書的畢業生。
2.畢業兩年內在南京各類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單位就業或在寧自主創業,簽訂1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繳納企業職工養老保險。
3.在寧無自有住房(或與父母共有家庭唯一一套住房),且租房居住。
根據此前的規定,補貼的標准為:博士每人每月1000元、碩士每人每月800元、學士和技師每人每月600元(實際租金低於補貼標準的,按實際租金補貼)。補貼期限累計不超過24個月。
❷ 住房補貼申請後怎樣查詢
1.職工個人可憑查詢卡或《對賬簿》在自動終端查詢住房貨幣補貼余額。2可攜身份證件到公積金管理中心櫃台辦理查詢。3.可撥打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熱線電話進行查詢,根據語音提示進行查詢。4.也可登錄公積金管理網站進行查詢。
❸ 住房補貼余額查詢
以建行為例,目前有五種查詢方法:
一、定期列印的住房公積金(補貼)個人對賬單;
二、及時到建行各代辦網點補登公積金存摺明細,其具備的條件:應持有住房公積金存摺。
三、建行ATM自動取款機、自助終端上直接查詢余額信息,其應具備的條件:
1、本人的建行儲蓄卡;
2、已在住房公積金(補貼)代辦網點進行卡號登記的。
❹ 南京大學生租房補貼咨詢
南京抄市政府辦公廳日前公布了《市政府辦公廳關於調整高校畢業生和外來務工人員住房租賃補貼申請條件的通知》,留寧的大學畢業生申請房租補貼程序簡化,門檻降低。
與父母共有家庭唯一住房的,也可以申請租房補貼。申請補貼時沒有租房發票也沒關系,可以用「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代替。這一新規10月1日起施行。
租賃補貼申請條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學人員)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或在全日制技工院校取得技師職業資格證書的畢業生。
2.畢業兩年內在南京各類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單位就業或在寧自主創業,簽訂1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繳納企業職工養老保險。
3.在寧無自有住房(或與父母共有家庭唯一一套住房),且租房居住。
根據此前的規定,補貼的標准為:博士每人每月1000元、碩士每人每月800元、學士和技師每人每月600元(實際租金低於補貼標準的,按實際租金補貼)。補貼期限累計不超過24個月。
❺ 南京大學生住房補貼,審批通過後,多久發一次補貼的錢,是一個月一次
一個季度一次
❻ 南京住房補貼賬戶號如何查詢不是住房公積金賬戶號
到南京住房公積金官網查詢住房補貼 用身份證號直接可以登錄 沒有密碼 裡面各種信息很詳細 相信有你想要的
❼ 南京大學畢業生住房補貼怎麼辦
7月1日起,在南京工作符合一定條件的大學畢業生,每人每月能領取600元到元租房補貼。根據「南京市發放高校畢業生住房租賃補貼實施辦法」,補貼標准為博士每人每月1000元、碩士每人每月800元、學士和技師每人每月600元(實際租金低於補貼標準的,按實際租金補貼)。補貼期限累計不超過24個月。租賃補貼實行按月補助,每季度發放一次。
條件 申領補貼須同時滿足三點
申領住房租賃補貼的大學畢業生須同時滿足三個條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學人員)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或在全日制技工院校取得技師職業資格證書的畢業生;畢業兩年內在南京市納稅的各類企業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單位就業且簽訂一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或在寧自主創業,繳納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具有本市戶籍且住房困難或非本市戶籍在寧無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的。
在機關或事業單位就業的申請人,應該是繳納企業養老保險的非在編人員。在南京自主創業的個體工商戶,或就業單位為個體工商戶,本人以自由職業者形式參加養老保險的不在此項申報范圍。
申請 可去人社部門或上網辦
符合條件的學生應向就業創業企業納稅所屬區(園區)或其他用人單位登記注冊地址所在區(園區)人社部門提出租房補貼申請,填報南京市高校畢業生租賃補貼申請表,並提交以下材料: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或技師職業資格證書;租賃合同和租金發票等證明材料。
畢業生也可上網申請租賃補貼。用手機下載「我的南京」手機app客戶端,完成注冊後,在電腦網頁上點擊「南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入大學生公租房在線申請頁面,用手機「我的南京」二維碼掃描工具,掃描電腦頁面上顯示的二維碼,進入申報系統填寫信息,完成申報。詳情可登錄南京市人社局網站了解。
審核 初審後在網上公示5天
各區(園區)人社部門受理申請後,對申請人身份及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等情況進行初審,將通過初審的人員名單分別送區稅務部門負責核查企業納稅的情況,區公安部門負責核查戶籍、居住信息,區住房保障部門負責核查房產情況,在每個季度的第一個月10日前將上季度符合條件的人員名單報到市人社部門,不符合條件的則反饋給本人。市人社部門將名單在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人員納入租房補貼發放范圍,由市人社部門通知所在區(園區)人社部門及市財政部門、市住房保障部門。
發放 每季度的首月底前發放
各區(園區)人社部門負責於每季度首月底前將上季度的補貼發放到個人的社會保障卡上。續發無需申請人重新申請,由區(園區)審核後發放。發放時間自申報當月起計發。住房租賃補貼將發放至本人社會保障卡的金融賬戶(持卡人需去銀行櫃台激活社保卡的銀行功能方可取款)。申請人如果租住地變更應及時向原申請區(園區)人社部門報備;就業單位發生變更也需要重新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