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保障性住房會不會隨時漲價
您好,保障性住房不會隨時漲價,望採納,謝謝
B. 通常情況下售樓處把車位交接給物業後,車位價格會上漲嗎
買的房子需要交物業費就算了,買個車位怎麼也要交物業費呢?由業主懷疑這是物版業公司鑽空子賺錢的陰謀。權可是大多數業主並沒有專業的法律知識,所以也並不知道車位的停車費到底該不該交,一邊懷疑,一邊繳費,別提擰巴了。那麼揭曉來就讓小編為大家普及一下吧。1.車位需要交物業費嗎?根據國家發改委《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物業公司是可以收取停車管理費即我們口中的物業費。但是小區內公共用地上的停車位費用標准應由全體業主決定。如果大部分業主對小區內車位收費標准都表示質疑的話,可以通過業主委員會和物業公司進行友好協商來更改。如果業主委員會沒有成立,也可由物業公司聯合轄區居委會牽頭,徵求業主的意見後協商解決。2.車位也交物業費合理嗎?這是完全合理的,因為車位屬於集成停車場,舉個比較簡單例子來說,衛生是不是需要統一打掃呢,是不是需要有人專門看著呢,是不是要安裝攝像頭呢,所以收費是合理。車位收取物業費和房子收取物業費是一個性質的。所以說廣大業主們,不要擰巴了,物業公司收取車位物業費是完全合理的一件事情。
C. 國家保障性住房為何隨意漲價
基本上 沒見過保 障 住 房裡住著應該 保 障 的 人,所有的一切都是正常的,所有要爭取權利就要大聲的說,就要一群人大聲的喊
D. 車位開發商可以隨意漲價嗎
不能亂漲價,自3月1日起,修改後的《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將正式開始施行。對於上述與市民生活密切相關的問題,《規定》都作出了明確規定。
據上海市房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原《規定》自2011年實施以來,上海住宅物業管理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效。但隨著上海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出現了很多新情況。
例如,近年來一些行之有效的實踐經驗和做法需要加以立法規范,國務院取消了物業管理人員職業資格認定和物業服務企業資質審批事項,上海原區房管局所屬的房管辦全部下沉至街鎮等。
同時,住宅小區內一些一直未得到根本解決的老問題和新的「急、難、愁」問題互相交織,業主委員會運作不規范、物業服務收費和停車收費價格放開後缺乏議價機制、專項維修資金續籌和使用難、公共收益使用賬目不透明及停車難等問題日益凸顯。
修改後的新《規定》吸收了上海近年來在創新社會治理、加強基層建設及住宅小區綜合治理方面的實踐經驗,並對住宅物業管理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市民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提出了解決方案。
例如,針對停車收費價格問題,新《規定》明確,開發商在業主大會成立前不得擅自調整前期物業合同中約定的產權車位租賃價格,設立了業主大會成立後開發商產權車位調整租賃價格的備案制度,解決實行市場調節價情況下開發商產權車位亂漲價問題。
在物業服務標准方面,新《規定》明確市房管部門定期發布住宅小區物業服務標准,物業協會定期發布物業服務價格監測信息,實行包干制收費方式的小區物業服務費調整前必須經過審計或者評估,促進形成「質價相符」的物業服務收費議價機制。
此外,新《規定》還進一步規范了公共收益的用途和使用程序,優化專項維修資金續籌機制和緊急維修的相關程序,加強住宅小區資金監管,強化政府托底義務等。
E. 廉租房的車位費能說漲就漲嗎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補貼或實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且住專房困屬難的家庭提供社會保障性質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補貼為主,實物配租和租金減免為輔。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聯合印發的《關於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並軌運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號)的規定,從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並軌運行,並軌後統稱為公共租賃住房。
申請條件
1、申請人具有5年以上當地城市常住戶口;
2、申請人必須是當地民政部門認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請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總建築面積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請家庭成員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撫養關系,並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經當地房管部門確認他處沒有住房的。
F. 買了個地下車位,有產權,以前每年600元車位管理費,現在說漲錢了900元,可以隨意漲價嗎
管理費就跟物業費一樣,也會變來變去的。唉,物價成本都在漲,人家漲一漲也是可以理解的,只要不離譜就行,就像我們這報紙去年從5毛一份一下漲到了8毛,漲幅達60%,廣告還更多了,這又跟誰說理去
G. 保障性住房的地下車庫是否向業主銷售
那得看開發商是否辦理了正規的地下車庫開發手續,就跟開發住宅一樣。假如開發商未將地下車庫在當地房管局登記備案,那就賣不了,就不是產權車位,而是使用權車位或租賃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