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指的是建設廳發的證件的話,那麼可以在江蘇省建設廳的網站上「建築業」的欄目中進行查詢
② 蘇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的職責調整
(一)劃入的職責
將原市建設局(市地震局)、市房產管理局的職責,整合劃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二)取消的職責
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新增的職責
1.城市軌道交通的保障監督職責。
2.建築節能管理職責。
3.廉租住房保障職責。
4.全市燃氣管理職責。
(四)強化的職責
加強全市防震減災職責。
③ 蘇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的介紹
根據《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蘇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蘇委〔2009〕413號)和《中共蘇州市委、蘇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蘇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蘇發〔2009〕56號),設立蘇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掛蘇州市地震局牌子,為市政府工作部門,正處級建制
④ 建設局 和 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說是是一回事嗎它兩是什麼關系
你好:
「建設局」是2009年大部制改革前的政府部門。此後隨著中央到地方的大部制改革以及國家對房地產調控和對居民住房的重視,因而把此前的建設局、房產局合並成為今天的「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因此現在沒有建設局,也沒有房產局,只有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就目前大部制改革後的情況來看,不少單位也就是換了換領導,特別是一把手領導,具體業務還是沒有整合,也就是說原來建設局的事情還是以前那些人、哪些部門在干,房產局的同樣是這樣!
⑤ 2016年吳江區建設局局長孫學龍
蘇州市吳江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孫雪龍:局長、黨委書記。主持住建局及黨委全面工作,兼管幹部、財務工作。
朱雁鳴:住建局副局長、地震局局長。主持地震局全面工作。分管市政建設、重點工程及人居環境創建等工作,分管供水、節水、排水及燃氣管理工作。具體分管城市建設科、市政建設管理處、節約用水辦公室、排水管理處、燃氣管理辦公室。
吳培中:副局長、黨委委員。分管老城區整治改造、房屋徵收管理、政府投資工程預選承包商管理、建設工程招投標、工程定額、建設工程標後管理、局關工委、老幹部等工作。具體分管區人民政府房屋徵收辦公室、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工程建設服務中心、工程建設定額站。
徐紅偉:副局長、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分管黨的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工作,宣傳教育,人事教育、建設人才、建設統計工作,扶貧、局企掛鉤工作,工會、人民武裝、紀檢監察、信訪工作,新農村及城鄉一體化建設,機關效能建設,社會穩定、綜合治理工作,黨校、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辦理工作,協助抓財務審計工作;具體分管黨政辦(法制科)、財務審計科、監察室、村鎮建設科。沈旋:副局長、黨委委員。分管房產開發與管理,房產產權、產籍、交易等管理,物業行業管理,廉租房、經濟適用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建設與管理,建設中介的管理等工作。分管婦女、計劃生育工作。具體分管房管科、房產管理處、住房保障中心,房屋產權登記中心、房產交易中心。
盧勤鳳:副局長、黨委委員。分管工程建設、建築安裝、工程質量、建築施工安全生產、建設監察工作、建設工程設計審查、建設檔案管理、建設行政服務及審批制度改革、從事建築活動企業的資質管理、建設科技。具體分管行政服務科、工程建設科、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建築安全監督站、建築安裝管理處、住房和城鄉建設監察大隊、建設工程設計審查中心、城建檔案管理處(館)、抗震辦公室。
陸欣:黨委委員、代建管理局局長。主持代建管理局全面工作,分管局共青團工作。
陸鶴鳴同志協助徐紅偉同志工作。
陳榮華同志協助朱雁鳴同志工作。
張月琴同志協助沈旋同志工作。
梅雪榮同志協助盧勤鳳同志工作。
王海生同志協助吳培中同志工作。
⑥ 住建局和建設局是一樣嗎
一樣。
建設局是根據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內改革方案和《國務院關於機容構設置的通知》(國發[2008]11號),設立的住房與城鄉建設部,簡稱為建設局,為國務院組成部門。
1、建設局,又稱住建局,全稱為住房與城鄉建設(規劃)局,縣(或設區)一級主管建設行業的行政部門;
2、住建局--主要是住房、建築的審批規劃發證等;主要是住房、建築的審批規劃發證等。
(6)蘇州市吳江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擴展閱讀:
建設局職責調整:
(一)將原建設部的職責劃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二)取消已由國務院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取消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個人執業資格行政審批的審查事項。
(四)將指導城市客運的職責劃給交通運輸部。
(五)將城市管理的具體職責交給城市人民政府,並由城市人民政府確定市政公用事業、綠化、供水、節水、排水、污水處理、城市客運、市政設施、園林、市容、環衛和建設檔案等方面的管理體制。
(六)加快建立住房保障體系,完善廉租住房制度,著力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
(七)加強城鄉規劃管理,推進建築節能,改善人居生態環境,促進城鎮化健康發展。
⑦ 住建局與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一樣嗎
住建局一般是指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你這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可能還有規劃部門的職能在裡面。也有可能是當地沒有另設規劃局。是原建設局和規劃局的合並單位。
⑧ 建設局和住建局區別
一樣。
建設局是根據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和《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國發[2008]11號),設立的住房與城鄉建設部,簡稱為建設局,為國務院組成部門。
1、建設局,又稱住建局,全稱為住房與城鄉建設(規劃)局,縣(或設區)一級主管建設行業的行政部門;
2、住建局--主要是住房、建築的審批規劃發證等;主要是住房、建築的審批規劃發證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是2008年中央「大部制」改革背景下新成立的中央部委,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負責建設行政管理的國務院組成部門,負責國家建設方面的行政管理事務。2008年3月15日,根據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建設部」改為「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8)蘇州市吳江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擴展閱讀:
歷史沿革
1979年3月12日,國務院發出通知,中共中央批准成立「國家城市建設總局」,直屬國務院,由國家基本建設委員會代管。
1982年5月4日,「國家城市建設總局 」、「國家建築工程總局」、「國家測繪總局」、「國家基本建設委員會」的部分機構和「國務院環境保護領導小組辦公室」合並,成立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
1988年5月,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七次會議通過《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決定》,撤銷「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設立「建設部」;並把國家計委主管的基本建設方面的勘察設計、建築施工、標準定額工作及其機構劃歸「建設部」。
2008年3月15日,根據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建設部」改為「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018年3月,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將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的城鄉規劃管理職責整合,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
將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的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地質公園等管理職責整合,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管理。
⑨ 蘇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的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市住房和城鄉抄建設局機關行政襲編制為119名(含離退休幹部服務人員編制3名)。後勤服務人員編制另行核定。
領導職數為:局長(書記)1名,副局長6名(含紀委書記);正副處長(主任)58名,其中正處長(正主任)32名〔含紀委副書記(監察室主任)、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工會主席(團委書記)、離退休幹部處處長共4名〕,副處長(副主任)26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