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住房補貼要交稅嗎
據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發出的《關於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養老保險版金徵收個人所得稅問權題的通知》規定:
「個人領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金時,免予徵收個人所得稅」;「企業以現金形式發給個人的住房補貼、醫療補貼費,應全額計入領取人的當期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但對外籍個人以實報實銷形式取得的住房補貼,仍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暫免徵個人所得稅。據此可以說,在職工買房時領取的、並不以現金形式發給的住房補貼,免予徵收個人所稅。
Ⅱ 住房補貼扣稅嗎
個人所得稅是要交的,文件我附在後面。
由於個稅是按月計征的,因此當期就是指取得這筆收入的這個月。住房補貼的金額是比較大的,因此套用20%那個級次的稅率並不奇怪。
如果還不明白,發信息給我我慢慢解答給你吧:)
財稅[1997]144號
三、企業以現金形式發給個人的住房補貼、醫療補助費,應全額計入領取人的當期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但對外籍個人以實報實銷形式取得的住房補貼,仍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4〕020號)的規定,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稅率表一(工資、薪金所得適用)
級數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 稅率(%)
1 不超過500元的 5
2 超過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3 超過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4 超過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5 超過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
6 超過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7 超過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8 超過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9 超過100,000元的部分 45
(注:本表所稱全月應納稅所得額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條
的規定, 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1600元後的余額或者減除
附加減除費用後的余額.)
Ⅲ 住房補貼是否要扣稅
公司行為給員工做住房補貼的,屬於員工收入,要扣個稅。只有納入社保的住房公積金,才能免交個稅。
Ⅳ 住房補貼是否要交個人所得稅
住房補貼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住房公積金醫內療保險金養老保險金征容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7]144號)文件對改革制度涉及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養老保險金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作了如下規定:
一、企業和個人按照國家或地方政府規定的比例提取並向指定金融機構實際繳付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金,不計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免予徵收個人所得稅。超過國家或地方政府規定的比例繳付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金,應將其超過部分並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
二、個人領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金時,免予徵收個人所得稅。
三、企業以現金形式發給個人的住房補貼、醫療補助費,應全額計入領取人的當期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但對外籍個人以實報實銷形式取得的住房補貼,仍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4]020號)的規定,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Ⅳ 2019年11月,國家對住房補貼個稅問題規定
事業單位住房補貼政策===對職工因未享受國家福利分房政策,或雖已享受國家福利分房但未版達規定面積標准權的,單位按國家或地方政府規定的補貼標准,一次性或按月計入職工個人所在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專用賬戶的住房補貼,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請問這個文件的文號是多少?
Ⅵ 生活補貼、住房補貼的稅務問題
這個看你作賬的技巧。
你的想法是可以做到的。打個比方,平時我們報電話費、什麼早餐、中版餐等等補助,做憑證的時候,財務總會列一張清單,上面寫上每個員工的姓名,應補助的金額,並且還有領錢的員工的簽名。這樣一做,不交個人所得稅才怪了。你權想想,你都把一分一文分攤到每個人頭上了,能不與工資、薪金所得一並計繳個人所得稅嗎?
我的意見是,你不用附上這張清單(員工拿了錢肯定不會說沒見到自己簽字而再來問你要的),你把已簽名的清單放在任何與憑證無關的地方就行了。把這些費用視作一個整體,然後在福利費裡面列支,員工不用多交稅,公司也可以在年終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按不超過規定的比例扣除,互利互惠,何樂而不為呢?
Ⅶ 住房補貼要交個人所得稅嗎
住房補來貼要繳納個人所得稅自。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養老保險金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7]144號)文件對改革制度涉及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養老保險金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作了如下規定:
一、企業和個人按照國家或地方政府規定的比例提取並向指定金融機構實際繳付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金,不計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免予徵收個人所得稅。超過國家或地方政府規定的比例繳付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金,應將其超過部分並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
二、個人領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金時,免予徵收個人所得稅。
三、企業以現金形式發給個人的住房補貼、醫療補助費,應全額計入領取人的當期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但對外籍個人以實報實銷形式取得的住房補貼,仍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4]020號)的規定,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Ⅷ 住房補貼是否繳交個人所得稅
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養老保險金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 財稅字〔1997〕144號文件規定:「企業以現金形式發給個人的住房補貼、醫療補助費,應全額計入領取人的當期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
因此,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具體問題的指導意見》(建金管〔2005〕5號)等規定精神,你公司實際上沒有繳納到「住房公積金」專戶,應視同現金發放形式,應並入當月的工資薪金繳納個人所得稅。
Ⅸ 住房補貼的要交個人所得稅嗎
需要,那部分所得應該屬於勞動薪金所得,工資、薪金所得按以下步驟計算繳納個人所得內稅:
每月取得工資容收入後,先減去個人承擔的基本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以及按省級政府規定標准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再減去費用扣除額2000元/月(來源於境外的所得以及外籍人員、華僑和香港、澳門、台灣同胞在中國境內的所得每月還可附加減除費用3200元),為應納稅所得額,按5%至45%的九級超額累進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Ⅹ 住房補貼是否繳納個人所得稅
財稅字[1997]144號對改革制度涉及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養老保險金徵收個人內所得稅問題規定如下:
企業以現容金形式發給個人的住房補貼,醫療補助費,應全額計入領取人的當期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但對外籍個人以實報實銷形式取得的住房補貼,仍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4〕020號)的規定,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另:根據《北京市地方稅務局關於明確個人所得稅有關業務政策問題的通知》京地稅個[2002]597號文件規定:根據建設部、國家計委、財政部、人民銀行、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建設銀行、中直管理局、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在京中央和國家機關進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規定,個人從單位取得的補貼標准內的住房補貼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超過標準的部分並入當月工薪計算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