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租房申請都需要什麼材料
公共租賃住房是指由國家提供政策支持,社會各種主體通過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籌集房專源、專門面向中低屬收入群體出租居住的保障性住房,是一個國家住房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公租房所需的申請材料大致如下:第一本人手寫申請書第二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一般包括家庭成員或合租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的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第三婚姻證明第一已婚人士的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第二單身、喪偶,需民政局婚姻登記機構開具單身證明;第三離異人員:離婚協議書,法院判決的房屋財產分割證明。(四)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的收入證明其中包括1、工作單位人員:工作收入證明和12個月工資存摺明細、銀行對賬單;第二靈活就業人員:單位證明。第三無業人員:本人書面說明,門棟組長+居民代表證明+居住地社區+街道核實後蓋章。第四在校學生,出具學生證和在校證明。第五房產證明1、戶籍地房產證明。2、租住房屋的家庭或個人,房屋備案證明。這些就是公租房申請的一些基本材料,具體材料需要去各地公租房管理部門詳細查詢。
2. 廣州辦理房屋租賃備案需帶什麼資料
廣州市租房在網上就可以備案了,需要的材料如下:
根據《關於修訂廣州市房屋租專賃合同網屬上備案規則的通知》第九條規定
1、租賃雙方當事人身份證明文件;
2、房屋權屬來源文件或房屋來源資料;
3、房屋租賃合同。
(2)廣州市住房保障辦材料品牌公擴展閱讀:
辦理出租合同備案的時效:
《關於修訂廣州市房屋租賃合同網上備案規則的通知》第八條
租賃雙方簽訂、變更、提前終止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30日內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網上備案手續。
機構處理出租合同備案的時效:
《關於修訂廣州市房屋租賃合同網上備案規則的通知》第十一條
街道、鎮來穗人員和出租屋服務管理中心應當在2 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請房屋租賃合同網上備案的核對,區房屋租賃管理機構應當在1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請房屋租賃合同網上備案的復核。
3. 廣州公租房要提供哪些材料
廣州公租房要提供以下材料:
1、《廣州市公共租賃住版房保障申請表》原件。權
2、《廣州市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申報表》原件。
3、戶籍證明:申請對象戶口簿或集體戶口卡復印件。
4、居民身份證明:
(1)申請對象身份證復印件;16歲以下家庭成員未辦理身份證的,可提供注記有身份證號碼的戶口簿復印件。
(2)申請人配偶非本市市區城鎮戶籍但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除身份證明外,還需同時提供本市居住證或在本市繳納社保證明。
5、婚姻證明:申請對象的婚姻證明復印件。已婚的提供結婚證;離異的提供離婚證(含離婚協議書)或有效離婚判決書,喪偶的提供結婚證及喪偶證明。
6、住房證明:
(1)《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保障住房情況聲明書》原件及其相關材料復印件,包括申請對象在本市擁有的自有產權住房證明復印件,如房產證等;承租住房的提供有效期內租賃合同復印件;借住的由出借人出具書面證明、租賃合同或提交《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居住情況聲明書》等相關證明材料;
(2)有工作單位的提交《承租單位公房情況證明》原件;
(3)戶籍地址的房屋證明(房產證、租賃合同等)。
4. 辦理保障性住房需要提交的材料
辦理保障性住房需要提交的材料均一式兩份,並出具復印件原件。
1、按要求填寫《核定表》一式二份;2、申請人及家庭成員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面印在一張紙上);3、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戶口薄原件及復印件(首頁、本人頁、變更頁,印在一張紙上,正面是首頁和本人頁,背面是變更頁);4、已婚家庭成員的婚姻狀況證明,離異的提供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5、居住地住房情況證明(《房屋租賃合同》、《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屋產權單位的正面),包括申請家庭地址、戶口所在地地址、戶口遷入本地原地址及他處住房等:申請家庭成員所在單位(街鄉政府)出具的住房情況證明;6、夫婦雙方一方戶口不在申請所在地的,須提供其戶口所在地的住房證明;7、原住房已經拆遷的,需提供《拆遷補償協議書》;8、家庭成員工作單位或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出具的收入證明。離退休人員需提供由管理部門出具的領取離退休費的憑證,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失業人員需提供由管理部門出具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標準的證明;9、需要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10、社保部門出具的繳存人社會保險繳納信息憑證,如:《社會保險個人繳費信息對帳單》或《參保職工四險繳費情況表》等。11、公積金管理部門出具的繳存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個人信息》或「住房公積金對帳簿」列印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明細。12、個人所得稅完稅憑證,包括完稅證、繳款書、代扣代收稅款憑證或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13、申請人及家庭成員中有在職人員,需上《北京市企業信用網》列印2份企業信息。14、如申請人或家庭成員中無在職人員,需由本人寫出書面情況說明,寫清是何緣由沒有工作。沒有收入。申請家庭成員無法提供10、11、12項保障性住房材料的,須出具未參加社會保險繳費、未繳存住房公積金或未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書面承諾,提供上述證明原件的申請人及家庭成員要把10、11、12項的明細單拿回單位加蓋單位公章,單位聯系電話及負責人簽字
5. 單位辦理廣州市住房公積金在哪辦理需要什麼資料
1、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復印件
2、公積金貸款申請表(可以跟開發商要版)
3、公積金賬權號(跟單位的財務人員咨詢)
4、公積金賬面余額(在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登錄自己身份證號碼並列印),在單位蓋章。(有些地方需要,有些地方不需要,可詢問開發商)
5、公積金信息表(可以跟開發商要)
6、私章一個
6. 廣州市戶口申請公租房需要什麼資料
本市戶籍家庭申請公租房所需資料
一、《廣州市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申請表》原件。
二、《廣州市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申報表》原件。
三、戶籍證明:申請對象戶口簿或集體戶口卡復印件2份。
四、居民身份證明:
(一)申請對象身份證復印件;16歲以下家庭成員未辦理身份證的,可提供注記有身份證號碼的戶口簿復印件。
(二)申請人配偶及未年滿18歲子女非本市市區城鎮戶籍但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除身份證明外,還需同時提供本市居住證或在本市繳納社保證明。
五、婚姻證明:申請對象的婚姻證明復印件。已婚的提供結婚證;離異的提供離婚證(含離婚協議書)或有效離婚判決書,喪偶的提供結婚證及喪偶證明。
六、住房證明:
(一)《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保障住房情況聲明書》原件及其相關材料復印件,包括申請對象在本市擁有的自有產權住房證明復印件,如房產證等;承租住房的提供有效期內租賃合同復印件;借住的由出借人出具書面證明、租賃合同或提交《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居住情況聲明書》等相關證明材料;申請對象若存在享受宅基地情況或區住房保障部門要求提供的,需提供村委或有關部門出具是否享受宅基地的相關證明。
(二)有工作單位的提交《承租單位公房情況證明》原件;
(三)戶籍地址的房屋證明(房產證、租賃合同等),戶籍地址與居住地址不一致,且不屬於申請對象的自有產權住房、未在戶籍地址居住的可免交。
(四)繼承住房的需提供《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繼承情況聲明書》及相關證明:1.放棄繼承住房的,需提供放棄繼承公證書;2.按協商份額繼承的,需提供繼承公證書;3.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繼承的,需提供繼承報告。
七、收入證明:
(一)申請對象為在職人員的應當提供工作單位(僱主)出具的《收入證明》(《收入證明》指的是由申請對象所服務的機構或個人開具的有關證明申請對象某段時間內收入的證明文件);申請對象有集體分紅的,還應當提供村(居)委會等集體出具的《收入證明(集體分紅)》。
(二)申請對象因特殊原因無法提供上述《收入證明》的,應當按照下列要求提供相應證明文件:
1.退休人員應當提供《退休證》以及退休金明細或退管辦出具的收入證明文件,在外地領取離(退)休金的,應當提交當地有關部門出具的離退休金明細證明文件;
2.失業人員(男60周歲以下,女50周歲以下)提供《就業創業證》復印件;
3.靈活就業參保人員如無法提供《就業創業證》的,則需到當時辦理靈活人員就業參保手續的地方開具相關證明;
4.個體工商戶或投資辦企業的,提供《營業執照》和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或單位代扣代繳憑證等證明文件;
5.在校學生應當提供有效期內的《學生證》或就讀學校出具的學生在校證明文件;
6.若申請對象因為其他原因無法提供《收入證明》的,應當提供《收入聲明書》及相關證明文件。
八、家庭財產證明:
(一)擁有商業及工業物業、停車位、已協議買賣的房產等的需提供產權證書、登記(備案)證明;需要核對機構進行評估的房產應當同時填寫《房產價格評估申報表》。擁有本市外自有產權住房的需提供有資質的評估機構近期出具的價格評估證明文件。
(二)擁有機動車輛的需提供《機動車輛價格認定申報表》、機動車輛行駛證復印件、機動車輛注冊登記證復印件、機動車輛近期彩色照片;
九、因就學、服兵役等原因戶籍遷出本市市區城鎮戶籍的,需提供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證明原件。
十、計生證明。申請人及共同申請家庭成員需提供計劃生育證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證明(18周歲以下的或全日制在校學生可免交),屬違反計劃生育的,應提供繳納社會撫養費有關證明復印件。
十一、屬民政部門核定的低保家庭、低收入困難家庭、特困人員或市總工會核定的特困職工家庭,提供當年有效的《廣州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廣州市低收入困難家庭證》或《廣州市工會特困職工證》復印件。
十二、屬自有產權住宅被依法徵收(拆遷)的家庭,提供房屋徵收(拆遷)補償協議復印件;
十三、屬享受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優撫對象、孤老、三級以上(含三級)殘疾人、區以上各級政府評定的見義勇為人員家庭、受到市以上各級政府表彰的勞動模範的,提供相關證明復印件。
十四、屬城鎮計劃生育困難家庭,提供城鎮計劃生育困難家庭證明復印件。
十五、孤兒年滿16歲以上單獨申請的,提供孤兒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
十六、市、區政府舉辦的社會(兒童)福利機構年滿18周歲以上未婚孤兒,提供《廣州市福利機構成年孤兒社會安置申請表》復印件。
十七、持有《養老護理員》職業資格證,並在本市養老護理機構工作的養老護理員,提供《養老護理員》職業資格證、與本市養老護理機構簽訂的有效勞動合同復印件。
十八、屬原承租僑房被發還業主,已騰退原承租房屋的家庭,提供相關證明復印件。
十九、屬復員、退伍軍人家庭,提供復員證或退伍證復印件。
二十、選擇保障方式為租賃補貼的,需提供申請人領取住房租賃補貼的銀行賬戶復印件。
二十一、其他證明材料。
申請對象提供的證明材料為復印件的,申請對象應在復印件上註明「本復印件與原件相符」並簽名確認,同時提供原件核對;復印件應為A4紙尺寸。
7. 廣州公租房申請攻略
廣州戶籍申請條件:
1、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原則上以家庭為單位申請。
(1)每個家庭確定1名申請人,其他家庭成員為共同申請人。申請人應年滿18周歲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應當具有法定贍養、撫養、扶養、收養關系。
(2)具有本市市區城鎮戶籍,年滿30周歲的單身人士,可獨立申請;孤兒年滿18歲後,可獨立申請。
2、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應當具有本市城鎮戶籍,並在本市工作或居住,但以下兩種情況除外:
申請人配偶及未年滿18周歲子女非本市城鎮戶籍但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可以作為共同申請人;
戶籍因就學、服兵役等原因遷出本市的,可以作為共同申請人。
(2)申請之月前12個月家庭可支配收入、家庭資產凈值符合政府公布的收入標准。收入標准實行動態調整,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根據本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住房價格水平,參照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確定,報市政府批准後公布執行。
(3)在本市無自有產權住房,或現自有產權住房人均建築面積低於15平方米(或人均居住面積低於10平方米,下同);租住的直管房住宅、單位公房人均建築面積低於15平方米。家庭自有產權住房人均建築面積超過9平方米不足15平方米的,只能申請住房租賃補貼。
(4)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未享受購買安居房、經濟適用住房、拆遷安置新社區住房、落實僑房政策專用房等購房優惠政策。
非廣州市戶籍申請條件:
兩類來穗務工人員可以承租市本級公共租賃住房:
1、來穗時間長、穩定就業的中低收入來穗務工人員,
2、高級技能人才或受表彰、獲榮譽稱號的來穗務工人員。
辦理材料:
1、《廣州市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申請表》原件。
2、《廣州市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申報表》原件。
3、戶籍證明:申請對象戶口簿或集體戶口卡復印件。
4、居民身份證明:
(1)申請對象身份證復印件;16歲以下家庭成員未辦理身份證的,可提供注記有身份證號碼的戶口簿復印件。
(2)申請人配偶非本市市區城鎮戶籍但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除身份證明外,還需同時提供本市居住證或在本市繳納社保證明。
5、婚姻證明:申請對象的婚姻證明復印件。已婚的提供結婚證;離異的提供離婚證(含離婚協議書)或有效離婚判決書,喪偶的提供結婚證及喪偶證明。
6、住房證明:
(1)《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保障住房情況聲明書》原件及其相關材料復印件,包括申請對象在本市擁有的自有產權住房證明復印件,如房產證等;承租住房的提供有效期內租賃合同復印件;借住的由出借人出具書面證明、租賃合同或提交《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居住情況聲明書》等相關證明材料;
(2)有工作單位的提交《承租單位公房情況證明》原件;
(3)戶籍地址的房屋證明(房產證、租賃合同等)。
辦理地址:
戶籍所在地區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註:2015年11月9日起,廣州市民申請公租房等住房保障、房地產市場監管的投訴要找廣州市住建委了。
辦理期限及費用
辦理時限:
申請審核時限約為62—102個工作日
收費標准:
不收費
8. 廣州市保障性住房事務中心怎麼樣
廣州市來保障性住房事務中心是事業單位源營業,注冊地址位於廣州市越秀區東風中路318號24、25層。
廣州市保障性住房事務中心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號是124401007329734570,企業法人盧少鵬,目前企業處於開業狀態。
廣州市保障性住房事務中心的經營范圍是:負責市本級公租房管理的事務性工作,協助市本級公租房(公益性資產)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市本級政策性專用房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市本級保障性住房服務窗口工作,協助開展住房保障資格審核工作,協助涉及市本級保障性住房信訪事項和政府服務熱線的接收、受理、轉辦及協調督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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