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申請南京保障性住房
從2010年1月1日起調整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條件和低收入家庭收入認定標准。具體條件和標準的調整工作為:一是對現行城市低保家庭人均住房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含15平方米)和低收入無住房享受廉租住房租賃全額補貼,在市場上租賃滿三年且經過房屋租賃部門登記備案的家庭可申請廉租住房實物配租;二是我市城區低收入家庭收入認定標准為人均月收入在1000元以下(含1000元)。
2. 南京申請廉租房需要什麼條件
申領租賃補貼和保障性購房補貼的家庭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滿五年;
2、家庭人均月收入在750元以下;
3、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
4、市政府確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材料如下:
1、家庭收入情況證明;
2、房產證、公房租賃證等家庭住房狀況證明;
3、家庭成員身份證和戶口簿;
4、需提交的其他證明。
(2)南京市住房保障擴展閱讀:
根據《廉租住房保障辦法》
第四章申請與核准
第十六條申請廉租住房保障,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一)家庭收入情況的證明材料;
(二)家庭住房狀況的證明材料;
(三)家庭成員身份證和戶口簿;
(四)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證明材料。
第十七條申請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申請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應當由戶主向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
(二)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就申請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狀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進行審核,提出初審意見並張榜公布,將初審意見和申請材料一並報送市(區)、縣人民政府 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
(三)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內,就申請人的家庭住房狀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提出審核意見,並將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的申請材料轉同級民政部門;
(四)民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內,就申請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規定條件提出審核意見,並反饋同級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
(五)經審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狀況符合規定條件的,由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予以公示,公示期限為15日;對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作為廉租住房保障對象予以登記,書面通知申請人,並向社會公開登記結果。
經審核,不符合規定條件的, 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說明理由。申請人對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申訴。
第十八條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民政等有關部門以及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可以通過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以及信函索證等方式對申請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狀況等進行核實。申請人及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配合,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第十九條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綜合考慮登記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收入水平、住房困難程度和申請順序以及個人申請的保障方式等,確定相應的保障方式及輪候順序,並向社會公開。
對已經登記為廉租住房保障對象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凡申請租賃住房貨幣補貼的,要優先安排發放補貼,基本做到應保盡保。
實物配租應當優先面向已經登記為廉租住房保障對象的孤、老、病、殘等特殊困難家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
第二十條對輪候到位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或者具體實施機構應當按照已確定的保障方式,與其簽訂租賃住房補貼協議或者廉租住房租賃合同,予以發放租賃住房補貼或者配租廉租住房。
發放租賃住房補貼和配租廉租住房的結果,應當予以公布。
第二十一條租賃住房補貼協議應當明確租賃住房補貼額度、停止發放租賃住房補貼的情形等內容。
廉租住房租賃合同應當明確下列內容:
(一)房屋的位置、朝向、面積、結構、附屬設施和設備狀況;
(二)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三)房屋用途和使用要求;
(四)租賃期限;
(五)房屋維修責任;
(六)停止實物配租的情形,包括承租人已不符合規定條件的,將所承租的廉租住房轉借、轉租或者改變用途,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廉租住房居住或者未交納廉租住房租金等;
(七)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辦法,包括退回廉租住房、調整租金、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處理等;
(八)其他約定。
3. 南京 保障房 申請交了以後怎麼辦
南京市保障房申請門檻降低了。昨日,南京市民政部門傳出消息稱,南京江南六區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收入標准,從此前的1700元/月,放寬到了2421元/月。這意味著,持續三年沒有改變的保障房收入標准將正式放寬,更多的南京住房困難家庭,將可以享受住房保障的庇護。
「家庭財產也將納入認定標准中,具體細節將稍後公布。」南京市住建委相關人士表示,在放寬收入標準的同時,首次將家庭財產納入了收入認定標准中,住房保障人群的劃定將更為客觀和科學。
保障房收入標准三年沒變
目前,南京市廉租房和經適房收入標準是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1000元,公租房收入標準是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1700元。這一標准還是2010年制定的,按照南京市的規定,保障房收入標准應該一年一調,不過這一標准已經執行了三年未作調整。
2008年7月1日,南京市頒布了新的住房保障政策,將保障對象擴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當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界定,是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750元,家庭人均住房面積小於15平方米。這一標准施行到2009年的時候,隨著南京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提高,已經明確需要進行調整。
在2009年7月份的時候,南京市民政局、南京市房改辦等多個部門聯合,花費了數個月的時間,在主城區范圍內開展了低收入家庭的住房狀況普查工作,對住房和收入情況進行了摸底。普查採用「居民自行申報登記」和「入戶調查核實」相結合的辦法,入戶的調查人員由南京市房產局委託順馳、我愛我家、中廣置業等8家房產中介公司擔任。
2010年1月1日,這一標准被調整到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1000元,家庭人均住房面積小於15平方米;此外,隨著公租房這一新保障方式的出現,公租房的保障門檻也在同一年被設定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1700元,家庭人均住房面積小於15平方米。南京市住建委相關人士向記者表示,目前施行的這一保障房標准制定不容易,因此沿用的時間也比較長。
保障房收入標准放寬到2421元/月
即將出台的江南六區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認定標准,終於將沿用了三年的收入標准進行了調整。南京市民政局透露的調整內容為:對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收入認定標准,由以前的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1000元以下,調整為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1513元;對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收入認定標准,由以前的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1700元以下,調整為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2421元。
根據《南京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實施細則》《南京市廉租住房保障實施細則》等一系列保障房政策規定,南京市保障房收入門檻的界定,是劃定為「人均年收入低於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的家庭」。按照保障房政策規定,2013年的保障房收入標准,應當按照2012年度的南京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制定。2012年,南京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36322元,按照這一收入標准,其月收入的80%就是2421元。
南京民間抗日戰爭博物館館長、政協委員吳先斌在去年的市兩會上,就提議要調整保障房收入標准。吳先斌告訴記者,他在調研中發現,有一部分保障房家庭住房確實很困難,但是工資收入隨著每年工資水平的提高,不少老職工退休月工資都在2000元左右。現在及時調整了收入標准,這才是真正地重視民生。
家庭財產首次納入認定標准
保障房收入標準的大幅度提高,會不會導致南京保障房人群大量增加?南京市房改辦相關人士表示,這一收入標準的放寬,並不會出現保障房申請人群的「井噴」,因為一方面南京人的收入每天都在提高,另一方面家庭財產情況首次納入了收入認定標准。
南京市民政局相關人士表示,原來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認定標准只規定了人均收入和住房面積。但在實際操作中,卻出現了一些新問題。例如,有人一邊開著名車,一邊享受低保;有人則一邊嚷著住房困難,一邊卻把申請來的經濟適用房租給別人。之所以出現上述情況,就在於部分家庭雖然月收入低,卻有高額存款,或是有股票、保險收益等,而且現在靈活就業的方式很多,工資收入並不是唯一的。
此次政策調整,首次把家庭財產納入認定標准,這使得保障房資源更為准確地保障那些真正需要保障的人群。
南京還將興建300萬平方米保障房
保障房收入標準的放寬,讓不少亟需政府保障的市民感到歡欣鼓舞,但是收入標准放寬之後,保障房供應數量能夠滿足需求么?南京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向記者表示,南京目前正在交付的四大保障房片區,會給南京市提供8.28萬套保障房,這一供應量足夠滿足當前申請市民的需要。另外,南京市還將延續四大片區保障房的建設模式,繼續興建300萬平方米的保障房。從目前的保障房供應和建設規模來看,足可以滿足收入標准放寬後的供應需求。
保障房申請收入標准變化
時間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2008年人均月收入低於750元
2010年人均月收入低於1000元人均月收入低於1700元
2013年人均月收入低於1513元人均月收入低於2421元
低收入住房困難戶家庭人均財產認定標准
3人戶低於15萬元、2人及以下戶低於17萬元、4人及以上戶低於13萬元。擁有2輛以上,或1輛價格超過8萬元機動車輛的家庭不得認定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人均財產認定標准
3人戶低於20萬元、2人及以下戶低於23萬元、4人及以上戶低於17萬元。擁有2輛以上或1輛價格超過12萬元機動車輛的家庭,不認定為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4. 南京市住房保障辦公室 地址在哪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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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住房制度改革辦公室
地址:豐富路127號鐧懼害鍦板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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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房產局屬於什麼單位下屬單位
一般來講,大多數市(縣)的房管局是一級局,屬政府直屬機構,由市(縣)政府管理。個別地方的房管局屬二級局,由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管理。
以南京市為例:
南京市政府直屬工作部門:
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南京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 南京市教育局 南京市公安局 南京市民政局
南京市司法局 南京市財政局 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南京市國土資源局 南京市環境保護局 南京市審計局 南京市統計局
南京市物價局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南京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南京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 南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南京市金融發展辦公室
南京市規劃局 南京市城市管理局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產局 南京市綠化園林局
南京市交通運輸局 南京市農業委員會 南京市水務局 南京市商務局
南京市旅遊委員會 南京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南京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南京市體育局 南京市民族宗教事務局 南京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南京市政府僑務辦公室
南京市政府外事辦公室 南京市政府法制辦公室 南京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南京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南京市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
(5)南京市住房保障擴展閱讀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產局直屬事業單位:
1、南京市房地產市場交易管理中心(南京市租賃管理辦公室)
2、南京市住房制度改革辦公室
3、南京市房屋安全管理處(南京市房屋安全鑒定處)
4、南京市白蟻防治管理處(南京市白蟻防治研究所)
5、南京市物業管理辦公室
6、南京市公房管理中心
7、南京市房產行政執法支隊
6. 南京保障房申請條件有哪些
南京保障房之經適房申請條件
經濟適用住房是政府以劃撥方式提供土地,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實行稅收優惠政策,以政府指導價出售給有一定支付能力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這類低收入家庭有一定的支付能力或者有預期的支付能力,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
南京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有:一、南京市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請經濟適用住房需符合下列情形:1、具有本市市區城市的常住戶口已滿5年;2、家庭人均月收入1000元以下;3、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15平方米以下。
二、除申購家庭夫婦外,下列家庭成員可以作為分攤家庭收入的人口:1、與申購家庭夫婦具有法定贍養、撫養、扶養關系並共同生活的人員;2、正在服義務兵役的子女;3、在外地讀書的未婚子女。
三、除申購家庭夫婦外,下列人員可以作為分攤家庭住房建築面積的人口:1、共同居住的他處無住房的近親屬及其家庭成員;2、正在服義務兵役的子女;3、在外地讀書的未婚子女;4、原同戶籍的勞教或服刑人員。
四、下列房屋應當認定為申購家庭的住房:1、家庭成員的私有房屋;2、家庭成員承租的公有房屋;3、現實際居住的父母或者子女的房屋;4、因離婚失去自有、共有住房(含承租公有住房)不滿2年的;5、家庭成員轉讓或被拆遷不滿5年的自有、共有住房(含承租公有住房);6、已購買或已拆遷安置的房屋。
南京保障房之公租房申請條件
申請南京公租房家庭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一)現行標准為家庭人均月收入
1700
元以下(含
1700元);
(二)住房困難標准為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含15平方米);
(三)具有本市市區常住戶口滿五年。
申請家庭中如有成員戶籍沒有遷入本市江南六區或遷入不滿五年的,其成員應提供房產情況和住房保障的相關證明。
申請政府籌集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單位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一)單位不具備籌集建設公共租賃住房條件;
(二)申請企業在本市江南六區辦理了工商注冊和稅務登記;
(三)單位按時足額為職工繳存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
(四)單位勞動合同制員工人數在200人以上(含200人)或市級一般預算收入的納稅額在2000萬以上(含2000萬);
省、市機關、事業單位及不滿足上述條件的創業、創新型企業和其他單位,經市政府批准可以為本單位符合條件的人員申請政府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
南京保障房之廉租房申請條件
1.連續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2年以上且無住房;
2.年滿60歲的孤老;
3.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殘疾人的家庭可申請廉租住房實物配租。
註:符合城鎮拆遷補償最低標准並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被拆遷家庭,本市無其他住房的,可以申請實物配租。家庭住房困難的市級以上勞動模範也可以申請實物配租。
南京保障房之限價房申請條件
(一)符合承租政府投資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條件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二)具有本市戶籍,無房屋權屬登記、交易記錄的無房家庭(含離異單親家庭及已滿35周歲的未婚個人)。
(三)經相關部門認定符合承租政府投資建設的定向公共租賃住房條件的人才。
申請人持《南京市保障性限價住房保障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向市住建委下屬的保障房管理機構(以下簡稱」保障房管理機構「)提出申請並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1、戶口本和家庭成員身份證;
2、家庭成員婚姻狀況證明;
3、家庭成員的住房情況證明;
4、其他需提交的證明材料。
7. 南京市人均住房建築面積標準是多少
36.7平方米。
改革開放前,南京市人均住房面積不足5平方米,群眾住房極為短缺。改革開放以來,南京市採取商品房、廉租房和經濟適用房三管齊下的方式加快住房建設,從保障困難群體有房可住轉向讓城鄉各類人群都能住有所居、住有宜居。到2017年,南京人均住房建築面積達36.7平方米。
(7)南京市住房保障擴展閱讀:
2018年4月1日,南京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於調整南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有關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市民購買第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中,全市平均水平住房建築面積的認定標准進行了調整。
「第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發放對象,僅限於現有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本市平均水平的繳存職工家庭」的貸款條件中,「本市平均水平」的認定標准調整由32平方米調整為40平方米。
據介紹,二套房能否使用公積金貸款以家庭為單位計算,若現有首套住房建築面積超過120平方米,則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如果家庭現有首套住房建築面積不超過120平方米,在滿足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不超過40平方米的條件下,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
8. 外地戶口在南京申請購買保障房具備什麼條件
購房人是外地購買房子的需要在那個地方有暫住證並住一年以上,而且專還要有收入屬證明。
1、身份證的原件和復印件,或者是其他身份證明;
2、戶口薄的原件和復印件,包括首頁、戶主、本人頁;
3、如果是已經結婚的,要提供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
4、如果是單身的,則要單身證明原件;
5、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相關單位開具的收入證明;
6、相關部門要求的其它證明資料。
因為現在有不少城市都採取了限購的政策,如果不適本地戶口的話,可能會有一些限制,以長沙為例,如果您不是長沙本地戶口,就需要提供一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
9. 打聽下2017南京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是多少
住房公積金是按員工工資來繳納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分單位比例和個人比例。
公司的比例是全單位統一的,個人比例一般與公司的比例相同,但也可以個別人申請調高些,但不能低於公司的比例數,也不可不繳納。
公積金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具體比例由所在地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報省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執行。
具體繳納比例是5%-12%,用人單位可以在這個范圍內自行選擇,最常見的比例是8%。
(9)南京市住房保障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是一種義務性住房儲金。它是按照國家政策規定,通過"個人存儲、單位資助"的辦法建立的一筆屬於個人的住房消費資金,專項用於個人支付住房方面的費用。
繳存
所謂住房公積金實際繳存是指職工所在單位將應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按月繳存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託銀行(建設銀行、工商銀行等商業銀行)開設的公積金專戶內的行為。
由於職工住房公積金是通過所在單位代扣的,職工工資單中被扣繳住房公積金,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繳存,因為有可能單位並沒有將代扣的職工住房公積金和單位提供的住房公積金按期繳存至銀行住房公積金專戶,
只有單位將代扣的職工住房公積金和單位提供的住房公積金足額繳存至受託銀行的公積金專戶,才稱之為實際繳存。
明確住房公積金實際繳存的意義在於:
一是職工與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之間的住房公積金債權債務關系,公積金管理中心只對實際繳存的住房公積金負有償還本息的義務;
二是住房公積金實際繳存金額是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金額計算的依據之一。
定義
住房(漢語拼音:zhùfáng,英文:housing),就是可以供人居住、生活或是工作的房子。住房根據用途一般分為個人住房、商業住房、商住兩用住房等。
制度
「宅基地」、「福利分房」都是住房保障制度的一種具體形式。它們是低生產力水平下保障「人人有房住」的制度。依靠市場配置住房資源,並不等於說人人都只能依靠自己的收入買房子住,也不等於說人人都只能靠市場化競爭、自主分散決策來獲取住房。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為了保障每個人都有房子住,政府要實施一些特殊的政策措施,幫助單純依靠市場解決住房有困難的群體。這個政策體系的總稱,就叫做住房保障制度。住房保障制度和失業保障、養老保障、醫療保障等都是社會保障體系的組成部分。
住房保障制度,簡單說,就是在社會發展中,買不起房子的人也得保障他們有房子住。這是一個文明社會起碼的目標。因為住房是人生存的必要條件。這是市場經濟下政府必須提供的一個「公共產品」。
在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有多種住房保障形式。村民在集體劃分的「宅基地」上自行建房。市民則分類解決:高收入者面向市場購買商品住房;
中低收入者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或者購買「二限房」;最低收入者租住政府提供的廉租住房,購買經濟適用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