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宿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我在合肥買房提取公積金要哪些材料
宿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合肥買房提取公積金,屬於異地提取公積金。
住建部、財政部、央行聯合下發《關於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通知》,要求各地放鬆公積金貸款條件,今後職工連續繳存6個月即可申請公積金貸款,並首次明確提出公積金將實現異地互認。住建部2015年9月21日在其官網上發布了簽署日期為2015年9月15日的《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有關操作問題的通知》(下稱《通知》)。
《通知》明確,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辦理流程為: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接受職工的異地貸款業務咨詢,並一次性告知貸款所需審核材料;職工本人或其委託人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根據職工申請,核實職工繳存貸款情況,對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經結清的繳存職工,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受理職工異地貸款申請後,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信息真實性和完整性。繳存職工在異地貸款還貸期間,如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原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及時告知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和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在接收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後,及時對異地貸款情況重新標識和記錄。
② 宿州市市社保個人查詢系統
你好,登錄宿州市當地社保局可以查詢社保個人賬戶明細信息,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在內的繳費明細、繳費年限等各項信息。
可以通過以下三種方法查詢:
1、可以撥打宿州市當地社保局電話查詢,(0557)12333
2、訪問宿州市當地社保局網站查詢
3、或者親自到宿州市當地社保局查詢。
希望能幫助得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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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皖宿州市公租房條件
建議咨詢當地房管局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七條申請公共租賃住房回,應當符合以答下條件:
(一)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准;
(二)收入、財產低於規定標准;
(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向社會公布。
④ 宿州市房地產管理局的領導分工
鄧曉玲 領導市房地產管理局的全面工作。分管房地產市場監控、信息化版建設、房地產開發管理、招權商引資工作。
王學進 負責房地產產權產籍及交易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分管產權處、市場處、鄉鎮處、開發區辦事處、房地產交易中心、房政科。
姚貴飛 負責人事、財務、房地產監察、房地產租賃、計劃生育等方面的工作。分管人事教育科、財務審計科、房地產監察大隊、房地產租賃管理處。
張體超 負責紀檢監察、督察、宣傳、信訪、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穩、行政審批、政務公開等方面的工作。分管行政審批服務科。
趙德志 負責黨務、工會、行政管理、直管公房管理、企業等方面的工作。分管機關黨委、辦公室、直管公房管理處、修建公司、開發公司、拆遷公司。
謝從興 負責住房保障、商品房預(銷)售、房地產中介、房地產科技、住宅產業化、房協日常工作等方面的工作。分管住宅發展科、置業擔保公司、房協秘書處。
房勇 負責房地產開發、協助招商引資工作。
⑤ 宿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怎麼樣
宿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本省范圍內,當前企業的注冊資本屬於一般。
通過網路企業信用查看宿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更多信息和資訊。
⑥ 宿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內設機構
綜合科
1、協助領導管理機關日常工作,協調機關各科的工作關系。
2、負責日常文秘工作,包括起草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對外材料的組織、編寫;對辦公會議及領導確定的事項進行協調、檢查和督辦等。
3、通過新聞媒介向社會宣傳房改及住房公積金政策。
4、編辦有關統計報表。
5、負責組織、人事、勞資、教育、安全保衛、婦女、計生工作。
6、負責固定資產、辦公用品的配購和管理。
7、負責文件收發、文書檔案管理和印鑒管理。
8、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歸集科
1、負責組織宣傳《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其它有關政策;
2、負責做好單位和職工對住房公積金有關政策的咨詢業務;
3、負責做好住房公積金的催繳工作,努力擴大其實施面,督促各個單位按規定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
4、負責測算市直及駐宿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上限標准,督促單位按規定執行;
5、負責市直駐宿單位提高或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核查工作,並擬定批復文件;
6、負責緩繳單位手續的核實工作,並擬定批復文件;
7、負責審核市直及駐宿單位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手續,做到專款專用,用到實處;
8、為單位及職工提供優質窗口服務;
9、強化住房公積金行政執法力度,切實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貸款管理科
1、宣傳、解答《市直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及貸款的相關政策。
2、受理市直及駐宿單位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材料,初審工作。
3、對每戶借款人及配偶和擔保人的資料進行審查。
4、做好貸款逾期催收和貸後管理工作。
5、加強與委託銀行的密切聯系,互通信息,互相交流,共同促進公積金貸款業務的發展。
6、對委託銀行的公積金貸款檔案材料進行檢查。
7、做好公積金貸款材料檔案的管理工作。
稽核監管科
1、對全市中心系統內控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考核;
2、對住房公積金繳存、提取、貸款、財務等業務工作進行內部審核稽核;
3、負責中心科室和管理部年度綜合目標的簽訂和考評工作;
4、對管理部經費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5、對受委託銀行、擔保公司承辦住房公積金有關業務和相關手續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6、負責受理群眾的業務信訪和服務投訴以及違反住房公積金管理政策、法規行為的調查、稽核和執法工作;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財務核算科
1、負責各類住房資金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
2、負責住房公積金、住房補貼、公有住房出售資金的繳存、提取的核算,單位、個人明細帳建立、記載、計息、對帳。
3、負責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發放及回收的個人明細帳的記載及核算。
4、編制執行住房公積金的使用計劃及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5、負責各類資金的總帳、明細帳記載及年終決算。
6、負責住房資金的保值和增值。
7、負責編制本級事業經費的預算,經費的管理、核算及決算。
8、負責單位會計檔案的管理工作。
房改科
一、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關於推進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針、政策和措施;擬定全市房改工作的規范性文件;承辦市直及駐宿單位住房分配貨幣化方案的審批工作;承辦市直及駐宿單位公房出售的審批、辦證和售後產權變更的管理工作;檢查指導縣區城鎮住房制度改革貫徹落實情況;審核市直及駐宿單位集資建房、合作建房方案;負責市直及駐宿單位已出售公房共用部分維修計劃的審核及監督實施;
二、主要負責全市廉租住房政策的研究、起草,擬定廉租住房工作計劃;負責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條件的家庭租金補貼的發放工作;負責廉租住房房源的籌集及分配工作;對納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圍的低收入家庭進行跟蹤管理;對縣、區廉租住房保障工作進行指導;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