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共同申請人領了住房補貼,還能入住公租房嗎
申請公租房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准內;
(二)收入、財產低容於規定標准;
(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向社會公布。
㈡ 領取住房補貼後,還可以申請公租房和安居房嗎
共租賃房是對住房困難人群的過渡性的解決方案,旨在為不屬於低收入人群但住房困回難的人員答,提供住房幫助。
領了住房補貼一般是不能申請公租房的,申請公租房的條件如下:
(1)申請人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共同申請人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或持有武漢市居住證,年度人均月收入低於3000元(單身3500 元),無房戶或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6平方米;
(2)申請人有穩定的工作或收入來源。
㈢ 新引進人才租住公租房不能申請住房補貼
根據相關的政策規定,新引進人才是不能重復領取租房的補貼,即新引進版人才在領取住權房補貼的期間,是不能夠再租住公租房的。而住房補貼期間是從發放住房補貼之日起,為期一年的期限,也就是說在這一年內,是不能夠申請租住公租房。
㈣ 請問已領取住房補貼的職工,是否可申請購買經濟適用房、兩限房,是否仍可參加單位福利分房
領取過補貼的,不能參加福利分房,因為已經貨幣化「分房」了
可以購買經濟適用房、兩限房或者申請廉租房
㈤ 已經領了住房補貼,准備買經濟適用房,住房補貼要退嗎
你先住個五年十年吧,這樣賣少交點稅,因為長沙的貨幣補貼就是原來經濟適用房政策換一種形式,要知道經濟適用房不能買賣的,同樣,還是可以查得到你是用貨幣補貼買了房,國家不會白給你八萬元的. 補充回答:這個問題只有我看懂了,是用貨幣補貼買的商品房,而不是經濟適用房,所以不能買賣只是暫時的,將來也可以繼承,畢竟你自己不止花8萬,房子的產權是你的!
㈥ 主動離職的還能領取住房補貼嗎
我覺得還是要看單位的吧,我知道有的單位是比如你08年7月離職的,那08年1-6月份的住房補貼不給你的,在08年以前的還是給你的,我先生單位有人離職就是這樣的。
㈦ 領取了當地政府發放的大學生住房補貼幾年不能去外地工作
這個得看當地政府的規定,一般情況下是約定單位與大學生簽訂至少3年勞動合同。而且這個應該也是按期不是一次性支付的吧。你走了後面就沒有了賽。
㈧ 領取過住房補貼可否參加房改
領取過住房補貼,可以參加房改。放心吧。住房補貼不影響參加房改 ,這是兩個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