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外籍人員住房補貼 申報
不用體現。來
建議您另外開源一個科目,就叫「外籍員工津貼」好了,把房租津貼金額放在這科目內,不要進工資,否則,工資手冊里的工資總額就不對了。
不過,發票抬頭肯定要那個員工的,不然怎麼做帳呢?
還有啊!勞動局如果來看帳,你也要和人事說說,勞動合同得有這條房租津貼的,要不然又要出狀況了。
2. 企業付給外籍人員的住房補貼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嗎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外籍個人取得有關補貼征免個人所得稅執行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7〕54號) 第一條規定:「對外籍個人以非現金形式或實報實銷形式取得的合理的住房補貼、伙食補貼和洗衣費免徵個人所得稅,應由納稅人在初次取得上述補貼或上述補貼數額、支付方式發生變化的月份的次月進行工資薪金所得納稅申報時,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上述補貼的有效憑證,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准確認免稅。」
3. 外籍個人的合理的住房補貼、伙食補貼、搬遷費、洗衣費免稅嗎
對於來住房補貼、伙食補貼、洗衣源費,應由納稅人在首次取得上述補貼或上述補貼數額、支付方式發生變化的月份的次月進行工資薪金所得納稅申報時,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上述補貼的有效憑證,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准確認免稅。對於搬遷費,應由納稅人提供有效憑證,由主管稅務機關審核認定,就其合理的部分免稅。
4. 外籍人員住房補貼要交稅嗎怎麼才能合理避稅
憑票報銷,在合理范圍內的外籍人員住房、伙食補貼是免稅的,但是注意,要以非現金形式的福利,也就是報銷,不能不要票給錢,現金形式福利情況要扣繳個人所得稅。
5. 外籍人士用於抵扣個稅的子女教育費用支出憑證具體是什麼
(一)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外籍個人符合居民個人條件的,可以選擇享受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也可以選擇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1994〕20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外籍個人取得有關補貼征免個人所得稅執行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7〕54號)和《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外籍個人取得港澳地區住房等補貼征免個人所得稅的通知》(財稅〔2004〕29號)規定,享受住房補貼、語言訓練費、子女教育費等津補貼免稅優惠政策,但不得同時享受。外籍個人一經選擇,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得變更。
(二)自2022年1月1日起,外籍個人不再享受住房補貼、語言訓練費、子女教育費津補貼免稅優惠政策,應按規定享受專項附加扣除。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0號):
第十二條 納稅人享受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應當填報配偶及子女的姓名、身份證件類型及號碼、子女當前受教育階段及起止時間、子女就讀學校以及本人與配偶之間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
納稅人需要留存備查資料包括: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應當留存境外學校錄取通知書、留學簽證等境外教育佐證資料。
6. 外籍人員的住房補貼實報實銷記什麼科目,如果記福利費那一年就那麼點福利費標准。
如果是公司管理人員進管理費用,生產技術人員進製造費用。
7. 支付給外籍人員住房補貼要如何做賬
要繳個人所得稅的!
借:管理費用—福利費
貸:應付職工薪金—房補
借:應付職工薪金—房補
貸:銀行存款(現金)
8. 企業給外籍人員的住房補貼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嗎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外籍個人取得有關補貼征免個人所得稅執行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7〕54號)第一條規定:「對外籍個人以非現金形式或實報實銷形式取得的合理的住房補貼、伙食補貼和洗衣費免徵個人所得稅,應由納稅人在初次取得上述補貼或上述補貼數額、支付方式發生變化的月份的次月進行工資薪金所得納稅申報時,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上述補貼的有效憑證,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准確認免稅。」
9. 外籍員工補貼問題
外籍人員取得以下所得可免予繳納個人所得稅:
(1)依照我國有關法律規定應予免稅的各國駐華使館、領事館的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的所得;
(2)中國政府參加的國際公約、簽訂的協議中規定免稅的所得;
(3)外籍個人以非現金形式或實報實銷形式取得的住房補貼、伙食補貼、搬遷費、洗衣費;
(4)外籍個人按合理標准取得的境內外出差補貼;
(5)外籍個人取得的探親費、語言訓練費、子女教育費等經當地稅務機關審核批准為合理的部分;
(6)外籍個人從外商投資企業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
(7)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外籍專家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
10. 外籍個人以現金取得的各種補貼如何繳稅
一、對外籍個人以非現金形式或實報實銷形式取得的合理的住房補貼、伙食補貼和洗衣費免徵個人所得稅,應由納稅人在初次取得上述補貼或上述補貼數額、支付方式發生變化的月份的次月進行工資薪金所得稅,應由納稅人在初次取上述補貼或上述補貼數額、支付方式發生變化的月份的次月進行工資薪金所得納稅申報時,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上述補貼的有效憑證,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准確認免稅。
二、對外籍個人因到中國任職或離職,以實報實銷形式取得的搬遷收入免徵個人所得稅,應由納稅人提供有效憑證,由主管稅務機關審核認定,就其合理的部分免稅。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在中國境內的機構、場所,以搬遷費名義每月或定期向其外籍雇員支付的費用,應計入工資薪金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
三、對外籍個人按合理標准取得的境內、外出差補貼免徵個人所得稅,應由納稅人提供出差的交通費、住宿費憑證(復印件)或企業安排出差的有關計劃,由主管稅務機關確認免稅。
四、對外籍個人取得的探親費免徵個人所得稅,應由納稅人提供探親的交通支出憑證(復印件),由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對其實際用於本人探親,且每年探親的次數和支付的標准合理的部分給予免稅。
五、對外籍個人取得的語言培訓費和子女教育費補貼免證個人所得稅,應由納稅人提供在中國境內接受上述教育的支出憑證和期限證明材料,由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對其在中國境內接受語言培訓以及子女在中國境內接受教育取得的語言培訓費和子女教育費補貼,且在合理數額內的部分免予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