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國家有相關消防規定私人住房入戶門必須向外開,是嗎
截止2019年2月沒有相關的規定出台。只是規定民用建築和廠房的疏散用門應向疏散方向開啟。
《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2006第7.4.12.1條規定:民用建築和廠房的疏散用門應向疏散方向開啟。疏散門的開啟方向有講究:疏散途中的門和樓梯間的門都是開向逃生疏散方向的,只要向外用力,就可以方便打開而不至於浪費時間。
(1)公寓明火入戶國家住房建設部擴展閱讀
公共建築的疏散門應向疏散方向開啟原因:
公共建築的人員較多,疏散門是人員安全逃生的必經之地,發生火災時,驚慌失措的人流會造成擁擠而無法打開疏散門,
只有當疏散門朝疏散方向開啟,既使人流在疏散門口擁擠也能很快把門推開,迅速撤離到安全地帶,所以公共建築的疏散門應採用平開門,並向疏散方向開啟,而不應使用側拉門、轉門、吊門等。疏散門的最小寬度一般不應小於0.9米。
依據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J45—82第4.4.2條防火門宜為平開門、推拉門,並在關閉後能從任何一側手動開啟。用於疏散樓梯間的防火門,應採用單向彈簧門,並應向疏散方向開啟。
『貳』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位置在哪,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就是原來的建設部,08年大部制改革的時候,建設部改名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是2008年中央「大部制」改革背景下,新成立的中央部委。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負責建設行政管理的國務院組成部門。(前身為建設部,設立於1988年3月28日) 類似的還有交通部改為交通運輸部,民航總局、國家郵政局均劃歸交通運輸部管理
『叄』 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是什麼單位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隸屬於國務院,主要負責承擔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規范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承擔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責任。其主要職責第三天明確規定:組織制定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國家標准,制定和發布工程建設全國統一定額和行業標准。
『肆』 建設部110號令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
第110號
《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已於2002年2月26日經第53次部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發布,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部長汪光燾
二○○二年三月五日
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保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和安全,維護公共安全和公眾利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城市從事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實施對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的監督管理,應當遵守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是指住宅竣工驗收合格後,業主或者住宅使用人(以下簡稱裝修人)對住宅室內進行裝飾裝修的建築活動。
第三條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應當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
第四條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的管理工作。
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一般規定
第五條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禁止下列行為:
(一)未經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變動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
(二)將沒有防水要求的房間或者陽台改為衛生間、廚房間;
(三)擴大承重牆上原有的門窗尺寸,拆除連接陽台的磚、混凝土牆體;
(四)損壞房屋原有節能設施,降低節能效果;
(五)其他影響建築結構和使用安全的行為。
本辦法所稱建築主體,是指建築實體的結構構造,包括屋蓋、樓蓋、梁、柱、支撐、牆體、連接接點和基礎等。
本辦法所稱承重結構,是指直接將本身自重與各種外加作用力系統地傳遞給基礎地基的主要結構構件和其連接接點,包括承重牆體、立桿、柱、框架柱、支墩、樓板、梁、屋架、懸索等。
第六條裝修人從事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未經批准,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搭建建築物、構築物;
(二)改變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牆上開門、窗;
(三)拆改供暖管道和設施;
(四)拆改燃氣管道和設施。
本條所列第(一)項、第(二)項行為,應當經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准;第(三)項行為,應當經供暖管理單位批准;第(四)項行為應當經燃氣管理單位批准。
第七條住宅室內裝飾裝修超過設計標准或者規范增加樓面荷載的,應當經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
第八條改動衛生間、廚房間防水層的,應當按照防水標准制訂施工方案,並做閉水試驗。
第九條裝修人經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變動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的,或者裝修活動涉及本辦法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內容的,必須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裝飾裝修企業承擔。
第十條裝飾裝修企業必須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和其他技術標准施工,不得偷工減料,確保裝飾裝修工程質量。
第十一條裝飾裝修企業從事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應當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規程,按照規定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動用明火和進行焊接作業,保證作業人員和周圍住房及財產的安全。
第十二條裝修人和裝飾裝修企業從事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不得侵佔公共空間,不得損害公共部位和設施。
第三章開工申報與監督
第十三條裝修人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開工前,應當向物業管理企業或者房屋管理機構(以下簡稱物業管理單位)申報登記。
非業主的住宅使用人對住宅室內進行裝飾裝修,應當取得業主的書面同意。
第十四條申報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所有權證(或者證明其合法權益的有效憑證);
(二)申請人身份證件;
(三)裝飾裝修方案;
(四)變動建築主體或者承重結構的,需提交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的設計方案;
(五)涉及本辦法第六條行為的,需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涉及本辦法第七條、第八條行為的,需提交設計方案或者施工方案;
(六)委託裝飾裝修企業施工的,需提供該企業相關資質證書的復印件。
非業主的住宅使用人,還需提供業主同意裝飾裝修的書面證明。
第十五條物業管理單位應當將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告知裝修人和裝修人委託的裝飾裝修企業。
裝修人對住宅進行裝飾裝修前,應當告知鄰里。
第十六條裝修人,或者裝修人和裝飾裝修企業,應當與物業管理單位簽訂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裝飾裝修工程的實施內容;
(二)裝飾裝修工程的實施期限;
(三)允許施工的時間;
(四)廢棄物的清運與處置;
(五)住宅外立面設施及防盜窗的安裝要求;
(六)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
(七)管理服務費用;
(八)違約責任;
(九)其他需要約定的事項。
第十七條物業管理單位應當按照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實施管理,發現裝修人或者裝飾裝修企業有本辦法第五條行為的,或者未經有關部門批准實施本辦法第六條所列行為的,或者有違反本辦法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規定行為的,應當立即制止;已造成事實後果或者拒不改正的,應當及時報告有關部門依法處理。對裝修人或者裝飾裝修企業違反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的,追究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有關部門接到物業管理單位關於裝修人或者裝飾裝修企業有違反本辦法行為的報告後,應當及時到現場檢查核實,依法處理。
第十九條禁止物業管理單位向裝修人指派裝飾裝修企業或者強行推銷裝飾裝修材料。
第二十條裝修人不得拒絕和阻礙物業管理單位依據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的約定,對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的監督檢查。
第二十一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對住宅室內裝飾裝修中出現的影響公眾利益的質量事故、質量缺陷以及其他影響周圍住戶正常生活的行為,都有權檢舉、控告、投訴。
第四章委託與承接
第二十二條承接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的裝飾裝修企業,必須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資質審查,取得相應的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並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攬工程。
第二十三條裝修人委託企業承接其裝飾裝修工程的,應當選擇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裝飾裝修企業。
第二十四條裝修人與裝飾裝修企業應當簽訂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書面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合同應當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一)委託人和被委託人的姓名或者單位名稱、住所地址、聯系電話;
(二)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的房屋間數、建築面積,裝飾裝修的項目、方式、規格、質量要求以及質量驗收方式;
(三)裝飾裝修工程的開工、竣工時間;
(四)裝飾裝修工程保修的內容、期限;
(五)裝飾裝修工程價格,計價和支付方式、時間;
(六)合同變更和解除的條件;
(七)違約責任及解決糾紛的途徑;
(八)合同的生效時間;
(九)雙方認為需要明確的其他條款。
第二十五條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發生糾紛的,可以協商或者調解解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章室內環境質量
第二十六條裝飾裝修企業從事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應當嚴格遵守規定的裝飾裝修施工時間,降低施工噪音,減少環境污染。
第二十七條住宅室內裝飾裝修過程中所形成的各種固體、可燃液體等廢物,應當按照規定的位置、方式和時間堆放和清運。嚴禁違反規定將各種固體、可燃液體等廢物堆放於住宅垃圾道、樓道或者其他地方。
第二十八條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標准,有質量檢驗合格證明和有中文標識的產品名稱、規格、型號、生產廠廠名、廠址等。禁止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建築裝飾裝修材料和設備。
第二十九條裝修人委託企業對住宅室內進行裝飾裝修的,裝飾裝修工程竣工後,空氣質量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標准。裝修人可以委託有資格的檢測單位對空氣質量進行檢測。檢測不合格的,裝飾裝修企業應當返工,並由責任人承擔相應損失。
第六章竣工驗收與保修
第三十條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竣工後,裝修人應當按照工程設計合同約定和相應的質量標准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裝飾裝修企業應當出具住宅室內裝飾裝修質量保修書。
物業管理單位應當按照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進行現場檢查,對違反法律、法規和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的,應當要求裝修人和裝飾裝修企業糾正,並將檢查記錄存檔。
第三十一條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竣工後,裝飾裝修企業負責采購裝飾裝修材料及設備的,應當向業主提交說明書、保修單和環保說明書。
第三十二條在正常使用條件下,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廚房、衛生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三條因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造成相鄰住宅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水停電、物品毀壞等,裝修人應當負責修復和賠償;屬於裝飾裝修企業責任的,裝修人可以向裝飾裝修企業追償。
裝修人擅自拆改供暖、燃氣管道和設施造成損失的,由裝修人負責賠償。
第三十四條裝修人因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侵佔公共空間,對公共部位和設施造成損害的,由城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五條裝修人未申報登記進行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的,由城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六條裝修人違反本辦法規定,將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委託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等級企業的,由城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七條裝飾裝修企業自行采購或者向裝修人推薦使用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裝飾裝修材料,造成空氣污染超標的,由城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城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並處罰款:
(一)將沒有防水要求的房間或者陽台改為衛生間、廚房間的,或者拆除連接陽台的磚、混凝土牆體的,對裝修人處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罰款,對裝飾裝修企業處1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損壞房屋原有節能設施或者降低節能效果的,對裝飾裝修企業處1千元以上5千元以下的罰款;
(三)擅自拆改供暖、燃氣管道和設施的,對裝修人處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罰款;
(四)未經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擅自超過設計標准或者規范增加樓面荷載的,對裝修人處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罰款,對裝飾裝修企業處1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九條未經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中搭建建築物、構築物的,或者擅自改變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牆上開門、窗的,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城市規劃法》及相關法規的規定處罰。
第四十條裝修人或者裝飾裝修企業違反《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有關規定處罰。
第四十一條裝飾裝修企業違反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規定和安全生產技術規程,不按照規定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擅自動用明火作業和進行焊接作業的,或者對建築安全事故隱患不採取措施予以消除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並處1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並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
第四十二條物業管理單位發現裝修人或者裝飾裝修企業有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不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的,由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警告,可處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約定的裝飾裝修管理服務費2至3倍的罰款。
第四十三條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接到物業管理單位對裝修人或者裝飾裝修企業違法行為的報告後,未及時處理,玩忽職守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四條工程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下或者建築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下,可以不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的非住宅裝飾裝修活動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四十五條住宅竣工驗收合格前的裝飾裝修工程管理,按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執行。
第四十六條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以依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
第四十七條本辦法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第四十八條本辦法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伍』 建設部什麼時候改為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是2008年中央「大部制」改革背景下,新成立的中央部委。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負責建設行政管理的國務院組成部門。(前身為建設部,設立於1988年3月28日).2008年3月15日,根據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建設部」改為「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陸』 住房城鄉建設部和建設部是一個部門嗎
可以說是!
建設部算是住房與城鄉建設部的前身。
後來國家出台住房保障政策,進而把職能劃歸建設部,就演變為後來的住房與城鄉建設部。
現在大家便於習慣,有時候還是叫建設部。
不過應該叫住建部才對。
『柒』 住房與城鄉建設部與建設部有什麼區別
兩者是同一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簡稱為建設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是2008年中央"大部制"改革背景下,新成立的中央部委。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負責建設行政管理的國務院組成部門。
『捌』 民政部,國土資原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三部委聯合出台民發[2014]79號文件
關於印發《優撫對象住房優待辦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國土資源廳(局)、住房城鄉建設廳(建委、房地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民政局、國土資源局、建設局:
現將《優撫對象住房優待辦法》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民政部 國土資源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
2014年4月4日
優撫對象住房優待辦法
一、為規范優撫對象住房優待工作,根據《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等法規規定,制定本辦法。
二、本辦法所稱優撫對象是指享受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退出現役的殘疾軍人、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在鄉西路軍紅軍老戰士、紅軍失散人員、在鄉老復員軍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參戰退役人員、參加核試驗軍隊退役人員(含直接參與鈾礦開采軍隊退役人員)、烈士老年子女(含建國前錯殺後被平反人員子女)以及年滿60周歲農村籍退役士兵。
三、優撫對象住房優待以現行住房保障制度為依託,堅持政府主導、政策扶持、社會參與相結合,堅持屬地管理、因地制宜。
四、優撫對象申請住房保障的,其依法享受的撫恤金、補助金、優待金和護理費等待遇,在准入審核中不計入家庭收入。
五、優撫對象申請經濟適用住房、公共租賃住房、住房租賃補貼或農村危房改造的,同等條件下,應當優先安排。
六、優撫對象符合相應條件的,優先納入災後恢復重建、集中居住區建設等政策范圍。
七、優撫對象辦理房產、土地證件時,免交登記費、工本費;自建房時,免交基礎設施配套費、撥地定樁測繪費等相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
八、符合供養條件的優撫對象,應當優先安排到當地光榮院、福利院等機構集中供養。
九、優撫對象以家庭為單位享受住房優待,家庭認定一般以戶口簿為准。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家庭分戶的,其配偶及子女視為一個家庭,父母及未成年弟妹視為一個家庭,生前父母已離異的,按照家庭實際情況認定。
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住房城鄉建設(住房保障)、國土資源部門應當根據本辦法並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切實落實優撫對象住房優待。
十一、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玖』 國家有關於商業辦公樓不能安裝天然氣的規定嗎
規定如下:
1、根據《關於進一步規范商業辦公等非住宅類項目規劃設計與管理的實施意見》規定:商業、辦公類項目除集中設置的廚房和供熱設備外,不得另行設置廚房,不得設計、安裝其他管道燃氣設施。因此按政府部門文件規定,該類情況不得安裝燃氣管道設施。
2、商業辦公等非住宅類項目應嚴格按照公共建築的相關標准進行審批,並符合以下要求:
(一)商業辦公等非住宅類項目應採取公共走廊式布局,公共衛生間應按層集中設置,不得採用單元式或住宅套型式設計,但允許平均每個標准層建設不超過3個帶獨立衛生間的分割單元(因特殊地形限制,標准層面積小於600平方米的,帶獨立衛生間的分割單元不超過1個);
(二)內部平面應禁止採用住宅、公寓、別墅等居住建築平面形式,建築物立面應具備公共建築的外立面形式與建築特點,禁止設置外挑式陽台、飄窗;
(三)具有公共的出入通道,除集中設置的食堂外,不得設置廚房和燃氣管道。燃氣供應單位不得違反規定擅自供氣。
3、對違規設置燃氣管道的商業辦公等非住宅類項目,公安消防部門應按照消防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在進行建設工程竣工規劃核實時,對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城管執法部門按照城鄉規劃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
(9)公寓明火入戶國家住房建設部擴展閱讀
天然氣安裝需要手續
1、燃氣燃燒器具安裝維修企業資質申請表(一式三份);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3、企業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職稱證書、任職文件;
4、4名以上企業初級以上(含初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的身份證明、職稱證書及勞動合同;
5、4名以上安裝維修作業人員的身份證明、《職業技能崗位證書》及勞動合同;《職業技能崗位證書》應提供建設部統一印製,省建設廳核發的有效證件;
6、企業設備、工具、儀器和經營場所的相應證明材料;
7、安裝維修的作業標准、服務標准、質量保修和檢驗制度以及有關安全管理制度等材料;
8、《安裝、維修委託書》及需要出具的其他有關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