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住房保障證怎麼申請 都需要什麼程序和什麼條件
第四章 申請與核准
第十六條 申請廉租住房保障,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一)家庭收入情況的證明材料;
(二)家庭住房狀況的證明材料;
(三)家庭成員身份證和戶口簿;
(四)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證明材料。
第十七條 申請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申請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應當由戶主向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
(二)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就申請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狀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進行審核,提出初審意見並張榜公布,將初審意見和申請材料一並報送市(區)、縣人民政府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
(三)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內,就申請人的家庭住房狀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提出審核意見,並將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的申請材料轉同級民政部門;
(四)民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內,就申請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規定條件提出審核意見,並反饋同級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
(五)經審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狀況符合規定條件的,由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予以公示,公示期限為15日;對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作為廉租住房保障對象予以登記,書面通知申請人,並向社會公開登記結果。
經審核,不符合規定條件的, 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說明理由。申請人對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申訴。
以下是延伸的後續,包括配合調查和等待以及協議內容:
第十八條 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民政等有關部門以及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可以通過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以及信函索證等方式對申請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狀況等進行核實。申請人及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配合,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第十九條 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綜合考慮登記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收入水平、住房困難程度和申請順序以及個人申請的保障方式等,確定相應的保障方式及輪候順序,並向社會公開。
對已經登記為廉租住房保障對象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凡申請租賃住房貨幣補貼的,要優先安排發放補貼,基本做到應保盡保。
實物配租應當優先面向已經登記為廉租住房保障對象的孤、老、病、殘等特殊困難家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
第二十條 對輪候到位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或者具體實施機構應當按照已確定的保障方式,與其簽訂租賃住房補貼協議或者廉租住房租賃合同,予以發放租賃住房補貼或者配租廉租住房。
發放租賃住房補貼和配租廉租住房的結果,應當予以公布。
第二十一條 租賃住房補貼協議應當明確租賃住房補貼額度、停止發放租賃住房補貼的情形等內容。
廉租住房租賃合同應當明確下列內容:
(一)房屋的位置、朝向、面積、結構、附屬設施和設備狀況;
(二)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三)房屋用途和使用要求;
(四)租賃期限;
(五)房屋維修責任;
(六)停止實物配租的情形,包括承租人已不符合規定條件的,將所承租的廉租住房轉借、轉租或者改變用途,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廉租住房居住或者未交納廉租住房租金等;
(七)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辦法,包括退回廉租住房、調整租金、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處理等;
(八)其他約定。
⑵ 怎麼申請保障性住房 申請保障房的條件是什麼
保障房需要到戶口所在地社區辦理申請,具體的,根據自己的個人情況,可參考下文:
一、每一住房困難家庭或者單身居民只能申請購買或者租賃一套保障性住房,或者選擇申請貨幣補貼。
二、已婚居民應當以家庭為單位申請住房保障。
三、 住房困難家庭或者單身居民申請租賃保障性住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家庭申請的,家庭成員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戶籍;單身居民申請的,應當具有本市戶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單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請受理日之前連續兩年均不超過本市規定的租賃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線標准;
(三)家庭財產總額或者單身居民個人財產總額不超過本市規定的租賃保障性住房的財產限額;
(四)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在本市無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設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提出申請時未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享受住房保障;
(六)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廉租住房的,除具備上述(一)、(三)、(四)、(五)、(六)條件之外,還需提供市民政主管部門出具的有效證明文件。
註:以上所稱自有住房,包括已經合法登記的住房和雖未登記但有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以所有人或者共有人的名義擁有的住房。
所稱家庭成員,是指具有法定贍養、撫養或者扶養關系並共同生活的人員。
四、住房困難家庭或者單身居民申請購買保障性住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家庭申請的,其全部家庭成員應當具有本市戶籍。家庭成員的戶籍因就學、服兵役遷出本市的,在就學、服兵役期間視為具有本市戶籍;單身居民申請的,應當具有本市戶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單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請受理日之前連續兩年均不超過本市規定的購買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線標准;
(三)家庭財產總額或者單身居民個人財產總額不超過本市規定的購買保障性住房的財產限額;
(四)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無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設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在申請受理日之前三年內未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轉讓過住宅建設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六)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未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購買過具有保障性質或者其他政策優惠性質的住房,但作為家庭成員的子女在單獨組成家庭或者達到規定的年齡條件後申請購買保障性住房的除外;
(七)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五、單身居民申請購買保障性住房的,其年齡條件和面積標准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3-02-01,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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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什麼是保障房,怎麼申請購買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為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標准、限定價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政策性租賃住房、定向安置房等構成。這種類型的住房有別於完全由市場形成價格的商品房。
購買條件
住房困難家庭或者單身居民申請購買保障性住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家庭申請的,其全部家庭成員應當具有本市戶籍。家庭成員的戶籍因就學、服兵役遷出本市的,在就學、服兵役期間視為具有本市戶籍;單身居民申請的,應當具有本市戶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單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請受理日之前連續兩年均不超過本市規定的購買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線標准;
(三)家庭財產總額或者單身居民個人財產總額不超過本市規定的購買保障性住房的財產限額;
(四)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無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設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在申請受理日之前三年內未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轉讓過住宅建設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六)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未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購買過具有保障性質或者其他政策優惠性質的住房,但作為家庭成員的子女在單獨組成家庭或者達到規定的年齡條件後申請購買保障性住房的除外;
(七)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單身居民申請購買保障性住房的,其年齡條件和面積標准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⑷ 如何申請保障性住房
近期,我市組織了第三批社會保障性租賃房的選房活動,此次選房活動歷時天,共有1300多戶申請戶參加,參加選房的大多數市民都選中了自己滿意的房子,高興而歸。 這段時間以來,我們也陸續接到一些市民的來電、來郵,希望進一步了解申請保障性住房的資格條件和相關政策。為了讓廣大市民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相關政策規定,本報記者專門采訪了市保障住房辦常務副主任林粟如、市國土房產局副局長郭俊勝,請他們就我市社會保障性住房的有關政策進行解答,並介紹了第三批社會保障性租賃房選房的有關情況。1、社會保障性住房有關政策解答者:市保障住房辦常務副主任林粟如記者問:我市已經率先在全國建立全覆蓋、分層次的社會保障性住房體系,請你就我市保障不同對象的社會保障性住房分類詳細介紹一下。林粟如:目前,我市已建立全覆蓋、分層次的社會保障性住房體系,只要是住房困難家庭,只要有住房需求,符合有關政策規定,都可以在住房保障體系中找到解決住房困難問題的途徑。當然,這是要對號入座的,不同條件的申請家庭可選擇的社會保障性住房也不一樣。我市提供的社會保障性住房主要分為兩大類:一類是面向具有本市戶籍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提供的,可申請用於租賃的社會保障性租賃房、也可申請用於銷售的經濟適用房,這一類的申請家庭有一定的家庭收入和資產限制;另一類則是面向中等收入家庭,統稱為非低收入家庭,這部分人群不屬於低收入家庭,不能申請社會保障性租賃房、經濟適用房,但是根據規定只要是具有本市戶籍的無房戶都可以提出申請購買保障性商品房,且不受家庭收入及資產的限制,這部分房源只售不租。記者問:許多市民在咨詢中反映,我市社會保障性住房的名稱所對應的群體不太明確,能不能予以解釋?林粟如:我市自2006年啟動社會保障性住房工作以來,圍繞住房保障體系的建立已先後出台近20個政策、法規。由於社會保障性住房這項工作是我市在全國率先提出來的,沒有相關經驗可借鑒,因此,在政策制定之初,其保障范圍只限定在低收入群體,符合條件的申請家庭可以承租也可以購買,承租的稱為社會保障性租賃房,購買的房源名稱定為社會保障性商品房。去年國務院出台的24號文件明確低收入家庭購買的保障性住房稱為經濟適用房,為了與國家政策一致,我市將原確定的40%及以下的中低收入家庭稱為低收入家庭,將已出台的《廈門市社會保障性商品房配售管理辦法(試行)》(廈府辦【2006】277號)中的「社會保障性商品房」改按「經濟適用房」名稱組織實施,具體的操作辦法不變。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不少非低收入家庭也希望其住房問題也納入我市的住房保障體系。市委、市政府從支持幫助該群體解決住房問題的角度出發,提出了適度保障的目標,並列入住房保障體系組織實施,該群體購買的房源名稱定為保障性商品房。至此,購買保障性住房分為兩類,一類是低收入群體購買的稱為經濟適用房,另一類是非低收入家庭購買的稱為保障性商品房。記者問:同樣是用於銷售的社會保障性住房,經濟適用房、保障性商品房兩者之間有何區別?林粟如:一是保障性商品房與經濟適用房都是政府提供的社會保障性住房,都屬政策性住房,都是有限產權,購房取得產權未滿5年的不得直接上市交易。二是申請保障性商品房不受收入和資產限制,申請經濟適用房要申報家庭收入和資產。三是售價不同,保障性商品房定價為島內均價7000元/平方米、島外5000元/平方米。經濟適用房島內均價為4100元/平方米、島外3100元/平方米。四是轉讓時,經濟適用房原購買價格與相應地段社會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指導價的差價的90%向政府繳交增值收益,而保障性商品房僅需向政府繳交其差價的60%的增值收益。上市交易指導價由市政府定期制定發布。記者問:有的市民想更清楚地了解社會保障性住房的租金標准和售價,能不能通過本報再向市民作介紹?林粟如:面向低收入家庭的社會保障性租賃房的租金標准主要根據同地段的市場租金評估確定,政府對不同收入家庭分別給予90%、80%、70%的租金補助,同時給予低收入家庭40%、低保家庭80%的物業服務費補助,減輕低收入家庭的經濟負擔。面向低收入家庭出售的經濟適用房,國家明確規定「經濟適用房項目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因此,其售價主要包括控制性建造成本、區域平均征地拆遷成本等費用,我市的經濟適用房島內均價在4100元/平方米,島外均價在3100元/平方米。面向非低收入家庭的保障性商品房因不屬於國家規定可享受優惠政策的范疇,其價格只能按照成本定價的原則確定,即由基準地價、建設成本及相關稅費構成,該價格沒有考慮市場因素,也不受商品房市場價格的影響,因此,價格相對固定。目前提供的保障性商品房島內均價約7000元/平方米,島外均價約5000元/平方米。記者問:不同對象申請社會保障性住房的准入條件不一樣,有什麼具體的要求?林粟如:我市每出台一項社會保障性住房政策,都會在相關媒體上刊登政策解答,或者是通過舉行大型的廣場咨詢活動進行面對面的解釋工作。相關的准入條件、申請程序等在各社區居委會都有公布,市民只要有疑問也可以通過電話:5106000、2098866(社會保障性租賃房)、2232624(經濟適用房、保障性商品房)咨詢,或者是登錄 http://www.xmzfbz.gov.cn、 http://www.xmbzzf.gov.cn了解詳情。應廣大市民要求,下面就低收入家庭、非低收入家庭的准入條件再作一個介紹:1.低收入家庭申請社會保障性租賃房、經濟適用房的准入條件(1)戶籍:申請人應具有本市戶籍,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至少1人取得本市戶籍滿3年(其中申請經濟適用房家庭應具有兩人或兩人以上本市戶籍);(2)住房:人均居住建築面積不超過12平方米;(3)收入:3人及以下戶家庭年收入不高於5萬元,4-5人戶不高於6萬元,6人以上戶不高於7萬元;(4)資產:申請社會保障性租賃房的申請人家庭資產不高於申請家庭年收入的4倍(即:3人及以下戶家庭資產不高於20萬元,4-5人戶不高於24萬元,6人以上戶不高於28萬元),申請經濟適用房的申請家庭資產不高於家庭年收入的6倍(即:3人及以下戶家庭資產不高於30萬元,4-5人戶不高於36萬元,6人以上戶不高於42萬元)。家庭資產為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名下資產的總和,主要包括房產、汽車、有價證券、投資(含股份)、存款(含現金和借出款)等。2.非低收入家庭申請保障性商品房的准入條件(1)戶籍:申請家庭具有兩人或兩人以上本市戶籍,且其中至少一人取得本市戶籍滿三年; (2)住房:無房戶。(3)單身居民滿35周歲的,可以個人名義申請購買保障性商品房。2、第三批選房有關問題解答者:市國土房產局副局長郭俊勝記者問:社會保障性住房第三批選房工作社會比較關注,請郭副局長介紹一下,為了確保本批次選房的公平,市國土房產局在程序上是如何考慮的?郭俊勝:我們將選房規則、各種房型的順序號碼以及房源的詳細情況包括坐落、朝向、結構、租金水平等信息,盡可能地向社會公開,目的在於讓廣大市民了解情況,讓社會各界有效監督。首先,市國土房產局根據房源情況制定選房規則,確定選房日程表。然後,通過新聞媒體告知市民選房規則以及房源數量和分布等相關情況,並通過廈門日報和廈門晚報公布參加本批次選房的申請人輪候號碼、具體的選房時間和地點。同時還通過居委會把選房通知書送達到每一位候選房申請人手中,確保他們能按時選房。為了讓申請人詳細了解本批次選房的情況,確保選房配租工作順利進行,公房管理中心又在人民會堂底層舉辦了大型選房咨詢活動,現場解答群眾的疑問,並印發了大量的相關宣傳資料供申請人選房時參考。同時,市民也可以通過保障性住房咨詢電話,了解本批次選房相關的情況。為了方便申請人實地看房,公房管理中心在各房源地點安排工作人員接待、引導申請人看房,向他們介紹房型、面積、租金以及小區的配套設施等相關情況。為了盡快解決申請人住房困難問題,在第一階段選房結束後,市國土房產局根據放棄本批次選房機會的申請人人數,按輪候號碼順序遞補,又組織了第二階段的選房,使房源盡快地交給申請人。記者問:聽說社會保障性住房第三批選房有158戶放棄選房,能不能介紹這方面的情況?郭俊勝:在前兩批選房中,有一小部分申請人提出家中小孩准備中考、高考、老人病重需要照顧不方便搬家,但他們若放棄選房,輪候號碼就會作廢,住房問題又無法得到解決。根據這種情況,市國土房產局對這次選房操作規則作了相應的改進,允許申請人在本批次選房正式開始之前提出放棄本批次選房申請,保留輪候號碼,等待下批次再選房。這樣能使選房規則更人性化,同時也可以讓輪候號靠後的申請戶更早選房。對放棄選房多出來的房源,市國土房產局將根據可選房源的數量依次遞補相應房型的輪候號碼組織選房,直到本批次房源配租完畢。記者問:保障性住房工作萬眾矚目,你們在選房操作過程中是如何體現監督機制的?郭俊勝:從第一批次的選房工作開始,我們就在選房前期,對房源信息、申請人的輪候號碼、選房時間以及優先選房對象等相關信息通過市國土房產局網站和廈門日報等平面媒體進行公示,保證市民群眾在第一時間了解掌握選房情況,接受市民群眾的監督。在選房過程中,邀請市紀檢監察部門和市國土房產局紀檢監察室全程介入,進行監督檢查,充分體現了選房配租工作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同時,在選房現場設置大屏幕,利用公開透明的選房系統,使申請人隨時可見選房動態,把我們工作的每一個細節都置於群眾監督之下。此外,在每日選房結束後,將選房結果、剩餘房源等相關信息在市國土房產局的網站和廈門日報、廈門晚報上公示,全面接受社會監督。記者問:聽說萬景公寓還有部分三房型房源,為什麼這次沒有安排選房?郭俊勝:首批申請的7639戶中所有三房型申請人均已在上一批選房中配租完畢。7639號之後的三房型申請人的資料還在審核當中。目前各區住房保障辦正在抓緊進行審核,待審核公示後,剩餘的三房型房源將在第一時間提供給申請人挑選。
⑸ 北京市戶口如何申請保障性住房
北京市戶口申請保障性住房步驟:
申請材料:《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申請家庭情況核定表》、身份證、戶口簿、申請家庭資產、住房狀況等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申請步驟:申請初審、復審備案、編制方案、公布名單、公開搖號、簽訂合同。
1.申請,准備好上述相關的資料,去當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提出申請,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對申請家庭收入、資產、人口和住房狀況進行初審、入戶調查、公示。
2.復審備案,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對申請資料進行復審、公示,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對申請資料進行復核、備案。
3.編制方案,產權單位在區住房管理部門監督指導下編制配租(售)方案,並在區政府網站上公布配租(售)公告。
4.公布名單,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根據意向登記家庭備案時間順序,按房源與家庭數量一定比例確定參加搖號入圍家庭名單並對入圍家庭人口、收入、資產進行復核。
5.公開搖號,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組織公開搖號,確定選房順序,公布搖號順序結果。
6.簽訂合同,申請成功的家庭,到指定地點按順序選房,並與產權單位簽訂相關合同。
⑹ 深圳市保障房如何申請,都有什麼限制條件
深圳市保障房申請方式:
一、申請方式:
1、網路搜索「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住建局」。
二、申請條件:
根據《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條例》規定:
第二十一條 住房困難家庭或者單身居民申請租賃保障性住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家庭申請的,家庭成員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戶籍;單身居民申請的,應當具有本市戶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單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請受理日之前連續兩年均不超過本市規定的租賃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線標准;
(三)家庭財產總額或者單身居民個人財產總額不超過本市規定的租賃保障性住房的財產限額;
(四)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在本市無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設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提出申請時未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享受住房保障;
(六)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廉租住房的,除具備上述(一)、(三)、(四)、(五)、(六)條件之外,還需提供市民政主管部門出具的有效證明文件。
本條例所稱自有住房,包括已經合法登記的住房和雖未登記但有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以所有人或者共有人的名義擁有的住房。
本條例所稱家庭成員,是指具有法定贍養、撫養或者扶養關系並共同生活的人員。
第二十二條 住房困難家庭或者單身居民申請購買保障性住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家庭申請的,其全部家庭成員應當具有本市戶籍。家庭成員的戶籍因就學、服兵役遷出本市的,在就學、服兵役期間視為具有本市戶籍;單身居民申請的,應當具有本市戶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單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請受理日之前連續兩年均不超過本市規定的購買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線標准;
(三)家庭財產總額或者單身居民個人財產總額不超過本市規定的購買保障性住房的財產限額;
(四)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無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設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在申請受理日之前三年內未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轉讓過住宅建設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六)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未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購買過具有保障性質或者其他政策優惠性質的住房,但作為家庭成員的子女在單獨組成家庭或者達到規定的年齡條件後申請購買保障性住房的除外;
(七)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單身居民申請購買保障性住房的,其年齡條件和面積標准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6)市住房保障房怎麼辦擴展閱讀:
相關法律政策:
根據《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條例》規定:
第五十一條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共同申請人以隱瞞或者虛報人口、戶籍、年齡、婚姻、收入、財產和住房等狀況的方式弄虛作假,或者採取賄賂等不正當手段,申請公共租賃住房、廉租住房或者租房補貼的,由主管部門駁回其申請,處三萬元罰款,並自駁回其申請之日起十年內不予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請。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共同申請人有上述違法行為的,由主管部門駁回其申請,處一萬元罰款,並自駁回其申請之日起三年內不予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請。
第五十二條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共同申請人以隱瞞或者虛報人口、戶籍、年齡、婚姻、收入、財產和住房等狀況的方式弄虛作假,或者採取賄賂等不正當手段,申請購買保障性住房或者購房補貼的,由主管部門駁回其申請,處十萬元罰款,並終身不再受理其購買保障性住房或者購房補貼申請;自駁回其申請之日起十年內不予受理其其他住房保障申請。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共同申請人有上述違法行為的,由主管部門駁回其申請,處三萬元罰款,並自駁回其申請之日起五年內不予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請。
第五十三條主管部門查明有關當事人以弄虛作假、賄賂等不正當手段獲取保障性住房或者貨幣補貼的,應當解除保障性住房租賃合同、買賣合同、貨幣補貼協議或者責令安居型商品房建設單位解除買賣合同,收回保障性住房或者補貼資金,除按照本條例第五十一條、第五十二條的有關規定追究責任外,加處一倍罰款,同時按照政府相關部門發布的同期同區域同類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市場租賃指導價補收入住期間的租金或者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補收補貼資金的利息。
第五十四條有關當事人有本條例第四十五條第(三)、(四)、(五)、(六)、(七)、(八)項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五萬元罰款。
有關當事人有本條例第四十五條第(二)、(三)、(四)、(五)、(六)、(七)、(八)項情形之一被解除合同的,主管部門自該合同解除之日起五年內不予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請。
⑺ 住房保障。怎麼申請
首先需要查詢當地房管部門的相關政策,然後結合政策看看自己條件是否符合,符合條件者可以按相關政策規定進行申請。
⑻ 怎麼申請保障性住房
二、已婚居民應當以家庭為單位申請住房保障。
三、
住房困難家庭或者單身居民申請租賃保障性住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家庭申請的,家庭成員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戶籍;單身居民申請的,應當具有本市戶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單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請受理日之前連續兩年均不超過本市規定的租賃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線標准;
(三)家庭財產總額或者單身居民個人財產總額不超過本市規定的租賃保障性住房的財產限額;
(四)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在本市無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設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提出申請時未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享受住房保障;
(六)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廉租住房的,除具備上述(一)、(三)、(四)、(五)、(六)條件之外,還需提供市民政主管部門出具的有效證明文件。
註:以上所稱自有住房,包括已經合法登記的住房和雖未登記但有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以所有人或者共有人的名義擁有的住房。
所稱家庭成員,是指具有法定贍養、撫養或者扶養關系並共同生活的人員。四、住房困難家庭或者單身居民申請購買保障性住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家庭申請的,其全部家庭成員應當具有本市戶籍。家庭成員的戶籍因就學、服兵役遷出本市的,在就學、服兵役期間視為具有本市戶籍;單身居民申請的,應當具有本市戶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單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請受理日之前連續兩年均不超過本市規定的購買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線標准;
(三)家庭財產總額或者單身居民個人財產總額不超過本市規定的購買保障性住房的財產限額;
(四)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無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設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在申請受理日之前三年內未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轉讓過住宅建設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六)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未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購買過具有保障性質或者其他政策優惠性質的住房,但作為家庭成員的子女在單獨組成家庭或者達到規定的年齡條件後申請購買保障性住房的除外;
(七)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五、單身居民申請購買保障性住房的,其年齡條件和面積標准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⑼ 如何申請保障房
1:是房源採用多種方式籌集,包括由政府投資建設或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會力量投資建設,或由政府提供租金補貼,保障對象自行向市場租房等多種形式。
2:是明確四類保障對象,主要面向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引進人才、新就業及技術類無房職工和在本區穩定就業的優秀外來務工人員等四類群體。
3:是實行分類配租制度,根據核准家庭數量、類別、相對應的戶型面積以及當年(批)可供房源數量、套型等情況,通過綜合評分、抽簽或搖號等公開方式,分類確定承租對象。
4:是合理確定公租房建設標准,根據保障對象的實際情況合理確定,每戶面積一般以30-60平方米套型為主,堅持適用與滿足基本居住相結合。
5:是採用「租補分離」模式, 即以市場租金租賃,租金優惠部分按每套(間)建造面積給予補貼,其中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補貼標准為市場租金價的40%,其它三類對象補貼標准為市場租金價的30%。
6:是實行差別化租金,租金標准按同區域同類住房市場租金60~80%的比例分類確定,並根據承租人類別,實行差別化租金補貼政策。
7:是實行動態管理辦法,公租房租賃合同兩年一定,並實行年審制度,規定承租家庭每年應在規定的時間內,主動申報家庭戶籍、人口、收入、資產、住房、工作等變動情況,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可以繼續承租。
8:是規范公租房的後續管理,規定公共租賃住房只能用於承租家庭自住,不得出租、轉租、自行合租、擅自調換或者閑置,也不得用於從事其他經營活動及改變房屋用途。
⑽ 怎麼申請保障性住房
不知您問的是不是公租房,如果是,請看下面的介紹: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以家庭為申請單位,每個家庭確定1名符合申請條件的家庭成員為申請人,其他家庭成員為共同申請人。單身人士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本人為申請人。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只限申請承租1套公共租賃住房。
申請人應年滿18周歲,在重慶有穩定工作和收入來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規定收入限制的本市無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3平方米的住房困難家庭、大中專院校及職校畢業後就業和進城務工及外地來渝工作的無住房人員。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的收入限制:單身人士月收入不高於2000元;家庭月收入不高於3000元。政府將根據經濟發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價指數等因素的變化定期調整,並向社會公布。
市、區政府引進的特殊專業人才和在重慶工作的全國、省部級勞模、全國英模、榮立二等功以上的復轉軍人住房困難家庭按屬地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不受收入限制。
申請人在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所在地其直系親屬有住房資助能力的,不能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符合廉租住房條件的家庭,未實行實物配租和領取租金補貼的,可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按《重慶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請辦理辦法(試行)》規定的程序辦理。
申請主城區公共租賃住房,申請人限在主城區工作,由住房保障機構接受申請。申請主城區外的公共租賃住房,申請人限向工作所在地的住房保障機構提出申請。
申請租賃公共租賃住房,應提交以下材料:
(一)《公共租賃住房申請表》;
(二)身份證或戶口簿復印件;
(三)工作單位提供的工作收入證明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的社會保險繳費證明;
(四)住房情況證明;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申請人可登錄重慶市公共租賃住房網站申請,並於申請後15個工作日內將紙質材料提交住房保障機構。申請人也可到住房保障機構公布的申請點申請。
主城區由市住房保障機構委託的單位受理申請人的申請材料,並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工作;市住房保障機構應在7個工作日內完成對初審的復審工作。申請人提交的材料經審查合格後,申請人的資格將以適當的方式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申請人進入輪候庫。
主城區外的區縣(自治縣)可參照「兩級審核,一次公示」的原則執行。
第五章 配租管理
公共租賃住房配租面積與申請人的家庭人數相對應,2人以下(含2人)選擇建築面積40平方米以下住房,3人以下(含3人)選擇建築面積60平方米以下住房,4人以上(含4人)可選擇建築面積80平方米以內的住房。
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按申請的時間段、選擇的公共租賃住房地點和相對應的戶型面積搖號配租,並向獲得配租的申請人發放配租確認通知書。對本次搖號未能獲得配租的申請人,進入下一輪搖號配租。
符合廉租住房條件的家庭,市、區政府引進的特殊專業人才,在重慶工作的全國、省部級勞模、全國英模、榮立二等功以上的復轉軍人符合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條件的,優先輪候配租。
領取配租確認通知書的申請人應在收到市住房保障機構發出入住通知後的30日內,到市住房保障機構指定的地點簽訂《重慶市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未按期簽訂合同的,將視為自動放棄,本次配租作廢,但可重新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