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住房建設 > 農村老人申請住房補貼

農村老人申請住房補貼

發布時間:2021-03-09 18:40:47

㈠ 申請房屋補貼需要的條件有什麼

  1. 申請人必須具有本市城鎮戶籍,在本市生活;

2.申請家庭人均住房面積、家庭收入、家庭資產符合規定的標准。具體標准按照我市每年向社會公布的標准執行。

3.未享受過政府優惠性住房政策。

4.取得《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認定證明》(住房保障家庭收入標准為家庭成員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高於1893元)。

㈡ 農村老人滿60歲領補貼怎麼辦理

你好!看了你的描述,農村老人滿六十周歲領取月養老金,可以辦理,按照辦理農村,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有關規定,年滿六十周歲可以辦理月領取養老金,帶上本人戶口本,身份證到戶口所在地村委會或指定辦理單位辦理領取月養老月手續,辦完後,可以到指定銀行領取月養老金,完全沒問題,祝好運!

㈢ 老人農村沒房子,怎麼申請租房補貼

沒有,現在是沒有農村戶口沒房可以申請補貼這個政策,這個錢哪一個部門出?只有在城市有單位並交納公積金的職工,沒房租房的 ,可以 申請提取公積金 交納房租

㈣ 農村老人(75歲)可以申請哪些補助問題

目前,山東省已經普遍建立了85歲以上高齡老人補貼制度,青島、棗庄、濱州等市還將高齡補貼發放范圍擴大到80周歲以上老年人,東營市將發放范圍擴大到75周歲以上老年人。據統計,目前山東省有80歲以上老人308萬人。其中,90歲以上、100歲以上高齡老人都可獲得高齡補貼,每位百歲老人每月可獲得300元長壽補貼金。、

2011年8月2日,東營市出台《關於進一步加快老齡事業發展的實施意見》提出,到2015年,對75—89歲老人每人每年發放救助金標准不低於730元,對90—99歲老人每人每年不低於1100元。完善長壽補貼金發放制度,從2012年起,按每人每月300元標准為百歲老人發放長壽補貼金。東營市75-89歲農村老年人每人每年領取360元,90-99歲農村老年人每人每年領取960元,而百歲老人享受每人每月300元的長壽補貼金。65歲以上老人享免費體檢 。

山東省鄒平縣從2009年開始為農村60歲以上老人發放補助金。現標準是每月100元的補助金以及每月80元的農村基礎養老金。

從2014年1月1日起,青島紅島經濟區將高齡老年人生活補貼發放范圍由85歲擴大到75歲以上老人,是青島市第一個將高齡老年人生活補貼發放范圍擴大到75歲以上的區域。在擴大發放范圍的同時,還將按年齡階段突出補貼重點,大幅度提高補貼標准,每人月標准由統一100元提高到百歲老人400元(不含市300元補貼資金),90至99歲老年人300元,80至89歲老年人200元,75至79歲老年人100元。

建議你可咨詢一下當地的民政部門。

㈤ 農村60歲老人怎樣享受國家的補貼

國家沒有60歲以上人員的補貼。而是社會保險給予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的養老保險待遇。
這也就是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要求是:如果本地開展養老保險之前沒有達到60周歲的情況下,需要參保繳費才可以。如果是在開展之前已經超過60周歲,則需要符合條件的子女參保,老人才可以直接享受待遇。

㈥ 農村老人住房困難申請書

沒有具體的表格
大體範文
請書格式/範文(一書萬通)
申請書
尊敬的**:
我是***,鄭重的向**提出*****這一申請.
*********(根據實情詳細說明原因)******************************************************************************************************************************
我(希望/願意/一定.....)(申請成功後我會怎樣)
希望**能夠(批准/考驗/接受)我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年**月**日
希望對你有幫助!

㈦ 農村老人多大年齡可以申領生活補助如何辦理

這是我找的 不知道 各個地區的情況是不是一樣

關於印發《〈南京市被征地農民老年生活困難補助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

各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各分局,高淳縣、溧水縣國土資源局:

現將《〈南京市被征地農民老年生活困難補助辦法〉實施細則》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

行。

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南京市財政局 南京市國土資源局

二ОО七年三月二十六日

《南京市被征地農民老年生活困難補助辦法》實施細則

各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各分局,高淳縣、溧水縣國土資源局:

為了貫徹落實《市政府關於印發〈南京市被征地農民老年生活困難補助辦法〉的通知》(寧政發〔2006〕274號)精神,規范被征地農民老年生活困難補助的工作程序,特製定本實施細則。

一、被征地農民身份的認定

(一)被征地農民基本信息的採集認定

1、被征地農民基本信息採集認定等相關工作程序按《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被征地農民基本信息採集認定等工作的通知》(寧政辦發〔2006〕157號)的規定執行,即街道辦事處公告通知現戶籍在本區的被征地農民持戶口本、身份證、征地補償安置協議、征地花名冊等資料到指定地點登記,街道辦事處核對後統計造冊、集中公示,公示無異議上報區政府指定的牽頭部門匯總後,報區政府審定,區政府審定蓋章後集中報市國土資源部門匯總建庫。

2、對符合條件但因故未能及時按街道辦事處公告要求辦理登記的被征地農民,按寧政辦發〔2006〕157號文第四條規定,其基本信息的採集認定仍按上述程序執行,由區政府審定蓋章後每月15日前報市國土資源部門匯總補充。

3、被征地農民征地實施地街道及區相關部門應配合其現戶籍所在地街道及區相關部門做好被征地農民基本信息的採集、審核、認定工作。

(二)被征地農民基本信息移交

1、2007年3月30日前,市國土資源部門完成各區首批採集認定基本信息的匯總工作,建立被征地農民基本信息庫,並移交市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被征地農民基本信息的移交可採取分區移交的方式,即完成一個區移交一個區。被征地農民基本信息的移交內容包括兩個部分:一是以雙方確認格式報送的電子文檔,二是由市國土資源部門匯總蓋章的花名冊。具體內容包括被征地農民的個人編碼、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現戶口所在地、安置途徑、安置費金額、信息採集認定區等信息。

2、2007年3月30日後,市國土資源部門按本文第一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程序補充的被征地農民基本信息,實行一月一移交,即由市國土資源部門於每月25日前將本月補充的被征地農民基本信息移交市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

(三)被征地農民基本信息的更新維護

被征地農民在辦理老年生活困難補助(以下簡稱困難補助)申請時,對本人信息存在異議或申請更正的,應按照寧政辦發〔2006〕157號文規定,到本人首次信息採集登記街道辦事處重新登記,並由該區政府對其基本信息進行重新認定。各區政府於每月15日前將重新認定的被征地農民基本信息報市國土資源局,市國土資源局於每月25日前將本月更新的被征地農民基本信息移交市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

二、老年生活困難補助待遇的申領

(一)申請

1、從2007年4月16日起,符合困難補助條件的被征地農民,可於每月3日至28日(2007年4月為16日至28日,每年2月為3日至27日)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原一次性領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待遇人員另需由原征地安置單位或檔案託管部門提供檔案材料),到現戶籍所在街道勞動保障所辦理困難補助申請,填寫《被征地農民老年生活困難補助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

2、街道勞動保障所應進行以下三個方面的初審:

(1)審核申請人是否達到規定的年齡條件。

(2)對申請人的征地信息進行核對確認。從市國土資源部門提供的被征地農民基本信息中調取該人員征地信息,與本人填寫的申請表信息核對無誤後,確認該人員的征地信息。

(3)審核原一次性領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待遇人員是否與安置單位中斷過勞動關系。

3、街道勞動保障所於初審完成後的2個工作日內,對初審合格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對2007年4月、5月、6月辦理申請的人員可實行集中公示。

4、街道勞動保障所於公示結束後2個工作日內,將公示無異議人員的申請表及檔案材料報區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復核。對公示有異議的人員,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核查形成初步意見後,報區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確定。

5、從2008年1月1日起,符合困難補助條件,但未在達到困難補助條件之月辦理申請的人員,其困難補助待遇從申請之月起計發。

(二)核定

1、區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復核,並將申請表及檔案材料報市農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簡稱市經辦機構)。

2、市經辦機構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困難補助待遇核定工作,並核發《被征地農民老年生活困難補助證》(以下簡稱補助證)。

3、市經辦機構定期將領取困難補助人員花名冊報送市國土資源部門。具體內容包括個人編碼、享受待遇時間、享受待遇標准、停止發放類別、停止發放時間。

(三)發放

1、困難補助待遇的首次發放將以區為單位,按各區的工作進度分別確定首次發放日

2、各區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應於2007年3月底前按照財政部門的要求設立困難補助支出專戶。

3、各區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每月25日前將次月新增困難補助待遇領取人員名單(報盤)交發放銀行辦理存摺,發放銀行5日內辦結並返還。

4、各區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每月5日前將本月困難補助待遇發放信息(報盤)交發放銀行,每月9日前將本月需發放困難補助資金劃至發放銀行。

5、被征地農民可於申請的第3個月25號後到現戶籍所在街道勞動保障所領取補助證及存摺。從領證的次月開始,每月10日起到發放銀行網點領取困難補助待遇。

三、老年生活困難補助的資金管理

(一)財政部門應當將困難補助資金納入社會保障資金專戶管理,按困難補助資金年度預算將籌集的資金適時轉入社會保障資金專戶,並通過專戶及時足額撥付困難補助資金。

(二)各區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應在每季末月15號前向市經辦機構報送經區財政部門確認的下一季度困難補助資金用款計劃。

市經辦機構對各區報送的困難補助資金用款計劃審核匯總後於每季末月20號前報市財政部門,市財政部門於每季末前核定用款計劃(每年第一季度用款計劃於1月5日前核定),對已撥付資金進行結算,並將市承擔資金撥付至相關區社會保障資金專戶。

(三)各區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應於每月1日前將本月《困難補助資金發放金額匯總表》報區財政部門,區財政部門核定後,於每月7日前將困難補助資金撥付至區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設立的困難補助支出專戶。

(四)各區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應於首次發放日前30日將經區財政部門確認的首次發放 《困難補助資金發放金額匯總表》報市經辦機構,市經辦機構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並報市財政部門,市財政部門5個工作日內核定並將市承擔資金撥付至相關區社會保障資金專戶。相關區財政部門於首次發放日前4日將困難補助資金劃入區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設立的困難補助支出專戶。

四、老年生活困難補助的驗證

(一)集中比對

1、2007年4月1日至15日,由市經辦機構負責將市國土資源部門移交的被征地農民基本信息與機關事業養老待遇發放庫、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待遇發放庫、供養直系親屬定期救濟待遇發放庫、工亡人員供養親屬待遇發放庫進行集中比對,對已享受養老待遇、定期救濟待遇的人員打上「已享受保險待遇」標識。

2、對已領取困難補助待遇人員,由市經辦機構在每月批量結算前,將困難補助待遇庫與機關事業養老待遇發放庫、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待遇發放庫、供養直系親屬定期救濟待遇發放庫、工亡人員供養親屬待遇發放庫進行集中比對,對已享受養老待遇、定期救濟待遇人員暫停發放困難補助待遇,並在街道核查、區復核、市審核無誤後,停止發放該類人員的困難補助待遇。

(二)年度驗證

1、領取困難補助待遇人員應於每年10月8日至12月31日攜帶本人戶口簿、身份證,到現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勞動保障所辦理困難補助待遇領取資格驗證手續。本年度新增加人員,從次年開始參加領取資格驗證。

2、未在規定期限內辦理驗證的人員,其困難補助待遇從驗證結束的次月起暫停發放,直至辦理補驗證手續後的次月恢復發放。

五、幾種特殊情況的說明

(一)對寧府馬字〔1983〕188號文實施後至寧政發[2004]100號文實施前,被徵用土地後戶籍跨區縣遷移的人員,實行屬地化管理,困難補助待遇按現戶籍所在區縣規定執行,由現戶籍所在區縣負責發放。

(二)被征地農民基本信息經區政府採集認定、市國土資源部門匯總蓋章並移交市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後,信息採集認定區原則上不再變更。被征地農民困難補助日常管理、資金籌集及待遇發放工作均由信息採集認定區負責。

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南京市財政局

南京市國土資源局

二〇〇七年三月六日

㈧ 國家給農村貧困老人住房補貼多少錢

各地補助不一

自己找找看

滿意請採納

謝謝

閱讀全文

與農村老人申請住房補貼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公司社保賬戶變更說明 瀏覽:719
威遠縣嚴陵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瀏覽:797
鄂州住房公積金帳號 瀏覽:250
江都區建設局與引江棚戶區 瀏覽:717
揚州住房公積金比例 瀏覽:516
無業買社保還需要買公積金嗎 瀏覽:403
退伍軍人住房補貼新政策 瀏覽:385
工資5000深圳交社保後最後拿到多少 瀏覽:373
管城區城鄉建設和交通運輸局招聘 瀏覽:777
杭州濱江住房公積金 瀏覽:856
社保繳費基數有試用期工資嗎 瀏覽:377
建築工程城市規劃專業 瀏覽:656
現代設計建築設計 瀏覽:9
2014年天津社保繳納基數是多少 瀏覽:758
社保交基數高 瀏覽:275
南京社保卡每月返還多少 瀏覽:732
北京社保卡辦理點 瀏覽:827
黃陂前川衛生院生化分析儀中標公告 瀏覽:677
安徽和君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亳州市 瀏覽:455
社保卡上沒有錄入繳費信息嗎 瀏覽: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