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寧波申請公租房需要符合哪些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的家庭(或個人,下同)可以申請寧波市公共租賃住房:
(一)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需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申請人已取得當地非農業常住戶口;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於當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在當地無房(含無自有房產、租住公房和工作單位安排的臨時住房,下同)或所擁有的自有住房、承租公有住房(含軍產、宗教產住房)的建築面積低於戶36平方米或人均18平方米的家庭(市區范圍內住房應合並計算,下同)。
(二)引進人才。需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符合市人才辦或當地人才部門認定的高技術人才和高層次人才;
2.已與當地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
3.申請前6個月連續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費或住房公積金;
4.申請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在當地無房,且申請人及其配偶的直系親屬在當地無住房資助能力;
5.申請時沒有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三)外來務工人員。需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根據《寧波市外來務工人員積分落戶暫行辦法》(甬政辦發〔2010〕25號)規定達到一定分數線或符合《寧波市優秀外來務工人員戶籍登記管理辦法》(甬政辦發〔2007〕192號)所規定的優秀外來務工人員。具體分數線由各縣(市)區政府確定。
2.申請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在當地無房;
3.申請時沒有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引進人才和外來務工人員的收入條件由當地政府分類分層次確定。
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公共租賃住房申請,由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地受理機構提出。其他家庭的公共租賃住房申請,由申請人向單位所在地受理機構提出。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審核工作參照當地其他保障性住房申請審核辦法執行。
寧波市公共租賃住房按照「誰投資、誰收益、誰管理」原則,由業主單位或政府指定的運營管理機構負責日常維護和管理。
公共租賃住房房源實行統一配租,由各縣(市)區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統籌安排,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出租。
寧波市公共租賃住房按照申請對象分類配租,配租方案由各縣(市)區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制訂並公布。
根據配租方案,由各縣(市)區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會同相關部門通過評分、抽簽或搖號等公開方式,確定承租對象,並按規定辦理入住手續。http://www.bjzufangzi.com/gongzufang/3766.html
㈡ 寧波公租房什麼時候申請
根據去年發布的《寧波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暫行辦法》規定,三類人群可申請公租房。
一、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需同時具備下列條件:1、申請人已取得當地非農業常住戶口;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於當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在當地無房(含無自有房產、租住公房和工作單位安排的臨時住房)或所擁有的自有住房、承租公有住房(含軍產、宗教產住房)的建築面積低於戶36平方米或人均18平方米的家庭(市區范圍內住房應合並計算)。
二、引進人才,需同時具備下列條件:1、符合市人才辦或當地人才部門認定的高技術人才和高層次人才;2、已與當地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3、申請前6個月連續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費或住房公積金;4、申請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在當地無房,且申請人及其配偶的直系親屬在當地無住房資助能力;5、申請時沒有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三、外來務工人員,需同時具備下列條件:1、根據《寧波市外來務工人員積分落戶暫行辦法》規定,達到一定分數線或符合《寧波市優秀外來務工人員戶籍登記管理辦法》所規定的優秀外來務工人員。2、申請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在當地無房;3、申請時沒有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http://www.shgjj.com/gjjcms/html.do/31350.html
http://news.cnool.net/0-1-5/54883.html
㈢ 寧波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暫行辦法的第三章 申請和審核
第十七條
符合下列條件的家庭(或個人,下同)可以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一)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需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申請人已取得當地非農業常住戶口;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於當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在當地無房(含無自有房產、租住公房和工作單位安排的臨時住房,下同)或所擁有的自有住房、承租公有住房(含軍產、宗教產住房)的建築面積低於戶36平方米或人均18平方米的家庭(市區范圍內住房應合並計算,下同)。
(二)引進人才。需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符合市人才辦或當地人才部門認定的高技術人才和高層次人才;
2.已與當地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
3.申請前6個月連續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費或住房公積金;
4.申請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在當地無房,且申請人及其配偶的直系親屬在當地無住房資助能力;
5.申請時沒有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三)外來務工人員。需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根據《寧波市外來務工人員積分落戶暫行辦法》(甬政辦發[2010]25號)規定達到一定分數線或符合《寧波市優秀外來務工人員戶籍登記管理辦法》(甬政辦發[2007]192號)所規定的優秀外來務工人員。具體分數線由各縣(市)區政府確定。
2.申請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在當地無房;
3.申請時沒有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引進人才和外來務工人員的收入條件由當地政府分類分層次確定。
第十八條
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公共租賃住房申請,由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地受理機構提出。其他家庭的公共租賃住房申請,由申請人向單位所在地受理機構提出。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審核工作參照當地其他保障性住房申請審核辦法執行。
㈣ 寧波新政:「無房家庭」可優先認購1套商品住房
7月22日,寧波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寧波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聯合發布《關於進一步完善商品住房銷售行為切實保障居民自住需求的通知》,旨在保障居民自住需求,抑制投機投資行為,該新政從發布之日起實施。
《通知》明確,符合條件的「無房家庭」可在市六區優先認購1套商品住房,該套住房要求在取得不動產權屬證書滿5年後方可轉讓。
根據《通知》要求,海曙區、江北區、鎮海區、北侖區、鄞州區、奉化區(「市六區」)行政區域內無住房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家庭,可以按照本通知要求優先認購1套商品住房:一是,家庭成員(配偶雙方及未成年子女)之一具有市六區戶籍的;二是,近三年內在市六區已連續繳納24個月及以上社會保險的;三是,本人或配偶屬於本市引進的頂尖人才、特優人才、領軍人才、拔尖人才、高級人才的。以上三類家庭統稱「無房家庭」。
無房家庭優先認購的商品住房,須取得不動產權屬證書滿5年後方可轉讓。
此外,《通知》明確,市六區范圍內符合銷售條件的商品住宅項目或批次,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在公證機構監督下隨機抽取不少於50%的可銷售住宅房源(按套數計)供無房家庭優先認購。
《通知》要求,購房意向人通過市房產交易網或移動端APP登記購房意向,包括商品住宅項目名稱、是否為無房家庭、購房人姓名及身份證明、戶籍所在地、聯系方式等,並上傳相關資料。購房意向人在項目售樓處現場登記購房意向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協助其進行線上登記並上傳相關資料。
申報無房家庭購房資格的,購房意向人應當提供家庭成員信息並上傳相關證明,非本市戶籍家庭還需上傳社會保險繳納證明或者人才證明。《通知》還明確,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擅自泄露、使用購房意向人提供的相關信息。
參加優先認購的無房家庭,自購房意向登記之日起至該項目優先認購活動結束當日止,不得參加其他任何項目的購房意向登記。
《通知》要求,房地產開發企業在該項目或批次房源銷售前,應當先行組織無房家庭優先認購。參加優先認購的無房家庭戶數超過應提供的預售房源套數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採取公開搖號方式確定購房對象,公證機構應對搖號全過程進行公證。
無房家庭在優先認購中未能中簽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允許其參與剩餘房源的選購。購房意向人數與剩餘房源套數比例超過2:1的,房地產開發企業也應當採取公開搖號方式確定購房對象,公證機構對搖號全過程進行公證。
《通知》指出,購房意向人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准確性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在購房認購書、定金合同或者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明確約定購房意向人提供虛假資料、漏報瞞報家庭成員信息,騙取無房家庭優先認購資格的,取消其無房家庭購房資格並解除合同。
㈤ 如何申請寧波公租房
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流程
(一)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1.申請受理
申請人應在規定時間內,備齊相關材料到戶籍所在地鎮鄉(街道)設立的受理點辦理申請登記手續。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的,鎮鄉(街道)應當受理,並向申請人出具書面憑證;申請材料不齊全的,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材料。逾期不再受理,視同自動放棄。
2.初審公示
鎮鄉(街道)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對申請家庭收入、財產和住房狀況是否符合條件進行初審,提出初審意見,並在戶籍所在地和居住地社區居(村)委會張榜公示10日。公示期滿,異議成立的,向申請人出具公示異議調查結論並退回申請材料;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將申請表、相關材料及匯總表報送至區住房保障管理中心。鎮鄉(街道)應將公示文稿和公示現場照片存檔備查。
3.審核公示
區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會同區民政、房管等部門對申請家庭收入、財產和住房情況進行審核,提出審核意見,並對審核通過家庭在網路上公示10日。公示期間,對公示家庭有異議的,區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接受實名舉報,並在10日內聯合區民政、房管和屬地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進行復核。經核查異議成立的,由鎮鄉(街道)向申請人出具公示異議調查結論,申請材料不予退還。
4.核准登記
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申請家庭,由區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予以分類登記,並通知申請人。對不符合規定條件的,由各鎮鄉(街道)書面通知申請人,提交的資料不予退還。
(二)新就業無房職工、引進人才和外來務工人員
1.申請受理
申請人應在規定時間內,備齊相關資料向所在單位提出,經用人單位審核、公示10日後,無異議的由單位統一報所在地鎮鄉(街道、園區)或主管部門初審。用人單位應將公示文稿和公示現場照片存檔備查。
2.初審
鎮鄉(街道、園區)或主管部門在20日內對用人單位遞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符合條件的,將申請材料連同匯總表報送至區人社局(新就業無房職工和引進人才對象)或區外來務工辦(外來務工人員對象)。
3.審核公示
區人社局和區外來務工辦在20日內對報送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的,將申請材料連同匯總表送區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區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會同區民政、房管等部門對申請家庭收入、財產和住房情況進行審核,提出審核意見,並對審核通過家庭在網路上公示10日。公示期間,對公示家庭有異議的,區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接受實名舉報,並在10日內聯合鎮鄉(街道)和有關部門進行復核。經核查異議成立的,由鎮鄉(街道、園區)或主管部門向申請人用人單位出具公示異議調查結論,申請材料不予退還。
4.核准登記
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申請家庭,由區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予以分類登記,並通知申請人用人單位。對不符合規定條件的,由鎮鄉(街道、園區)或主管部門書面通知申請人用人單位,提交的資料不予退還。
㈥ 寧波市鄞州區住房保障局在哪裡,具體地址
怎麼還有這么個單位?我市鄞州人,怎麼不知道?是不是鄞州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如果是,那就在鄞州區惠風東路278號(區建設局6樓)
㈦ 寧波公租房續簽合同在哪辦
直接去寧波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辦理。
公共租賃住房是指由國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種社會主體通過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籌集房源、專門面向中低收入群體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個國家住房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公共租賃住房不是歸個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機構所有,用低於市場價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價格,向新就業職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學畢業生,還有一些從外地遷移到城市工作的群體。
㈧ 寧波購房新政:市六區「無房家庭」可優先認購1套商品住房
7月22日,寧波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寧波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聯合發布《關於進一步完善商品住房銷售行為切實保障居民自住需求的通知》(簡稱《通知》)。其中明確,符合條件的「無房家庭」可在市六區優先認購1套商品住房,但該套住房必須在取得不動產權屬證書滿5年後才能轉讓。
優先認購住房滿5年後才能轉讓
根據《通知》,在寧波市海曙區、江北區、鎮海區、北侖區、鄞州區、奉化區(簡稱「市六區」)內無住房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家庭,可以按照本通知要求優先認購1套商品住房:家庭成員(配偶雙方及未成年子女)之一具有市六區戶籍的;近三年內在市六區已連續繳納24個月及以上社會保險的;本人或配偶屬於本市引進的頂尖人才、特優人才、領軍人才、拔尖人才、高級人才的。
不過,無房家庭優先認購的商品住房,須取得不動產權屬證書滿5年後才能轉讓。
按照政策要求,申報「無房家庭」購房資格的,購房意向人應當提供家庭成員信息並上傳相關證明,非本市戶籍家庭還需上傳社會保險繳納證明或者人才證明。同時,參加優先認購的「無房家庭」,自購房意向登記之日起至該項目優先認購活動結束當日止,不得參加其他任何項目的購房意向登記。
房企提供至少50%房源傾向無房家庭
此次寧波發布的《通知》還明確,市六區范圍內符合銷售條件的商品住宅項目或批次,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在公證機構監督下隨機抽取不少於50%的可銷售住宅房源(按套數計)供「無房家庭」優先認購。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通過寧波市房產交易信息服務網公示擬銷售項目基本情況,其中包括本項目或批次推出房源總套數及可供「無房家庭」選購的套數,購房意向登記的條件、途徑、起止日期等信息。購房意向登記起止時間原則上不得少於3日。
與此同時,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通過寧波市房產交易監管服務平台對參加優先認購的「無房家庭」住房情況進行查詢、確認,並在市房產交易網公示,住建部門就公示名單進行抽查。
騙取認購資格者半年內不得買房
根據《通知》規定,購房意向人在登記購房意向信息時,需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准確性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在購房認購書、定金合同或者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明確約定購房意向人提供虛假資料、漏報瞞報家庭成員信息,騙取無房家庭優先認購資格的,取消其無房家庭購房資格並解除合同。
而對於房地產開發企業協助、串通購房意向人騙取無房家庭購房資格的,屬地住建部門應暫停該項目網簽,責令整改;情節嚴重的,記入房地產開發企業誠信記錄檔案,並對外公示。
購房意向人提供虛假資料、漏報瞞報家庭成員信息,騙取無房家庭認購資格的,記入購房意向登記黑名單,6個月內不得在市六區商品住宅項目中登記購房意向。
「此次寧波政策說明,限購只是一種方式,而優購才是更深、更重點的考慮內容。」某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點評稱,寧波通過此前的限購政策,有效地打擊了各類炒房需求;而通過此次優先購房的政策,實際上又保障了各類剛需購房權益。
嚴躍進進一步指出,該優先購房政策,同時也防範了炒房的風險,對一些庫存去化過快的城市有借鑒意義,通過「限購+優購」政策的組合拳模式,有助於落實「房住不炒」和支持合理住房需求的政策導向。
新京報記者 張曉蘭
編輯 楊娟娟 校對 柳寶慶
㈨ 寧波房子拆了,申請公租房戶口可以遷入公租房嗎
根據去年發布的《寧波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暫行辦法》規定,三類人群可申內請公租房。 一、容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需同時具備下列條件:1、申請人已取得當地非農業常住戶口;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於當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在當地無房(含無自有房產、租住公房和工作單位安排的臨時住房)或所擁有的自有住房、承租公有住房(含軍產、宗教產住房)的建築面積低於戶36平方米或人均18平方米的家庭(市區范圍內住房應合並計算)。 二、引進人才,需同時具備下列條件:1、符合市人才辦或當地人才部門認定的高技術人才和高層次人才;2、已與當地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3、申請前6個月連續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費或住房公積金;4、申請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在當地無房,且申請人及其配偶的直系親屬在當地無住房資助能力;5、申請時沒有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三、外來務工人員,需同時具備下列條件:1、根據《寧波市外來務工人員積分落戶暫行辦法》規定,達到一定分數線或符合《寧波市優秀外來務工人員戶籍登記管理辦法》所規定的優秀外來務工人員。2、申請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在當地無房;3、申請時沒有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