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保障性住房的優缺點有哪些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為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標准、限定價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賃住房構成。
保障些住房的優點:
1、安居保障
改善城市低收入居民的居住條件,是重要的民生問題,加快建設保障性安居工程,對於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具有重要意義。
2、產業帶動
加快建設保障性安居工程,對相關產業具有很強的帶動效應。
3、刺激消費
加快建設保障性安居工程,還為今後擴大消費創造了有利條件。加快建設保障性住房,大力推進廉租房建設、棚戶區改造、農村危房改造和實施游牧民定居工程,都是改善城鄉居民消費環境和條件的有效舉措,都將有利於城鄉居民特別是低收入居民擴大消費。
保障些住房的缺點:
1、設計滯後
地方保障性住房規劃布局有待改善,交通等外部配套設施的建設相對滯後。少數地方保障性住房項目選在離城市中心較遠的地方,配套設施沒能同步建設,建成後遲遲不能入住,或是入住了但生活不方便。有的保障性住房內部空間結構不合理,影響了使用功能。
2、質量隱患
有的地方一些保障性住房設計、施工、監理、驗收質量把關不嚴,個別工程還使用了不合格的建築材料,存在質量安全隱患。
3、管理漏洞
家庭和個人住房、收入以及金融資產等情況基礎信息不足,核定有一定難度。一些地方在保障性住房分配中存在申請弄虛作假、申報不實以及工作人員協助弄虛作假,不按規定程序和條件審批。
4、資金短板
建設資金籌措和征地拆遷壓力比較大。
5、政策不周
中國保障性住房建設和管理總體上帶有探索性質,包括政策、機制、保障范圍、保障方式等,還需要在實踐中不斷完善。
6、法制不全
現行住房保障政策都是以規范性文件形式發布的,雖有一定效力,但未形成法律制度約束。在立法上健全保障性住房的動態管理機制,是住房保障工作得以正常運轉、可持續發展和社會公平得以體現的根本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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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我國住房保障性的現狀處於什麼樣的狀態
我國保障性住房包括兩限商品住房、經濟適用房、廉租房、政策性租賃房。
2011年2月28日消息,專 未來五年,我屬國計劃新建保障性住房3600萬套。到「十二五」末,全國城鎮保障性住房覆蓋率將從目前的7%到8%提高到20%以上,基本解決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
「十一五」期間,我國以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等為主要形式的住房保障制度初步形成。通過各類保障性住房建設,五年間,全國1140萬戶城鎮低收入家庭和360萬戶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得到解決。
到去年底,我國城鎮保障性住房覆蓋率已達7%到8%,城鎮居民人均住房面積超過30平方米;農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積超過33平方米。
今後一段時期,我國將進入保障性住房建設「加速跑」階段。保障形式繼續以包括廉租房在內的公共租賃住房、包括經濟適用房在內的政策性產權房和各類棚戶區改造安置房等實物住房保障為主,同時結合租金補貼。
未來五年,全國計劃新建保障性住房3600萬套,大約是過去10年建設規模的兩倍;同時,每年還將改造農村危房150萬戶以上。
❸ 保障房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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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保障性住房規劃布局有待改善,交通等外部配套設施的建設相對滯後。少數地方保障性住房項目選在離城市中心較遠的地方,配套設施沒能同步建設,建成後遲遲不能入住,或是入住了但生活不方便。有的保障性住房內部空間結構不合理,影響了使用功能。
——保障性住房工程質量有待提高。有的地方一些保障性住房設計、施工、監理、驗收質量把關不嚴,個別工程還使用了不合格的建築材料,存在質量安全隱患。
——分配和運營管理方面還存在不少問題。家庭和個人住房、收入以及金融資產等情況基礎信息不足,核定有一定難度。一些地方出現了騙租、騙購的情況。有的家庭收入增加了,但仍然不退出保障性住房,群眾意見很大。
——建設資金籌措和征地拆遷壓力比較大。今年建設任務比去年有較大增加,一些地方資金籌措存在一定困難,中西部地區資金壓力更大一些;有些地方的保障性住房用地未能及時完成征地拆遷,拉長了建設周期。
——頂層設計不夠。我國保障性住房建設和管理總體上帶有探索性質,包括政策、機制、保障范圍、保障方式等,還需要在實踐中不斷完善。同時,也有前後政策如何更好銜接的問題。
——法規建設滯後。現行住房保障政策都是以規范性文件形式發布的,雖有一定效力,但未形成法律制度約束。工作中,還存在著政策邊界不夠清晰、利益調節和退出機制不夠完善等問題。
❹ 保障性住房能根本解決人們的住房問題嗎
保障性住房,是與商品性住房(簡稱商品房)相對應的一個概念,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為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標准、限定價格或租金的住房,由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賃住房構成。與商品房相比,保障性住房制度還很不完善,為此,我國已經提出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進一步改善人民群眾的居住條件,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 可見國家推行的保障性住房,其目的是為了保障低收入人群的基本居住需求,緩沖商品房價格虛高帶來的社會壓力。但由於管理制度的樓同導致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偏離了它的初衷,反而導致社會壓力的加重。這是因為管理制度的漏洞所造成,而非保障性住房政策的問題。 保障性住房政策並不違背經濟發展規律,而是對快速發展的住房市場的一種有益的調節措施,可以起到平衡市場,調節價格的良好作用。但是僅僅依靠保障房是無法徹底解決住房問題的!
❺ 保障性住房的主要問題
2013年10月,住房問題是當前經濟社會發展中諸多矛盾的一個側影。建設和完善住房保障和供應體系,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經濟社會均衡發展的客觀要求。這四個關系的提出,對於解決住房問題具有指導意義。
在保障性住房問題上,地方政府當前重建設、輕管理現象非常普遍,導致保障性住房面臨六大突出問題。 現行住房保障政策都是以規范性文件形式發布的,雖有一定效力,但未形成法律制度約束。雖然中國於2005年發布《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請、審核及退出管理辦法》,但因沒有上升到法律層面,管控效用並不大。
從國際經驗來看,許多國家都是通過立法,在法律層面上確定嚴格准入及退出機制管理,實施有效的動態監管,保障了政府公共資源的分配公平。
所以說,在立法上健全保障性住房的動態管理機制,是住房保障工作得以正常運轉、可持續發展和社會公平得以體現的根本性措施。
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停止福利性住房分配以來,隨著經濟發展和房改的深化,我國房地產市場快速成長,住房建設快速發展,城鎮居民的住房條件明顯改善,特別是近幾年來保障性住房建設步伐進一步加快。
與商品房相比,保障性住房制度還很不完善,致使有人開始懷疑這項舉措的推行。保障性住房成為「雞肋」的現象,主要是由於保障性住房無法像商品房那樣有高額的「賣地」款可得,反而要政府倒貼配套資金。因此,一些地方政府在建設保障性住房的過程中,將保障性住房建在了位置偏遠房源不好的地方。 「十二五」期間新建3600萬套保障房的宏大計劃。然而頻頻曝出多地保障房入住率不高。究其緣由,申請門檻偏高、選址偏遠、配套設施滯後等,恐怕是主要原因。
隨著各地適時調整申請門檻以及配套設施的逐步完善,保障房空置率較高的問題有望得到逐步解決。同時也要看到,空置率較高的問題雖可改變,但選址偏遠、大規模集中連片建設的現象卻難以在短期內改觀。 從長遠來看,這種空間布局有可能引發各種深層次的社會問題,比如「居住隔離」現象。作為一種常見的城市病,居住隔離是指由於種族、宗教、職業、生活習慣、文化水準和財富差異等原因,導致不同社會群體居住在不同層次的社區中,進而產生隔離,甚至演化為歧視和敵對。
二戰結束後,英法等西方國家為了緩解住房短缺的局面,陸續建設了大量的公共住房,然而由於建設和規劃布局中存在的種種弊端,最終誘發和加劇了居住隔離,這一現象在上世紀90年代開始逐步引起關注。
❻ 我國政府為什麼努力增加社會保障性住房投入,遏制投機性購房行為,抑制房價上漲
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進一步改善人民群眾的居住條件,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是黨中央進一步加強民生建設的重要舉措.住房保障問題是一個關系國計民生和社會穩定的重大問題.對於土地儲備較為豐富的城市來說,一旦保障性住房實際供應量增加,一方面會緩解樓市供需矛盾,加大商品房市場的競爭壓力,擠壓商品房的空間;另一方面,保障性住房增加,將會減少商品房市場需求,降低樓市上漲預期。
中央加大保障性住房的投資力度,一方面是為了穩定房地產業對國民經濟的拉動作用,防止景氣度大幅下滑;另一方面,將分流商品房市場需求,抑制房價反彈。
遏制房價上漲的政策建議:
1,降低住房交易稅收負擔、調整享受優惠政策的普通商品住房價格標准,加大住房消費信貸,特別是公積金貸款支持力度.
2,嚴格執行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優化房地產市場結構。加大對保障性住房、限價房用地儲備力度,優先保證其土地供應;對基礎設施和配套設施不完善,待建、在建項目集中的地區,適度從緊商品住房項目的土地供應;適度增加生產性服務業土地供應。
3,完善房地產市場服務和監管體系,規范市場秩序,維護購房者權益。進一步規范和發展二手房、租賃房市場,形成多樣化的住房供應和消費模式,促進房地產業穩定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