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申請公租房住房補貼需要幾個工作日
一、公租房補貼什麼時候發放
一般在第三季度發放。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經審核,對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應當予以公示,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登記為公共租賃住房輪候對象,並向社會公開;對不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應當書面通知並說明理由。申請人對審核結果有異議,可以向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申請復核。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復核,並在15個工作日內將復核結果書面告知申請人。
二、公租房租期是多長
1、公租房是解決新就業職工等夾心層群體住房困難的一個產品。公共租賃住房不是歸個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機構所有,用低於市場價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價格,向新就業職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學畢業生,還有一些從外地遷移到城市工作的群體。
2、公共租賃住房只能用於承租人自住,不得出借、轉租或閑置,也不得用於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承租人違反規定使用公共租賃住房的,應當責令退出。承租人購買、受贈、繼承或者租賃其他住房的,應當退出。對承租人拖欠租金和其他費用的,可以通報其所在單位,從其工資收入中直接劃扣。
3、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期限一般為3至5年,合同示範文本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城鄉建設(住房保障)部門制訂。承租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合理使用住房,及時繳納租金和其他費用。租賃合同期滿後承租人仍符合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續租。
⑵ 南昌2017年公租房補貼三季度什麼時間發放
月底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准;
(二)收入、財產低於規定標准;
(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向社會公布。
申請人應當根據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的規定,提交申請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申請人應當書面同意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核實其申報信息。
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受理,並向申請人出具書面憑證;申請材料不齊全的,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材料。
對在開發區和園區集中建設面向用工單位或者園區就業人員配租的公共租賃住房,用人單位可以代表本單位職工申請。
第九條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
經審核,對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應當予以公示,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登記為公共租賃住房輪候對象,並向社會公開;對不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應當書面通知並說明理由。
申請人對審核結果有異議,可以向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申請復核。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復核,並在15個工作日內將復核結果書面告知申請人。
對登記為輪候對象的申請人,應當在輪候期內安排公共租賃住房。
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和公共租賃住房需求,合理確定公共租賃住房輪候期,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向社會公布。輪候期一般不超過5年。
公共租賃住房房源確定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制定配租方案並向社會公布。
配租方案應當包括房源的位置、數量、戶型、面積,租金標准,供應對象范圍,意向登記時限等內容。
企事業單位投資的公共租賃住房的供應對象范圍,可以規定為本單位職工。
配租方案公布後,輪候對象可以按照配租方案,到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進行意向登記。
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在15個工作日內對意向登記的輪候對象進行復審。對不符合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並說明理由。
對復審通過的輪候對象,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可以採取綜合評分、隨機搖號等方式,確定配租對象與配租排序。
綜合評分辦法、搖號方式及評分、搖號的過程和結果應當向社會公開。
⑶ 新引進人才住房和生活補貼發放時間要多久分幾次發
住房租賃補貼抄和購房補貼累計發放不超過36月,每季度(每年)集中受理和發放一次,須在人才引進之日起5年內申請領取完畢。
拔尖人才和其他高層次人才等可選擇申請住房租賃補貼或購房補貼。住房租賃補貼標准為:拔尖人才5000元/月,其他類高層次人才(含急需緊缺的技術技能人才)3000元/月,碩士畢業生和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人才2000元/月,本科畢業生1500元/月。
購房補貼標准為:拔尖人才6萬元/年,其他類高層次人才(含急需緊缺的技術技能人才)3.6萬元/年,碩士畢業生或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人才2.4萬元/年,本科畢業生1.8萬元/年。
(3)公租房住房補貼幾月發放擴展閱讀
申請人已婚的,應當以家庭為單位申請租住公租房或者購房優惠政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應當作為共同申請人。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都符合租房補貼申請條件的,可以各自申請。
傑出人才、領軍人才應當在本市用人單位全職工作並通過用人單位提出安居申請。用人單位負責對申請人的資格和申請材料進行查驗,並對其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⑷ 公租房補貼什麼時候發放
你好,公租房補貼什麼時候可以發放?可以關注民政局咨詢,謝謝
⑸ 四月份辦的公租房補貼什麼時候發
一般在第三季度發放
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
經審核,對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應當予以公示,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登記為公共租賃住房輪候對象,並向社會公開;對不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應當書面通知並說明理由。
申請人對審核結果有異議,可以向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申請復核。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復核,並在15個工作日內將復核結果書面告知申請人。
⑹ 溫州市龍灣區區公租房貨幣補貼每月幾號發
公共租賃住房貨幣補貼按月發放至申請人銀行賬戶。實際支付房租低於貨幣補貼標準的,按照實際支付房租發放貨幣補貼。承租上述(1)(2)范圍內房屋的貨幣補貼保障家庭取得公租房貨幣補貼保障資格後,若在申請時已提供過本人銀行卡號,可自動生成發放數據,由原申請受理的區住建部門受理補貼的首次發放;未提供過本人銀行卡號的,可攜帶本人身份證、銀行卡至原申請受理的區住建窗口(或浙江政務服務網、浙里辦app、微信小程序、支付寶小程序),辦理首次補貼申領手續,補貼發放至上月(即11月辦理只能領取10月以前的補貼,10月以前無可發放補貼者無法辦理首次申領)。承租上述
(3)集體土地上合法批建住宅的,還須提供房屋租賃合同及租賃房屋的集體土地使用證、批地建房審批表或村、社區開具的房屋證明。 首次補貼申領成功後,從次月起貨幣補貼開始自動發放,每月下旬(20日以後,具體時間不定),符合自動核發條件的保障家庭將陸續核發上月補貼。自動核查失敗人員系統會發送告知簡訊。
公租房貨幣補貼沒有固定每月幾號方法,都是依據「貨幣補貼次月自動核發規則」進行發放的。保障標准自2020年3月(實際保障月)起開始調整,按保障家庭實際保障月份計算,從原18元/月·平方米提高至24元/月·平方米。
補貼標准:
需要注意的是,本次貨幣補貼標准調整對象為城鎮中等偏下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大學畢業生及創業人員三類保障群體。低困家庭的補貼標准不變,仍按照48元/月·平方米和60元/月·平方米(原廉租房)執行。
其中,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申請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納入貨幣補貼保障家庭人數計算;新就業大學生和創業人員申請人及其具有市區戶籍或持有市區、蕭山區及餘杭區公安機關簽發的有效期內的《浙江省居住證》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納入貨幣補貼保障家庭人數計算。根據貨幣補貼次月自動核發規則,上述保障家庭將於本月收到按新標准發放的3月貨幣補貼。
⑺ 公租房補貼發放時間
一般在第三季度發放
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內有關部門,對申請人提交容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
經審核,對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應當予以公示,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登記為公共租賃住房輪候對象,並向社會公開;對不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應當書面通知並說明理由。
申請人對審核結果有異議,可以向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申請復核。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復核,並在15個工作日內將復核結果書面告知申請人。
⑻ 溫州市公租房住房補貼從什麼時候開始發
這個需要去咨詢溫州市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
公共租賃住房是指由國家提供政策支版持,各種權社會主體通過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籌集房源、專門面向中低收入群體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個國家住房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公共租賃住房不是歸個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機構所有,用低於市場價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價格,向新就業職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學畢業生,還有一些從外地遷移到城市工作的群體。
⑼ 請問公租房辦理下來以後,多長時間能去申請住房補貼今年公租房補貼下發幾次了
公租房申請材料從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並軌運行,並軌後統稱為公共租賃住專房。將進一步完善屬申請受理渠道、審核准入程序和租金定價機制。
1、本人手寫申請書(黑色水性筆書寫,簽名按手印)
2、申請人+共同申請人(除申請人之外的家庭成員或合租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兩面);
3、申請人+共同申請人的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4、婚姻證明
5、收入證明(所有成員均須出具,證明要求原件)
6、房產證明
7、有以下情況者,需出具以下證明
⑽ 煙台公租房,租房補貼每月幾號發放
辦理對象
1、申請人具有本市區城市居民常住戶口3年以上。
2、家庭成員人均年收入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標准。
3、家庭成員在本市市區無自有產權房屋,或自有產權房屋建築面積低於50平方米且人均建築面積低於15平方米。
4、屬未婚人員提出申請的,申請人須年滿25周歲。
煙台公共租賃住房常見問題解答
辦理材料
1、身份證
2、戶口簿
3、《公共租賃住房租金補貼申請表》
4、家庭人口、住房、收入、資產等相關證明
辦理流程
1、申請人於每月15日前,可以向市住房保障中心書面申請住房租賃補貼。承租市場住房的,申請時應當出具本人身份證、《住房保障資格證》和與出租人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房屋所有權證書或其他合法權屬證明材料、地稅部門開具的房屋租賃發票;承租保障性住房的,申請時應當出具本人身份真和《保障性住房租賃合同》。
2、市住房保障中心核對申請材料,按規定標准核算住房租賃補貼數額,按月匯總上報市財政局列支。 每戶保障對象所享受住房補貼的最高數額,不超過其所承租住房的租金金額。
3、市住房保障中心按規定與住房保障對象簽訂《住房租賃補貼協議》,為其建立相關銀行賬戶。對承租市場住房的,從簽訂《住房租賃補貼協議》次月起,按月向其發放住房租賃補貼;對承租保障性住房的,在其及時、足額繳納保障性住房租金的前提下,按月發放住房租賃補貼。
辦理地點
戶籍所在地村(居)委會、街道辦事處或市住房保障部門
補貼標准
1、對城市中等偏下和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來說,保障面積由以前的按人補貼變為按戶補貼:1人戶30平方米,2人戶40平方米,3人以上戶50平方米。
2、在申請住房保障時,既可去市場租賃住房又可租賃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在補貼標准上,將符合條件的居民家庭劃分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保邊緣家庭、家庭成員人均年收入低於市政府公布標準的80%的家庭、家庭成員人均年收入低於市政府公布的標準的家庭,每平方米住房租賃補貼標准分別按市場平均租金的100%、80%、50%和30%確定補貼標准,補貼額度最高不超過承租住房的租金。
3、對城市新就業無房職工和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來說,只能申請承租政府投資的保障性住房,住房租賃補貼標准按照實際承租政府投資的保障性住房租金的30%確定。